浙江天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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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浙江天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简 写 本 )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Wen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二O一 一年 六 月目 录1项目概况31.1项目名称和性质31.2项目规模及总投资31.3项目建设地点32主要保护目标33原有污染源调查43.1企业概况43.2主要生产内容与规模43.3主要污染物源强汇总44建设项目污染源分析55环境影响预测65.1环境空气预测评价65.2水环境影响分析65.3声环境影响分析75.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76污染防治对策措施76.1 废气76.2废水86.3 固废86.4噪声87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97.1总量控制97.2公众参与98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及评价结论108.1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108.2是否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108.3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108.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108.5现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11现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118.6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总量减排要求118.7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118.8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需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11因此,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在通过安全生产部门的安全评估后,认为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128.9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128.10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12本项目引进先进设备和生产线,专业生产高端线路板,提高生产装备水平,有助于企业及线路板行业水平的提升。项目的建设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且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线路板高端技术积累和资金积累水平,为公司更长远的发展创造条件,更可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促进了乐清经济的发展。129环评总结论12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和性质建设项目名称: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天驰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纬六路A2-18建设性质:迁扩建1.2项目规模及总投资项目规模:建设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598.89平方米。年产35万平方米线路板。工程投资:5000万元 1.3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纬六路A2-182主要保护目标(1)保护纳污水体瓯江水质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四类海域水质标准;(2)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3)保护项目周边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标准;本项目所处区域处于乐清经济开发区,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表2-1所示。表2-1 主要保护目标序号敏感点名称方位与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规模1后埭头村西侧1220m人口数约1200人2柏树巷村西侧1500m人口数约800人3盐盆捕捞队村西侧1870m人口数约900人4樟北村西侧1800m人口数约1100人5樟南村西侧2500m人口数约1500人6盐盆村西侧2180m人口数约1600人7上段村西侧2250m人口数约1700人3原有污染源调查3.1企业概况浙江天驰电子有限公司选址于乐清市柳市镇峡门工业区,建设年产各类电路板5万平方米项目(其中单面板、双面板各2.5万平方米)。项目于2009年通过温州市环保局的验收,并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10204,发证机关:乐清市环境保护局柳市分局。员工人数为308人,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实行二班制生产。3.2主要生产内容与规模生产内容与规模为年产印刷线路板50000m2,其中单面板25000 m2,双面板25000 m2。3.3主要污染物源强汇总表3.4 原有生产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单位:t/a)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废水生产废水11300生活废水3700废水合计15000CODcr1.5氨氮0.22总镍0.015总铅0.015铜0.0075氰化物0.0075废气氨0.1硫酸雾0.084固废废蚀刻液0基板废料0废水处理污泥0生活垃圾04建设项目污染源分析项目污染源汇总见表4-1。 表4-1 污染物产生排放汇总情况(单位:t/a)类型项目单位产生量排放量废水生产废水量t/a15325076625生活废水量t/a51205120废水量合计t/a15837081745CODt/a62.968.17氨氮t/a3.3322.04铜t/a9.150.04镍t/a0.0240.004锡t/a/0.40废气氨t/a10.21.02硫酸雾t/a3.580.84固体废弃物基板废料t/a1460污泥t/a6350显影废液t/a21.60蚀刻废液t/a6270废活性碳t/a240洗网版废渣t/a1.20电镀废渣t/a20生活垃圾t/a6405环境影响预测5.1环境空气预测评价1、氨、硫酸雾从预测结果可知,氨、硫酸雾落地浓度均较低,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标准,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采用SCREEN3模型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本项目建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状调查,能够满足5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2、喷锡废气在热风整平(喷锡)工序产生喷锡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锡尘,根据同类企业排放口监测数据,锡浓度小于排放标准,经集气后高架外排,可以做到达标排放。3、油墨废气本项目印刷车间主要有二价酸酯、烷氧基丙烯酸酯、乙二醇单丁醚等废气排放,由于本项目涉及的酯类物质、乙二醇单丁醚无相应的质量与排放标准,但为避免对环境产生污染,建议集气后纳入活性碳吸附塔净化后高空排放。 4、粉尘钻孔过程会产生粉尘和碎屑。本项目钻孔工序采用数控钻床,该钻床带有自动吸收粉尘装置,可以将钻孔过程产生粉尘直接吸收,通过管道进入室外的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经治理后,基本上可以做到达标排放。5.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属于乐清市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通过接入经济开发区的排污管网,可纳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水中的重金属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的表2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乐清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后排放瓯江磐石段四类海域,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已做环评,本环评不再进行详述。5.3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计算结果分析,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5.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对固废分类、分质,严格遵守固废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6污染防治对策措施6.1 废气1、电镀酸雾电镀槽、退镀槽边设置吸风装置,将产生的酸雾吸入管道送至洗气塔、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由于酸雾对金属吸风设备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因此集气罩及管线可采用塑料材料。2、蚀刻氨气(NH3)NH3具有一定刺激性气味,虽蚀刻机密闭工作,但仍不可避免其无组织挥发,尤其是蚀刻过程NH3影响比静止时更为明显。为了使蚀刻车间氨气有组织排放,蚀刻机密闭,废气经风管由风机引至洗气塔处理(采用二级降膜喷淋吸收塔处理),处理后尾气以>15m排气筒排放。吸收液排至废水处理站处理。3、钻孔粉尘钻孔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钻孔机自带的吸风设备,将粉尘排出至室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4、油墨有机废气在油墨丝印及网板丝印后清洗过程产生油墨废气采用网罩集气后经活性炭吸收后排放,尾气经排气筒(高度>15m)排放。5、喷锡废气在热风整平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喷锡废气集气后经排气筒(高度>15m)排放。6.2废水项目所处区域属于乐清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将废水按水质特性分为四股废水,分别采取物化沉淀、生化、超滤处理,经处理后,本项目废水中的重金属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的表2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Sn排放标准采用上海环境保护局制定5mg/L标准。本项目设废水回用装置,生产废水约50%的水量回用于生产。6.3 固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基板废料、钻孔回收粉尘、污水处理污泥、蚀刻废液、电镀废渣、洗网板过滤渣均属危险废物,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应建成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的暂存场地必须有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交换、转移严格按照交接程序办理手续,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联单按照要求留档保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外运,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6.4噪声在选购设备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钻孔车间、成型车间和冲床车间采用隔声门窗,车间内实施隔声、吸声措施。在厂区平面布置时把高噪声设备的车间布置在车间中间,同时在厂界四周留足足够的绿化面积,种植树木。在车间建设和设备安装时,要考虑减振降噪措施,把设备在车间地基上固定牢固,减少因振动而产生高噪声源。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7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7.1总量控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需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主要是:COD。特征污染物为氨氮、Cu、镍等。表7.1 总量平衡方案(单位:t/a)项目搬迁前排放总量项目搬迁后排放总量排放增减量区域替代削减量(1:1)总量控制建议值COD1.58.17+6.676.678.17表7.2 特征污染因子排放情况表污染源类型污染物搬迁前审批排放量搬迁后排放量搬迁前后增减量总量控制值 废水氨氮0.222.04+1.822.04Cu0.00750.04+0.03250.04Ni0.0150.004+0.0190.0047.2公众参与1、发放调查表本次公众参与发放团体调查表21份,个人调查表50份,从对公众对项目的总体态度来看,对建设项目的态度,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96%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4%表示无所谓,没有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2、公示本项目自受委托后及环评过程中进行两次公示,公示地点为: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告栏。每次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当地环保部门、环保审批部门均没有收到群众来电和来信反映。8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及评价结论8.1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根据其土地使用证,其属于工业用地,可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2)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乐清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1-40382C01,为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区,属于重点准入区。本项目可以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8.2是否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产品属鼓励类第二十四条信息产业中二十三条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制造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淘汰办20102号,本项目产品属二十三条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类第五条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应用电子(高性能电子基板)类,符合浙江省产业政策。8.3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采用节电、节水设备;具有原料质检制度和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对能耗水耗有考核,对产品合格率有考核;本项目可以达到二级清洁生产水平,因此本项目技术与装备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搬迁后,喷锡工序采取纯锡替代铅锡,镀锡替代镀铅锡,避免了铅污染。因此本项目技术与装备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8.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成后,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可以满足相关的排放标准;废气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预测分析能够达到有关废气排放标准;经过厂区合理布局及采取相应的隔声防噪措施后,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经过收集后,危险废物等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均可以做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8.5现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现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8.6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总量减排要求根据工程分析以及浙环发(2009)77号的规定,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污染物为COD,本项目属于迁扩建项目,本项目属于迁扩建项目,搬迁后COD排放总量有新增,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解决,则在此基础上,可以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要求。8.7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乐清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氨、硫酸雾,经过预测计算,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过治理后排放不会引起周围空气环境恶化,可以维持现状空气环境质量。项目建成后采用各种降噪隔声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因此项目建成后,在采取了有关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基本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8.8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需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在生产及储运过程中如果物料泄漏将造成污染,此外废气和废水污染物事故性排放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通过采取相关措施,能有效地防止大气、废水污染、泄露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厂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因此,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在通过安全生产部门的安全评估后,认为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8.9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公众调查表明,被调查的团体基本上对该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被调查的个人对该项目建设持支持和无所谓态度,没有人反对该项目的建设。两次公示期各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环保审批部门、当地环保部门、环科院等单位没有接到周围群众、单位来信来电表示反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法规要求,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妥善处置,确保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8.10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本项目引进先进设备和生产线,专业生产高端线路板,提高生产装备水平,有助于企业及线路板行业水平的提升。项目的建设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且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线路板高端技术积累和资金积累水平,为公司更长远的发展创造条件,更可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促进了乐清经济的发展。9环评总结论浙江天驰电子有限公司选址乐清经济开发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三废”污染物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