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1涛坪线西延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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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41涛坪线西延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S341涛坪线西延工程环境影响变更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二一三年八月·济南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建项目位于临沂市莒南县,东起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青峰峪,接S341,终于莒南县西怪草村,与规划长深高速连接线相交。是连接莒南县城、坊前镇、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以及日照市、岚山港区等区域的重要交通要道。1.2 评项目名称、性质1、原环评项目名称、性质项目名称:S341涛坪线西延工程建设单位:临沂公路局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规模:48.500km。建设地点:线路沿S341老路,跨越临沂临港开发区和莒南县。 2、路线、建设内容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起点选择在现状S341临沂-日照界,路线向西延伸,K0+000-K1+700段对现有S341进行拓宽改造后加以利用,共计1.700km;路线下穿兖石铁路后向西南方向延伸,基本与兖石铁路平行布设,长度约3km;之后路线向西延伸,从大山石渣场专用铁路现有构造物下穿大山石渣场专用铁路,然后利用现有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北环路继续向西延伸。道路在K8+878.230处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立晨路相交,立晨路以西北环路已建成,以东北环路正在建设,以该平交口为界,立晨路以东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24.5m,立晨路以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15m。北环路道路等级二级,路基宽度15米,与本项目标准相同,因此路线K8+878.230-K11+690段直接利用现有建成北环路。路线继续向西延伸,穿过麻峪子村后进入中部地势较高区域。从黄山与麻峪子山之间穿出后从赵家村水库上游继续向西布设。在路K20+704-K21+164段有现状道路,路面宽6m,本项目对该段道路进行拓宽改建后加以利用,长0.460km;路线跨越相邸水库后继续向西布设,在K31+460处与现状莒南县城北环路相接。根据规划,东环路将向北延伸与本项目平交,平交口桩号为K31+080,以该平交口为界,本项目K8+878.230-K31+080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15m,K31+080-K48+500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4.5m;路线K31+460-K33+320段利用现有莒南县城北环路1.860km;K33+320-K37+360段利用规划文化路4.040km,路基宽度24.5m;路线与S225莒阿线相交后继续向西,跨过鸡龙河后与县道008相接,然后沿现有道路,穿过后良店村、石门亭村、岭泉镇;K40+300-K42+400段对现有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后加以利用,长2.120km,K42+400-K44+290段利用现状道路1.890km;路线越过现有山丘继续向西,终点在西怪草村南与规划长深高速连接线相接,终点桩号K48+500。推荐方案路线全长48.500km。线路走向见图2.2-2。表1 项目道路现状及改建内容对比情况序号桩号范围长度(km)现状情况改建内容与技术标准备注路基宽度服务等级建设、利用情况技术等级路基宽度1K0+000K1+7001.70011m三级利用路基11m,路面翻新一级24.5利用道路为现状S3412K1+700K4+4802.780新建路段一级24.5出3K4+480K8+878.2304.398新建路段一级24.54K8+878.230K11+6902.81215m一级路基、路面完全利用二级15利用道路为现状北环路5K11+690K20+7049.014新建路段二级156K20+704K21+1640.4606m三级利用现有占地,路基、路面全部翻新二级15利用道路为现状土路7K21+164K31+0809.916新建路段二级15m8K31+080K31+4600.380新建路段一级24.5m9K31+460K33+3201.86023m二级路基、路面完全利用一级24.5m利用道路为现状北环路10K33+320K40+3006.980新建路段一级24.5m11K40+300K42+4002.10012m二级利用路基拓宽改造,路面翻新一级24.5m利用道路为现状道路12K42+400K44+2901.89024.5m二级路基、路面完全利用一级24.5m利用道路为现状道路13K44+290K44+7800.49010.5三级利用占地一级24.5m利用现状土路14K44+780K48+5203.740新建路段一级24.5m推荐方案主线路线全长48.50公里,其中新建里程约33.254公里,改建里程约15.266公里。路基土方3684.528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74.942km;路面748.835km2;全线共设大桥8座,共1350m;中桥5座,共328m,盖板涵35道,圆管涵20道,箱涵15道。永久占用土地2668亩。主要工程数量见表2。表2 主要工程数量表指标名称数量路线全长(km)48.500新建里程(km)路宽24.5m:18.748路宽15m:19.390改建里程(km)完全利用现有及规划在建路:2.812现有道路拓宽:3.800利用现有道路沥青面层罩面:3.750永久占地(公顷)工程总占地2668亩,其中新增征地2060亩,利用老路已确权地608亩。临时占地(公顷)13公顷新建路面(1000m2)814.028道路排水(km)74.942路基植草防护(1000m2)200.040拱形骨架植草防护(1000m2)162.481平交口(处)715m宽桥梁(m/座)1810/1324.5m宽桥梁(m/座)788/6涵洞(m/道)1593/70道口标(根)404警示桩(根)104波形梁护栏(m)6548拆迁建筑物(m2)61941路基土石方(挖方)1000m32053.155路基土石方(填方)1000m31032.022利用方/弃方1000m31032.022/965.8681.3项目政策的符合性和建设的合理性1.3.1与山东省2012年重点公路建设计划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下达2012年重点公路及普通国省道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鲁交规划201220号)(见附件),S341涛坪线西延工程已经列入了该建设计划,在上述计划中该项目名称为S341涛坪线良家店子至大茅墩段。1.3.2产业政策符合性拟建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国省干线改造升级”,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1.3.3改建项目与131号文符合性由表3可见,项目的建设不属于企业限批,不属于局部禁批或限批,亦不属于区域限批。改建项目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表3 改建项目与131号文符合性一览表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原则选 项(一)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是 否(二)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是 否(三) 是否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是 否(四) 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是 否(五) 项目选址、选线是否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是 否二、是否存在企业限批情况是 否三、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选 项(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是 否(四)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是 否是 否(五)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是 否(六)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是 否是 否四、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选 项(一)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是 否(二)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是 否(三)是否建在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是 否(四)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是 否(五)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是 否1.3.4与鲁环函2012138号文的符合性分析为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山东省环保厅下发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138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4。表4 改建项目与鲁环函2012138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原则具体要求改建工程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实施主体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实施主体,应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公开、公正、客观、规范地开展工作。受委托的环评机构不得再委托任何第三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符合(二)调查方案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要按照办法要求制定公众意见调查方案,并征得当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后实施。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制定公众意见调查方案,并征得青州市环保局同意后实施。符合(三)调查范围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在作公众调查时,要做到公众调查表发放的代表性和覆盖性,对于搬迁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涉及的所有住户应逐户进行调查;对于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按不少于当地常住人口的10%比例进行调查;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必须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本次问卷发放涵盖评价范围内的所有村庄,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受访公众不低于常住人口的10%。符合(四)调查内容公众参与调查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二)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三)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四)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五)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六)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七)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八)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九)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十)对搬迁、占用土地、经济补偿的接受程度;(十一)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十二)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十三)是否同意项目建设。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已基本涵盖所述内容。符合(五)信息公告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按照办法规定,在环评工作开展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除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媒体分别发布公告外,还应在评价范围内所有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公告栏处张贴信息公告,设立公众意见调查资料发放点。信息公告必须包含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要求的全部内容。每次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确保受影响的公众全面获悉建设项目信息。第二次公告期间,应对第一次公告时公众所关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进行反馈,作出解释和说明。评价范围内所有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公告栏处均已张贴信息公告,另有村委会同意公路项目建设的证明见附件;公告时间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符合(六)调查意见使用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将两次征求的公众意见纳入环评报告书公众参与章节中,并将公众参与调查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征求的公众意见已纳入公众参与章节。符合(七)调查意见的核查省环保厅审批的建设项目,须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对其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证明文件。省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在建设项目评估过程中应随机抽取不少于1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核查其真实性。经核实,凡与实际调查情况一致性低于80%的,必须重新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莒南县环保局已对本项目调查问卷真实性进行核实,核查证明文件见附件。符合1.3.5 与鲁环评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为增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本项目与鲁环评函2012263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5。表5 改建项目与鲁环评函 2012263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原则具体要求改建工程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改建公路属于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查。符合(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改建工程满足“鲁环发2007131号文”要求。符合(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改建公路不在莒南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在。符合(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不属化工类项目,设置环境事故风险评价章节符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改建公路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行业。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符合(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改建公路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改建公路不在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运营期无污染物排放。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改建工程属于公路建设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项目、农药行业项目、以及热电行业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污染物。符合(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1.3.6与鲁环函2012509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号),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级环保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工作;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等文件的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建设单位向各级环保部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51号)要求提交报告书简本;各级环保部门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项目受理情况,同时公布报告书简本,并附审批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S341涛坪线西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在报送山东省环保厅受理大厅时,已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51号)要求提交报告书简本两本,符合鲁环函2012509号文的要求。2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2.1施工期环境要素影响分析1、环境空气拟建公路在施工阶段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工地扬尘及路面铺浇沥青的烟气,和少量的施工机械尾气,其主要的污染物为CO、NO2、TSP、THC。扬尘在整个施工期间,拟建公路的挖掘、凿岩、打桩、筑路墩、铺浇路面、材料运输、装卸和搅拌等过程都存在着扬尘污染。另外,还有汽车行驶、地面料场的风吹等引起的扬尘。运料车运输时应加盖篷布,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一般在300米以内。施工阶段对正在施工的路段及主要运输道路要进行经常性的洒水(每天4-5次),可以使空气中的扬尘量减少70左右,收到较好的降尘效果,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超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距离可缩小到20-50米范围内。沥青烟气沥青路面施工阶段空气污染除扬尘以外,沥青烟气是主要污染源。施工阶段的沥青烟气主要出现沥青熬炼搅拌和路面铺设过程中,其中沥青熬炼过程中的排放量最大。对沥青的混合料可采取远离居民区的厂拌方式来减少污染。2、地表水环境公路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排放、桥梁建设时对水体的搅混和油污染,此外,堆放在水体附近的施工材料由于管理不慎被径流冲刷或由于吹风起尘进入水体,也将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1)生活污水参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排放量取80L/d·人,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取COD40g/d·人、BOD5 17.6g/d·人,考虑到拟建公路施工路段相对较短的实际,以施工人员为500人进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计算,见表6。表6 临时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估算项目污水量(m3)CODcr(kg)BOD5(kg)日排放量40208.8施工期总计21600108004752注:临时施工营地运行天数按540天计如果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水体,势必会对河流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对此,为了防止施工期生活污水对河流水环境的影响,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由于本项目施工一般在农村地区,周围没有污水收集设施,生活污水一般就地排放,以蒸发下渗为主,或者直接利用农村的化粪池简单处理后与粪便一起作为农肥;并且单位长度上的生活污水负荷较小,约废水污染负荷约为0.67m3/km.d,相对来说污染负荷较小,只要在水体上及其附近施工时注意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生活污水一般不会形成径流而进入水体,不会对施工沿线的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冲洗水施工车辆冲洗采用定点集中冲洗,防止含油污水排入附近地表水体。3、声环境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许多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这些设备会产生较强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其中施工机械主要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这些设备的运行噪声见表7。表7 主要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噪声级机械设备测距(m)声级(dB)备 注打桩机1595105不同类型打桩机噪声差异很大挖掘机584液压式推土机586装载机590轮式搅拌机290推铺机587铲土机593平地机590压路机586振动式卡 车7.589卡车的载重量越大噪声越高振捣机1581夯土机1590自卸车582移动式吊车7.589沿线声环境敏感点众多,尽管施工期噪声会对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但相对于营运期来说,施工期为短期暂时影响,敏感点所受的噪声影响也主要是发生在敏感点附近路段的施工过程中,可以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来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建议根据公路施工特点,结合周边敏感点分布,因时因地制定有效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固体废物施工期全路段主要为填方,无弃土产生,施工期主要固废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照每人每天0.5kg考虑,每天产生250kg,整个施工期约产生135t生活垃圾,施工时注意集中暂存,并及时交付各自辖区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5、生态环境(1)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方式、生物、水土流失、景观生态等方面:评价区拟建工程占地范围内原有的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将发生根本变化,原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将逐步消失,取而代之的交通用地;将破坏拟建工程占地区域内原有植被的生长,施工扰动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其恢复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沿线野生动物造成一定影响,沿线无珍惜濒危保护野生动植物存在,因此不会对珍惜濒危保护野生动植物造成影响;公路的开发建设导致地形、地貌的改变和植被的破坏,改变了外应力与土体抵抗力之间的自然相对平衡,特别是弃土、弃渣及临时堆土,抗蚀能力差,容易产生水土流失;临时占地、施工场地及作业活动由于改变原有地貌景观,可能产生视觉污染。2.2 运营期2.2.1环境空气(1)污染源分析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管等排放的汽车尾气污染物。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其主要污染物是NO2。类比全国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结果,日交通量30000辆时NO2和TSP均不超标。根据拟建项目各特征年交通量预测结果,2032年各路段交通量均小于30000辆·小客车/日。本项目的交通量小于类比项目,且沿线扩散条件较好,NO2和TSP不会超标。公路上行驶汽车的轮胎接触路面而使路面积尘扬起,产生二次扬尘污染。(2)污染防治对策对与公路项目而言,最有效的减轻汽车尾气污染的方法是加强公路自身的绿化,采用一些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因此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拟建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酌情安排绿化林带。运营期严禁陈旧、车况不好、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并推广使用高标号、无铅汽油。此外,由于对环保的重视、技术的进步和清洁能源的广泛应用,未来机动车辆单车污染物排放量也将大大降低。2.2.2地表水环境公路在运营期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为路面、桥面雨水径流,主要污染物因子有pH、SS、COD和石油类等。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雨水经公路、桥梁泄水道口流入附近的水域,造成石油类和COD的污染影响。根据一些单位的实测资料,得出的路面径流中污染物浓度的120min均值如表8所示。表8 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测定值污染物pHCOD(mg/L)SS(mg/L)石油类(mg/L)径流120min内平均值7.41072807.0拟建公路段需修建10座大桥、 7座中桥,具体地表水污染防范具体措施详见7.4节。2.2.3声环境拟建公路进入营运期后,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汽车自身机械系统运转、轮胎摩擦路面、汽车鸣笛等。营运期交通噪声大小与交通量的大小密切相关,同时又取决于车辆类型和运行车辆车况。目前国内常用的工程降噪措施主要有声屏障、搬迁、隔声窗、降噪林等,在综合考虑了项目沿线各敏感点特征、道路特点、所需的降噪效果以及各种降噪措施适用的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本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同时又兼顾公平的原则,主要降噪措施为采用隔声门窗,另外还采取选用高等级路面,保持足够的平整度,及时修整受损路面,以利汽车的平稳通行;沿线绿化植树应为能吸附大气污染物和吸声、隔声性能好的树种,在接近其他有人群活动的地点,应加宽种植树木;在居民密集区、医院、机关办公区等地,可考虑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同时可设禁止车辆鸣笛标志。2.2.4 生态环境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生物、水土流失、景观生态等方面:进入营运期,拟建项目两侧种植部分树木、花卉,故在施工期损失的物种量会有所补偿;拟建公路沿线设置了的桥涵,基本能够满足蛇、蜥蜴、鼠、野兔等动物对跨越公路的需求,不会对其迁移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不存在对沿线大型陆生野生动物生存产生影响的问题;进入营运期,随着植被逐渐恢复、弃土弃渣的回填、地面的硬化等,水土流失量将逐渐减小;拟建项目作为沥青混凝土结构的人文景观,呈带状蜿蜒在成片的农田、果园和村镇之间,切割了原有的景观面貌,使其空间的连续性和自然性被破坏,在区域内划上了不可磨灭的人工痕迹,此种影响是永久性的。2.2.5危险品运输风险公路建成运营后后,不可避免的会有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经过,比如运送石油制品、农药、危险化学品等的罐车。事故风险主要来自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跨越水体桥梁敏感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3公众参与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也提出了公众参与的具体要求。2006年2月14日,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该办法,以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并再次明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必须设置公众参与章节,并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程序和方法,该变更项目环评期间,进行了公众参与。3.1 公众参与的目的及方式3.1.1 公众参与目的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其目的就是在让群众了解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主要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意见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逐步落实到具体的评价工作中,确保工程生产的清洁先进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主要是使肥城矿业集团杨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杨营矿井及选煤厂变更项目能被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所了解,同时把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回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促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完善合理,从而更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效益,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3.1.2 公众参与方式由于本项目为变更项目,在主体工程进行第一次环评时已经进行了广泛的公众参与调查,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方式进行了简化,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变更信息的公示。3.2 公众参与过程及调查结果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10月27日,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了两次信息公开,以便广泛征询沿线群众、单位、当地政府部门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意见。2012年9月12日通过临沂市公路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布( ),并在公路穿越村庄张贴关于S341涛坪线西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告,公告中介绍了工程简况、建设单位及环境评价单位、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并给出了公众信息反馈途径。第一次公示内容见附件1;第一次公示网上公示及张贴公告情况见图1图1 第一次公示网站公示情况2012年10月27日通过网站(第二次公示网站公示截图见图2、3。图2 第二次公示网站截图图3 莒南县公路管理局门口第二次公示照片3.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 3.3.1 调查结果为了解拟建公路沿线的居民特别是受影响居民对该项目基本态度和要求,评价单位对沿线受影响居民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形式,收回有效调查表共计202份。主要调查对象有搬迁的村民(共189份)、受影响的村民,关照项目建设的的居民、各级政府部门的干部等。其中对于可能搬迁的村民,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到户,均调查了他们是否支持搬迁与项目建设。搬迁户是否同意搬迁的证明及公众意见调查表内容见报告书后附件。项目沿线共发放调查表547收回有效调查表共计547主要调查对象有沿线受影响的村民,关注项目建设的的居民、各级政府部门的干部等。根据公众参与调查汇总表,所有参与调查的公众中,97%公众赞成该公路的建设。被调查者提出的其它意见主要有:严格执行公路建设补偿政策,涉及拆迁应及时落实补偿资金。总之,公众拥护该公路建设,被调查对象均认为该公路的修建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大多数被调查对象同意在影响自身利益时仍支持该公路建设;多数被调查者对拆迁政策有所了解;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公路建设对自己影响较大的环境因素主要是废水,提出以公路绿化、建隔声门窗等措施来减轻影响。4 结论 改建公路路线布设较合理,本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沿线地区对外交流都有巨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诸如丧失土地资源,植被破坏和环境质量下降等影响,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因此,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情况下,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5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5.1征求意见主要事项1、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要求。2、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和要求。3、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意见和要求。4、对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意见和要求。5、公众认为的其它意见和要求。5.1联系方式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可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邮编:250013电话/传真:0531-85870067联系人:孙茜建设单位:临沂市公路局电话:0539- 7308075 联系人:李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