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庄河港301#303#通用泊位工程木材检疫处理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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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庄河港301#303#通用泊位工程木材检疫处理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庄河市地处欧亚大陆东岸,中国东北辽东半岛东侧南部,地理位置优越,港口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庄河地区家具、地板生产企业,是木材潜在的巨大客户群。为满足企业发展对港口的运输需求,同时也以港口建设带动临港产业的发展,实现港为城用的联动发展理念,该公司拟建庄河港将军石作业区301#-303#通用泊位工程。为严防国外林木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林木资源及生态环境安全,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执行进口原木检疫要求有关通知(2001年第2号公告),公告中规定:在输出国植物检疫机构不健全或除害处理达不到我国要求的情况下,经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意,可在原木进口量比较大的口岸地区一定区域内建立木材加工区或木材检验检疫区。进境原木可以通过专区加工或除害处理合格后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方可运往内地。依照国家部委原木检疫要求,大连慧昌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庄河港301#303#通用泊位工程陆域用地范围内,投资建设木材检疫处理区,承担301#303#通用泊位进口木材的熏蒸处理任务。本项目用地位于规划的庄河港填海后的陆域,目前该规划区的规划已经过大连港口与口岸局审查,取得大连市人民政府的报批请示。根据规划方案,项目所在将军石作业区以滚装、杂货运输为主,主要为周边经济区临港产业发展服务,本项目对进口木材实施熏蒸除害处理,符合区域规划发展需要。项目位于庄河港将军石作业区现有杂货泊位西侧规划建设的301#303#通用泊位后方陆域内,占地6.27万m2,项目总投资9691万元,预计年熏蒸木材约260万m3。本项目已经取得庄河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确认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1.2建设内容项目占地6.27万m2,建筑面积0.127万m2,建有核心处理区(1#、2#)、辅助生产区(包括操作室、变电所)、运输道路。项目边界建设围墙,共698m,围墙结构形式采用2.5m高混凝土块砌体墙,墙厚240mm,墙垛处采用370mm厚,墙下采用毛石条形基础。核心区建地上构筑物,2个熏蒸处理区(每区10个池),混凝土结构,池盖保温复合钢板,单盖重32t,池壁与池盖间胶条密封。安装密闭门1个,观察窗1个。1.3规模项目建成预计年熏蒸木材约260万m3。1.4生产工艺通过泊位码头进口的木材,经庄河港口岸检验检疫合格的木材予以放行;经检疫发现有害生物的通过两种途径进入核心处理区熏蒸除害:一是木材可以从泊位货船直接运至熏蒸处理区,二是需先在储木堆场暂存后再运至熏蒸处理区。从货船或储木堆场的木材运输由泊位工程完成,本项目作业从起重机抓取木材进入熏蒸池开始。 1熏蒸投药将溴甲烷钢瓶放置于投药台上,打开溴甲烷钢瓶出口阀门,常温下溴甲烷进入溴甲烷汽化器,并在汽化器内加热、汽化后,流至待处理熏蒸池电加热器管线,由循环风机送出的循环气体送至熏蒸池内。熏蒸池有20个,分两个处理区,每区10个熏蒸池,尺寸14m×12m×8m,加盖密闭,池内常温。 150kg规格钢瓶,日常存储45瓶,压力0.2Mpa。2熏蒸池内气体循环利用循环风机实现熏蒸池内气相的内循环,进而实现混合气体中的溴甲烷和空气逐步混合均匀,木材中的害虫被杀死。循环风机出口设置电加热器设施,电加热器出口设置温度控制系统,当熏蒸池内木材温度小于5时,利用电加热器加热循环风机出口的循环气体,并利用加热后的空气加热池内木材,从而实现木材的升温,满足相关规范对木材熏蒸的要求。3溴甲烷吸附排放熏蒸池内溴甲烷进行倒仓和吸附后排放,具体步骤如下:(1)倒仓熏蒸起始时溴甲烷浓度120g/m³,熏蒸完成后,利用循环风机(熏蒸池附近)将待回收的熏蒸池内气体抽出,送至邻近一个待投药熏蒸池内,实现溴甲烷倒仓,两池内气体平衡,两池内溴甲烷浓度平均,倒仓结束后关闭两池联接管路,熏蒸池内气体开始吸附回收。(2)吸附、排放用回收风机(药剂间内)将待回收池内的溴甲烷和空气的混合物抽出,增压后送至溴甲烷回收罐B内,利用溴甲烷回收罐B内的活性炭纤维吸附溴甲烷,吸附后的混合气体经B罐顶管线返回至待回收熏蒸池内。溴甲烷气体在熏蒸池与回收罐之间循环,直到回收罐B出口设置的溴甲烷浓度在线分析系统,监测到溴甲烷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1.0mg/m3时,关闭回收罐B顶循环管线,废气由罐顶排气管排放,排放高度25m,管径300mm,1#和2#处理区各设一个排气筒。排空管线设置溴甲烷浓度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排空气体中的溴甲烷浓度。熏蒸时在货物周围设置警戒标志和警戒线,熏蒸结束时,用气体检测仪检测残留池内气体浓度达标才开启池盖,准予入内。4解吸回收再利用当回收罐内吸附剂吸附饱和后,打开回收罐内溴甲烷解吸系统对回收罐内吸附剂进行解吸再生。先打开溴甲烷回收罐底真空泵及压控系统,控制溴甲烷回收罐内的压力,同时打开空气净化干燥设施、空气加热器等,将空气净化和升温,空气送入回收罐,利用高温、低压系统解吸吸附剂上的溴甲烷,并送至循环风机出口,将溴甲烷送至熏蒸池内,并利用熏蒸池内溴甲烷浓度监测仪实时监测池内溴甲烷浓度。回收罐设置真空泵出口溴甲烷浓度监测仪表,在线监测解吸气中溴甲烷浓度,解吸完成后,关闭溴甲烷解吸设施:真空泵、空气加热器、空气净化干燥设施。5检验出港经过熏蒸处理后的木材由桥式起重机从熏蒸池中直接抓取至平板车上,再用装载机配合堆于堆场,经过质检部门确认合格后,根据需要运至庄河市及其他地区木材加工厂。1.5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2年。1.6投资(含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69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总额为334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预计占总投资的3.45%左右。1.7工程特性表工程特性表见表1.2。表1.2 工程特性表序号名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11#核心处理区熏蒸池1.68921#药剂间0.0260.02632#核心处理区熏蒸池1.68942#药剂间0.0260.0265辅助生产区0.36操作室0.046变电所0.0357道路2.48-8合计6.270.1271.8选址选线方案比选本项目无备选厂址。1.9符合性1.9.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庄河港将军石作业区301#-303#通用泊位工程内,根据庄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本项目所在庄河港多用途码头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项目符合区域规划建设需求。本项目位于庄河港口用地内,根据庄河港总体规划,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属规划庄河港公共港区,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性质。1.9.2建设项目布局合理性分析项目周边无成片林区,未处理的进口原木容易携带林木害虫,为防止害虫传入国内林区,危害我国森林资源。因此熏蒸处理区应尽量远离林区,从检疫角度,减小国外林木虫害传入定殖和为害的风险,国外林木害虫不容易扩散和迁飞,有利于开展林木疫情的防控。项目周边应配套有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本项目依拖庄河将军石作业区301#-303#泊位工程建设,港区后方初步形成了以丹大高速、庄盖高速、鹤大公路、滨海公路为主的公路运输网络以及以丹大铁路、城庄铁路为主的铁路运输网络,为港口提供了良好的集疏运条件。熏蒸处理区紧靠码头泊位,缩短运输距离,同时减少未处理的木材携带林木害虫的扩散机会。采用实体围墙封闭,防护外来有害生物扩散。陆域场地布置紧凑。两套工艺设施独立布置,生产互不干扰。两处理区出入口分设,便于货物疏散。1.9.3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项目位于庄河港301#-303#通用泊位工程内,周边环境现状照片见下图。其周边环境介绍如下:北侧:庄河港301#-303#通用泊位工程堆场,距离2.2km为李嘴,距离2.6km为打拉腰村,距离1.8km为庄河港客运站。西侧:庄河港301#-303#通用泊位工程堆场,拟建的泊位堆场。南侧:拟建的泊位堆场,海域。东侧:庄河港301#-303#通用泊位工程堆场,码头及海域。 打拉腰村 项目填海建设位置 庄河港客运站 李嘴 周边环境现状照片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2.1大气评价等级及范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大气污染物评价等级按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和其对应的D10%定量划分,划分原则见表2.1。表2.1 大气评价等级划分原则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其中Pi定义为:Pi= ×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评价级别判定方法,及本项目Pmax和D10%计算结果,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大气评价范围:大气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处理区为中心,边长2.5km的矩形区域。2.2.2水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泊位工程化粪池处理后,经港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庄河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的地面水环境评价只对废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可行性进行分析。由于项目所处区域属于填海区域,因此,本项目地下水评价重在做好污水管线、化粪池的防渗措施。2.2.3声评价等级及范围本项目地处三类噪声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确定本次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控制在厂界外1m。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3.1主要污染物概况项目营运后污染物主要环境影响源(1)废气:熏蒸废气;(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渣皮;(4)危险废弃物:废活性炭纤维;(5)噪声:加热器、汽化器、各风机、真空泵等产生的噪声;表3-1 营运期主要污染汇总表污染物种类单位产生量排放量备注大气污染物溴甲烷有组织t/a114.240.021针对熏蒸废气,采用活性炭纤维循环吸附的方法处理无组织t/a22.8522.85-废水污染物排放量t/a61606160经化粪池后由港区污水管网排入港区外市政污水管网CODt/a1.81.8SSt/a1.51.5NH3-Nt/a0.20.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t/a1.71.72年更换一次固体废弃物渣皮t/a55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t/a2626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噪声设备噪声dB(A)70-90-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装置等3.2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选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设备及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项目建成后各污染因子达标排放,确保建设项目区域大气、噪声环境符合各项环保标准、法规及要求。从本项目周边环境及规划情况,确定本次评价的环境敏感目标和保护要素见表3.2。表3.2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保护类别序号名称方位厂界最近距离环境要素村1打拉腰北侧2.6km空气、风险村2李嘴北侧2.2km空气、风险办公区3庄河港客运站北侧1.8km空气、风险3.3环境影响预测结果3.3.1废气木材熏蒸处理后排放的溴甲烷废气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能够满足环境质量的标准要求。3.3.2噪声采取降低噪声设备、车间封闭、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措施后,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外lm处噪声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3.4污染防治措施3.4.1施工期间1.扬尘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轻扬尘的产生,最大限度地防止扬尘扩散,具体环保要求如下: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在1.8m以上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工程材料、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施工期间,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洗车平台四周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止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使其表面不附着污泥。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覆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公分,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石方工程等。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车辆清洗等作业并纪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进行密闭搅拌并预备防尘除尘装置,严禁现场露天搅拌。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施工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施工工地内行车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2.施工噪声项目施工噪声产生的影响属于短期行为,待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由于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下面结合施工特点,对一些重点噪声设备和声源,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和建议:(1)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基础施工过程中主要发声设备气锤打桩机等,要求采用水力撞锤代替撞击打桩的传统方法。(2)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的,且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隔声措施,在隔离体上敷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白天人们对噪声的忍耐性强一些,受影响较小;而夜间人们需要休息,对噪声的忍耐性较差。因此,晚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不得施工作业。(4)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施工现场的许多噪声只要职工能合理操作就可以大大减轻,要求卸货时轻拿轻放、用振动器时减少和金属物的接触等。因此要求加强施工队伍的环保教育。3.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中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它杂物。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剩余施工垃圾、工程渣土等处理干净,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运至地方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4.施工期废水为避免地下水污染,要求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对临时化粪池等相关用、排水场所进行地面防渗处理。5.施工期间管理建议科学的进行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及环保意识,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议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成立相应的环境保护人员组织,负责整个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监督。3.4.2营运期1.废气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木材熏蒸处理过程中排放的溴甲烷废气,采用回收罐中的活性碳吸附。溴甲烷废气采取活性碳纤维吸附,其比表面积远大于颗粒活性碳,不仅如此,由于纤维活性碳孔径较长,孔径分布均匀,可供利用的有效比表面积占总比表面积的比例更远高于活性碳颗粒。本项目利用活性碳纤维吸附,将溴甲烷废气净化处理,并且采取密闭循环过滤措施。对项目产生的含溴甲烷废气的影响进行预测,结果表明,溴甲烷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中溴甲烷最高允许浓度标准。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项目不设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生活设施依托泊位工程。项目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饮用、盥洗水、冲厕用水。本项目排水水质比较简单,经泊位工程化粪池排水到港区污水管网,进入庄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熏蒸池内雨水积水收集后由泊位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庄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过程中电加热气化器、引风机、真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0-90dB(A)。噪声防治措施主要考虑从声源上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1)声源控制风机噪声配置专用风机房;风机进、出口设消声器;风机的基础采用隔振措施,其管路选用弹性软接管连接。泵机、电机噪声泵机组和电机处设隔声罩或局部隔声罩、罩内衬吸声材料;泵的进出口接管做挠性连接和弹性连接;泵的机组做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泵的管道支架做弹性支承;泵房利用吸声材料,做吸声吊顶,墙体做吸声处理。(2)传播途径控制各主要电机、泵均设置隔声罩。设隔声操作间。操作室配有通讯设施的工作场所,建筑上采用隔声、吸声处理,其中包括隔声门、窗以及吸声材料。针对管路噪声,设计时尽量防止管道拐弯、交叉、截面剧变和T型汇流;对与机、泵等振源相连接的管线,在靠近振源处设置软接头,以隔断固体传声;在管线穿越建筑物的墙体和与金属桁架接触时,采用弹性连接。合理绿化。在厂房四周及道路两旁进行绿化,也可有效阻挡噪声的传播,保证厂界噪声的达标控制。项目产噪部分产噪设备位于房间内,项目四周设有围墙,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装置、风机、泵等设备设于各自独立的设备间、内设吸声材料、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处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的限值。噪声传播至最近敏感点打拉腰村处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碳纤维、木材装卸熏蒸等过程产生的渣皮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1)渣皮产生后,集中收集,外售。(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活性炭纤维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理。3.5拟采取的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5.1拟采取的监测计划企业应制定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完成环境监控计划规定的各项监控任务,按有关规定编制各种报告、报表,并负责呈报工作;搞好测试仪器的调试、维修、保养和检验工作,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监控计划,见表3.3。表3.3 项目营运后环保监控计划项 目监测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环境空气厂界外下风向处溴甲烷每年监测一次噪 声厂界外1米Leq每年监测一次(不含抽测)废水厂总排放口COD、氨氮、动植物油、SS等每半年一次危废更换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随时发生,随时登记,按管理要求上报,并接受市环保局的监督管理3.5.2环境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实现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掌握污染控制措施的效果,了解工程及周围地区的环境质量变化,为工程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环境管理机构是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和实现环境目标、指标的体制保障,因此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环保科,该科室要肩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两部分职能,应设至少1名专职和1名兼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其业务受市、区环保局的指导和监督。为保证工作质量,上述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考核。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在环境管理方面应履行以下职责:(1)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2)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3)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和协调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监控档案;(5)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6)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使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保证有效地控制污染;(7)维护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做好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并做好环保考核和统计等工作。4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69-2004 )的要求,溴甲烷存日常储量为6.75t,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故本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主要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考虑溴甲烷泄漏的健康风险,对溴甲烷钢瓶泄露进行风险预测。4.1项目布局项目处理区道路作环形布置,运输车辆单行,尽量避免、减少车流的平面交叉。场区道路宽度能够满足大型运输机械、车辆行驶和转弯半径及消防通道要求。项目工艺设计、总体布局应符合港口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TJ320-1997)的有关规定,港内建筑物根据不同功能分区布置,合理划分,使生产作业各成系统,减少相互交叉与干扰。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集疏运方式,保证运输道路畅通;保证装卸工艺系统与集疏运系统的畅通,以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间距要求布置建、构筑物。运输车辆进出港区路线以不交叉或少交叉为原则;道路根据公安部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车道分割线,设置限速、弯道等明显标志,停车场设置隔离栏。4.2建筑消防原木熏蒸采用溴甲烷为熏蒸剂,该气体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具有爆炸危险, 熏蒸池耐火等级为二级,利用盖板作为泄压设施,池壁及盖板保温层均为A级不燃保温材料。单个池盖重量约为32t,池盖为填充复合保湿材料的钢板。药剂间临近核心处理区,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储存物品为溴甲烷,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分隔墙为耐火等级4.0h的防火墙。项目利用屋面及门窗进行泄爆。药剂间与熏蒸池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变电所为10kV变电所,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外墙和屋面采用A级不燃保温材料。项目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4.3贮运安全防范措施(1)储存:本项目溴甲烷钢瓶存放于药剂间,药剂间设语音接口,设置防爆通风及事故通风,防爆通风次数5-6次/小时,事故通风次数12次/小时,风机选用防爆风机。溴甲烷钢瓶储存应严防潮湿、禁止暴晒和猛烈撞击和野蛮装卸;远离热源、火种、氧化剂和活性金属粉末;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中。储存区域严禁设置值班室,人员逗留;使用前不能解除安全帽和瓶阀罩,使用后要复位。项目设有专门药剂间,溴甲烷采用钢瓶贮存,项目溴甲烷由厂家专业人员专车配送至厂区。(2)运输溴甲烷的生产企业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准许的企业,即被列入检验检疫系统内使用的卫生处理药品器械企业名单的企业,溴甲烷的运输由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输运至项目厂区内。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运送化学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和标志灯方可运行。项目单位应监督承运单位资质、运输人员资质、货物装载、运输路线,禁止不符合货物运输技术条件的货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运输路线应尽量远离、避免长时间停留在居民区和人群聚集区。4.4工艺设计、自动化措施项目处理区内安装多通道熏蒸气体在线检测仪,用于熏蒸处理过程中溴甲烷浓度数据的采集、处理和传输。处理区的每个熏蒸池中设置2个溴甲烷浓度检测点和2个温度检测点。在每个熏蒸池循环出风口部署一个压力检测点,检测熏蒸池气密性。检测与自动化系统相连,管道内压力或浓度超出警戒值,工控机发出指令控制阀门的开关形成气体管路的开通或闭断。项目处理区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一套,在处理区内安装防爆型红外火焰探测器、声光报警器设施,控制器设置在办公楼内,可在办公楼内实现对处理区排风,消防灭火,管线阀门等设备的联动控制。4.5消防安全防范结合本工程占地面积,按照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一次计算,消防用水量为55L/s(最大木材储量1.6万m3),灭火时间为6小时,一次灭火用水量1188m3。项目室外消防用水水源同生活用水,取自区外给水管网,区内环形布置,设置室外地下式消火栓。为了保证消防用水,泊位工程预留了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位置,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1188 m3。建设单位应在合适位置设立风向标。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配置手提式或推车式灭火器等灭火设施,以辅助扑灭初期火灾。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4.6泄漏应急处理溴甲烷发生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现场隔离,严格限制出入,监测现场溴甲烷浓度。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吸收装置或经通风系统高空排放。建设单位应建设收集消防废水的事故池。泊位工程污水处理站应设事故及初期雨水储池容积为1800 m3,当发生事故时,通过事故水提升泵,可将事故水引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可以满足需求。4.7防护措施施药人员应着防护服、防护手套、配带防毒面具,并准备必要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熏蒸时在周围设置警戒标志和警戒线。熏蒸完毕,用熏蒸检测仪测得熏蒸剂浓度低于0.02mg/m3时,人员才能进入熏蒸区域。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透气型防毒服。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4.8急救措施出现泄露事故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人员中毒时应立即离开熏蒸场所,呼吸新鲜空气,多喝浓茶;发生严重中毒时应立即送医院检查治疗,静脉注射25%40%的葡萄糖、维生素B和维生素C。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或2%NaHCO3溶液反复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4.9安全管理措施1.本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施工和营运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先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3.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主要骨干经过国内外相应的或对口企业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熏蒸队伍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考核,达到国家规定的岗位培训要求取得相应技能证书,具备从事相关熏蒸业务资质和相应能力。具备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或签约委托的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熏蒸队伍。4.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中设置专管安全人员,建立劳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警示牌,建设卫生健康检查制度等。5. 配有用于有害生物监测的设施和器具,以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和诱捕。已知的有害生物监测设施有虫情测报灯等。4.10应急管理预案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体现“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项目应明确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应至少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由安全部门主管担任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员有现场运行工程师、现场电器工程师、现场操作人员组成。指挥顺序为部门经理、现场运行工程师、现场电气工程师、现场操作人员。(2)报警、通讯联络的选择当出现紧急状态征兆时,任何发现者都有责任立即发出预警警报。经确认紧急状态出现时,由现场的应急指挥负责人发出现场应急警报。一旦现场应急警报确认后,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随同其他管理人员,应立即成立临时指挥中心。将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由事故发现者/部门经理/运行经理(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者)均可视情况的紧急程度向外紧急求援或报告。发生紧急状态后,发现者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生产现场可在现场的明显位置查到紧急状态联系电话表。(3)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工艺处理措施当发生紧急状态预警时,现场人员应在现场明显摆放劳动防护用品的位置,取得并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关闭泄漏点前后的阀门切断泄漏源。停掉相关的生产装置,必要时可启动备用系统。打开通风装置,进行换气。利用现场储备的消防器材,对着火源进行灭火。在允许和必要的情况下,用水对现场的泄漏点进行冷却。(4)人员紧急疏散、撤离人员撤离的前提是必须在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进行,在紧急状态下,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沿着撤离路线,转移到安全区域。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安排人员到达安全区域的人员立即进行清点,清点采取点名登记的方式进行。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呼叫救护车辆和送医院进行救护,并取得相应的医疗报告。当紧急时间出现时,外来人员的接待人员负责保证其安全撤离和安全区域的清点。(5)危险区的隔离出现紧急状态时,根据事故区域进行区域隔离。(6)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现场的自动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由经过评估过的、且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至少每年检验一次。现场的抢险与救援,在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现场受过应急救援培训的人员、在应急救援负责人组织下进行有秩序的救援。应对紧急状态现场进行时刻检测,加强对事态的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与指挥,应统一有应急救援负责人进行指挥。(7)受伤人员现场救护、医院救治若出现受伤人员,将伤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外部医疗救援队伍到达之前,由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员进行初步识别,及时开展适当的自救和互救。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安排专门人员在路口导引外部医疗救援队进入安全集合区。向外部医疗救援队介绍事故区域危害特性以达到安全、正确的施救。在受伤人员向医院转移之前,由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负责收集伤者的个人资料和伤者的伤势介绍。(8)应急救援保障包括应急材料和应急设备,如应急灯、急救药箱、呼吸器、报警器、消防器材等。当出现紧急状态时,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应及时的安排人员与庄河港管委会的各相关部门,如安全监督管理局、消防队、医院和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寻求支援。(9)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确认现场的环境已达到恢复到安全状况时,可宣布紧急状态解除。(10)应急培训计划由人事行政部门安排应急培训计划,包括应急人员的培训、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社区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11)演练计划演习可每半年举行一次。演习开始,以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拉响报警器。演习的开始以拉响报警器报警声为开始,在有安排的情况,尽可能的以不预先通知的方式进行。演习的参加人员应是现场的所有人员。在有安排的情况下,演习时可关停设备。演习结束填写演习记录,演习指挥者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适时宣布演习结束。5.公众参与5.1公众参与的对象和方法参考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本次公众调查采取现场公示、网上公示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征询项目周边公众对建设现代煤化工装备临港制造基地项目的相关意见和看法。5.2 公众参与的原则调查表格的发放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为原则。所谓代表性,是指被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是来自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性还要求调查对象必须包括生活在上述企业周围,生活环境能受到企业的影响。随机性是指被调查对象的选择应具有统计学上的随机抽样的特点,在已确定样本类型的人群中,随机抽取调查对象,被调查者应是机会均等,公正无偏,不带有调查者个人感情色彩的主观意向。5.3 现场公示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现场公示工作。通过公开张贴公告信息印刷品的方式,告知公众关于建设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问题。(1)信息公告日期:2013年1月28日(2)信息公告方式:公开张贴公告信息印刷品(3)信息公告地点:项目周边,公示现场实拍见如下照片。(4)信息公告内容包括:Ø 项目名称、概况、建设内容等;Ø 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Ø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Ø 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Ø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主要评价工作内容;Ø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4项);(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告说明发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在公告张贴后10天内征询公众意见。 庄河港客运站 李嘴图5.1 公示现场照片5.4 网上公示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在大连市环境公众网上公示(具体网址为),公示有效期限为公示日起的15天正常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同时提供了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场所。5.5 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主要是发放问卷与实地询问相结合,调查表格的发放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为原则,调查范围为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区以及企业。向被调查人员介绍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周围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等情况后,询问被调查人员对本项目环境问题的有关意见,并对调查对象提出的疑问及对项目的不了解之处,尽可能给予详细的解答。公众参与调查表样本见表5.1。表5.1 公众参与调查意见表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庄河港301#303#通用泊位工程木材检疫处理区建设单位:大连慧昌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建设位置:庄河市观驾山乡打拉腰村庄河港将军石作业区301#303#通用泊位2.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情况如下:废气:为木材熏蒸废气-溴甲烷,工艺过程密闭,采用回收罐吸附后,浓度经检测合格后,由2个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经市政下水管网。噪声:主要包括生产设备、风机等噪声。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确保传播至厂界处达标。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外售或制成生物成型燃料。危废:委托有资质厂家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2.被调查人基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