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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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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简本)建设单位: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发电厂评价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2年10月目 录1 项目概况11.1 地理位置11.2 工程任务及规模11.3 工程可行性分析41.4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12 周围环境现状14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14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43 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63.1 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目标163.2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183.3环境风险分析233.4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53.5环境管理与检测264 公众参与284.1 引言284.2 调查目的284.3 首次环评公示284.4 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304.5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324.6 调查结果334.7 问题与建议364.8 反馈意见处理364.9 公众参与结论365 结论381 项目概况1.1 地理位置古田县地处闽东北,闽江支流古田溪中下游,辖2街道7镇5乡。古田溪梯级电站位于闽江下游北岸支流古田溪上,共分四级开发,一级电站位于古田县境内,下游三个梯级电站分布于古田、闽清两县,分别于1956年至1973年陆续建成投产发电。1.2 工程任务及规模1.2.1 工程任务本工程任务以发电为主。主要为解决古田溪一级电厂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一级与下游梯级发电流量不匹配问题,使古田溪梯级电站在系统中发挥整体调峰、调频、备用等任务。1.2.2 工程规模古田溪一级水电站始建于1951年,1956年第一台机组发电,1959年6台机组全部建成投运,设计总装机容量62MW,现有装机容量为66MW。一级电站控制集水面积1325km2,水库总库容6.42亿m3。本工程利用古田溪一级电站大坝,在一级电站库内取水,新建引水系统及地面发电厂房,以替代现有古田溪一级水电站引水系统及地下发电厂房,新建电站总装机容量110MW。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及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的规定,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等工程,新建引水系统及地面发电厂房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详见工程建设前后基本情况一览表1-2-1。水库特征参数保持不变,即正常蓄水位382.00m,死水位354.00m,汛限水位381.00m,校核洪水位384.00m。工程改扩建前后基本情况一览表表1-2-1工程项目现古田溪一级电站改扩建后备注古田溪一级水库总库容6.42亿m3,不完全多年调节水库,正常蓄水位382.00m,死水位354.00m,汛限水位381.00m,校核洪水位384.00m利用古田溪一级水库水库特征参数保持不变进水口旧进水口保留现状,不拆除位于原一级电站进水口下游约135m的库区右岸与古田溪一级电站地下厂房一起作为水力发电教育基地、翠屏湖旅游景观引水隧洞引水隧洞保留现状,不拆除在距离现有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隧洞洞线约140m处平行布置新建引水隧洞洞线开关站保留现状利用原开关站,位置、构造不变原开关站变压器变卖,现变压器安装在新厂房厂房地下厂房保留现状,不拆除位于原厂房尾水洞出口上游侧约150m原地下厂房作为水力发电教育基地、翠屏湖旅游景观工程特性表详见表1-2-2。工程特性表表1-2-2序号及名称单 位数 量备 注一、水文1流域面积 全流域km21799 坝址以上km213252利用水文系列年限年653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亿m313.944代表性流量 多年平均流量m3/s44.2 设计洪水流量m3/s4600P=1% 校核洪水流量m3/s6340P=0.1 %5洪量 设计洪水洪量(1天)亿m31.73P=1% 校核洪水洪量(1天)亿m32.39P=0.1%二、水库(古田溪一级)1水库水位 校核洪水位(P=0.1%)m384.00 设计洪水位(P=1%)m382.63采用新数据 正常蓄水位m382.00 防洪限制水位m381.00 死水位m354.00原设计2正常蓄水位时水库面积 km237.1 3水库容积 总库容亿m36.417 调节库容亿m35.435 防洪库容亿m30.358 4库容系数 39.05调节性能多年调节6水量利用系数% 98.5三、流量及水位1厂房设计洪水流量(P=1%)m3/s2388现行调度方案/建议调整调度方案 相应下游水位m264.4采用高值2厂房校核洪水流量(P=0.2%)m3/s2741现行调度方案/建议调整调度方案 相应下游水位m265.3采用高值3满载发电流量m3/s112.40 相应下游水位m256.194最小流量m3/s0 相应下游水位m255.52四、工程效益指标1一级效益 装机容量MW110 保证出力MW25.0 年发电量亿kW·h3.525 原设计为2.85 年利用小时数h3205 增加年发电量亿kW·h0.6752下游梯级 增加年发电量亿kW·h0.115 五、主要建筑物及设备1进水口 型式隧洞竖井式 底板高程m350.002引水隧洞 洞长m1523.356进水口至调压井 开挖洞径m7.6 衬砌型式钢筋砼,局部素喷及喷锚 衬砌后洞径m6.43调压井 型式阻抗式 高度m66.521 调压井直径 m13.0 阻抗孔直径m3.14竖井 竖井高度m91.679 竖井直径m6.4 衬砌型式钢筋砼衬砌5厂房 型式地面厂房 主厂房尺寸m51.30×20.20×42.4(L×W×H) 机组装机高程m252.56开关站 型式户外式 面积m2101.75×45(L×W)原有7主要机电设备(1)水轮机 台数台2 型号HL*-LJ-250 额定出力MW56.70 额定转速r/min300吸出高度m-3.20 最大工作水头m124.2 最小工作水头m103.2 额定水头m110.0 额定流量m3/s56.20单台机组(2)发电机 台数台2 型号SF55-20/5500 额定容量MW55.0 额定电压kV10.5 额定电流A3360 额定功率因数0.9(滞后)(3)主变 台数台2 型号SF10-63000/1108输电线 电压kV110 回路数回路3原有 输电目的地古田溪二级站2回、古田城关变1回五、施工1对外交通 距离km6至古田城关2总工期年、月24个月六、经济指标1静态总投资万元44051.742建设期利息万元2782.123总投资万元46833.864经济指标 单位千瓦投资(动态)元/kW4257 上网电价元/kW·h0.344 含增值税 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7.16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0.01投资回收期12.81.3 工程可行性分析1.3.1 工程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一致性分析1.3.1.1 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性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简称为福建规划纲要)中,“第三节 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符合关于研究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的会议纪要(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40号)精神,运行期一级电站将增加3.525亿kWh,符合加强电源建设的精神。1.3.1.2 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3月 )中“第五章 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 第二节建设海峡西岸能源基地依托良好的港口条件,加强对外能源合作,优化能源结构,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以发电为主。主要为解决古田溪一级电厂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一级与下游梯级发电流量不匹配问题,使古田溪梯级电站在系统中发挥整体调峰、调频、备用等任务,与国家、福建省公布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能源基地、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等具有良好的协调性和一致性。1.3.1.3 与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根据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通知(闽水计财200757号文)精神,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组织修订完成福建省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告。关于水力发电规划,同意古田溪(含长桥溪、达才溪干流)干流十五级开发,其中古田溪一级电站列入规划。1.3.1.4 与福建省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局文件闽环保监200729号文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该函中“对水力发电规划 古田溪干流推荐古田溪一级、古田溪二级、古田溪三级、古田溪四级等4个梯级水电站。函中要求各梯级水电站要严格执行最小下泄流量,当出现来水量小于最小下泄流量时,电站严禁蓄水,保证来水量全部下泄。古田溪一级电站为混合式开发电站,一期主体工程于1951年3月正式动工,1956年第一台机组建成投产,1959年6月机组全部建成投产,至今运行已50多年。限于当初实际情况,一级电站未设定最小下泄流量。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方案的函(闽经贸能源2009 664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的函(闽经贸能源2009 723号),确定古田溪一级电站下泄流量为4.42m3/s。根据关于我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古田溪一级电站于2009年12月完成了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环保部门初步方案,并且于2010年4月份通过了验收,详见关于印发古田溪一级及四级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工程安装验收会议纪要的通知(宁经贸电力2010171号),项目符合福建省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200729号文)的要求。1.3.1.5 与相关部门文件协调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7月22日下发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古田溪水力发电厂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为了提高古田溪水力发电厂一级电站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好率,确保水电站及电网运行安全,增强调峰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意古田溪水力发电厂开展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1.3.2 与福建省相关水电政策符合性分析1.3.2.1 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11146 号)协调性分析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11146 号),“三、水电站技术改造管理(一)为提高水电站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好率,确保水电站及电网运行安全,运行多年的水电站可以进行技术改造。(二)水电站技术改造应在保证大坝运行工况不变的情况下,对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机电设备、下泄流量监控装置等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大坝需经安全论证尚有10年以上使用年限;2不增加水库库区淹没;3不改变水库主要特性;4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影响生态环境。”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任务以发电为主。主要为解决古田溪一级电厂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一级与下游梯级发电流量不匹配问题,使古田溪梯级电站在系统中发挥整体调峰、调频、备用等任务。符合(一)中要求。(二)中“1大坝需经安全论证尚有10年以上使用年限;2不增加水库库区淹没;”详见下一节。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水库特征参数保持不变,即正常蓄水位382.00m,死水位354.00m,汛限水位381.00m,校核洪水位384.00m均与原水库一致。符合“3不改变水库主要特性”要求。“4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影响生态环境。”报告书后续内容中提出对污染物排放分析及采取保护生态环境措施,与该会议纪要的内容是一致的。1.3.2.2 关于研究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的会议纪要(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40号)协调性分析根据关于研究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的会议纪要(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40号)精神,“三、稳步推进现有水电站的技改工作。新上技改项目原则上应具备符合安全环保、不新增土地淹没、不增加移民安置、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设计运行年限尚余十年以上等硬性条件,并严格审批程序,由有关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联合审查后报省政府。四、提高水电站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省有小水电加强安全、环保以及运行等各方面管理,确保水电站防洪安全、运行安全和生态安全。”(1) 安全环保分析古田溪一级电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改扩建工程是利用现有古田溪一级电站水库引水,新建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竖井、高压平洞及地面发电厂房,同时对原有的升压开关站进行改造等。消除了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系统压力管道及地下厂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解决一、二级电站发电流量不匹配等一系列问题,符合关于研究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的会议纪要(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40号)文中关于的安全环保要求,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2)不新增土地淹没与不增加移民安置分析由于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是利用现有古田溪一级电站水库引水,电站改扩建后水库正常蓄水位维持382.00m不变,设计洪水位、大坝校核洪水位不变,土地征用线和居民迁移线不变,总库容6.42亿m3不变,因此本工程对水库淹没区没有影响,不涉及库区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符合关于研究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的会议纪要(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40号)文中关于不新增土地淹没与不增加移民安置的要求。(3)满足最小下泄流量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方案的函(闽经贸能源2009 664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的函(闽经贸能源2009 723号),确定古田溪一级电站下泄流量为4.42m3/s。根据关于我省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古田溪一级电站于2009年12月完成了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环保部门初步方案,并且于2010年4月份通过了验收,详见关于印发古田溪一级及四级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工程安装验收会议纪要的通知(宁经贸电力2010171号)。符合关于研究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的会议纪要(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40号)文中关于最小下泄流量的要求。(4)设计运行年限尚余十年以上分析根据古田溪水力发电厂一级大坝安全预测与评价报告中 “大坝是稳定的、安全的。今后10年外界对大坝的影响和作用是有限的,大坝趋向是稳定的、无明显趋势性变化,今后10年大坝仍可正常运行,即大坝剩余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的结论,符合运行年限尚余十年以上的要求。1.3.3 工程与人工湖自然保护区关系分析及主管部门意见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进水口、1#施工支洞口位于保护区及其周边300m范围内(保护区水域一重山),属于人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0.43hm2(包括有林地0.17hm2、水域0.26hm2)。古田人工湖自然保护区位于古田县湖滨,面积4587hm2,保护对象主要为水禽、防护林,批准时间为1997年3月,保护区级别为市级,主管部门为古田县林业局。功能区划: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587hm2,其中核心区面积137hm2,缓冲区面积229hm2,实验区面积4221hm2。根据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对古田县人工湖市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论证会会议纪要 宁林动植管201213号(宁德市林业局文件),经宁德市林业局审查,原则同意工程建设。根据宁德市环保局关于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对古田人工湖市级自然保护区专题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专家审查意见和专题报告结论。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前提下,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不利影响总体较小,从自然保护区影响的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要求该工程在建设施工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1.3.4 工程与翠屏湖风景名胜区关系分析及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五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闽政文2002224号),古田县翠屏湖风景名胜区属于福建省第五批省级风景名胜区。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古田溪一级电站进水口及相关设施选址方案的批复 闽建风景20121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的引水系统进水口位于翠屏湖风景名胜区边缘,占地6.7亩,其中设施占地3.2亩,进水口底部高程为350m,比现进水口底部高程344m高6m。新建地面发电厂房在翠屏湖风景名胜区之外。经专家现场考察论证,改扩建工程对景区自然景观、湖区水位和游览环境影响较小,原则同意该工程选址方案。为了减少工程建设对景区的影响,景区管理机构要督促建设单位制定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案。开挖引水隧道的渣土不得堆放在景区内。要求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减少施工对景区环境和游人的影响,切实保护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防治污染和破坏,做好水土保持和山体、植被保护工作。项目结束后,要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工作,并及时进行植被抚育和绿化,维护景区环境风貌。1.3.5 工程建设合理性分析1.3.5.1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工程拟定上下厂址进行比较分别在古田溪右岸现有古田溪一级电站厂房尾水上游侧约150m和290m处。从环保角度分析,下厂址经济效益较好,进厂道路短,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施工难度及工程量相对较小,工程临建工程量较小,对环境生态影响也相对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下厂址是合理的1.3.5.2 进水口位置选择拟两个进水口位置进行比较,上进水口位于现有古田溪一级电站进水口下游约135m的库区右岸,下进水口位于上进水口下游约180m处。上进水口位置已得到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上进水口工程量较小,弃渣较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上进水口后坡地形较缓,更有利于布置进水口施工围堰,更有利于保护库区水质,上进水口是合理的。1.3.5.3 施工场地布置合理性分析根据本工程建筑物布置特点及施工条件,考虑人工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工程施工只布设一个施工区厂区施工区。工程施工布置已经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充分利用厂区内废弃的房子、场地和道路进行布置,施工场地位于古田溪一级电厂厂区范围,不占用林地、耕地,不属于人工湖自然保护区及翠屏湖风景名胜区,未发现珍稀动植物。综合来看,施工布置原则考虑问题相对较为全面,施工布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1.3.5.4 土料场设置合理性分析土料场周围没有居民点等敏感目标(不属于人工湖自然保护区和翠屏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土料场取土量较少,开挖深度较小,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性很小,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取土后易恢复植被。因此,土料场的设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要求。1.3.5.5 弃渣场设置合理性分析根据土石方平衡,项目弃渣量34.88万m3,考虑人工湖自然保护区范围,进水口弃渣运至厂区弃渣场堆置,弃渣场用地5.53hm2。厂区弃渣场位于厂房对面山坡304m高程以下(不属于人工湖自然保护区和翠屏湖风景名胜区范围),主要植物种类以五节芒、菜地、山类芦、油桐、灌木丛为主,未发现珍稀动植物。工程施工在布置弃渣场时,已避开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以及水土保持要求严格的特殊区域,以及渣场上方汇水面积尽量小,周边无人居住;弃渣场选址尽量避开水土保持敏感目标,生态影响达到最小;弃渣在堆放的过程中局部破坏了弃渣场原地貌、土地和植被,但均有修建有挡渣和排水设施,弃渣场表层通过绿化和恢复原有植被等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后期对工程区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基本符合环境保护要求。1.3.5.6 项目占地合理性分析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已取得相应国土部门的批复建设项目预审意见书宁国土资2012 预10号。因此,本项目占地是合理的。1.4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4.1 相关规划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建设符合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通知(闽水计财200757号文)及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200729号文)。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古田县人工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批复,工程进水口、1#施工支洞口位于保护区及其周边300m范围内(保护区水域一重山),属于人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0.43hm2(包括有林地0.17hm2、水域0.26hm2)。根据古田翠屏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引水系统进水口位于翠屏湖风景名胜区边缘,占地6.7亩,其中设施占地3.2亩。1.4.2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1.4.2.1 水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根据宁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2011年),项目所在库区及下游河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古田溪水库功能为备用水源、渔业用水、游泳区,库区下游河段功能为一般渔类保护区、游泳区。改扩建工程建成后不改变原有水环境功能区功能,因此,本项目与宁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相符合。1.4.2.2 空气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宁德市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00年),位于人工湖自然保护区、翠屏湖风景名胜区的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环发20001号文)中一级标准,其它项目区域执行二级标准。由于本项目为生态型项目,改扩建工程建成后基本不产生大气污染,因此本项目与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相符合。1.4.2.3 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目前没有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在评价范围内,位于干线公路两侧路界外50m以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执行2类标准,农村区域现状执行1类标准。由于本项目为生态型项目,改扩建工程建成后基本不产生噪声污染,因此本项目与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相符合。1.4.2.4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闽政文201026号),项目区涉及古田-水口水库与库沿岸景观和水环境维护生态功能区(2313)。古田-水口水库与库沿岸景观和水环境维护生态功能区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加强库沿地区生态保护和景观建设;控制水库网箱养殖规模,控制库沿周边乡镇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加强水库水化学环境监测;加强湖中岛屿鸟类栖息地保护,做好古田人工湖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库区水上旅游。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批转县环保局关于古田县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古田县人民政府文件古政文200423号)及古田县生态功能区划(修改稿),项目区属于古田水库水源涵养与视域景观生态功能小区(231392201),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视域景观,辅助功能为生态旅游。生态建设方向:(1)重点是搞好库周水土保持,加强森林营造和生态公益林的建造,对山地全面进行封养保护,特别是对天然阔叶林的营造和保护;加强库区库沿地区景观规划建设,使之不仅具有实用功能,而且具有景观优美、利于人们休闲度假的环境。(2)其它相关任务控制古田水库淡水养殖数量及规模,水库水化学环境的重点监控,湖中岛屿鸟类栖息地保护,库周围视域内采石场植被恢复。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根据宁政文200982文,项目占用人工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0.43hm2(包括有林地0.17hm2、水域0.26hm2),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福建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其进行保护,工程建设已取得宁德市林业局的同意(详见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古田溪一级电站引水及发电系统改扩建工程对古田县人工湖市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论证会会议纪要(宁林动植管201213号),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获批复,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采取水保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避免或减轻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项目符合福建省、古田县生态功能区划要求。2 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1.1 水环境根据水质监测统计成果分析,古田溪一级水库电站水质监测项目除锰、3#四级电站发电尾水溶解氧超标外,其余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良好。2.1.2 生态工程区范围内分布有维管束植物69科159属186种(含种以下分类单位,下同),其中蕨类植物12科14属16种,裸子植物3科6属6种,被子植物54科139属164种(双子叶植物46科105属126种,单子叶植物8科34属38种)占地区内分布有维管束植物53科98属113种(含种以下分类单位,下同),其中蕨类植物8科10属12种,裸子植物3科6属6种,被子植物42科82属95种(双子叶植物39科71属82种,单子叶植物3科11属13种)项目占地区未见野生的国家级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评价区植被型为暖性针叶林,主要为马尾松林和杉木林群系。占地区植被型为暖性针叶林,主要为马尾松林群系,在厂区建筑物周围有樟树、柏木等绿化树木,公路两侧有喜树等行道树。2.1.3 大气环境古田县的SO2、NO2、PM10的日均值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SO2、NO2大部分时间优于一级标准,工程所在区域污染源较少,且植被覆盖情况良好,应该优于古田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1.4 声环境监测指标Leq为昼间46.3dB(A),夜间39.8dB。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2.1 水环境古田溪一级水库:古田溪水库坝址至厂房河段:约7.0km(原7.2km)的少水段;厂房下游:龙亭水库,约226 km2的流域面积,4.5km的河长。2 2.2 生态环境陆域、水生生态同水环境评价范围以及工程永久占地(包括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地面发电厂房等)厂区、施工场地、土料场、弃渣场、施工道路等及其周边200m范围,对于敏感目标外延至整个敏感目标(翠屏湖风景名胜区、人工湖自然保护区)。2.2.3 声环境施工场地周边200m、引水线路和运输线路沿线两侧200m的范围,有学校等敏感目标的延伸至敏感目标。2.2.4 大气环境施工场地周边200m、引水线路和运输线路沿线两侧200m的范围,有学校等敏感目标的延伸至敏感目标。2.2.5 社会环境工程涉及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翠屏湖及受工程临时施工影响的居民。3 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3.1 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目标3.1.1 水环境保护目标:古田溪一级水库库区及坝址下游至龙亭电站坝址河段水质。保护要求:施工期、运行期古田溪一级水库库区及坝址下游至龙亭电站坝址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古田溪一级水库严禁排污,施工期、运行期坝址下游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3.1.2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施工临时生活区、施工场界及周边200m范围和进坝道路、施工运输公路沿线200m范围内居民区。敏感目标:经实地调查,由于施工厂界周边200m内未发现有人居住,距离厂区是工厂临时加工厂400米左右有所溪山中学,因此受影响的主要是运输路线周边的居民及施工人员。保护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期大气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使工程建设区及周围、施工运输公路两侧居民和施工临时生活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3.1.3 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临时生活区、施工场界及周边200m范围和进坝道路、施工运输公路沿线200m内居民区、学校。敏感目标:经实地调查,由于施工厂界周边200m内未发现有人居住,距离厂区是工厂临时加工厂400米左右有所溪山中学,因此受影响的主要是运输路线周边的居民及施工人员。根据施工布置,声敏感点位置及与噪声源之间的距离如表3-1-1。保护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期噪声污染源进行治理,使施工区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所规定的标准,项目区附近村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工程区及施工区附近声环境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距离表3-1-1序号敏感目标位置属性距离工程区最近距离(m)距离施工区最近距离(m)1溪山中学厂区施工临建地附近400/2少量分散居住点运输线路附近<5/注:表中“/”表示该敏感目标距离最近的施工基地200m以外。3.1.4 生态保护目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闽政文201026号),项目区涉及闽江中游东北部山地自然生态恢复与维护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古田-水口水库与库沿岸景观和水环境维护生态功能区。闽江中游东北部山地自然生态恢复与维护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恢复、扩大常绿阔叶林,促进山地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古田-水口水库与库沿岸景观和水环境维护生态功能区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加强库沿地区生态保护和景观建设;控制水库网箱养殖规模,控制库沿周边乡镇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加强水库水化学环境监测;加强湖中岛屿鸟类栖息地保护,做好古田人工湖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库区水上旅游。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批转县环保局关于古田县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古田县人民政府文件古政文200423号)及古田县生态功能区划(修改稿),项目区属于古田水库水源涵养与视域景观生态功能小区(231392201),主导功能为水源涵养,视域景观,辅助功能为生态旅游。生态建设方向:(1)重点是搞好库周水土保持,加强森林营造和生态公益林的建造,对山地全面进行封养保护,特别是对天然阔叶林的营造和保护;加强库区库沿地区景观规划建设,使之不仅具有实用功能,而且具有景观优美、利于人们休闲度假的环境。(2)其它相关任务控制古田水库淡水养殖数量及规模,水库水化学环境的重点监控,湖中岛屿鸟类栖息地保护,库周围视域内采石场植被恢复。敏感目标:人工湖自然保护区、翠屏湖风景名胜区。保护要求:根据宁德市林业局要求保护人工湖自然保护区;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保护翠屏湖风景名胜区。保护项目区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采取有效、可行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保持施工场地周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减少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全面恢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使土壤侵蚀强度恢复到500t/km²·a以下。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扰动地表的治理度达95以上,工程区植被恢复面积达98以上。合理选择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并做好防护措施设计,使拦渣率达到99%以上。3.1.5 社会环境保护目标:翠屏湖风景名胜区,工程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敏感目标:经过实地调查及走访相关单位,社会环境涉及的主要敏感目标有翠屏湖风景名胜区,以及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征地涉及的公民。保护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保护翠屏湖风景名胜区;工程涉及的征地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征地补偿,保护被占地公民的利益。3.2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3.2.1 水文情势本工程利用古田溪一级电站大坝,在一级电站库内取水,新建引水系统及地面发电厂房,以替代现有古田溪一级水电站引水系统及地下发电厂房。原一级电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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