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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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相关背景本工程为微山路跨线桥工程,主要缓解大沽南路与微山路现状节点拥堵问题。该节点现状为平交灯控路口。由于海河南侧向心通道不足,主要依靠大沽南路,尤其天津大道通车后,交通拥堵严重,加之,海河后5公里过河通道匮乏,现状外环线内后5公里只依靠海津大桥一个过河通道,并且随着解放南路地区和双林地区的快速发展,交通需求激增,更加造成此节点交通拥堵严重,解决拥堵势在必行。为此本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建设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本项目南起海地路,北至海河西路,沿现状微山路(由南至北)地铁1号线线联络线东侧半幅修建单向上跨大沽南路跨线桥,至兴湾路附近落地。同幅修建人行天桥,并修建跨线桥延伸段清湾路(兴湾路至海河西路),工程全长937m。同步实施排水、绿化、照明及交通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约为1.17亿元。工程拟于2014年1月开工建设,2015年1月建设完成。1.1.1 项目名称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1.1.2 建设性质新建1.1.3 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1.4 地理位置及线路走向工程位于河西区,南起海地路,北至海河西路,沿现状微山路(由南至北)地铁1号线线联络线东侧半幅修建单向上跨大沽南路跨线桥,至兴湾路附近落地。同幅修建人行天桥,并修建跨线桥延伸段清湾路(兴湾路至海河西路);工程全长937m。地理位置见图1,周边环境见图2。图1 地理位置图图2 周边环境简图1.2 建设规模1.2.1项目主要技术指标1.2.1.1道路设计技术标准道路等级:微山路大沽南路跨线桥:主干道;清湾路:支路;设计速度:主干道:40km/h;支路:30km/h;横坡:微山路大沽南路跨线桥:单向坡,坡度:1.5%;人行道单向坡,坡度:1.5%;清湾路:双向坡,坡度:1.5%;人行道反向坡,坡度:1%;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设计使用年限:主干道:20 年;支路:15年。表1-2-1 道路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序号路名等级设计速度(km/h)服务水平车道数(条)1微山路大沽跨线桥主干道40D级2(单向)2清湾路支路30D级2(单向)1.2.1.2桥梁设计技术标准(1)桥涵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一级。(2)桥梁设计基准期为100年。(3)桥涵结构环境类别:级。(4)荷载等级:公路I级。(5)桥梁宽度:机动车桥: 0.5m(防撞栏杆)+9m(车行道)+0.5m(防撞栏杆),全宽10m。人行天桥:0.5m(栏杆)+5m(人行道)+0.5m(栏杆),全宽6m。跨越大沽南路段:0.5m(防撞栏杆)+9m(车行道)+0.5m(防撞栏杆)+5.5m(人行道)+0.5m(栏杆),全宽16m。(6)桥面横坡:单向直线坡,坡度:1.5%;需设超高位置根据规范设置。(7)桥面铺装:混凝土连续梁:4cm细粒式沥青砼+8cm粗粒式沥青砼+8cmC40防水砼。钢箱梁:3.5cm浇筑式沥青+3.5cmSMA13。1.3工程设计方案1.3.1道路工程1.3.1.1平面设计本工程道路设计南起海地道,北接海河西路。界内工程全长937m,道路面积约16520m2,桥梁面积3523m2。1.3.1.2横断面设计现状微山路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为两块板形式。具体断面布置为:标准断面:4m(人行道)-12m(车行道)-8m(铁路桥)-12m(车行道)-4m(人行道),总宽40m。本项目新建地铁一号线东侧由南至北单向跨线桥。由于跨线桥最小半径R=130m,车道需要加宽,内侧车道加宽0.4m,外侧车道考虑通行公交车,加宽0.6m,因此,车道净宽为9m。具体设计横断面布置如下:(1)微山路(大沽南路南侧挡墙段)断面西侧现状不变+铁路桥(中央分隔带)+ h(侧向宽度) +10米(跨线桥)+9.5米(辅道)+4米(人行道),铁路桥东侧道路总宽度为23.5米(2)微山路(大沽南路北侧挡墙段)断面2米(人行道)+10米(跨线桥)+6.5米(辅道)+2米(人行道),道路总宽度为20.5米。(3)清湾路(兴湾路至海河西路段)为新建道路。设计横断面具体布置如下:2米(人行道)+12米(行车道)+2米(人行道),道路宽度为16米。1.3.1.3纵断面设计桥梁段充分考虑桥梁净空要求,满足跨大沽南路净空要求4.5m。最大设计纵坡为3.8%,最大坡长237m,满足40km/h车速的设计要求,并与一般路段平顺衔接。桥头填土高度为4m左右。1.3.1.4路基(1)一般路段拟对路槽以下分两步处理,由上向下依次进行:三层20cm 8%的石灰土处理,一层30cm的原槽5%戗灰处理,使土基压实度达90%以上,路床顶回弹模量在30Mpa以上;同时需考虑局部地段及管线沟槽,可采取铺设土工格栅处理方法,避免路面因路基强度不均产生开裂。(2)路基搭茬处理新路基与现状路路基相接时,应采取路基开蹬搭茬处理,蹬宽1.0米,蹬高0.2米,并且在开蹬处铺设双向聚丙烯土工格栅,格栅搭接宽度为每侧各1.0m。对加宽路基除路基开蹬搭茬处理外,在路面修筑前,骑缝处满铺一层玻纤隔栅,搭接宽度每侧2m,以防纵向裂缝。(3)桥头路基处理由于桥头填土高度在4米左右,对桥头两侧30m范围内路基段采用高压旋喷桩深层处理方式,桩长10m,桩径0.6m,间距1.8m。1.3.1.5路面 界内工程路面结构如下:车行道采用总厚度61cm路面结构: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0.6cm下封层18cm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6:14:80)18cm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6:14:80)15cm石灰土(12%)1.3.2桥梁工程1.3.2.1主体结构(1)桥型结构的选择: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跨大沽南路特殊节点采用连续钢箱梁或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梁标准横断面见下图:现浇连续箱梁结构桥梁标准横断面 钢箱梁标准横断面1.3.2.2施工方法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大跨径钢箱梁施工采用工厂预制,现场架设拼装的方式,其吊装重量轻,架设难度低,可大幅减小施工对大沽南路通行的影响。现浇箱梁采用支架法施工。平整场地后,搭设支架,并在模板上进行现场浇注。1.3.3排水工程1.3.3.1雨水工程设计方案(1)高架桥雨水排水方案根据高架桥集水时间短、水量大等特点,在高架桥与地面相交的低点设连篦收水井,将高架桥引路的雨水就近接入辅道雨水管道,同时为了及时排除高架桥的雨水,在桥墩位处设置雨水落水管,并将雨水落水管接入辅道雨水管道。(2)清湾路雨水排水方案沿清湾路铺设d400d800mm雨水管,收集道路两侧地区雨水经自流排入道路西侧的复兴河,拟建雨水管线长约490米。(3)微山路雨水设计方案从怒江道起,沿微山路由南向北至大沽南路铺设d400d1000mm雨水管收集道路两侧地区雨水及高架桥引路的雨水至大沽南路处转向道路西侧排入道路西侧现状d2600雨水干管,经复兴门雨水泵站提升后排入海河。拟建雨水管线长约350米。1.3.3.2 污水工程设计方案(1)清湾路污水设计方案沿道路由北向南铺设d400污水管,上游收集道路两侧地区污水及兴湾路(复兴河以东)排入的污水,下游排入复兴门泵站污水干管,经复兴门泵站提升后排入大沽南路现状污水管。拟建管线长约510m。(2)微山路污水设计方案因微山路现状有两条d400d800mm污水管线,能给满足道路两侧地区级微山路上游污水排放的要求,但是,由于道路东侧现状污水管线位置与拟建微山路高架桥引路及桥墩有冲突,所以本段道路的污水仅对影响道路及高架桥桥墩施工的污水管线进行按原规模重新修建,不再增容,具体方案为铺设d800mm污水管排入大沽南路污水干管。1.3.4 绿化工程本项目在人行道设置行道树,树穴间距6米;另外在立交桥与大沽南路交口桥下交通岛周边设置绿化。本项目总绿化面积5304m2。1.3.5 照明工程道路照明选择透光好、光效高、寿命长的高压钠灯作为照明光源。道路功能照明采用两侧人行道布置灯具,灯杆选用简洁的线条和具有工业感造型的灯具。安装灯具的框架由铝合金型材组成,灯杆高度为12m,挑臂0.5m,间距为36m,每只灯杆配400W灯具一套,道路平均照度达到26勒克斯。1.3.6 交通工程a、交通标志的设置方式b、交通标线的设置方式1.3.7 管线切改由于一些现状雨污水管线与本工程高架桥桥墩位置有冲突,为保证高架桥工程的顺利实施,对拟建桥墩位置处的现状管线进行切改。需切改的管线为:横穿大沽南路d1200mm污水管线与拟建桥墩有冲突,将污水管线向西移,管线切改长100m。1.4工程取弃土根据工程设计资料,本项目路基、管线等工程挖方量约为3.5万m3;拆除铁道、废旧路面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约3万m3;路基、管沟填方量约为2.6万m3。表1-4-1 土方平衡 单位:万m3挖方建筑垃圾填方移挖作填弃方外购土方3.53.02.606.52.6根据天津市土资源管理规定的要求,本工程用填方土均为商品土,由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统一调配解决。工程弃土根据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等有关要求,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不得将弃土随意堆放,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1.5 工程占地与拆迁及工程量统计1.5.1工程占地统计(1)永久占地本工程永久占地约20043m2;其中主要占地类型为现状道路用地等。工程占地平衡情况见表2-3-1。表1-5-1 工程占地平衡表序号项目数量 (m2)现状土地利用类型规划利用类型1道路占地16520道路用地道路用地2桥梁占地3523合计20043-(2)临时占地沿桥梁设置施工辅道,用于施工车辆运输、施工材料堆放等,临时占地面积约5000m2。本项目施工期不设集中营地、料场,筑路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为外购成品、现场摊铺,施工营地为临时租用附近企业单位空闲房屋。1.5.2 工程拆迁统计(1)建筑物拆迁清湾路东侧拆迁公厕1处,拆迁面积约为80m2。(2)铁路桥拆除根据天津市河西区03-18单元土地细分指引阶段成果,取消地铁1号线联络线和造纸厂铁路专用线。本项目需完全拆除地铁1号线联络线以及工程范围内的造纸厂铁路专用线。(3)植被本项目需占用微山路东侧部分现状绿化带,拆除绿地面积2675m2。1.6 交通量预测根据设计资料,不同年份交通量预测结果见表1-6-1。表1-6-1 本项目交通量预测结果 pcu/h特征年201320232032预测交通量(pcu/h)106515761960注:车流量昼夜比为5:1,车型比为小型车90%,中型车和大型车10%。辅道车流量按主路10%计算。本项目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运营后约分流微山路现状左转交通量的70%。清湾路为支路,主要承担微山路跨线桥直行交通量,此路段交通量与微山路跨线桥交通量一致。1.7 工程量统计表1-7-1 工程数量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一)道路工程1沥青砼路面m2149622人行道m249493侧石m31714缘石m14335挖方m33517568%石灰土m31986378%戗灰m369888高压旋喷桩m36169钢混挡土墙(H=3m)m497(二)桥梁工程1主线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主桥m218382主线钢梁m210423人行天桥主桥m21884人行天桥梯道m2455(三)排水工程1雨水工程1.1d4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m630.001.2d6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m300.001.3d8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m290.001.4d10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m80.002污水工程2.1d3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m300.002.2d4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m510.002.3d8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m350.002.4d1200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m100.00(四)绿化m253041.8 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约为1.17亿元。1.9 施工安排本项目计划在2014年1月开工建设,2015年1月建设完成,总工期12个月。1.10工程规划符合性及选线合理性分析1.10.1 项目建设与天津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在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提出,天津市城市性质为“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城市职能之一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与此对应,在总体规划中提出城市交通的发展目标是“构筑沿城市主要发展轴和发展带的复合交通走廊,优化城市道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良好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环境,构建各种交通方式转换便捷的快捷、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本工程的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当地交通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本项目位于快速路东南半环与海河后5公里联系的的咽喉地带,项目建成后,除了对现状拥堵问题有所缓解,更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也有推动作用。 1.10.2 工程选线合理性分析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是天津市域范围内的东西向快速通道的重要组成路段,本工程的建设将完善天津市路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本项目南起海地道,北至海河西路,沿现状微山路(由南至北)地铁1号线联络线东侧半幅修建单向上跨大沽南路跨线桥,至兴湾路(规划路,现状为铁路造纸厂专用线)附近落地,并修建跨线桥延伸段清湾路(兴湾路至海河西路)。本工程线路选择主要为避免复兴门家具城拆迁以及尽可能少占复兴河堤岸为原则进行选线及断面设置。本工程需完全拆除地铁1号线联络线,对于原铁路桥墩不能利用的原因为:(1)桥梁线形不一致,新建桥梁线形需满足规范,与原地铁桥梁线位无法重合,因此原桥基础不能完全利用。(2)桥梁宽度不一致,原地铁桥梁宽5m,新建桥梁宽10m。(3)荷载重量不一样,原地铁桥梁为单列列车,新建桥梁为单向2车道公路-I级汽车荷载。(4)如果利用原桥桩基,必须进行等直径、等长度补桩;且由于新桥线位与原铁路桥不一致,因此补桩位置非常复杂,基础部分工程造价可能成倍增长。基于以上原因,受原桥桩基位置、单桩承载力等综合因素制约,从原则上不考虑原桥桩基的利用。从环境影响角度,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结束,施工影响将不复存在。工程投入使用后,主要是机动车噪声对环保目标和地区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通过合理规划建设和声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可满足环境标准。根据工程现场踏勘情况可知,本项目线位所经地区目前尚未发现有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或者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建筑、物种和历史遗迹等。综上所述,从施工可行性和环境可行性角度考虑,本项目选线合理可行。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2年河西区环境空气中NO2、S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M10不达标。 2.2 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地区主要噪声源为大沽南路、微山路交通噪声以及地铁1号线高架线列车运行噪声,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微山东里、复兴门花园、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办公楼、百货楼、元五楼噪声均超标。本工程沿线现状除交通噪声外,声环境保护目标百货楼、元五楼处主要受社会噪声影响。沿线基本无工业噪声源。2.3 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0年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对海河市区段、复兴河水质的监测数据,海河、复兴河目前水质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基本满足城市景观功能的要求。2.4 生态环境现状工程线路沿线土地类型主要为道路用地,未涉及珍稀动植物物种以及需保护的栖息地。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3.1.1 施工期噪声污染治措施(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3)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4)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6)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7)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3.1.2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宏观治理措施对交通噪声进行综合治理,规划部门、环保部门、交管部门通力合作,搞好城市规划,在建设地区道路两侧的项目开发,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科学数据,合理规划、科学布局,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敏感点。(2)降低声源噪声a.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保证优质工程。对工程的质量保证要采取加强措施,保证路面在运营期不发生因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问题而增加车辆行驶噪声。b. 建议路面采用多孔隙沥青混合料面层的低噪声路面,据欧洲试验路段结果,较传统的密级配路面降低噪声36dB(A)。c. 由于本项目功能为城市主干路,因此建议有关部门限制重型运输车辆在此路段通行,从而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3)对声环境超标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本工程所建道路运营后,交通噪声将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工程管理和对沿线敏感点的防护等。本项目噪声预测值为已加隔声屏后的数值,环保目标处声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本评价建议对噪声超标的环保目标处微山东里28/34号楼、36/42号楼、43/55号楼预留资金安装“通风式隔声窗”。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本项目建成后地区发展实际状况确定具体的噪声治理措施,但应满足声环境质量要求。采取此项措施后,预测各敏感点在2032年室内噪声最大值见表3-1-1(通风隔声窗的隔声量取25 dB(A))。表3-1-1 本项目保护目标噪声防治措施序号保护目标2032年安装隔声窗后室内噪声值dB(A)预计效果执行标准昼间夜间1微山东里28/34号楼39.832.8满足使用功能55/452微山东里36/42号楼43.137.5满足使用功能70/553微山东里43/55号楼42.637.1满足使用功能注:环保目标处取最大噪声预测值计算由表3-1-1的预测结果可知,通过采取安装通风式隔声窗的措施,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室内噪声昼间、夜间均可以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3.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建设单位购买商品土时,必须与具有相关供土资质的单位签订购买合同,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取土场生态恢复责任。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排放,确保各施工单位能够按照环保要求取、弃土;取弃土场不得占用耕地。(2)为保护取、弃土场生态环境,建设单位与各路段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或在工程招投标文件中可明确提出取土场不得设置在农田等生态敏感区域,应按有关部门指定的区域及取土方式进行取土并恢复植被;工程弃土必须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弃置,弃土后应该对弃土场地进行压实、绿化,必要时要进行边坡防护。(3)应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按渣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弃土运输路线,应避开主要居民区。(4)施工场地范围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用土地;对道路的占用更应谨慎,非占不可时,应报请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施工期车辆分流疏解方案,并通过媒体提前通告,减缓对当地交通和公众出行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恢复原有土地功能。(5)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尽量减少对现状树木的破坏,移栽树木应采取科学方式确保成活;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期破坏的植被应按绿化规定进行补种补栽。对现状绿化,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临时占用要报批并及时恢复、砍伐或迁移树木要报批,不得随意修剪树木。(6)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范围,尽量减少工程排水、施工垃圾、施工运输车辆和人员的活动对现有的植被的破坏。(7)为保障施工及沿线交通车辆安全,施工作业面应设置安全围栏,设有安全警示灯和指示路牌。(8)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范围,尽量减少工程排水、施工垃圾、(9)做好料场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10)施工期场地照明设施合理设置其高度、位置,并且应在朝向环保目标一侧进行遮挡,运营期路灯也要科学设置仰角、高度等,避免对周边居民夜间休息造成不利影响。3.3 减缓社会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本项目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交通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应该针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环境影响采取必要防治措施,保证对社会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限度。(1)减缓交通影响措施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应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竣工时间等内容,尽量使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热线等。本项目施工中,将对线路两侧公众的通行产生阻隔作用。建设单位可考虑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安全、方便的临时通道以有效解决线路两侧公众通行问题。建议建设单位通过深入调研合理设置临时通道的位置和数量,方便公众出行以及线路两侧的短途交通。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工期。(2)公共设施保障措施本项目在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对工程所涉及的供电、给排水等配套公用设施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建设单位应提前协同有关部门确定相关管线的保护、拆迁、改移方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时不至于影响附近公众的正常生活。(3)其它方面环保措施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会同天津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文物的调查或勘探工作。而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经过文物埋藏区,应立即停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有效保护,同时报告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并配合文物部门进行文物挖掘工作,挖掘工作完成后经文物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过程发现古树名木或者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建筑、物种时,也必须采取停工上报、协助保护等措施。3.4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3.4.1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在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施工21条禁令等多个文件中都对施工扬尘提出了很明确的预防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该坚决执行。结合工程特点以及天津市有关要求,本评价提出如下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应当明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标志牌和环境保护措施标牌;(2)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渣土、散体物料在运输过程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措施,并编制防治扬尘的操作规范;(3)在大风天气禁止进行产生大量扬尘的施工作业;(4)本项目工地设置的所有出入口要设清洗车轮措施,安排有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尽量使出入工地的车轮不带泥土;(5)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暂存点,并及时清运工程垃圾与废土; (6)施工现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土隔离围挡,对于某些不便全部封闭的路段施工现场,应在作业区四周设置隔离围挡;围挡的设置高度、材质选择、出入口设置、宽度等应符合相关规定;(7)本项目桥梁预制件采用现场浇注的方式,水泥应选用商品水泥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设水泥搅拌站;(8)保持运载弃土和建筑材料车厢的完好性,装载时不宜过满,保持正常的车速,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散落,所有运输物一律用蓬布遮盖;(9)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超载并按指定路线行驶,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10)应定期对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降低废气排放量;严禁使用劣质油料;(11)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12)筑路材料堆放地点尽量选在远离公众集中区域的下风向,同时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13)尽量减少散体物料的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时,应当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散体物料的堆放采取苫盖、固化、喷水抑尘等措施;(14)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15)有条件的施工场地、营地的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或者采取砼地坪抑尘,同时在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进行产生大量扬尘的拆迁、倒运土方等施工作业;(16)强化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倡导文明施工,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保证专款专用。3.4.2 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2)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无尾气排放合格证车辆禁止上路;强化试行在用车的年检、路检和抽查制度,加强车管执法力度,控制机动车的废气排放量;(3)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燃料油,采取措施减少燃料油中有害物质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例如鼓励生产和使用以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电力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机动车;(4)科学设置道路两侧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并做好绿化的维护工作;(5)及时清扫路面尘土,尽量使工程全线的机扫率达到100%;(6)建议道路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协作,考虑本项目运营期进行定期路面洒水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结合当地再生水利用规划以及本项目实施的中水工程,在工程运营期尽量采用再生水进行路面洒水抑尘。3.5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3.5.1 施工期(1)本项目施工过程的工程废水中含有一定量的泥沙与油类,不能直接排放,可通过修建水泥蒸发池进行处理或者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2)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所租赁单位现有设施处理及排放,工地内设置环保型厕所并委托有关部门定期清理;本项目招投标文件中应明确不得沿线设置施工营地;(3)对于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维修垃圾等废物,应分类收集、存放,避免将这些废物倒入附近复兴河、海河水体造成水质污染;(4)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所运送的散体建筑材料等;(5)禁止在附近河流以及水塘内清洗施工器具。3.5.2 运营期(1)加大路面清扫频率和路面管理工作,减少路面颗粒物数量以降低雨后路面径流中污染物含量;(2)冬季尽量减少融雪盐用量或者使用新型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也可以采用机械清雪、人工清雪的方式;(3)冬季含融雪剂的雪水、残雪必须妥善处置,避免流入绿化带内对植被造成破坏。3.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对于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如合格的弃土可就近用于道路的路基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淤泥、渣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排放的手续,获得天津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3)弃土的装卸、运输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弃土堆放边坡要夯实,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有条件应设置弃土堆放的护墙和护板;(4)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5)针对拆迁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设集中暂存点,并加罩棚或封闭,及时外运综合利用或者清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避免长期堆放遇大风天气产生大量扬尘,从而严重影响周围环境;(6)将弃土运输、最终处置中的环保措施列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3.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7.1 施工期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防范环境风险的重点措施是加强施工管理,具体要求如下:(1)加强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意识,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2)本项目施工前,必须将施工方案、对管线的保护措施送当地燃气、排水等管线的权属单位,经协商同意或批准后方可施工;(3)施工前对施工区域进行周密堪察,明确现有管道埋设情况,例如收集相关图纸、多挖探视断面等;(4)一旦发生事故,施工人员应立即与管线主管部门沟通,并根据事故原因采取相关的措施控制泄漏源、对泄漏物质进行收集后妥善处理,同时关闭泄露点附近的控制阀门,避免更多的泄露;(5)若泄露油料污染土壤,需要根据污染程度采取相关恢复措施,必要时将受到污染的土壤收集清运;(6)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以及需要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组,同时在施工区域显著位置安放必要的应急设备;(7)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安全操作知识及风险防范知识;(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方法等方面的培训。3.7.2 营运期环境风险本项目建成后,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将严格进行管理,严禁运输危险品车辆通行,避免危险品运输对环境造成风险事故。3.8 环境收益分析(1)本工程采取生态防护、恢复措施主要包括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措施,水土保持防护。防护措施产生的生态效益虽然暂时难以定量化换算为货币价值,但其效益显著,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也不容忽视。(2)微山路跨大沽南路立交工程的建设,对保证天津市“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 的实施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天津市交通规划与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相协调的战略目标及实施策略,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必将为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3.9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为确保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并对各项环保措施的实际效果进行检验,必须制定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1)施工期的环境监理主要针对施工期各种污染因素进行,尤其是容易影响施工区域环境质量的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环境特征,本评价提出如下施工期监理重点内容:施工噪声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噪声污染的防治情况,例如夜间禁止从事产生强噪声作业的执行情况,对可固定设施是否采取了围护隔声、安装减振底座降噪等措施等。针对施工扬尘,应考查施工单位是否采取了符合标准的围挡、洒水及清扫制度的设立和执行情况、渣土等散体物料的堆放方式和苫盖措施、运输过程的防洒漏措施等。废水施工期的废水应进行简易处理后排放,含泥浆废水、车辆冲洗水必须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对地表水的防护等。固体废物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监理重点是施工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放、运输,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治二次污染的措施。生态环境主要考查施工弃土是否在指定地点排放,施工过程对现有树木的保护以及施工后植被恢复,取土场、弃土场的生态恢复。 社会环境对于社会环境,监理重点内容包括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对交通造成的不利影响等情况。(2)环境监测计划为确保本项目施工期不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建设单位应重点组织实施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3-9-1。表3-9-1 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监测项目监测站点监测频次采样时间实施机构负责机构监督机构TSP施工场地下风向环保目标处1次/季5天,每日18小时以上有效连续监测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环保局及河西区环保局噪声施工场地附近的环保目标处1次/季昼间、夜间注:表中所列出的监测站点、监测时间和监测频次,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根据监测结果,应适时采取相应环保措施。4、公众参与4.1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第一次公开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a、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b、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c、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d、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e、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f、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根据上述要求,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已经在本项目环评大纲编制阶段结合现场踏勘将上述含有上述信息的文字材料向沿线公众进行了公示,同时在评价单位网页上设置了公示内容网络链接。(2)第二次信息公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环评报告书报批前)需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a、建设项目情况简述;b、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c、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d、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e、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f、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g、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h、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项目第二次公开信息工作计划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完成后进行,将含有上述有关项目信息的文字材料免费发放给工程选址周边公众,同时评价工作组在天津市环评中心网页上进行公示。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形式本评价拟主要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计划发放调查表68份(调查问卷见附件)。另外在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表意见。4.3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对有效回收的调查表进行统计,结果见表4-3-1。 表4-3-1 调查统计结果一览表调查问题统计结果项目基本情况了解程度选项了解听说过不清楚人数183317比例(%)26.548.525.0是否改善区域交通状况选项有利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