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doc
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 为了使项目部的施工机械正确、安全地使用,提高其寿命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程。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的全部施工机械。3. 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4. 基本内容4.1一 般 规 定4.1.1 操作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注意机况,不得擅自离开或将机械交予无证人员操作。4.1.2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4.1.3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4.1.4机械必须按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和注意扩大使用范围。4.1.5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4.1.6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发现不正常,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4.1.7 凡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4.1.8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要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4.2 冬 季 使 用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2.1 气温在-20以下为严寒地区,在-20-10为寒冷地区,-100以内为一般寒冷地区。根据不同气温准备相应的予热防寒设备和用品。4.2.2 冬季使用的施工机械在入冬以前应结合保养计划,普遍进行一次换季性保养,检查全部技术状况,换用适合本地区气温情况的防冻液、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安装预热、保温装置。4.2.3 做好施工机械冬季保温工作,应尽量移入室内,并有保温设施,无条件进室内的施工机械,应搭设机棚,露天存放的大型机械应停放在避风处,不得停放在泥泞,积水的地面上。4.2.4 电动机械入冬前,应检查或更换轴承的润滑脂。4.2.5 寒冷地区启动内燃机,应先使内燃机曲轴转动多转后,再行启动。严禁用机械拖,顶的方法。露天停放的机械,除机油和冷却液予热外,亦可用喷灯加热进气岐管。启动后,应先低速空转使温度上升,再逐渐增加转速,严禁刚一启动,即猛轰油门。4.2.6 轮式机械在有积雪或冰冻层的地面上应降低车速,必要时可加防滑链。上下坡和急转弯时应避免紧急制动。4.2.7 应保持轮胎的正常气压,不得有过高或过低现象。 4.2.8 严寒地区水泵停用时,应将进水管提出,排尽泵体所有积水。4.2.9 混凝土搅拌机,在停止运转后,必须将机械内物料倒尽,用清水冲洗干净并将积水放尽。4.2.10 空气压缩机停止运转后,应将储气罐内积水放尽。4.2.11 气温在-10以下的寒冷地区,如机械各齿轮箱的原用齿轮油粘度过高时,可提加冬用柴油或机油稀释原齿轮油。4.2.12 按地区气温情况选用燃油,柴油机在严寒地区采用-30号轻柴油,寒冷地区采用-20号或-10号轻柴油,一般寒冷地区采用-10号轻柴油。4.2.13 在温度降到5以下时,应每天放水或加入防冻液。4.2.14 加入的防冻液应将水容量减水6%,防止受热膨胀后防冻液外溢。防冻液如有缺少应及时添加。严禁用口尝试防冻液。4.2.15 天气转暖,气温经常保持0以上时,可将防冻液放出,换用净水。4.3 内 燃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3.1 内燃机启动前,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面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在检查和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或有明火接近。4.3.2 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不足时应添加。4.3.3 检查各总成联接件应牢固,三角传动带松紧度应合适。4.3.4 起动前离合器应处于分离位置,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要打开减压阀。4.3.5 用摇柄起动时,应五指并拢,由下向上提动,不得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用手拉绳启动时,不提将绳的一端缠在手上。4.3.6 在直流电机启动时,每次不得超过10s(秒),如连续进行三次仍不能启动时,应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4.3.7 柴油机低温起动时,如用空气予热器予热,时间为1520s,予热后立即启动。用起动液(乙醚)起动时,应将曲轴摇转12转,再喷射12s的起动液进行起动,起动后立即停止喷射,并应做好起动液的防毒工作。4.3.8 汽油机的曲轴箱严禁用明火加温。柴油机如用明火加温曲轴箱时,必须有专人看管。4.3.9 内燃机启动后,要以低速运转35min(分钟)后,方可逐渐增高转速和载荷,在低速运转时,机油压力,排气管排烟应正常各系统管路应无泄漏现象,当温度和机油压力正常后,方可载荷作业。4.3.10 当内燃机温度过高,冷却水沸腾必须开启水箱盖时,操作人员须带手套,面部必须躲开水箱盖口。严禁用冷水注入水箱或浇泼内燃机强制降温。4.3.11发现不正常响声或其它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4.3.12 停机前应卸去载荷,进行中速动转,再关闭油门,停止运转。装有涡轮增压器的内燃机,作业后应怠速运转510min,方可停机。4.3.13 有减压装置的柴油机,不得使用减压杆熄火。4.4 电 动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4.1 电动机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4.4.2 检修电动机前,必须切断电源。4.4.3 电动机的燃丝应按规定装接,熔丝额定电流为电机额定电流的150250%。4.4.4 遇到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4.4.5 电动机闸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任何东西。4.4.6 电动机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4.4.7 清洗电动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动机上。4.4.8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4.4.9 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表面应光洁,如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的灼伤时,应修整。4.4.10 运行中电动机应无异响,无漏电,轴承温度正常,电刷与滑环接触良好。4.4.11 电动机的温升不得超过额定极限。4.4.12 电动机械如在工作中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4.4.13 电动机不得在正常运行中突然进行反向运转。4.4.14 电动机停止运行前应首先将载荷降至最小,然后切断电源。4.4.15 变速电动机停止运行时,应先将转速逐级降到最低,然后切断电源。4.5 液压 系统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5.1 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不得随意代用,也不得以两种不同品种的液压油掺合使用。4.5.2 必须保持液压油和液压系统的清洁,不得有灰尘、水分、金属屑和锈蚀物等杂质,油箱中的油量应保持正常油面,换油时应彻底清洗液压系统,加入的新油必须过滤,盛装液压油的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容器内壁不得涂刷油漆。4.5.3 液压油管接头应牢固避震,软管应无急弯或扭曲,不得与其他管道或物件相碰和摩擦。4.5.4 液压油泵的出入口和旋转方向应与标牌一致,拆装联轴器时不得敲打泵轴。4.5.5 液压缸的软管连接不得松驰,各部阀的出入口不得装反,法兰螺丝按规定扭力拧紧,液压缸密封圈松紧应适度。4.5.6 在低温或严寒地带起动油泵时,可用加热器提高油温,待运转灵活再开始作业,液压油的工作温度在3060的范围内,最高不得超过80。4.5.7 在油泵起动和停止时,应使溢流阀卸荷,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超过液压系统的最高压力。4.5.8 液压系统各部连接必须密封可靠,无渗漏。4.5.9 液压系统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必须卸荷后方可检查和调整,4.6 机动车辆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6.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安交通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4.6.2 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嗽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4.6.3 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4.6.4 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40以上,方可起步。4.6.5 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及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4.6.6 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4.6.7 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4.6.8 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4.6.9 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边上停车时,除拉紧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应将轮胎楔牢。4.6.10 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4.6.11 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前进。4.6.12 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4.6.13 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严禁转弯和猛冲。4.6.14 在车辆底盘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7车 式 起 重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7.1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4.7.2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转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4.7.3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4.7.4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4.7.5 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及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4.7.6 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4.7.7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4.7.8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入或悬挂零星物件。4.7.9 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4.7.10 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4.7.11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4.7.12 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4.7.13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收放纲丝绳时应防止纲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4.7.14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纲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纲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长的规格数量应与纲丝绳的直径匹配。最后一个绳长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长滑鞍(夹板)应在纲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V”形螺栓应在纲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检查紧固情况。4.7.15 作业应对钢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标准规定时应予更换。4.7.16 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4.7.17 起重机制动器的鼓表面磨损达1.5-2.0mm时,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均应更换。4.7.18 起重机起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4)各连接件无松动;(5)轮胎气压符合标准。4.7.19 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始作业。4.7.20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4.7.21 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进行调整。4.7.22 起重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4.7.23 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 ,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告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4.7.24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4.7.25 伸缩式臂杆伸出后,臂杆下落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4.7.26 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待调整后,才能继续作业。4.7.27 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4.7.28 起重机作业后,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支腿、挂好吊钩。操作室关门加锁。4.7.29 起重机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过铁路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4.7.30 起重机行驶时,严禁有人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以及堆放物件。4.8 机 动 绞 磨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8.1 机动绞磨就位后,应可靠锚固,操作人员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起吊的物件,4.8.2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防护设施,制动装备,锚固情况。4.8.3 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4.8.4 磨芯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发现不整齐 ,应停机后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4.8.5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绞磨。4.9 发 电 机 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9.1 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应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4.9.2 启动前应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将中性点接地开关接合,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空载启动内燃机,待运转平稳后,再接合发电机。4.9.3 启动后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冒火花现象,待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保持平衡。4.9.4 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4.9.5 发电机开始转动后,即应认为全部带电设备均已带电。4.9.6 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各仪表指示应正常,并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使定子、转子电流不超过允许值。4.9.7 发电机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去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4.10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0.1 混凝土搅拌机的操作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4.10.2 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4.10.3 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4.10.4 空动转,检查搅拌筒和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4.10.5 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抻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4.10.6 料斗起升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4.10.7 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起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4.10.8 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4.10.9 作业后,应将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4.10.10 作业后,应将料斗降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4.10.11 移动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4.11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1.1 使用前检查各部应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4.11.2 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4.11.3 插入试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动棒应自然垂直地直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4.11.4 振捣器应只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妨碍散热。4.11.5 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电源线拖拉振捣器。4.11.6 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4.11.7 平板振捣器的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4.11.8 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4.11.9 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4.11.10 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4.12 钢 筋 切 断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2.1 机械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4.12.2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4.12.3 切断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4.12.4 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4.12.5 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4.12.6 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4.12.7 机器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4.12.8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名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载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4.12.9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名牌规定。4.12.10 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刃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少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4.12.11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切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及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4.12.12 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4.12.13 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4.13钢 筋 弯 曲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3.1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4.13.2 弯曲较长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4.13.3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4.13.4 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为钢筋直径的2.5倍。4.13.5 检查芯轴、档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坚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4.13.6 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全档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4.13.7 作业中,严禁更换苡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4.13.8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名牌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4.13.9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名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4.13.10 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勾不朝上。4.13.11 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4.13.12 作业后,对机器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4.14 导 线 压 接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4.1 液压压接机作业前,检查各部螺栓应无松动,高压油泵转动方向应正确。4.14.2 先空载动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在空载情况下,不得开启液压开关。4.14.3 不得使用扭曲的高压油管。4.14.4 放入导线时,不得转动手柄。4.14.5 随时观察油路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值。4.14.6 作业后,切断动力源,保养机器。4.15 钻 床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5.1 钻床的安装必须稳固,布置和排列应确保安全。4.15.2 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要扎紧袖口,不得戴手套。4.15.3 电气开关,接地或接零均良好。4.15.4 启动后应低速空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4.15.5 钻台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及其他物件。4.15.6 装卸较重大的工件时,床面上应垫放木板,使用起重设备时,应由起重工配合进行。4.15.7 钻床在运转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响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修。4.15.8 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得手持工件进行钻孔。薄板钻孔时,应用虎钳夹紧并在工件下垫好木板,使用平头钻头。4.15.9 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必须卡紧,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4.15.10 手动进钻,退钻时,应逐渐地增压或减压,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压进钻。4.15.11 排屑困难时,进钻、退钻应反复交错进行。4.15.12 钻头上绕有长屑时,应在停转后用铁勾名刷子清除,严禁用手拉或嘴吹。4.15.13 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刀具和将头部靠近钻床旋转部分,不得在旋转着的刀具下翻转,卡压和测量工件。4.15.14 摇臂钻作业后,应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主柱,并卡紧。4.15.15 作业后,切断电源,退出刀具,将各部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并擦试机闲进行保养,然后锁好电闸箱。4.16 砂 轮 锯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6.1 根据工件尺寸、规格、硬度选择合适的进给量。4.16.2 主轴有晃动时,应停止使用,进行检修。4.16.3 下料长度超过300mm或原料长度超过500mm时,应加托架。4.16.4 工件夹紧后,先空车运转,待运转正常后,再开始锯料,严禁用手持料进锯。4.16.5 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或面对砂轮旋转的离心力方向。4.16.6 进给量要均匀、适当,不得突然加大进给量。4.16.7 切割中发现工件松动,应立即停机使砂轮离开工件,重新夹紧工件。4.16.8 切断大料时,应留有余量,卸下后砸断、切断小料时,不得用手接。4.16.9 作业后,切断电源,将各部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并擦拭保养。4.17 电 焊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7.1 电焊机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线柱处应有保护罩。4.17.2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4.17.3 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4.17.4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4.17.5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4.17.6 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4.17.7 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4.17.8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4.17.9 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4.17.10 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扫焊缝,4.17.11 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极60时,B极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4.17.12 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4.17.13 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4.18 空 压 机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8.1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4.18.2 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实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4.18.3 空压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h。4.18.4 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标尺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4.18.5 各连接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启动前的位置。4.18.6 冷却水必须用清洁的软水,并保持畅通。4.18.7 启动空压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4.18.8 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4.18.9 空压机运转正常后,各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4.18.10 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4.18.11 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4.18.12 每工作2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必须6小时排放一次。4.18.13 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4.18.14 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不得立即添加冷水,必须待气缸体自然降温至60以下方可加水。4.18.15 空压机运转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启 动。4.18.16 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电机的运转。4.18.17 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放气温低于5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方可离去。4.18.18 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压机的滤清器和芯及气缸和管道的零件,或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的油污。4.18.19 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4.19 拖 牵 机安 全 操 作 规 程4.19.1在被牵引导线的相反方向下地锚,钢丝绳与地面夹角应大于20°。4.19.2 按正倒方向各空运转数分钟以检查拖牵机各部运转是否正常。4.19.3 在双卷扬筒槽内绕入导(地)线或钢绞线(注意伸向线路的导线在卷扬筒上侧)牵引仰角不大于30°。4.19.4 用人力拉紧尾绳,此时即可投入运行。4.19.5 拖牵机的变速及倒正档操纵手柄均有自锁装置,即手柄在空档位置时,拖牵机始终处于“制动”状态,不能“启动”。拖牵机,自锁失灵后应及时修好,不能免强使用,预防误操作而“飞车”。4.19.6 带负荷“启动”时“失控”,即启动后迅速下滑一段距离后才正常上升或下降,说明离合器的“啮合”滞后于制动器的“松开”,此时可调小“制动节流阀”以延迟其松开的时间。4.19.7 带负荷“制动”时“失控”,即制动后经一段迅速下滑后才制动,说明离合器的“离开”超前于制动器的“制动”,此时可调小“离合节流器”以延滞其离开时间。4.19.8 在发生意外事故或电磁气阀失灵时,可拉动“手动应急阀”制动。4.19.9 牵引带有接头处的导(地)线时,应注意不允许接头处进入卷扬筒的槽内,此时应利用绞磨将接头部越过卷扬筒。4.20 张 力 机安 全 操 作 规 程4.20.1 张力机的就位原则,尽量位于线路的中心线上,与前方塔距离一般不小于120m,但也不宜大于200m,垂直角平地不大于15°,山区不大于18°。自身水平角不大于±7°。4.20.2 主张力机尾部用2个6吨手练葫芦锚挂在一个15吨的地锚上(允许载荷15吨),两侧各设一个1吨地锚,平衡侧向力,小张力机尾部用一个3吨地锚固定。4.20.3 在主张力机后方20m处呈扇形布置4个导线卷车,用1吨地锚固定。4.20.4 张力机向导线卷车的供气管应连接牢固可靠,气管上严禁车压人踩。4.20.5 张力机固定后,应可靠接地,各操作手柄的动作应灵活确,刹车带间隙适当。4.20.6 张力机启动时,各操作手柄处中位,旋松保压阀,卸载使张力机处于空载状态下启动。4.20.7 张力机启动后,各部运转应正常,各仪表指示应正确。4.20.8 旋紧保压阀和四个张力高速阀、补油、传动手柄置“补油”位,然后依次调整四个张力调整阀,使四个轮系的张力基本一致。4.20.9 导线卷车的尾张力调整到100200kg。4.20.10 用麻绳导引,用传动方式上线,上线时,传动要平衡缓慢。4.20.11 准备就序后,补油、传动阀置“补油”位置,松开刹车,通知总指挥及牵引场,张力场具备放线条件。4.20.12 张力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要做到“四观察”,一观察线路;二观察张力轮;三观察操作仪表盘;四观察导线卷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4.20.13 液压油温超过50时,打开风扇。4.20.14 张力轮上如有跳槽,长线等现象,应当通知牵引场停止牵引,停牵后,操作刹车带刹住张力轮,进行处理,处理后,松开刹车带通知牵引。4.20.15 当线盘上最后一层剩下一半时,通知牵引场减速慢牵,剩下35圈时,停止牵引。4.20.16 放线过程中,发动机不许熄火,没有特殊情况,禁止紧急刹车。4.20.17 在导线带张力的情况下,必须进行张力放线,换线盘时要将导线临锚,调整张力调整阀,释放导线张力后,方可传动。4.20.18 放线时,传动手柄一定要放在“中”位。4.20.19 张力机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各部螺栓,管件等连接处有无松动,并进行紧固,消除漏油、漏气、漏水现象。4.20.20 张力机停机时,必须在牵引机停机后方可停机。4.20.21 张力机停机后,进行维修保养,露天过夜时,必须挂牢挂钩,同时挂好保险链条,连接好刹车符合行走安全设备,并且时速不得大于20km/h。4.20.22 张力机不得长途拖挂运输,短途拖挂运输时,要加盖蓬布。4.21 牵 引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21.1 牵引机的就位原则尽量位于线路的中心线上,与前方塔距离一般不小于120m,但也不宜大于200m ,垂直角平地不大于12° ,山区不大于16° ,自身水平角不大于±7°。4.21.2 主牵引机尾部用2个6吨的手练葫芦锚挂在一个15吨的地锚上(允许载荷15吨),两侧各设一个1吨地锚,平衡侧向力小牵引机用一个3吨地锚固定。4.21.3 在牵引机的右前方20m处,布置两台钢绳卷车,钢绳卷车的轴应与进绳方向保持垂直。必须时设置钢绳导向滑车钢绳卷车用3吨地锚固定,导向滑车用1吨地锚固定。4.21.4 牵引机向钢绳卷车上供油的液压油管应连续牢固可靠,油管上严禁车压人踩。4.21.5 牵引机就位后,应可靠接地,各操作手柄的动作应灵活准确,液压刹车及倒刹车准确可靠。过载保护装置完好。4.21.6 依次启动两台发动机,操作盘上各仪表批示正常,将发动机转速调至500rpm。4.21.7 准备就序后,通知总指挥具备牵引条件,等候命令。4.21.8 接到牵引命令后,缓慢平稳地加大油门,提高发动机转速,根据牵引力的大小,将转速逐渐增大到1800rpm。4.21.9 液压油油温超过50时,打开冷却风扇。4.21.10 牵引机运行中,操作人员一手扶住油门手柄,另一只手来调整钢卷车的排线,同时要注意观察牵引绳的驰度大小和牵引力表上指针的批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问明情况并处理后,继续牵引。4.21.11 牵引机停机时,只需迅速同时拉下两个油门手柄,即可停机。停机后注意停止排线摆缸的动作。4.21.12 如属半途停机,重新开牵时,将发动机转速调整至1000rpm。慢慢松开倒刹车手闸,加大油门,待牵引轮转动起来后,立即合上手闸,逐渐增加发动机转速达1000rpm。4.21.13 牵引机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各部螺栓,管件等连接处有无松动,并进行紧固,消除漏油、漏气、漏水现象。4.21.14 牵引机停机后,进行维修保养,露天过夜时,要加盖蓬布。4.21.15 牵引机不得长途拖挂运输,短途拖挂运输时,必须挂牢挂勾,同时挂好保险链条,连接好刹车管等行走安全设备,并且时速不得大于20km/h。4.22 凿 岩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22.1 作业前,检查风、水管应符合规程,无漏水、漏气现象,钻杆钻头应符合规定,并压缩空气吹出风管内的水分和杂物。4.22.2 开钻前检查作业面应处于安全状态。4.22.3 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4.22.4 风水管不得缠绕、打结,不得受各种车辆辗压,严禁用折迭风管的方法停止供气。4.22.5 在离地3m以上或道越上作业时,须拴好安全绳,不得在山坡上拖拉风管,如必须拖拉时,应先让坡下的作业人员撤离。4.22.6 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米内,不准钻孔。4.22.7 夜间或洞室内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洞室施工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22.8 作业后,关闭风、水管阀门,收栓好风、水管,放置安全地带。4.23手 持 电 动 工 具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23.1 机具上的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4.23.2 长期搁置再用的机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电机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4.23.3 机具上的刃具必须保证强度和精度,刃磨锋利、安装稳妥、紧固可靠。4.23.4启动后,空载运转并检查工具联动应灵活无阻。4.23.5 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稳,不得用力过猛。4.23.6 严禁超载荷使用,随时注意音响、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时间过长、温度升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4.23.7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时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后再行作业。4.23.8 机具动转中不得撒手。4.23.9 使用冲击电钻时,钻头应顶在工件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不得在钻孔中晃动,应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4.23.10 作业后,切断电源,维护保养,交专人保管。4.24 其 他 机 械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24.1 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执行。4.24.2无说明书的由机管处组织编写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