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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工程项目 建设监管信息化及应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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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工程项目 建设监管信息化及应用.ppt

    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化及应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郭月容,主要内容,(一)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3年6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81 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把工程建设行业列入12个信用体系建设重点行业之一。,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信息化局牵头。,为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服务“信用福建”大局。2013年12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81 号)要求,结合实际,省厅制定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闽建法201395号文),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省厅又制定了厅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安排,明确省厅各有关处室(单位)的工作分工,由各个成员单位负责人根据分工亲自担任各自信息系统建设的负责人。,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三库五平台”: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企业管理平台、人员管理平台、工程项目管理平台、信用管理平台、数据交互平台。,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由省质安总站牵头负责项目库、工程项目管理平台、数据交互平台的信息化系统建设。,由于原“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已无法满足现阶段信用评价体系信息化建设要求,以前我们的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是一个监督系统内部工作的平台,现在是需要转变成一个监督执法对外公开的工作平台。省厅决定对“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的系统名称为“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并加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子系统,与“三网系统”形成完整的项目施工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工程施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方位服务于各方主体,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前省委、省政府“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相关要求,避免后期二次升级。遵循“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要求的“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原则,实现权力运行程序化、流程公开化、风险可控化、痕迹数据化、监控实时化。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三)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为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保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有效运行和基础数据库安全,2014年7月,住建部制定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到2015年底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三)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2014年10月,住建部在合肥召开“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现场会”。要求全国各个省份加快地方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2015年底建成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全面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全国各个省份分三批与住建部监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第一批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第二批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第三批为2015年12月31日。根据住建部安排,福建省被列入第二批对接的省份。,(四)系统开发建设过程 2014年初,省质安总站制定了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对各业务功能模块开发进行细化部署,明确责任人,开发、工程测试的时间节点。,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中远期目标。实现监管部门与建设各方之间所有工程建设系统信息无障碍互联互通,为开发工程建设电子产品(如城建电子档案)等奠定基础。近期目标。1、编制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互联互通标准,为建设“数据互联互通中心”打下基础;2、在原有“三网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数据结构,进一步建立涵盖从工程项目报建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3、统筹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工程检测管理系统、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等相关系统的建设,实现“工程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内所有子系统之间无障碍互联互通;4、实现“工程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与全省监管部门相关系统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交互电子网络无纸化,为建立工程建设电子档案奠定基础;5、实现监督工作全过程网络信息化,推进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严格监督工作程序,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实现阳光监督。,2014年3月27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文),目的: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后期会逐步扩展的监理企业等),2014年5月5日,省住建厅发布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闽建筑201410号文)。,相关政策文件,2014年5月5日,省住建厅发布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闽建筑201411号文)。,2014年5月5日,省住建厅发布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闽建筑201412号文)。,相关政策文件,2014年5月18日,省住建厅发布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闽建20146号文,结合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对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相关政策文件,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项目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等文件要求,2014年11月6日,省厅发布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201417号文),对原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014年11月10日,省厅发布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修订版),相关政策文件,“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结合“动态监管办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黑名单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逐步完善。根据省政府“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的要求,以及2015年6月必须与住建部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以前我们的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是一个监督系统内部工作的平台,现在是需要转变成一个监督执法对外公开的工作平台。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化势在必行,且必须长久坚持,逐步完善。推进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化向前发展符合当前监管新形势下的客观要求。,1、监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后,系统名称更名为:“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增加“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子系统”“施工合同备案及合同履约评价”子系统;各监管业务分权限设置,增加“审核流程”最大的变化!)。,各监管业务分权限设置,增加“审核流程”最大的变化!),与旧系统中由管理员审核有区别,新系统采用分权限审核:如质量报监方面:质量监督申报审核、施工项目备案人员审核、监理项目备案人员审核。各道审核关口均通过后才可以通过质量监督申报。(注意:质量、安全受理后才能进入初审和审核);责令改正通知单审核流程:监督员录入,部门负责人初审,领导审核。由系统管理员设定审核流程,受理、初审、审核人员。新系统中的管理员账号类别:建设局管理员、监督站管理员、造价站管理员。,2、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项目经理、总监等各账户进行优化升级,增加网上业务办理查询的功能。如:责改单问题网上反馈,人员变更、工程竣工、工程完工申请等等。责任主体记分告知单、监督申报等办理流程查询,企业平均得分动态排名等等。查询违规事实确认单、责令改正通知单、记分告知单等。(对外办理流程)监管信息系统直接将监督执法文书推送到各个责任主体帐号中。监督员账号根据管理设置的权限开展工作,如把工程项目监督人员分配权限赋予张三,则张三的账户就有此功能。赋予李四质量监督受理的权限,则质量监理受理均有李四负责。,举例:建设单位账号,监督员账号,3、优化升级:对旧动态监管信息系统运行以来各级监督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优化吸收。如项目删除、合并、拆分;单位工程删除、合并、拆分(个别权限仅有省站有);监管人员账号冻结;执法文书样板展示;被层级指导评价异议反馈等等;4、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告知、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均均纳入新系统建设范围。申报时需在危险源清单中填报拟安装的建筑起重机械数量。5、“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模块也将直接采集“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对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进行量化考核。,6、增加“预警和警示信息”模块:针对监督机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信息预警与警示。如“施工企业的黑名单实时排名”,对年度黑名单实时排名进行预警,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管理质量。如“施工企业年度黑名单公示”,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进行警示或报警。7、建立各级监管机构文书相互传送的功能。今后将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相互推送文件、邮件。是我们监督机构的日常工作平台。,8、项目申报新旧系统变化对比:旧系统比较随意 新系统根据初次申报分为:项目申报和桩基(基础)工程申报 新系统把专业发包、上部工程申报等等归集到:“已申报项目(桩基(基础)工程)增加申报”,建设单位账号,建设单位账号,9、项目申报时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的划分:旧系统的单位工程:专业发包有单位工程、上部有单位工程、桩基有单位工程,相对比较乱!新系统对单位工程划分仅针对项目。如先申报桩基工程的项目,就要预先设置有整个项目的总名称、单位工程的个数。后面上部工程申报时选择的是对应的单位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最新要求,增加了子单位工程等内容。,要求:工程项目监督申报时,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有关要求划分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保证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申报的准确性!,按照住建部的制定的数据标准有关要求,对旧系统的“工程类别”进行梳理;,10、项目申报同一施工标、同一监理标、按施工项目部备案文件(闽建建201343号文)可以视为同一个项目的情况:,11、日常监督变化的内容: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修订版)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201417号文)的相关要求,增加了“动态监管抽查抽测”、“违规事实确认单”等内容,增加违规事实当场异议、记分告知单异议核实、记分告知单异议复核等内容。违规事实确认单当场异议,记分异议核实或复核的流程会在随后进行具体操作演示。取消监督书,直接采用“监督申请表”,监督档案网上自动归集。,12、监督组变化的内容:“工程项目监督人员分配”时,取消监督组组长这个角色,改设单次检查单独设定组长、组员,每次检查合计最少不低于2人。,13、监督员操作、建设单位申报:今后将都可以看到草稿状态的文书。包括建设单位的申报内容;监督员操作的内容,不能像以前那样一份抽查抽测记录到竣工前仍是编辑状态。,1、待办事项。例如:根据每个人的账号权限分别推送需要办理的流程,如责令改正通知单经监督员提交后,自动推送到部门负责人初审(管理员事先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权限设置),在该部门负责人初审账号自动显示出待办事项,类似于OA办公系统。对于部分待办事项,系统将设定超过有效审核时限后,系统将自动通过受理、初审或审核,自动视为同意,同时对相关监督人员自动进行量化考核扣分。如施工项目部人员变更,工程报监,项目终止评价(完工登记)等流程。,1、待办事项。包括:报监手续、责令改正通知单、记分告知单、监督报告出具、监督档案归档、停止评价审核(即中止评价审核,县级的需上报市级质量监督机构批准,类似旧系统的项目暂停,由施工单位网上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质量监督机构网上审核)、终止评价(完工登记)审核、终止评价(竣工登记)审核,记分异议核实处理等需要三级审核的事项。,1、待办事项。违规处理:动态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属项目责任人周期记分累计达120分以上,按每人次记5分;(二)责任单位无故不接受约谈的,每次记5分;(三)被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或停工(包括全面停工或局部停工改正)的工程,未经项目监管部门复查同意,擅自恢复使用或复工的,每次给予施工单位记5分;监理单位没有制止或施工单位强行复工也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每次给监理单位记5分。,1、待办事项。(四)逾期或拒绝按项目监管部门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单进行改正而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或虽未进入下一道工序但安全隐患在限定期限内未予以排除的,每次给予施工单位记5分;监理单位没有督促整改或施工单位拒绝改正也不向监管部门报告的,每次给监理单位记5分。,2、管理员中的“监督机构权限设置”功能模块,通过管理员帐号进行流程执行人设定,实际是由站长进行人员职能分配,由站长进行授权。(部分审核仍为管理员,如竣工登记等,各业务流程系统会有说明。)如“项目监督人员分配的权限设定”,可以把监督人员分配的功能指定给某一人;“记分告知单异议核实流程”可以设置分别设定受理员、初审员(部门负责人)、审核员(领导)。监督申报流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人员备案审核、监理人员备案审核等4部分分权限审核,也可以设置为同一人。系统正式运行后,各监督机构均应首先进行人员权限设定,监管信息系统权限设定要求:(1)责令改正通知单、记分告知单的最后审核员必须是站长,其他监督业务流程可由站长授权给监督机构其他人员。(2)除记分告知单出具必须要三级审核流程外(注:厅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要求),其他的各个功能权限设置允许根据监督机构各个实际情况设定成二级或三级审核流程。3、监管部门审批要件设定。按照省厅转发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1441)最新要求: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变更需要重签,并提交!),4、预警与警示信息(1)未按两个监督工作标准要求的根据施工进度等情况及时开始工作标准内的抽查抽测,系统将进行报警。(2)省厅“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明确要求,对施工现场存在可评价项目的,原则上每一个季度应评价一次。对当季度尚未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工作的,系统将在到期前一个月开始预警。对上季度未开展的,系统直接纳入进入报警信息。(动态监管评价涉及公平公正!),4、预警与警示信息(3)针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达到一定条件需要监管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如约谈、集中教育培训等,系统应向监管部门作出预警信息,需要下一步处理的列入待办事项。(4)部门负责人初审时限原则上均为1个工作日;超过一个工作日系统将报警,并自动完成监督人员量化考核扣分。(5)领导审核时限原则上均为2个工作日;超过2个工作日系统将报警,并自动完成监督人员量化考核扣分。,4、预警与警示信息(6)动态监管办法中第十四条:在违规事实调查中责任人当场提出异议的,监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另行指派人员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并在作出核查意见的次日内在“质量安全考核系统”中予以记录并公示送达,同时应将核查意见书面告知异议人。违规事实当场异议复核结果公示应为异议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系统将报警。(7)记分告知单核实决定告知书公示应为异议受理后的6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系统将报警。(动态监管办法中第十六条,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实决定,次日内记录生效。),4、预警与警示信息(8)记分告知单复核决定告知书公示应为异议受理后的11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系统将报警。(动态监管办法中第十六条,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的次日内记录生效。)(9)终止评价(完工申请、竣工登记)为受理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逾期系统将报警(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2个工作日)中止评价审核程序:,4、预警与警示信息(10)质量监督报告出具时间应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以网上推送的时间为准)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竣工登记审核通过时间为触发时间点。(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11)监督档案归档应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以网上推送的时间为准)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5、监督员业务操作流程:严格记分程序(记分告知单:动态监管抽查抽测违规事实确认单记分告知单、责令改正通知单)。桩基工程、上部工程、项目申报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关注记分为0分的动态监管评价:当一个项目单次出现检查较好(0分的情况)的计入考评次数进行警示。,6、违规事实确认单当场异议,记分告知单异议的核实、复核操作流程:,监管系统建设中长期目标:实现监管部门与建设各方之间所有工程建设系统信息无障碍互联互通,为开发工程建设电子产品(如城建电子档案)等奠定基础。通过“数据互联互通中心”实现工程项目监管平台与其他建设系统的数据对接。“三网系统”-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工程检测管理系统、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进入最后测试阶段,12月份初将测试系统部署到测试服务器上,2015年1月1日正式启用。“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完成手机版应用软件开发并正式启用,支持Android操作系统的手机,也将适时开发苹果版本。“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与黑名单制度等相关文件配套的施工现场人脸系统软件、桩基检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软件、检测机构力学实验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软件、施工现场拍照取证系统软件也基本进入实质开发阶段。,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手机版演示(安卓版本),演示一:,关于加强基桩静载检测动态管理的通知 闽建质安监总2014 161号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有关检测机构:为方便检测机构更好地使用“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管理系统”),我站对检测管理系统“基桩管理”子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并组织开发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手机版”(以下简称“检测管理系统手机版”,监督及检测机构可到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工程建设软件超市”免费下载使用,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手机)。为加强基桩静载检测管理,现结合检测管理系统和检测管理系统手机版的使用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一、基桩静载检测备案 检测机构开展基桩静载检测(含复合地基增强体单桩静载检测,下同)前,应到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登录检测管理系统“基桩静载备案”模块(登录账号为我站之前分配给各检测机构的账号,下同),录入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尚不清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先填写我站或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待明确工程质量机构后再进行修改)、单位工程数量及名称、基桩数量、基桩类型、检测方法及其检测数量、工程项目检测负责人、检测人员等信息,其中每个工程项目应至少配备1名检测负责人和2名检测人员(检测负责人可兼任检测人员)。工程项目检测负责人应持有静载检测岗位证书,且不得同一时间(指静载试验时间,下同)跨设区市担任不同工程项目检测负责人;检测人员应持有静载或静载现场检测岗位证书,同一时间在同一工程项目最多可担任2根基桩静载试验的检测人员,且不得同一时间在不同工程项目担任检测人员。检测机构应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负责,检测前未进行检测备案的,不得开展基桩静载检测。,二、基桩静载试验开始、中止和机顶盒异常告知及试验结束确认(一)试验开始告知。基桩静载试验开始后1小时内,检测人员应进行试验开始告知。试验开始前检测人员应测试现场网络信号,若发现现场网络信号差时,应电话告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否则应在试验开始后一小时内停止试验,待告知后重新开始试验。(二)试验中止告知。静载试验过程中因故中止的,检测人员应在中止后2小时内进行试验中止告知。中止后重新试验的,应重新进行试验开始告知。(三)机顶盒异常告知。静载试验过程中检测人员应通过检测管理系统手机版实时查看试验数据上传情况,若出现机顶盒损坏等情况造成无法上传试验数据,或现场网络不畅通造成试验数据超过1小时未上传的,检测人员应立即进行机顶盒异常告知(试验开始1小时后出现机顶盒异常且异常时间发生在00:0008:00之间的,可在当天9点前进行机顶盒异常告知)。,(四)试验结束确认。静载试验结束后1小时内,检测人员应进行试验结束确认。试验开始、中止和机顶盒异常告知及试验结束确认,检测人员均可通过手机登录检测管理系统手机版“基桩管理基桩试验管理”子模块进行操作(账号为检测人员在检测管理系统备案的手机号码,下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至少指定1名监督人员负责基桩静载检测监管(以下简称“静载监管人员”,各检测机构可到检测管理系统下载各监督机构静载监管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或到检测管理系统手机版查询)。静载监管人员应下载安装检测管理系统手机版以便实时接收受监工程试验开始、中止和机顶盒异常告知及试验结束确认等信息。,三、确保加载反力装置满足有关规范要求(一)加载反力装置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当试验时的桩顶标高高于设计标高时,最大加载量应考虑超出基桩设计标高部分对试验的影响。(二)检测方案应明确加载反力装置类型,采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的,砼预制块的密度取值不得大于24kN/m3,所有计入压重的钢梁、垫箱、承压板应有编号且现场随附其重量自校记录。(三)压重原则上检测前一次加足,当单桩极限承载力大于10000kN且受现场地质条件限制无法一次加足的,可采用二次堆载,一次及二次堆载的所有压重应在试验前送达检测现场。采用二次堆载的,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方案中明确二次堆载量及级数,检测方案应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书面向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在检测管理系统“二次堆载备案”模块备案。未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未向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书面备案或未在检测管理系统备案的,不得采用二次堆载。,(四)检测机构应按附表1做好压重堆载、桩号、检测设备记录,并在检测前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确认,压重、桩号或检测设备未经确认不得开始检测。采用二次堆载的,应做两次堆载记录。(五)静载仪相关系数的设定,检测人员应按附表1做好记录并经检测项目负责人确认。,四、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原则上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一)静载试验是为设计提供依据的;(二)施工前未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确定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三)基桩为软土中的摩擦桩(端承摩擦桩)的;(四)静载试验属复合地基增强体单桩静载检测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若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本工程应先选择有代表性的各3根以上基桩分别进行慢速、快速法比对试验(进行慢速、快速法的2根基桩应相邻且地质条件相近,作为比对试验用的快速法基桩静载检测不得作为验收的依据),经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不少于5名与该工程无利害关系的基桩静载检测专家(专家库由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检测分会发布)进行论证,经参与论证的专家一致同意后在检测管理系统“快速加载法备案”模块进行备案。论证开始前3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应通知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机构到场监督,监督机构应对论证的组织形式、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监督。,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一)未经建设、设计、勘察、施工或监理单位书面同意;(二)未举行专家论证,或专家论证组织形式、程序是不符合要求;(三)举行专家论证时未通知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机构到场监督;(四)未在检测管理系统备案的。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最大加载量不得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的1.05倍,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级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除以2.1取值。,五、及时上传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应在基桩静载检测报告审批人员签发生效后3日内将报告信息录入至检测管理系统。对检测管理系统出现“未达最大试验荷载”或“总沉降大于40mm或0.05D”警示信息的基桩,检测机构应在该基桩所在单位工程的所有基桩静载试验结束后1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上传至检测管理系统。,六、加强基桩静载检测监管(一)开展监督抽查。对基桩静载检测数量不少于5根的工程项目,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机构应至少抽查1根正在进行试验的基桩静载检测情况(重点抽查机顶盒异常或试验中止的基桩);对基桩静载检测数量少于5根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结合实际情况随机抽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桩基子分部验收监督或抽查桩基静载检测报告时,应检查相应的基桩静载试验数据是否已上传。(二)强化异常桩监管。对检测管理系统出现“未达最大试验荷载”或“总沉降大于40mm或0.05D”警示信息的基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核查其是否出具检测报告及试验过程和报告结论是否与试验数据相符合。,(三)严格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基桩静载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上报所属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立案查处。2、出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工程建设主要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情形的,应及时上报我站,由我站上报省厅将其列入黑名单。3、未使用机顶盒规避监管的,应及时上报我站,由我站上报省厅责令对其一年内开展的基桩静载检测实施视频监控。,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的基桩静载检测无效:1)试验数据未上传至机顶盒的;2)检测人员同一时间在不同工程项目担任检测人员的;3)检测设备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基桩静载试验使用的;4)检测人员无静载或静载现场检测岗位证书的;5)检测设备未检定或检定已过期的。若静载检测无效的基桩所在单位工程尚具备静载检测条件的,应责令建设单位牵头另行选择基桩重新进行静载检测,若所在的单位工程不具备静载检测条件的,应责令建设单位牵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在施工过程和竣工后三年内开展沉降观测(若三年内沉降未达稳定条件还应继续观测),并根据观测情况进一步处理。,5、其它违反相关标准或检测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或通报。本文件涉及检测管理系统手机版的条款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其它条款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检测机构可在检测管理系统手机版正式启用前进行试用,试用数据不作为管理的依据。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本文件传达到在本辖区内开展基桩静载检测的所有检测机构和在建工程项目部。检测管理系统或检测管理系统手机版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的,请及时与我站质量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徐百荣,电话:0591-87608237;周丽云,电话:0591-87561510。附表:基桩静载检测相关记录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演示提纲,一、下载,目前监管系统手机客户端支持Android安卓版,方法/步骤:,1、登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点击“工程建设软件超市”中的软件图标进行“下载”!,一、下载,目前监管系统手机客户端只支持Android安卓版,方法/步骤:,1、登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点击左侧“工程建设软件超市”,进入后“下载”,一、下载,目前监管系统手机客户端只支持Android安卓版,方法/步骤:,1、或者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首页右下角弹出提示框处点击进入软件超市进行下载手机客户端 V1.3.2,一、下载,2、在软件超市页面继续下载操作,点击链接弹出会话框,选择需要保存的路径,进行下载操作。,二、安装(与正常手机软件安装一样),1、将下载下来的监管系统 手机客户端 V1.3.2安装包解压,解压后的文件为APK安装文件,这里我们用手机USB连接电脑,请先确保电脑上有“手机助手”或者“手机管家”之类的第三方软件(这里以“360手机助手”为例),方法/步骤:,2、用USB线把手机和电脑连接起来;,二、安装,3、打开360手机助手,点击左上角的连接手机;此时360手机助手会自动识别并连接手机:,4、连接成功后,左上角会显示已连接的手机型号和连接状态:,5、点击【我的手机】选项,6、点击【应用管理】选项:,7、这里显示的是手机里已安装的所有软件,点击“安装本地应用”选项:,跳出下图界面找到存放在电脑文件中的apk文件:,此时右下角会提示正在安装:,8、安装成功后,手机软件列表里会显示【福建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监管系统】:,打开手机桌面 点击进入系统,三、使用说明,登录系统-保持手机网络畅通(连接移动网络或者wifi);,步骤1.点击已安装完毕在手机的桌面菜单栏中【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图标进入系统。,步骤2.选择需要登录的角色,点击进入登录页面(例如施工单位),用户需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才能展示施工单位角色的功能菜单并进行操作,三、使用说明,预拌混凝土管理-混凝土二维码信息检索,通过系统对监管平台上打印出来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后,获取的二维码全部信息:混凝土生产信息、混凝土接收方量确认、混凝土生产信息登记警示信息和混凝土生产数据警示信息。施工单位和其它角色展示的内容菜单有所不同。施工单位比其它角色多出一项“混凝土接收方量确认”。,1.二维码打印:混凝土生产企业登录监管系统,在生产信息登记页面可进行二维码的打印操作,预拌混凝土管理-混凝土二维码信息检索,2.用户登录手机客户端,进行混凝土二维码扫描。,1砼生产信息,点击【砼生产信息】进入“砼生产信息”页面。页面显示砼生产信息基本信息;点击目前生产盘数后的【盘数】或【查看盘数详情】可跳转至“砼生产信息详情”,1砼生产信息,点击【砼生产信息】进入“砼生产信息”页面。页面显示砼生产信息基本信息;点击目前生产盘数后的【盘数】或【查看盘数详情】可跳转至“砼生产信息详情”,另:若施工单位已经操作完“混凝土接收方量确认”动作,则会在目前生产方量下显示【查看浇筑令图片!】链接键点击【查看浇筑令图片!】链接展示浇筑令图片。,2混凝土生产信息确认,2.砼接收方量确认,2.1点击【砼接收方量确认】进入混凝土生产信息页面,2.2点击浇筑令拍照,进行拍照上传操作;浇筑令拍照功能是调用用户手机终端的摄像功能,对是用户手里纸质的浇筑令进行拍照。,2.3 浇筑令图片上传完毕后,返回“混凝土生产信息”页面填写浇筑令方量进行最后确认。【浇筑令方量】填写的方量需于浇筑令中一致。,2混凝土生产信息确认,注:每台手机终端的自带摄像功能操作方法都有所不同,拍照时按照实际情况操作,2.4 手机端确认完后,在监管系统,生产信息登记页面可查询到该流水号上传照片以及方量差异信息。,3混凝土生产登记警示信息,点击【混凝土生产登记警示信息】进入“混凝土生产登记警示信息”页面。该模块为混凝土生产信息备案时,手动录入提交设计配合比和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报告编号时系统会自动比对数据产生的告警信息。(而该警示信息应与监管系统上生产信息登记中警示信息)致),4混凝土生产信息警示,点击【混凝土生产信息警示】进入混凝土生产信息警示”页面。该模块混凝土生产时产生的告警信息进行展示,方便用户进行备案和查询。点击不一致的【盘数】进入“生产警示详情”,可查询到具体的生产信息。(该警示信息应与监管系统-生产数据页面警示一致),预拌混凝土管理-混凝土生产与接收方量偏差,混凝土生产与接收方量偏差,用户需要查询生产与实际方量的偏差。通过点击【混凝土生产与接收方量偏差】进入“实际方量差异”页面,注:【混凝土企业名称】和【生产流水号】都有模糊查询的功能,比如在【生产流水号】框中输入“2013”点击【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包含所有的“2013”流水号。如果用户想把填写到输入框的内容清楚重新填写,请点击【重置】按钮。施工方账户要查看方量差异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查看,三、使用说明,系统功能-基桩管理,基桩管理-基桩试验管理,正在试验的基桩信息查询,基桩中止试验告知,基桩机顶盒异常告知,基桩结束试验确认,基桩试验管理,基桩开始试验告知,基桩试验历史信息查询,基桩管理-基桩试验管理-基桩开始试验告知,“基桩开始试验告知”为基桩试验准备开始试验时,试验人员利用手机客户端同步告知备案基桩开始试验,步骤二:弹出“基桩开始实验”页面,点击桩号输入框显示所有未结束的桩,步骤一:点击基桩开始试验告知菜单,基桩管理-基桩试验管理-基桩开始试验告知,步骤三:选择需要操作桩号,点击查看详情链接进入桩号信息页面,步骤四:点击开始告知按钮进行开始告知操作(拍照以及开始试验操作),注:1开始试验告知后,会推送消息给监督人员以及发送短信给监督人员;2在监管系统,桩点号试验信息页面可查询到桩号告知时间以及上传图片信息 3进行开始试验告知30分钟后若仍未进行基桩试验则会有警示信息,基桩试验管理-正在试验的基桩信息查询,“正在试验的基桩信息查询”为昨天凌晨开始距今开始进行试验或进行开始告知确认的基桩信息,利用手机客户端查询基桩试验的信息。,步骤二:弹出桩号查询页面,列表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桩。,步骤一:点击正在试验的基桩信息查询菜单,基桩试验管理-正在试验的基桩信息查询,步骤三:选择需要操作桩号,点击查看详情链接进入桩号信息页面,步骤四:点击查看基桩试验数据按钮,查看桩号试验信息,注:1正在试验的桩号信息查询数据与监管系统桩点号试验信息模块查询的数据不一定一致,正在试验的基桩信息查询模块的桩不包括已结束的桩以及包括了未有试验数据但已进行开始试验告知操作的桩。2点击查看桩号对应图片链接可查看该基桩上传的图片信息,基桩试验管理-基桩中止试验告知,“基桩中止试验告知”为基桩试验试验时,需要中途停止试验。利用手机客户端通知相关人员基桩试验的已停止信息。,步骤二:弹出基桩开始实验页面,点击桩号输入框,显示所有未结束的桩,步骤一:点击基桩中止试验告知菜单,基桩试验管理-基桩中止试验告知,步骤三:选择需要操作桩号,点击查看详情链接进入桩号信息页面,步骤四:点击基桩中止试验确认按钮进行中止试验操作,注:1.中止试验告知,在监管系统桩点号试验信息页面可查询到该基桩结束信息 2中止试验告知,会推送一条消息给基桩对应的监督人员,基桩试验管理-基桩机顶盒异常告知,“基桩机顶盒异常告知”为基桩试验试验时,机顶盒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实时上传需进行告知操作。利用手机客户端通知相关人员基桩试验的机顶盒异常。,步骤二:弹出机顶盒异常信息页面,点击桩号选择需要进行告知的桩号,输入异常情况描述后进行机顶盒异常告知操作,步骤一:点击基桩机顶盒异常告知菜单,注:1.基桩机顶盒异常告知后会向基桩所在监督人员发送一条推送消息;,基桩试验管理-基桩结束试验告知,“基桩结束试验告知”为基桩结束试验时,利用手机客户端通知相关人员基桩试验的已结束。,步骤二:弹出基桩开始实验页面,点击桩号输入框显示所有未结束的桩,步骤一:点击基桩结束试验告知菜单,基桩试验管理-基桩结束试验告知,步骤三:选择需要操作桩号,点击查看详情链接进入桩号信息页面,步骤四:点击结束试验按钮进行基桩结束试验操作,注:1结束试验告知后,会推送消息给监督人员以及发送短信给监督人员;2在监管系统,桩点号试验信息页面可查询到桩号结束告知确认相关信息,基桩试验管理-基桩试验历史信息查询,“基桩试验历史信息查询”主要对监督人员收到推送消息的历史记录的查询。,步骤二:弹出推送历史页面,推送消息类型主要包括(开始试验告知/中止试验确认/机顶盒异常告知/结束试验确认/二次堆载备案/快速加载法备案),步骤一:点击基桩试验历史信息查询菜单,注:起止时间查的是发送推送消息的时间,基桩试验管理-基桩试验历史信息查询,步骤三:选择需要操作桩号,点击查看详情链接进入桩号信息页面,注:1目前只有省站人员有权限查看所有的推送历史消息,步骤三:点击试验数据查询按钮可查询该基桩的试验信息,系统功能-基桩管理,基桩管理-未备案查询,“未备案查询”分为两个模块:未备案桩号和先试验后备案的桩号,1.未备案桩号(该查询结果与监管系统未备案模块查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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