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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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Wen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二O一三 年 十一 月目 录1 项目由来12 环境保护目标13 社会环境概况24 现有污染源25 整合后情况25 污染源汇总36 环境质量现状57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68 污染治理对策79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810 联系方式81 项目由来根据2012年平阳县县委、县政府印发平阳县制革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现有企业必须进行重组,新组合的每个制革企业转鼓必须达到25只以上,年加工能力大于30万张标牛皮(折合150万张标猪皮)。根据平阳县腾蛟镇南溪制革基地企业重组及已申请转鼓政府收购情况:基地内制革企业6家,申请重组为1家。重组前制革转鼓45只,政府收购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转鼓19只。重组的6家企业为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转鼓12只),温州康泰皮业有限公司(转鼓2只),平阳县奔牛皮业有限公司(转鼓3只),温州奔腾皮具有限公司(转鼓3只),平阳县求信皮业有限公司(转鼓4只),温州瑞达皮革有限公司(转鼓2只)。重组后,企业使用统一单位名称为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共有生产转鼓26只。选址平阳县腾蛟镇南陀工业生产基地B23号地块。设计年加50万张牛皮、40万张猪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2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域附近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敏感点距厂界(m)距车间(m)相对方位主要保护对 象环境要求规模空气环境南陀村200205西(W)居民二级1079人北溪村210215西北(NW)居民二级500人腾蛟镇1500m1505西(W)居民二级2.38万人地表水鳌江-带溪10东(E)水质III多功能区3 社会环境概况平阳县地处浙南沿海,擅山海之胜,夙为鱼米之乡,它东濒东海,南临苍南,西靠文成,北接瑞安,县境陆域位于东经120°03121°07,北纬27°2127°46,县人民镇府驻地昆阳镇。南麂列岛至台湾基隆港仅140海里,地理区位十分优越。全县东西长83km,南北宽23km,面积1051km2。鳌江由西而东横贯全县,甬台温高速公路自北而南纵贯全境。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腾蛟镇南陀工业生产工艺基地B23号地块,东厂界为带溪,企业厂界均为规划工业地块。4 现有污染源根据平阳县腾蛟镇南溪制革基地企业重组及已申请转鼓政府收购情况:基地内制革企业6家,申请重组为1家。重组前制革转鼓45只,政府收购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转鼓19只。重组的6家企业为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转鼓12只),温州康泰皮业有限公司(转鼓2只),平阳县奔牛皮业有限公司(转鼓3只),温州奔腾皮具有限公司(转鼓3只),平阳县求信皮业有限公司(转鼓4只),温州瑞达皮革有限公司(转鼓2只)。重组后,企业使用统一单位名称为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共有生产转鼓26只。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腾蛟镇南溪制革基地溪革路,1994年建成运行至今,经多次整合改造,目前实际在产15只转鼓,1台4t/h燃煤锅炉。5 整合后情况根据2012年平阳县县委、县政府印发平阳县制革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现有企业必须进行重组,新组合的每个制革企业转鼓必须达到25只以上,年加工能力大于30万张标牛皮(折合150万张标猪皮)。根据平阳县腾蛟镇南溪制革基地企业重组及已申请转鼓政府收购情况:基地内制革企业6家,申请重组为1家。重组前制革转鼓45只,政府收购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转鼓19只。重组的6家企业为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转鼓12只),温州康泰皮业有限公司(转鼓2只),平阳县奔牛皮业有限公司(转鼓3只),温州奔腾皮具有限公司(转鼓3只),平阳县求信皮业有限公司(转鼓4只),温州瑞达皮革有限公司(转鼓2只)。重组后,企业使用统一单位名称为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共有生产转鼓26只。选址平阳县腾蛟镇南陀工业生产基地B23号地块。设计年加50万张牛皮、40万张猪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平阳县腾蛟镇南溪制革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原有两套污水处理设施,制革基地重组后,组合成两家公司即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和平阳县圣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因两家公司产业不同,鹏昌皮革为制革,圣伟宠物为宠物,污水处理工艺也不同,所以原污水处理厂需划分为2个污水处理厂,经充分协商,2006年建设的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划分给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原来建设的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划分给平阳县圣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两家处理厂以中心通道即大调节池为分界。划分之后,两个污水处理厂归属两家公司所有,各自管理达标排放。该设施委托东南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和南京浩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采用A/O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5 污染源汇总表 2 整治项目污染源强汇总污染物年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预测量核定量预测量核定量预测量核定量废水生产及生活废水废水量17859626136000178596261360COD627.18923.47609.32897.3317.8626.14BOD5240.44353.83236.87348.573.575.26氨氮30.7045.1928.0241.272.683.92SS107.57158.56104.00153.383.575.18总铬4.379.994.119.600.260.39其中铬系废水1072525740001072525740总铬3.929.403.909.360.020.04废气锅炉烟气SO223.0417.285.76烟尘5451.32.7NOx4.8604.86固废一般固废铬水预处理污泥35.035.00皮革边角料26.018.70锅炉煤渣5405400生活垃圾24.7524.750噪声生产车间75 dB表3 整治前后项目主要污染源强分析污染类型污染物整治前整治后总体工程整合前后核定量的增减 (t/a)实际排放量(t/a)核定排放量(t/a)年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预测量核定量预测量核定量预测量核定量废水废水量8000044550017859626136000178596261360-184140COD20.00111.38627.18923.47609.32897.3317.8626.14-85.24NH3-N4.0022.2830.7045.1928.0241.272.683.92-18.36总铬0.120.674.379.994.119.600.260.39-0.28废气SO214.9812.4823.0417.285.76-6.72烟尘1.951.955451.32.7+0.75NOx3.513.514.8604.86+1.356 环境质量现状(1)地表水环境根据监测结果统计,区域带溪地表水不同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DO、COD、BOD5、石油类和氨氮等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其余pH值、硫化物、六价铬能够满足III类地表水水质要求。超标主要原因为区域地表水受氮磷有机污染严重,与区域内的农村面源污染排放及企业污染物排放有关。(2)空气环境根据监测数据,区域内4个监测点位SO2、NO2、CO污染指数均小于1,满足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小时浓度标准要求; PM10污染指数小于1,满足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日均浓度标准要求。根据监测数据,区域内4个监测点位特征因子H2S和NH3污染指数均小于1,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3)声环境本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工业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功能区对应标准评价。(4)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可知,南洋路以西1#和制革基地2#点位土壤环境中的各指标均满足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50-2007)中A级标准限值要求,即适用于各类土地利用类型。(5)地下水根据厂区内地下水水质监测可知,区域地下水主要为农业和工业用水,地下水评价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V类标准。区域地下水各水质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V类标准要求。可知厂区内地下水水质中氯化物、氨氮等指标受到一定的污染,鉴于制革废水污染主要为氯化物、氨氮污染,可知目前厂区内地下水呈现一定的企业污染特征。7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水环境影响平阳县腾蛟镇南溪制革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原有两套污水处理设施,制革基地重组后,2006年建设的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划分给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该污水处理设施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根据各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监测数据统计可知,除氨氮指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其余指标均满足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2)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预测计算,锅炉烟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喷涂废气满足推算的丙烯酸日均值的3倍值0.15mg/m3要求。蓝皮堆场产生的恶臭根据类比监测,恶臭影响范围主要在100m范围内,200m恶臭浓度在建议值以下。项目生产车间周边及规划均能够满足生卫生防护距离要求。(3)声环境影响通过噪声预测,项目营运期间四周场界贡献值昼间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夜间存在超标现象。因此,企业需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确保厂界夜间达标排放。(4)固废影响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铬水预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皮革边角料属于危险废物,出售给皮革再生企业再生利用;锅炉煤渣为一般废物,出售给砖瓦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8 污染治理对策(1)废水为了适应平阳县制革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中制革企业整治后的要求,经对污水处理工艺深化改造,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提高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2)废气水性树脂喷涂过程中会挥发处含喷涂废气的水雾,需进行收集,采用水喷淋吸收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蓝皮堆场需加盖塑料膜,减少恶臭气体的挥发,地面硬化处理,收集地面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收集恶臭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确保达标排放。目前企业锅炉采用水膜除尘脱硫,要求企业将现有装置改造为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除尘。(3)噪声企业需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铬水预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皮革边角料属于危险废物,出售给皮革再生企业再生利用;锅炉煤渣为一般废物,出售给砖瓦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9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整治项目位于平阳县腾蛟镇南陀工业生产基地B23号地块,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平阳县制革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质量。项目投产后在生产过程会产生一定的“三废”污染物,经分析论证,在采用科学管理与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手段,对周围环境影响基本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0 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浙江鹏昌皮革有限公司联系人:白洪叟电话:13906677079地址:南陀工业生产基地B23号地块(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钟工,电话:0577-88983877,传真:0577-88980706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