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班会方案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大全.doc
主题班会方案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大全 法治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治教育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方案,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主题班会方案1【活动目的】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会场布置】1、将教室座位布置成矩形,让学生面对面地交流,有利于学生尽情地发表自己的感想。【活动形式】学生主持,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活动流程】一、案例引出:主持人宣读案例: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二、学生讨论:(出示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学生:我认为甲是不小心把乙碰下去的,不是故意的,所以不能算是违法;学生:不对,如果说甲不违法的话,那乙的受伤岂不是没有人负责了吗?学生:我也认为不应该因为不是故意的,就不违法,那这样的话,打伤了人,只要说不是故意的,不都可以逃脱法律了吗?学生:我觉得虽说甲不是故意推乙下去的,但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所以他是违法行为。学生:我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伤害了他人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并且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程度,就会构成违法,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老师: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主持人:乙经医院的全力抢救,虽然脱离了危险,但仍被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我再请问同学们:(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学生:他犯了伤害罪。学生:他的行为造成了乙的严重受伤,所以他侵犯了乙的人身权利。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主持人:出示第3个问题: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有说罚款的,有说判刑的。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主持人:出示4个问题: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学生: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区学生:我知道一个人做错了事,即使是无意的,只要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以后要处事要慎重,不能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因为伤害了别人,其实也是伤害了自己。学生: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能再与同学随意玩笑,尤其是在楼梯、阳台、马路边、河边等一些危险的地方,因为一不注意,就会有意外发生,我们不能让这个意外毁了我们的一生。三、案例分析:主持人: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个小学生意外伤害的案例:出示资料:连江县东岱镇某六年级(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小明这两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争吵中,小东伸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始抱成一团扭打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小明将小东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明打起来了,在一旁打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钟才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便失禁 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主持人: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利用多媒体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四、教师小结: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注意与同学和睦相处,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始。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活动反思与小结】初中生由于年龄小,好玩好闹,比较冲动,自我约束能力差,所以常会在彼此的玩笑中发生意外伤害。我班开学初期就曾发生过因为一件开玩笑的小事,引起学生打架,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为防患于未然,我设计了这么一个关于学生意外伤害的法制教育活动,旨在通过教育帮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法律规范的内在信仰从而做到自觉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以遏制违法行为,不要让这一行为对学生造成伤害。今后,我还要教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教育学生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预防和维护青少年自身权益的双重目的。当然这样的效果并不是用一堂晨会课就能达到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经常开展类似的法制教育,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使法制教育更贴近学生的实际学习和生活,主题更有针对性,以保证学生在法律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主题班会方案2一、班会课设想:由于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而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经常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校规校纪。在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也很淡薄。由于缺少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伤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所以召开本次主题班会,教育青少年要知法懂法,更要学会用法,争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二、教学目的1、通过看视频、演小品等形式引起同学们对一些法律常识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视。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及并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学校日常行为规范的良好的行为习惯。三、重点内容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遵守交通法规。2、组织各种违法行为的教育案例,增强遵守校规校纪的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四、教学方法讨论法 案例法 情景剧表演五、课前准备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知识、交通事故的新闻。组织学生排演小品、学唱歌曲、挖掘班级才艺展示的学生。2、选好及训练班会主持。3、制作PPT 课件。六、教学过程1、通过小品展示学习法律至少得重要性。2、看交通安全的视频进行法律、安全常识问题抢答,班级学生展示小快板做个守法的好少年。3、联系实际,探讨身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寻找解决的对策。4、班级宣誓,争做知法懂法合格中学生。5、班主任寄语。6、合唱班歌。主题班会方案3教学目的: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教学过程:一、导入触目惊心: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1、说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规。2、师总结并出示课件。法律词典: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三、合作交流:问题1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毒、注射毒品;(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中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十)吸烟、酗酒。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正身避邪,防微杜渐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携带管制刀具: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损坏财物(一)偷窃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案例1 (小偷小摸导致犯罪)2001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警方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01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面对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办案干警没有像往常破案后的欣喜,心情反而变得沉重起来。警方查明,26个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盗窃作案的次数和案值,足以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只能教育后予以释放。于是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犯罪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曾公开宣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弱:“我还能偷3年,比你多一年”。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四、殷切的希望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2、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敬爱父母、尊重老师、敬老爱幼,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3、遵纪守法,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仅向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不观看不良的影视读物、不做其它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4、努力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体质。5、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宣 誓我们郑重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主持人宣布本次班队会结束。主题班会方案4【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过程:一、导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二、主要内容:(一)你对法律知多少?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3、法律知识检测A、判断题:(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青少年的行为。()(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B、单项选择题:(1)这幅漫画中父亲的行为是(a)a.不依法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b.要求儿子履行受教育的义务c.确保儿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d.在履行对儿子的教育义务(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3)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4)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 做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5)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a、特殊保护 b、 特殊关注 c、 特殊照顾 d、特殊援助C、多项选择题(1)据报载,洛阳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abc)a、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b、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自律,又要学会自我保护c、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d、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2) 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对这一案例的正确说法是(bd)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c、乡政府不应该干涉家庭关系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3)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表现在(ac)a. 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特殊保护b.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时期c.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d. 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4) 下列事例中属于违反学校保护规定的有(ac)a、某小学教师为提高学生成绩,对成绩差的学生在其课上摆上“差生”的标牌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c、某校校长仍坚持让学生在已是“危房”的教室中上课d、某校校长规定每学期要给学生进行一次体检(5)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家庭,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ab)a 、彩灯厂老板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社会保护的规定b 、这些童工的父母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c 、这些未成年童工都是自愿的。老板付给他们工资,说不上老板违法d、 有的童工的父母说,家里穷,让孩子自己出去闯生活不是什么坏事(6)在加强来自社会的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abcd)a、 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b、 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c 、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d、 要依法自律(7)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打骂,是(abc)a、违法行为b、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c、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d、严格要求,不违法(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四)学会断案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案:违法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答案:违法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否拒绝入学?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不正确)(五)、社会实践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主题班会方案5教学课题:法制教育(自护、自救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学习一些家居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教学目标: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树立自护、自救观念,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重点难点: 学会如何实施自我保护。教学方法:例举法,讨论法。教学过程:一、 谈话引入: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下面就谈谈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二、交通安全案例|一、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案例二、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1、分组讨论、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2) 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4)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2、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在公路上行驶。三、防溺水安全教育。下面给大家讲几个游泳所带了的惨剧。(1)20XX年4月23日下午,廉江市安铺镇3男孩结伴下河捞蚬不幸溺水,导致2死1失踪。(2)20XX年1月8日,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郝家庄上郝村西塘处,因开发商挖沙导致地面出现大坑,聚集河水后结冰,4名小学生和1名幼儿在冰上溜冰时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3)20XX年3月3日,海南乐东中学2名初三学生到河边钓鱼,不慎落水身亡。(4)20XX年武汉一所中学6名初中生结伴到长江游泳,其中5人被浪卷的远离岸边,3人被群众所救,2人不幸失踪(5)20XX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6)20XX年6月9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7)20XX年1月1日下午两点左右,广东汕尾陆丰市湖东镇南四坑水库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小学生死亡。(8)20XX年1月7日,河南信阳光山县南向店乡天灯小学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4名儿童溺亡。(9)20XX年4月21日,广东珠海中大珠海校区一名20XX级本科生凌某,在校园内沕水湖意外溺水身亡。(10)20XX年5月5日,北京市吉利大学一名大二学生在十三陵水库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以上仅仅是游泳所带来惨剧的冰山一角,但也并非是因为游泳可能会溺水而就因噎废食,而不去游泳,只有清楚了原因,知道怎样预防,在保证我们安全的条件下,就可以开心的游游泳时要注意安全1、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2、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相助。3、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四、用电安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4)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五、安全使用煤气(1) 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2)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六、食品安全教育。主持人:喜欢零食是孩子的天性,但往往在吃得高兴的同时却忘记要看看食品是否过期,是否变质,因此就存在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请同学们在享受零食时记住要吃安全放心的食品。1、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2、保持教室、宿舍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3、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4、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装病从口入”的第一关。5、不吃三无产品食物,不吃发霉、变质的食物。6、不乱吃野果,更不要捡路边的果吃,以免中毒。七、防拐骗。1、案例:某日晚10点,由山东省某县某村13岁女学生杨某从叔父家吃过晚饭后徒步回家。天色已黑,路途又远,她在途中碰到一个骑摩托车的男青年,男青年用骑车带她回家等花言巧语骗取了杨某对他的信任,上了他的摩托车。半路上,他企图污杨某,却被杨某狠狠地咬断一截舌头。歹徒惨叫着逃走了,但他因落下伤残,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捕获。2.讨论案例: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小组展开讨论。谈谈自己的感受。前者不但勇敢而且机智,因为她不但保护了自己,而且打击了歹徒。而后者的胆孝恐惧不但助长了歹徒的气焰,还使自身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因此,面对不法侵害,特别是严重的不法侵害,首先要勇敢。因为勇气能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力量,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1)、不吃陌生人的东西。(2)、不听陌生人的话。(3)、不跟陌生人走。(4)、不和陌生人讲话。八、教师小结:只要我们处处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护的知识,锻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智勇敢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的情况或危险,就能健康主题班会方案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