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全)..ppt
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1,2,3,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内涵简介,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特点二、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模式三、互联网金融出现的背景四、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价值五、互联网金融热的冷思考六、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分析,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特点,概念(一)互联网金融VS金融互联网将互联网机构从事金融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将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的业务称为金融互联网。(二)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处于动态演进当中 以技术引导的产业变革,往往始于挑战,终于融合,并最终实现生产力或生产关系的帕累托改进。互联网金融概莫能外。,特点(一)机构虚拟化(二)渠道电子化(三)信用数字化(四)服务便捷化(五)对象长尾化,二、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模式,(一)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1、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如快钱 2、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如支付宝,(二)P2P网络借贷,指以互联网为媒介,撮合借款人和投资人通过平台进行借贷交易的融资服务模式。纯中介线上模式:如拍拍贷复合中介型线上模式:如人人贷线下认证模式:如合力贷P2P平台下的债权转让模式:如宜信模式,(三)众筹模式,翻译自国外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其含义是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众筹模式主要分为捐赠、奖励、预购+团购、股权、债权五种模式。如众筹网、追梦网等。,(四)大数据金融,基于对电商平台的交易数据、社交网络的用户信息和行为习惯的分析处理,形成网络信用评级体系和风险计算模型,并据此向网络商户发放订单贷款或信用贷款。1、平台金融模式:如阿里小贷2、供应链金融模式:如:京东商城,(五)网络理财,投资者或家庭通过互联网获取商家提供的理财服务和金融资讯,以实现以实现个人或家庭资产收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典型代表是以“余额宝”、“活期宝”、“放心宝”等为代表的各种“宝宝军团”。,(六)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代表是融360、91金融超市、大童网等,(七)网上银行(八)纯网络金融机构直销银行、网络保险公司、网络证券公司等。代表是众安在线保险。直销银行是指银行没有营业网点,不发放实体银行卡,客户主要通过电脑、电子邮件、手机、电话等远程渠道获取银行产品和服务的银行。,三、互联网金融出现的背景,(一)互联网金融出现与发展的宏观背景1、固有的金融压抑环境金融压抑,是指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中国家所存在的金融管制过多、利率限制、信贷配额以及金融资产单调等现象。2、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二)互联网金融出现与发展的技术背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搜索引擎技术、电子签名技术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使互联网的长足发展成为可能。(三)互联网金融出现与发展的经济背景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网络消费成为主流。,四、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价值,(一)平等普惠价值互联网是从技术上优化了金融服务手段,从而使金融业回归了其服务业本源,也使得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具备了新的可能性和新的途径。,(二)公平民主价值互联网金融被喻为“金融行业的搅局者”,利于改变大银行一统天下的金融格局,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民主竞争。,(三)效率秩序价值1、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2、推动传统金融体制的改革,五、互联网金融热的冷思考,(一)难以实现真正的普惠金融中国的“信息鸿沟”将长期存在。(二)难以实现真正的金融脱媒1、信息时代的信息不对称 2、金融中介仍然不可或缺,(三)难以唤醒真正的理财意识互联网金融没有任何的对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价或者对风险揭示的教育。(四)难以实现概念的普适性互联网金融热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基于中国特殊国情的互联网金融理论难以具有普适性。,六、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分析,(一)没有改变金融的核心功能如何用最小的成本进行更合理的资源配置是现代金融功能的核心。互联网金融仍是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的时间和空间配置,以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内涵金融的核心属性是风险控制,不管互联网多么发达,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对风险进行严密的管理。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础理论不变,审慎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等主要监管方式也都适用,但具体监管措施与传统金融有所不同。,(三)没有改变金融产品的契约本质金融产品的契约本质在于约定在未来不确定情形下各方的权利义务。股权、债权、保险、信托等金融契约的内涵在互联网条件下没有改变。只不过在互联网金融中,所有金融契约都数字化了,在此基础上构成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基础。,金融消费者,支付宝,余额宝,天弘基金,银行,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投资人,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1,2,3,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互联网金融一般风险分析,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分析,金融风险扩散速度快,金融风险监管难度高,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点,金融风险交叉传染可能性增加,相较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呈现出三个新特点,系统性风险定义:由单个或少数金融机构破产或巨额损失导致的整个金融系统崩溃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一般风险分析,横向,纵向,互联网金融系统中的风险暴露和相互联系使得一个特定的冲击在金融网络中传播并演变成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的纵向维度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以及风险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步建立并不断累进甚至累积。,经 济 周 期,流动性风险 定义: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足额资金来应付资产增加需求,或履行到期债务的相关风险。案例分析:P2P平台的流动性风险 2013年7月,中财在线因为遭遇“黑客攻击”,部分用户数据泄露,诱发投资人恐慌。直到7月11日恢复当天,中财在线网站尚有三四百万的成交量。随着此后大量的标的集中到期,前后垫付近600万仍难缓解资金短缺,平台垫付完后又出现了自有资金紧缺。面对突如其来的挤兑,中财在线总经理甘昌武不得不四处筹资。除了抵押自己的房产借款、找亲朋好友借钱外,他还借了部分高利贷。,互联网金融一般风险分析,操作性风险定义: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类型:内部操作风险 第三方风险 客户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一般风险分析,信用风险定义:借款人或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声誉风险互联网金融技术问题、信用问题等一旦出现就会在互联网上以极快的速度进行传播。相比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声誉风险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互联网金融一般风险分析,技术风险分类:计算机系统、认证系统或互联网金融软件存在缺陷伪造交易客户身份未经授权的访问,互联网金融一般风险分析,一,二,一般法律风险分析,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准入退出机制的缺乏监管立法的落后透明度的缺失缺少地域限制,加大监管难度,一般法律风险分析,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个人信用信息泄密以及滥用风险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机构风险提示义务的行使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机构没有尽职尽责的行使其风险提示义务,从而加大了消费者的风险。,一般法律风险分析,欺诈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未经审批、通过网站公开推荐、承诺一定的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一般法律风险分析,洗钱罪问题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使得洗钱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多样化、隐蔽化、专业化;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便捷、高效、隐蔽增加了反洗钱工作开展的难度。,垄断问题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对较新,第一个进入市场的企业,往往能取得不可复制的成功。而企业的先天优势导致了后进入市场的企业难以与之匹敌。,特殊法律风险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特殊法律风险分析,P2P网络借贷平台平台提供的信息真伪难辨,且内控制度存在缺陷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很难评价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极易产生欺诈现象。网站内控机制不完善。,特殊法律风险分析,大数据金融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特殊法律风险分析,众筹知识产权权益保障问题筹资使用监管问题投资人利益保护问题,特殊法律风险分析,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是否对交易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许多平台都以发表声明说对金融信息的真实性不负责,这种行为是否合理?,从金融视角和法律视角分析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一、基于金融视角运用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KMV模型二、基于法律视角完善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三、基于法律视角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 管制度四、以宜信为例看中国P2P,一、基于金融视角 运用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KMV模型,我国应当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具体发展情况运用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进行实用性分析,将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具有重大意义。,KMV模型认为,在企业负债给定的情况下,接受受信企业贷款所带来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该债务人资产的市场价值所决定。当企业的债务到期时,若公司的债务值低于公司目前资产的市场价值,此时公司股权价值为公司债务与资产市场价值之间的差值;反之,当公司的资产价值低于公司债务值时,公司即使变卖全部资产也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此时公司的股权价值为零,公司将选择违约。简单来说就是假定当公司的资产价值小于其负债时,公司将选择违约,否则不违约。,KMV模型利用企业股权的市场价值及其波动率、企业负债的到期时间、账面价值和无风险利率等数据,以期权定价理论为基础,对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价值的波动性进行估计,并据此算出企业的预期违约率(EDF expected default frequency)。,KMV模型的参数设定(1)公司股权价值E=流通股收盘价格*流通股股本数+每股净资产*非流通股股本数(2)股权价值波动率E的估计。使用MATLAB的GARCH tool-box对股权价值波动率进行建模,计算出E的值。(3)违约点D的确定。参照KMV公司对违约点的取值,采用流通债务的价值加上未偿长期债务账面价值的一半作为违约点的取值。(4)债务期限,无风险利率r。本文设定违约距离的计算时间为一年,即=1。无风险利率: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r=3.25%,根据Black-Scholes-Merton期权定价模型来定价,因此,KMV模型中的两个未知变量V和V可从以下联立方程组中求解:,公式中:E为企业股权市场价值,V为企业资产市场价值,D为企业债务面值,r为无风险收益率,为债务偿还期限,N(d)为标准累积正态分布函数,V为企业资产价值波动率,E为企业股权市场价值波动率。,假设企业资产未来市场价值围绕企业资产市场价值的均值呈正态分布,那么,我们可以用式(2)计算负债企业的违约距离DD(Distance to Default):公式中:DP(Default Point)为违约点值,处于公司的流动负债与总负债之间的某一点/违约距离DD以资产市场价值标准差的倍数表示,评估企业在时间后信用风险的大小。根据违约距离DD的定义,公司资产市场价值低于违约点的概率,即理论上发生违约的概率为1-N(DD)。而基于违约数据库,依据违约距离可以映射出公司实际的期望违约频率EDF。由于我国当前还没有公开的违约数据库可以使用,以违约距离DD作为上市公司信用评价的依据。EDF=1-N(DD),二、基于法律视角 完善我国征信体系建设,1.我国征信体系发展之现状2.完善我国征信体系之对策(1)公共征信与私营征信(2)加强征信立法及监管建设(3)加快征信行业建设完善信用评级制度(4)完善失信惩戒机制,1.我国征信体系发展之现状(1)央行征信系统(2)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模式 a.阿里征信模式 b.专业化征信机构,(1)央行征信模式央行的征信系统是通过商业银行、其它社会机构上报的数据,结合身份认证中心的身份审核,提供给银行系统信用查询和提供给个人信用报告。但对于其它征信机构和互联金融公司目前不提供直接查询服务。2006年1月开通运行的央行征信系统,至2013年初,有大概8亿人在其中有档案。在这个8亿人当中,只有不到3亿人有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过借贷的记录,其中存在大量没有信贷记录的个人。,(2)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模式 a.阿里征信模式:诚信通和支付宝。b.专业化征信机构:北京安融惠众征信有限公司创建了以会员制同业征信模式 为基础的“小额信贷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MSP)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旗下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宣布全国首个基于互联网提供服务的征信系统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正式上线。,各国征信系统覆盖率,完善我国征信体系建议:(一)明晰征信体系模式 公共征信与私营征信作为当今最为典型的两种模式,并不是相互取代的,在很多国家的特定情况下是可以互补、可以共存的,这样可以全面地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由于二者在很多情况下又是相互竞争的,这就为彼此提供了一个激励机制,促使它们提供高效的、高质量的服务,并且去确认市场的需求,也确认这个对客户有用的信息,而不是只有一个存在垄断地位的信息提供者,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二)加强征信立法及监管建设 立法先行,这是征信制度最为完善的美国给我们的启示,在信用管理方面,美国就出台了16部相关的法律制度,每部法律都具有非常详尽和细致的条款和很高的可操作性,另外,还有保护隐私相关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这些法律可以为征信机构收集信用信息提供合法的依据。欧洲、日本及其他国家征信制度的建立也都在不断地加强征信立法。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系统完备的法律规章可以有效地减少征信成本与惩罚成本,营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2013年,我国出台了征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2013年12月上旬,央行发布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作为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配套制度,具有重要作用。据介绍,办法以征信机构的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和信息安全为管理重点。,(三)加快征信行业建设完善信用评级制度 从国外经验来看,由围绕征信机构而展开一系列与征信有关的活动与服务所构成的征信行业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如美国的征信局、资信评级机构、征信管理顾问公司等经营和管理机构是推动美国征信行业发展的关键要素。而我国征信体系主要还是以政府主导的形式发展,一些私营的征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信息服务机构都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四)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充分借鉴信用市场完善的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是完善我国征信体系的必然要求。,三、基于法律视角 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1.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现状之概述2.以美国为例看国外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现状3.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完善之建议,1.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现状概述 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交易规范具有一定的基础,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电子签名法等基本民商事法律制度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活动在交易层面不是无法可依。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除第三方支付和P2P外,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规范几乎空白,对互联网金融创新暴露出的问题基本束手无策,这对整个金融市场构成极大的潜在风险。高风险性的金融与涉众性的互联网结合,必然使互联网金融比传统金融更具涉众性风险,传染性更强。,2.以美国为例看国外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现状 以美国为例,美国对包括第三方支付、P2P借贷和众筹融资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均有监管。(1)在第三方支付监管方面(2)在P2P借贷监管方面(3)在众筹融资监管方面,美国2010年7月,美国签署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所有针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性措施都由消费者金融保护署(CFPA)来执行。1.第三方支付监管在法律上定位为“货币服务机构”;以发放牌照的形式管理;平台滞留资金必需存进商业银行的无息账户,保险金额为10万美元;需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上进行注册,开业前要经过认定;2.P2P网络借贷监管第一,设置较高市场准入门槛;第二,强制透明的信息披露;第三,美国实行按行为监管,即根据各机构的业务采取执法行动。3.众筹在众筹方面,2012年4月美国奥巴马签署创业企业扶助法(JOBS)法案,将股权众筹融资合法化。,3.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完善之建议一、加强市场准入监管二、完善监管体制三、确定监管主体,加强流程监控四、确立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式:原则导向监管五、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六、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四、以宜信为例看中国P2P1.P2P在中国之现状分析2.P2P监管之路3.P2P监管之策,1.P2P在中国之现状分析 据相关统计,2014年,中国P2P网贷公司数量已经将近2000家,贷款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P2P网贷在发展早期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 2013年共有超过80家P2P平台倒闭,2014年至今又有近20家关门,2.P2P监管之路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4月份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后,“落地”速度之快超乎预期。日前,记者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期或将挂牌成立,4月份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筹备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近期协会或将进行挂牌。对于P2P平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设定了入会标准,该入会标准未来或将成为行业普遍认同的准入门槛。,三、P2P监管之策,1.明确P2P平台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规则,防止P2P平台变相从事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业务以及委托理则业务2.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3.成立行业协会,出台行业规范4.对P2P平台采用非审慎监管5.尽快完善相关立法6.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体系7.明确P2P平台的中介性质,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