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底管道段)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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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底管道段)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9号(河海大学)国环评证甲字第1103号(天科院)启东市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底管道段)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 本)建设单位: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河 海 大 学二一五年九月本简本内容由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河海大学编制,并经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为启东市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域段)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及河海大学对简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与环评文件全本内容的一致性负责。目 录1前言12项目概况12.1项目背景及简介12.2工程基本信息32.3项目建设内容5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73.1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分布73.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8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44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64.1评价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164.2环境影响分析及其控制措施204.4环境事故影响综合分析与评价结论214.5经济损益分析224.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225公众参与23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237联系方式241前言启东市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底管道段)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复核意见修改完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2项目概况2.1项目背景及简介污水海洋处置在国外已有一个多世纪历史,在欧美等国家滨海城市已被广泛采用。我国的污水海洋处置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上海、浙江等省市科学利用长江口、杭州湾海洋水体环境承载容量,建设城市尾水海洋处置工程,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指出“合理利用海洋自净能力,深水管道排污可以减少污水治理费用,利用海洋自净能力净化污水。沿海城市应逐步推广污水深水管道排海工程。”启东市北部区域濒临潮大流急的小庙洪潮汐深槽,具有得天独厚的巨大近海环境水体,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在启东北部区域沿岸设置吕四大唐电厂特殊利用区(B7-15)。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环保部门陆续批复在启东北部区域建设四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合作镇污水厂、海复镇污水厂、吕四港镇污水厂和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石化新材料工业园污水厂,详见附件5-14),以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水平整体提高,改善启东北部区域投资环境,启东市政府拟建设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将四座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达标尾水集中排海,通过海洋放流管、海底扩散器潜没排放到离海岸一定距离、一定深度的强流区域,充分利用海洋的扩散、降解和自净能力,达到最终处置的目的。建设启东市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是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需要,是保护淡水水源免受污染、改善市民生活品质及生活环境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招商引资环境、推动启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启东北部污水厂排海总管工程排海总管工程设计规模为2.3万m3/d。陆域段尾水输送管道管径为DN300DN800,管长约为38.8km,管顶覆土1.52.0m。该管道全线均为压力输送,管道设计内压最大处为0.4MPa。陆域段尾水输送管道沿线共设尾水外排泵房4座,其中吕四尾水外排泵房利用其已建出水泵房。海域排放管道总长约3548m,包括放流管和扩散管,采用DN800的钢管,沿海底铺设,位于拟建的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工程西侧,小庙洪(南)水道深槽的南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受启东市住建局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承担了“启东市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放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4年3月12日通过了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南京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专家组评审意见见附件18),并且已经取得了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环评核准意见(见附件17)。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编制的启东市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海上排污管道位于现状海岸线向海一侧,排放管道从高位井接出至入海排放口,总长3548m,其中从高位井至现状海陆分界线段长18m,从现状海陆分界线至入海段长3428m,水中打桩架管段长102m。由于该项目拟利用拟建的液体化工码头栈桥,采用架空铺设法,但是此种建设方案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拟建的液体化工码头栈桥建设日期未定,难以控制建设进度,但随着启东市北部污水处理厂的相继开工建设,达标尾水的排海工程已迫在眉睫,二是经过多方征询意见且采纳相关评审会建议,认为该种做法有可能会对日后的码头建设产生干扰,且不利于管道的保护。因此本工程的管线方案必须进行调整,经过多种方案的论证比选,无论从经济性还是对今后其他工程的协调性,本区域海底地形较为平缓且稳定,适宜海底管道铺设。确定将排海改线改由架空铺设法海底埋设方案。本次评价是在前期已完成的环评基础上,针对入海管道路由和布置方式发生重要调整情况开展的评价工作。根据最新编制的工程可行性报告,该项目的排海线路重新选址。为降低投资,尽量缩短达标水的输送距离,减少沿程水头损失,考虑海域排海管沿基本垂直于海岸线方向布置。同时为避免对拟建的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工程的施工造成影响,排海管线布置在距离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工程引桥之间间距按照100m控制,液体化工码头位于引桥东侧,因此管线布置在引桥西侧,以减少相互影响。调整后方案为:排海管与已建围埝轴线交点布置在拟建液化码头一期工程引桥东侧100m处,沿拟建引桥轴线方向向东北侧延伸500m后逆时针方向偏转45度,向北侧延伸376m后顺时针转向45度,沿拟建引桥轴线方向向东北侧延伸,至距离原排海管141m处,转向排海管出水口。由于该项目的工程方案和施工方式等均发生了一定改变,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及河海大学进行启东市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放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到委托后,在认真研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收集评价区域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对拟建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启东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底管道段)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2.2工程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启东北部污水厂排海总管工程(海底管道段);项目性质:新建海洋工程;建设地点: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工程西侧,小庙洪(南)水道深槽的南端;建设单位: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总额:工程总投资约497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启东北部四座污水处理厂尾水收集排海海域排放项目,海域排海管由放流管和扩散管组成。放流管采用813mm钢管,总长约3680m;扩散器长20m,设置2根400mm上升管。原排海管出水口坐标为X:3551345.784,Y:382832.703(坐标系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该处与拟建的液化码头一期工程引桥西边界距离为50m。拟新建排海管沿距离液化码头一期工程引桥东侧100m处,沿拟建引桥轴线方向向东北侧延伸500m后逆时针方向偏转45度,向北侧延伸376m后顺时针转向45度,沿拟建引桥轴线方向向东北侧延伸,至距离原排海管141m处,转向原排海管出水口。因此方案调整后,排海管出海口位置与已经取得批复的出海口位置相同。由于该项目拟利用拟建的液体化工码头栈桥,采用架空铺设法,但是此种建设方案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拟建的液体化工码头栈桥建设日期未定,难以控制建设进度,但随着启东市北部污水处理厂的相继开工建设,达标尾水的排海工程已迫在眉睫,二是经过多方征询意见且采纳相关评审会建议,认为该种做法有可能会对日后的码头建设产生干扰,且不利于管道的保护。因此本工程的管线方案必须进行调整,经过多种方案的论证比选,无论从经济性还是对今后其他工程的协调性,本区域海底地形较为平缓且稳定,适宜海底管道铺设。确定将排海管线由架空铺设法改为海底埋设方案。本次评价是在前期已完成环评的基础上,针对入海管道路由和布置方式发生重要调整情况开展的评价工作。调整后方案为:排海管与已建围埝轴线交点布置在拟建液化码头一期工程引桥东侧100m处,沿拟建引桥轴线方向向东北侧延伸500m后逆时针方向偏转45度,向北侧延伸376m后顺时针转向45度,沿拟建引桥轴线方向向东北侧延伸,至距离原排海管141m处,转向排海管出水口。图2.2-1 建设项目位置图2.3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海域排放管道总长约3680m,沿海底铺设。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开槽及回填海域部分开槽采用挖泥船进行开挖,所挖土方通过陆上管线吹至华峰项目造陆纳泥区,近岸处采用反铲挖掘机进行开挖,所挖土方由自卸汽车运至上述纳泥区,由于本项目挖泥量较小,因此不会对该项目造成环境影响。图2.3-1 预开沟示意图(2)管道铺设管道铺设,管道经由铺管船上的斜向发射塔架,经过一段长距离托管架,被输送到海床表面,逐步完成管道海底铺设工作。如下图: 图2.3-2 “无张力”海底管道铺设示意图上面布置有储管区、锚泊系统、管道发射架、焊接平台、管道在船上水平和垂直运输系统、托管架的起吊安装设备和固定装置,和全船的集中控制指挥室,便于船舶的整体集中控制和指挥。根据工程需要,拟投入的铺管船船体长度110m,型宽25m,型深4.55.5m,满载吃水为2.53m。另外,考虑到岸边水深较浅,铺管作业船难以靠近岸边。近岸处约1公里管线采用岸拖方式拖拉至岸边进行铺设。(3)土方平衡每个结构段开槽挖泥量为4300方,所挖土方先运至华峰项目造陆纳泥区,待充分沉淀后,将余水排海,土方用于回填。泥水比以2:3计,充分沉淀后泥水比以3:2计算,则沉淀后可得压缩土方约2870方。回填时,先铺设1225方砂石,再将压缩后的土方回填,见图2.3-1。因此,本项目土石方基本达到平衡。本地区砂石料来源主要考虑由舟山群岛等地,本地采购来源充足,可满足本工程回填料的需求,采购后水路运输至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图2.3-3 临时纳泥区位置示意图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1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分布根据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本项目管线经过启东东部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21)和吕四港港口航运区(A2-09),应急排放口位于吕四港港口航运区(A2-09),正常排放口位于吕四大唐电厂特殊利用区(B7-15),项目区周边海洋功能区还有位于正常排放口东南侧2.2km的长江口渔场农渔业区(B1-04)、北侧约6.2km的吕四渔场农渔业区(B1-03)、西北侧约14.1km的吕四农渔业区(A1-14)、西北侧约19.7km的海门蛎蚜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B6-10、B6-11)等。本项目所在海域及周边海域海洋功能区分布见图3.1-1和表3.1-1。表3.1-1 项目评价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和周围海洋功能区分布编号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代码面积(hm2)方位距离(Km)管理要求功能区备注1启东东部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2180560执行GB3097-1997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和GB18421-2001二类海洋生物量标准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管线经过2吕四港港口航运区A2-0980000执行GB3097-1997四类海水水质标准航运区应急排放口位置3吕四大唐电厂特殊利用区B7-158220执行GB3097-1997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特殊利用区正常排放口位置4小庙洪港口航运区B2-1530798SE2执行GB3097-1997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港口航运区与正常排放口相对距离5长江口渔场农渔业区B1-04167800SE2.2执行GB3097-1997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和GB18421-2001一类海洋生物量标准农渔业区E2.96吕四渔场农渔业区B1-031289600N6.2执行GB3097-1997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和GB18421-2001一类海洋生物量标准农渔业区7塘芦港外特殊利用区B7-1750S10.9执行GB3097-1997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特殊利用区8腰沙冷家沙及北侧保留区B8-0454320N12.4执行GB3097-1997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保留区9吕四农渔业区A1-142496NW14.1执行GB3097-1997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和GB18421-2001一类海洋生物量标准农渔业区10海门蛎蚜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1)B6-1066NW19.7执行GB3097-1997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和GB18421-2001一类海洋生物量标准海洋保护区11海门蛎蚜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2)B6-11125NW21.3执行GB3097-1997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和GB18421-2001一类海洋生物量标准海洋保护区工程南侧海域分布着一些渔业养殖区,在排放口东南方位距离约5.0km的海域分布的是宏远水产养殖公司养殖区、启东远东养殖场、启东茂盛养殖场、南通顺达养殖公司养殖区和南通兴旺公司养殖区,见图3.1-2。根据周围海洋功能区的管理要求和用海情况,确定本项目的敏感目标见表3.1-2.表3.1-2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序号环境敏感目标相对正常排放口方位与正常排放口距离1长江口渔场农渔业区SE2.2km2吕四渔场农渔业区N6.2km3吕四农渔业区NW14.1km4海门蛎蚜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NW19.7km5宏远水产养殖养殖公司养殖区S5.0km6启东远东养殖场S7.3km7启东茂盛养殖场S8.0km8南通顺达养殖公司养殖区S7.1km9南通兴旺公司养殖区S9.6km3.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1)海水水质环境现状根据本次水质要素的调查结果,结合海洋功能区要求的水质标准,各站位水质评价结果显示,评价结果显示: 5 月份大潮水质调查中,溶解氧、pH、化学需氧量、镉、铬、汞、砷、镍、硫化物和挥发酚全部符合一类站位海水水质标准;锌、铜、和铅符合海水二类水质标准,石油类符合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部分站位五日生化需氧量、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过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具体到每一个监测站位,评价结果显示,25 个监测站位中,共有 12 个站位不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有 6 个站位活性磷酸盐、5 个站位无机氮、2 个站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过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5 月份小潮水质调查中,溶解氧、pH、石油类、化学需氧量、镉、铬、汞、砷、镍、硫化物和挥发酚全部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锌、铜、铅、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石油类符合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部分站位五日生化需氧量、无机氮和磷酸盐不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具体到每一个监测站位,25 个监测站位中,共有 23 个站位不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有 22 个站位无机氮、7 个站位活性磷酸盐、2 个站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过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10 月份水质调查中,溶解氧、pH、化学需氧量、镉、铬、锌、和砷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铅和铜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石油类石油类符合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不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具体到每一个监测站位,评价结果显示,8 个监测站位全部不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超标水质要素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其中有 8 个站位无机氮、7 个站位活性磷酸盐超过二类海水水质标准。(2)海洋沉积物环境现状整体沉积物类别为一类。除 16 站位的沉积物铜含量超过第一类海洋沉积物标准外,其余监测要素均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标准。总体来看,除 16 号站位外,其他站位均符合其所在区域的功能区划执行的沉积物质量标准。(3)海洋生物环境现状1)叶绿素a:2013 年 5 月叶绿素浓度范围为 1.82-4.90µg/dm3,平均浓度为 2.33µg/dm3。2)浮游植物:2013 年 5 月共鉴定出浮游植物 5 门 37 属 74 种。调查海域浮游植物瓶采水样的密度范围为 0.4341×1041.5471×104 个/L,平均值为 0.9545×10 4个/ L。网样的密度范围为 1.0316×104 4.0700×105 个/m3,平均值为 1.5127×105 个/ m3。整个调查海域浮游植物瓶采水样的多样性指数均值为 3.09,均匀度均值为 0.73,丰富度均值为 0.69。网采水样的多样性指数均值为 3.51,均匀度均值为 0.88,丰富度均值为 0.95。2012 年 10 月共鉴定出网采浮游植物 1 门 11 属 14 种。调查海域浮游植物网样的密度范围为 3.75×1071.05×108 个/ m3 ,平均值为 5.675×107 个/ m3 。整个调查海域浮游植物网样的多样性指数均值为 0.39,均匀度均值为 0.24,丰富度均值为 0.16。3)浮游动物:2013 年 5 月调查海域浮游动物共鉴定出 6 大类 27 种。调查海域大型浮游动物密度范围为 31050 个/m3 ,均值为 191 个/m3 ;中小型浮游动物密度范围为 13410866 个/m3,均值为个 2910 个/m3。大型浮游动物生物量范围为 0.0090.358g/m ,平均值为 0.111g/m ,小型浮游动物生物量范围为0.0640.527g/m3,平均值为 0.224g/m3。整个调查海域的大型和中小浮游动物多样性指数平均值为 1.74 和 2.17。2012 年 10 月共鉴定出浮游动物 13 类 27 种。2012 年 10 月调查海域大型浮游动物密度范围为 5123 个/m3,均值为 55 个/m3;中小型浮游动物密度范围为 1152771 个/m3,均值为个 767 个/m3。大型浮游动物生物量范围为 0.0080.354g/m3,平均值为 0.117g/m3。整个调查海域的大型和中小浮游动物多样性指数平均值为 1.54 和 1.29。4)底栖生物:2013 年 5 月调查海域经鉴定共出现底栖生物 7 个类群 46 种,其中环节动物 6 种,软体动物 10 种,甲壳动物 21 种,脊索动物 4 种,棘皮动物 3 种,纽形动物 1 种,腔肠动物 1 种。调查海域的底栖生物丰富度均值为 0.18,多样性指数均值为 0.89,均匀度均值为 0.61。5)潮间带底栖生物:2013 年 5 月调查海域 5 个断面共发现潮间带底栖生物 40 种,其中环节动物 12 种,软体动物 16 种,甲壳动物 6 种,腔肠动物 3 种,纽形动物 2 种,腕足动物 1 种。五条断面中,C1 断面调查中共发现潮间带底栖生物 6 个类群 22 种,C2 断面共发现 4 个类群 14 种,C3 断面共发现 2 个类群 16 种,C4 断面共发现 5 个类群 15 种,C5 断面共发现 4 个类群 13 种。6)鱼卵及仔稚鱼:调查海域定性和定量均没采集到鱼卵及仔鱼。7)生物质量:本次监测的贝类样品中铜、铅、铬和总汞均符合一类生物质量标准,毛蚶中的镉、砷和石油烃均符合二类生物质量标准,超标站位主要为靠近岸边的 16、21 号站位,这可能是这些站位受近岸污染影响较大所致。根据全国海岸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和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规程中的生物质量标准,鱼类、甲壳类和软体类样品中的铜、锌、铅、镉、铬、总汞、砷和石油烃均符合标准要求。图3.1-1 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南通市幅)(2011-2020年)图3.1-2 工程附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图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水文动力评价范围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04)要求,2级评价项目的水文动力环境评价范围,应符合:垂向(垂直于工程所在海区中心点潮流主流向)距离:一般不小于3km;纵向(潮流主流向)距离:不小于一个潮周期内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水文动力评价范围见图3.3-1中红线框。(2)地形地貌与冲淤评价范围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04)要求,地形地貌与冲淤评价范围与水文动力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保持一致,满足建设项目评价范围的要求。地形地貌与冲淤评价范围见图3.3-1中红线框。(3)海洋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海洋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范围,主要依据被评价区域及周边区域的生态完整性确定。1级评价项目,以主要评价因子受影响方向的扩展距离确定调查和评价范围,扩展距离一般不能小于(830)km。海洋生态环境本项目从工程海域向海和两侧扩展30km,评价范围见图3.3-1中黑线框。(4)海域水质评价范围海洋水质环境现状的调查与评价范围,应能覆盖建设项目的评价区域及周边环境影响所及区域,并能充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的要求。海域水质评价范围见图3.3-1中黑线框。(5)海洋沉积物环境评价范围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价等级设计环境现状的调查评价范围时,应将建设项目可能影响海洋沉积物的区域包括在内,即调查评价范围应能覆盖受影响区域,并能充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和预测的需求;一般情况下应与海洋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现状调查与评价范围保持一致。当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有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自然保护区时,调查评价范围应适当扩大,将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自然保护区涵盖其中,以满足评价和预测敏感区和自然保护区所受影响的需要。海洋沉积物环境评价范围见图3.3-1中黑线框。综上,项目总体评价范围应包含以上各单项评价范围,考虑到工程附近海域水动力环境和海底地形,本项目确定评价范围和调查范围边界为图3.3-1中黑线框,控制点坐标见表3.3-1。表3.3-1 评价范围控制点坐标控制点经度(E)纬度(N)A121°31'50.88"32°06'44.75"B121°40'28.92"32°24'44.10"C122°00'51.12"32°14'23.03"D122°13'34.68"31°55'11.96"E121°54'15.48"31°47'20.15"图3.3-1 评价范围和调查范围示意图4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4.1评价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4.1.1评价标准根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特点以及环境敏感区分布,本次评价使用的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如下:(1)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海水水质根据各调查站位所处的海洋功能区类型确定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相应的水质标准。正常排放口位于吕四大唐电厂特殊利用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三类标准;根据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图3.1-1),调查区域近区海域涉及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和工业与城镇区等功能区。根据功能区划农业围垦区、渔业基础设施区、养殖区、增殖区执行不劣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渔港区执行不劣于现状的海水水质标准;捕捞区、水产种殖资源保护区执行不劣于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港口区执行不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航道、锚地和邻近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海洋生态敏感区的港口区执行不劣于现状海水水质标准;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执行不劣于三类海水水质标准;保留区执行不劣于现状海水水质标准。各站位所在区域执行标准具体如表4.1-12所示。表4.1-1 2013年5月份各站位所在水域执行标准站位功能区水质标准站位功能区水质标准1港口航运区三类14保留区不劣于现状2港口航运区三类15农渔区一类3保留区不劣于现状16农渔区一类4保留区不劣于现状17农渔区一类5农渔业区一类18农渔区一类6港口航运区三类19农渔区一类7港口航运区三类20农渔区一类8工业与城镇区三类21农渔区一类9保留区不劣于现状22农渔区一类10保留区不劣于现状23农渔区一类11农渔业区一类24港口航运区三类12港口航运区三类25农渔区一类13保留区不劣于现状表4.1-2 2012年10月份各站位所在水域执行标准站位功能区水质标准站位功能区水质标准1保留区不劣于现状5港口航运区三类2工业与城镇区三类6港口航运区三类3港口航运区三类7农渔业区一类4港口航运区三类8农渔业区一类(3)海洋沉积物根据各调查站位所处的海洋功能区类型确定执行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中的相应标准;根据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调查区域近区海域涉及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和工业与城镇区等功能区,各站位所在海域沉积物执行的标准见表4.1-3。表4.1-3 2013年5月份各站位所在水域执行标准站位功能区沉积物标准站位功能区沉积物标准1港口航运区二类15农渔区一类3保留区不劣于现状16农渔区一类5农渔业区一类18农渔区一类6港口航运区二类20农渔区一类8工业与城镇区二类21农渔区一类10保留区不劣于现状23农渔区一类11农渔业区一类25农渔区一类12保留区不劣于现状(4)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二类标准;(5)贝类(双壳类)生物体内污染物质含量评价标准采用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规定的第一类标准值。表4.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序号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浓度限值单位一级二级1二氧化硫(SO2)年平均2060ug/m324小时平均501501小时平均150500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4024小时平均80801小时平均2002003一氧化氮(CO)24小时平均44mg/m31小时平均10104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100160ug/m31小时平均1602005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年平均407024小时平均501506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um)年平均153524小时平均3575表4.1-5 海水水质标准(摘录) 单位:mg/L(pH除外)项目 标准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pH7.88.56.88.8DO6.05.04.03.0CODMn2.03.04.05.0活性磷酸盐0.0150.0300.0300.045无机氮0.20.30.40.5石油类0.050.050.300.50铜0.0050.0100.0500.050铅0.0010.0050.0100.050锌0.0200.0500.100.50镉0.0010.0050.0100.010总铬0.050.100.200.50汞0.000050.00020.0005表4.1-6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 单位:mg/kg污染因子石油类CrPbZnCuCdHgAs硫化物有机碳*一类标准(×10-6)500.08060150350.50.2203002.0二类标准(×10-6)10001501303501001.50.5655003.0三类标准(×10-6)15002702506002005.01.0936004.0*该检测项×10-2表4.1-7 声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3类65554类a7055表4.1-7 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单位:mg/kg评价因子铅镉铬铜锌砷汞贝类0.10.20.510201.00.054.1.2 污染物排放标准(1)营运期达标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2)施工期船舶污染物排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3)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无组织排放标准;(4)工程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有关限值。表4.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A标准B标准1化学需氧量(COD)(mg/L)50601001202生化需氧量(BOD)(mg/L)102030603悬浮物(SS)(mg/L)102030504动植物油(mg/L)135155石油类(mg/L)13520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1257总氮(以N计)(mg/L)1520-8氨氮(以N计)*(mg/L)5(8)8(15)25(-)-9总磷(以P计)(mg/L)2005年12月21日前11.5352006年1月1日后0.513510色度/稀释倍数3030405011pH6-912粪大肠菌群群数(个/L)1031041040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表4.1.9 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排放区域排放浓度(mg/L)内河不大于15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不大于100表4.1-10 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排放区域项目内 河沿 海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内距最近陆地4-12海里BOD5不大于50不大于50SS不大于50不大于50无明显悬浮物固体大肠菌群不大于250个/100mL不大于250个/100mL不大于1000个/100mL表4.1-11 船舶垃圾排放规定排放物内 河沿 海塑料制品禁止投入水域禁止投入水域漂浮物禁止投入水域距最近陆地25海里以内,禁止投入水域食品废弃物及其他垃圾禁止投入水域未经粉碎的禁止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投弃入海。经过粉碎颗粒直径小于25mm时,可允许在距离最近陆地3海里之外投弃入海表4.1-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单位:dB (A)昼间夜间75554.2环境影响分析及其控制措施4.2.1沉积物影响分析与预测本项目施工污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于污水均不在近海排放,对海域水质和沉积物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施工中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避免了直接排入海域,工程海域沉积物的质量基本上不受影响。所以本项目施工对海域的沉积物环境影响不大。污水处理厂通过管道排放的达标尾水将会影响海域水质环境,进入海水中的污染物可进一步影响底质沉积物。本工程排放口濒临的小庙洪水道平面位置和形态总体稳定,因此排海污染物重金属累计沉积作用较弱;影响范围主要在排放口混合区有限区域内,因此重金属累积作用对沉积物环境影响较小。4.2.2水文动力学及地形地貌影响分析本工程的建设,不会改变工程附近海域的岸线,对附近的流场几乎没有影响。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也几乎不会附近海域冲淤环境。4.2.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和生物资源的影响主要来自悬浮泥沙和预开沟对底栖生物的破坏,营运期对生态和生物资源的影响为达标尾水的排放。通过计算得出,施工期造成各类海洋生物的损失量为:底栖生物1190kg、鱼卵 4.96×108ind.、仔鱼 5.33×107ind.。运营期达标尾水排放每年造成生物损失为:鱼卵 2.707×106ind.、仔鱼 2.908×105ind.、游泳动物 19.33kg、底栖生物1064.4kg、浮游动物 253.63kg、浮游植物 6.287×1013 个。4.2.4水环境影响分析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水力冲刷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涨落潮潮期间,施工产生的大于10mg/L、20mg/L 、50 mg/L、100mg/L和150mg/L的悬浮物浓度增量影响的最远距离分别为3.268km、2.003km、0.823km、0.208km、0.102km。同时,大于10mg/L、20mg/L 、50 mg/L、100mg/L和150mg/L的悬浮物浓度增量影响范围则分别为14.868km2、8.189km2、3.370km2、1.615km2、0.874km2。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均委托启东华荣船舶劳务有限公司接收统一处置,不向附近水体排放,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附近海域CODMn 本底最大浓度约为 1.3mg/L,铅本底最大浓度为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