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堆剁专利保护案例分析.ppt
案例分析:专利权的保护,原告:多堆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富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所包含的权利,请求保护权,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的有效期内,未经专利人许可,也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构成要件,侵害的对象是有效专利,行为人未经专利人的许可实施了他人的专利,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根据构建分析:,组合式制冷系统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发明专利。原告依法取得该发明的专利权。被告深圳富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模块式冷水机组。被告生产和销售的该产品,具有原告专利产品所要求保护的必要的技术特征。,Page 6,我国专利保护的时间性,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5年,使用新型保护专利保护的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我国专利保护的时间性及其案情分析,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5年),在该案件中,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深圳富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可能是在“组合式制冷系统”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内使用了此专利,由此造成的侵权。,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ONE,TWO,THREE,FOUR,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与外观设计相近似的产品,销售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或与外观设计相似的产品,销售用发明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新产品,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和使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新产品、已有产品,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口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新产品、已有产品,根据上述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分析:,在本案件中,深圳富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在未经多堆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的条件下非法使用该专利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产品。已经违背以上的(1)(2)(3)条行为,已经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四.专利侵权行为有以下法律特征:(1)有被侵犯的客体。侵犯行为侵犯的对象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权,已过期、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专利不受法律保护。(2)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一般表现为:侵犯产品投放市场,使专利权人或被许可方人制造的专利产品的销量下降或形成积压,导致其利润减少;侵权期间,即使专利权人或被许可方人的利润并未减少,也应当推定专利权受到侵犯。(3)侵权行为有违法性:专利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专利侵权行为有以下法律特征,有被侵犯的客体,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有违法性,在本案件中被告生产销售的产品的技术结构特点与原告发明专利类同,所以被告已构成对“组合式制冷系统”发明专利的严重侵权;在本案件中,只有番禺速能冷暖设备有限公司获得了该专利的使用许可,所以能从事此类产品的生产。,侵权的法律,Phase 1,Phase 2,Phase 3,当专利权遭受侵犯时,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不同情况会有以下民事制裁措施:,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损失,在本案件中,根据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深圳富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专利产品,并且要对多堆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经济赔偿。,结论:在此案中,被告一方存在侵权的损失事实。他们的侵权产品已投放市场,使原告方蒙受经济损失,构成侵权行为。在判决结果中,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并停止生产侵权产品使原告的专利得到了保护,维护了原告的权利。,此案案情主要的特殊性,就是原告是外国公司。因此在法院公报上登载此案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表明中国保护外国企业在中国的专利权。外国权利人在中国的专利权的保护: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专利法原则上承认外国人有在我国申请专利的权利。一旦该申请案被授予专利权,则外国专利权人同我国专利权人一样成为我国专利权的主体,享有专利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履行专利法规定的各项义务。【注】具体参考: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依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及我国的有关规定,总结 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许许多多的新思维,新事物,新理论称出不穷,专利这个新名词是在1624年在大英帝国第一次出现,1790美国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而我国的专利制度是在辛亥革命后才开始的。可见我国和西方国家的差距,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相关专利法正处于发展阶段。所以相关企业也经常受西方国家的攻击,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发展壮大的难度。可见学习和创新的重要性,在革命年间只有马克思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就中国。再当今世界只有学习,创新,运用才能救中国才能救企业才能救自己,所以,我们这一代作为崛起中国伟大使命的接班人,要学会学好学习,创新和运用。才能救国家水火之中,才能证明自己。,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