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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银热电辅机设备招标文件(第十三标段凝结水精处理设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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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银热电辅机设备招标文件(第十三标段凝结水精处理设备).doc

    甘肃白银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凝结水精处理设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GZ1305200-GSBYMW-13项目名称:甘肃白银2×350MW热电联产工程招标单位: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兰州路35号地 点:甘肃·白银时 间:2013年6月前 附 表项号主 要 内 容1售标时间:2013年6月6日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9时前3开标时间:2013年6月20日上午9时前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另行通知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投标货币:人民币7投标书有效期:90日8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或支票(限兰州市)、或现金。收款单位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帐 号:1040 0680 562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内有效。履约保证函:合同签订后10日内投标方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收取招标资料费。9合同付款方式:预付款:10%,到货款:70%,验收款:10%,质保金:10%。10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本3份(必须为U盘形式)。11单独封签的4个信封:开标价格表、投标分项价格表一正两副(附件6);投标保证函;投标文件电子版本3份(必须为U盘形式,含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7,注:授权书上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盖章,被授权人签名及盖章,必须有投标方法人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以便在签订合同时核对复查)。均应封装在单独的信封里,与投标文件正副本一起递交给招标人。12评标的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技术与商务评标综合评分最优的投标人中标;按照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办理。13投标人注意:开标会后即进行评标工作,请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安排其商务和技术人员参加开标会并准备随时参加招标人的澄清。14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投标人在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支付给甘肃省招标中心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货物招标类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5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姓名:韦尧鹏 电话:0931-2103058 手机:13919887786传真:0931-2103058邮编:730010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51 定义52工程概况63 招标范围84 投标人资质和要求85 招标文件96 投标文件107 开标148 评标149 定标1610 授予合同1611 投标纪律1712 投标费用1713中标服务费的支付17第二卷 合同条款18第三卷 附 件42附件1 技术规范42附件2 设计分工及供货范围78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84附件4 交货进度88附件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试验89附件6 投标价格表93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96附件8 分包与外购101附件9大件部件情况102附件10 履约保函103附件11 投标保函 (不采用)104附件1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105附件13 差异表106附件14 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106附件15 招标文件附图107附件16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107附件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08附件18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09附件19 投标人廉政保证书110附件20 投标人业绩表111附件21 投标人目前执行的合同情况111附件22 辅机性能指标不达标处罚规定111第一卷 投标须知1 定义本标书中的下列术语和缩写文字应解释为:1) 业主:指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2) 项目法人:具有工程建设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3)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投资方、招标人及有关单位依法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4) 评标委员会: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具体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由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5) 中标候选人:经过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定,标明了明确顺序的供进一步在其中确定中标人的投标人(一般为一至三名)。6) 招标人:进行工程设备招标的法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7) 投标人:指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生产制造企业。8) 中标人:指经过招标、评标并最终将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9) 买方:指购买招标所需设备并支付设备价款的单位,即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卷中称招标人为买方。10) 卖方:出售招标设备并符合招标文件所提要求的单位和机构,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为便于招标文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卷中称投标人为卖方。11) 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标书文件、附件及书面通知和澄清说明。12) 投标书: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13) 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部件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运输包装、安装、调试、培训、维护和其它类似的服务在内的内容。14)工程设计单位:负责本招标设备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即西北电力设计院。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甘肃白银2×350MW热电联产工程。2.2 工程规模: 2×350MW超临界抽凝式间接空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2.3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东工业园区。2.4工程依据:(1)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甘肃白银热电新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2012318号)(2)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热电联产前期工作的通知 (甘发改能源20121800号)文件。(3)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关于印发甘肃白银2X350MW热电联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函(咨能源便2012 218号)。(4)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双方签订的白银市热电联产项目出资协议书 2.5资金来源本项目由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建设。根据合作双方签订的白银市热电联产项目出资协议书,注册资金为7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70%、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30%。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向银行贷款解决。2.6 系统概述2.6.1 接入系统甘肃白银2×350MW热电联产工程拟以33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330kV出线2回接入330kV万红变电站。2.6.2 热力系统1)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设计采用主蒸汽管道从过热器联箱三通单根接出,在主汽门前分成两根分别接至汽轮机左右侧主汽门。再热冷段管道从汽机高压缸排汽口接出一根至锅炉前分成两根分别接至再热器入口联箱,再热热段管道从锅炉再热器出口联箱两个接口接出,并在炉顶合并成一根后接至汽机房,在汽轮机中压汽门前分成两根分别接至汽轮机左右侧中压汽门。2)汽机旁路系统本期工程采用高、低压串联两级旁路装置,高、低压旁路系统容量暂为40%B-MCR,满足机组启动的要求。3)主给水系统给水系统设置二台50%容量的汽动给水泵+1台50%容量的电动启动备用给水泵。高加采用大旁路系统。 给水系统中的3台高压加热器采用大旁路系统。4)回热抽汽系统本工程采用间接空冷机组,汽轮机具有七级非调整抽汽,一至三段抽汽供三台高压加热器,四段抽汽供除氧器和厂用辅助抽汽,五段抽汽供采暖供热和五号低压加热器,六、七段抽汽供另外两台低压加热器。 5)加热器疏水系统高压加热器疏水采用逐级串联疏水方式。最后一级疏至除氧器,每台高压加热器均设有事故疏水管道。分别接至本体疏水扩容器,本体疏水扩容器疏水至凝结水集装装置。5、6、7号低加疏水采用逐级串联疏水方式,最后一级疏至本体疏水扩容器。每台低压加热器均设有事故疏水管道,分别接至本体疏水扩容器,本体疏水扩容器疏水至凝结水集装装置。6) 凝结水系统凝结水系统采用中压精处理方式。凝结水系统设两台100%容量凝结水泵,两台凝结水泵采用1拖2变频,一套凝结水精处理装置。一台卧式无头式除氧器,除氧器采用滑压运行。低压加热器、轴封冷却器、凝结水精处理装置均设有凝结水旁路。7) 间冷系统本工程建设规模2×350MW间接空冷供热机组,间接空冷系统采用表凝式间接空冷系统(ISC系统)。汽动给水泵的小机排汽进入对应的主机表凝式间接空冷系统进行冷却。 两台机组配一座间接空冷塔和四台循环水泵组,为扩大单元制。2.6.3 燃烧系统本期工程采用双风机系统,设两台双室五电场电气式除尘器,采用直流炉。两炉合用一座单管烟囱。2.6.4 机组控制系统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集中控制,采用DCS分散控制系统。2.6.5 除灰渣系统厂内除灰渣系统为灰渣分除、采用水冷式机械除渣方式。2.6.6 脱硫脱硝系统本工程同步安装脱硫、脱硝装置,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硝工艺采用SCR工艺,脱硫效率不低于95%,脱硝效率不低于85%。2.7交通运输铁路经包兰铁路至白银西站,白银西站经公路到达工程现场18Km;公路运输经G6京藏高速白银东口出口,转109国道经白桦公路到达工程现场。交通运输便利。2.8工程计划(形象)进度本工程拟定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5年1月#1机组投产发电,2015年3月#2机组投产发电。3 招标范围 3.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3.2 招标范围:甘肃白银2×350MW热电联产项目辅机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三卷。3.3 本次招标拟采用额定出力350MW为基本方案。4 投标人资质和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4.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4.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控制和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4.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4.4 投标廉政保证书。4.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4.6 资格与业绩4.6.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4.6.2具有设计和制造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2台及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4.6.3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4.1-4.6.2条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招标文件5.1 招标文件的组成5.1.1 招标文件由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合同条款和第三卷附件组成。5.1.2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当书面通知、修改和补充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时,以时间靠后的修改文件为准。5.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5.2.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采用向各投标人发送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5.2.2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以内,投标人可将需要招标人解释和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有授权人签字)传真给招标人,招标人收到后予以确认,原件在开标澄清时交给投标人。5.2.3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5天内,招标人将投标人提出问题的回答以书面形式(加盖招标人法人公章或项目部门公章)传真给所有投标人,但在答复材料中不指明提出问题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应予以确认。5.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5.3.1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根据需要,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则补充和修改内容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这种补充和修改以书面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后应予确认。5.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作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5.3.3给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通知时,招标人将考虑此通知给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间方面的影响,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将变更通知所有投标人。6 投标文件6.1 投标文件的组成6.1.1 投标文件应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对应招标文件及附件相关格式认真编写。具体内容如下:商务部分1、 投标人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7)3、 投标人廉政保证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9)4、 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1)5、 投标人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2)6、 交货进度表(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4)7、 投标价格表(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6)8、 分包与外包(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8)9、 大部件情况(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9)10、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8)11、 履约保函(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0)12、 商务差异表(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3)13、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4)技术部分:1、 技术规范(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2、 供货范围(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2)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3)4、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5)5、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7)6、 技术差异表(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3)7、 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图纸和数据(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5)8、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14) 6.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的内容,不得采用任何其它合同格式。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的须说明。有任何不响应之处(包括提出更合理的条款)也须说明,并将不响应内容汇总在附件13差异表中。 6.2 投标文件的编制6.2.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一卷6.1.1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以及招标文件第二卷和第三卷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的问题,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13差异表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必须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6.2.3 投标有效期6.2.3.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天。6.2.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除外)。6.2.3.3 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除外)。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6.2.4 投标保证金6.2.4.1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一页前附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内有效)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1) 银行汇票;或(2) 支票(仅限兰州市);或(3) 现金。收款单位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帐 号:1040 0680 56266.2.4.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终止日为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后30天。6.2.4.3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必须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招标人。6.2.4.4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2.4.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6.2.4.4.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2.4.4.3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施工范围、设计分工和价格等签订合同)。6.2.4.4.4 投标人不接受第一卷6.3.4的规定。6.2.4.4.5 投标人不接受第一卷8.2.4.1的规定。6.2.4.4.6 投标人违反招投标纪律。6.2.4.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6.2.4.6 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若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终止日在预计合同签订日加30天之前,则投标人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至预计合同签订日加30天之后。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且中标人提交了履约保函后30天内予以退还。6.2.5 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和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件14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6.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2.6.1 除下列文件外,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一式5份(一正四副) ,商务和技术应分别单独密封,并同时提供单独密封的与以上内容一致的投标书电子版本一式三份(WORD格式,U盘形式)。6.2.6.1.1 随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单独密封的投标报价表(附件6)一式3份。6.2.6.1.2 随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单独密封的投标保证金。6.2.6.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正本每一页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报价、澄清价格和书面澄清答复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6.2.6.3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2.6.4 投标文件文字版与电子版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文字版为准。 6.3 投标报价6.3.1 投标报价分为开标报价和澄清价格。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的附件6投标报价表为开标报价,在投标文件澄清后提交的价格差异为澄清价格。评标报价时以澄清后的价格为准。6.3.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6的格式认真填写投标价格总表和各分项价格表。6.3.3 投标人的澄清后的价格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6.3.4 若分项价格之和与合计价格(总价)有差异,则以分项价格为准;若数字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6.4 投标文件的递交6.4.1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与标记6.4.1.1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所有副本)、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表应全部包装在一个密封牢固的包装袋中。包装上应注明投标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6.4.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6.4.1.3 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应注明投标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6.4.1.4 投标报价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应注明投标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报价”、“保密”字样,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6.4.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6.4.3.1 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 包装上应注明投标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投标补充文件”字样,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6.4.3.2 在投标截止日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6.5 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视其为投标无效,取消投标资格。6.5.1 投标文件未按第一卷6.2的要求编写。6.5.2 投标文件未按第一卷6.3的要求报价。6.5.3 投标文件未按第一卷6.4的要求递交。6.5.4 其它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7 开标7.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一页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7.2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7.3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和记录等人员组成。7.4 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开标,投标人分别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和修改文件)是否按照第一卷6.4.1和6.4.3.1的要求包装、密封和标记。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检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验证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7.5 招标人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及检查和验证内容,并由投标人和招标人代表签字认可。8 评标8.1 评标对象和依据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有效的补充和修改文件,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及有效的补充和修改文件。8.2 评标因素与评价8.2.1 技术评标因素包括 (1)、经济性能 (2)、运行特性与可靠性 (3)、结构特点与寿命 (4)、检修条件 (5)、质量保证体系 (6)、设备工艺水平和技术水平 (7)、生产能力和制造经验 (8)、技术资料交付进度8.2.2 商务评标因素包括 (1)、业绩和信誉 (2)、供货和工作范围及设计范围 (3)、设备交货进度及技术服务时间安排 (4)、设备包装与运输 (5)、财务状况和经济纠纷 (6)、售后服务和质量回访 (7)、技术服务 (8)、对标书条款的响应8.2.3 技术和商务评标因素采用打分的办法进行。各技术和商务评标因素的权重,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8.2.4 价格评标因素8.2.4.1调整各投标人的合同供货和工作范围及设计范围至同一基准。8.2.4.1.1对于投标人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分项报价表中,增加的供货范围内的部件分项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部件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部件分项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减少多余的部件分项价格按投标人报出的相应部件分项的价格,调整投标价格。8.2.4.1.2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服务费用折算至同一基准。8.2.4.2对折算到同一基准的各投标人的商务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8.3 评标程序8.3.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开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开始阅读所有投标文件,整理有关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8.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在评标期间将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澄清时投标人不得对原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投标人须将澄清答复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招标人。该书面材料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它是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8.3.3 评标小组根据技术、商务和价格评标因素对各投标人进行评价和打分,确定综合排序,编写评标报告。9 定标9.1中标条件9.1.1中标人应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9.1.2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9.1.3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产品的质量保证;9.1.4报价合理低廉的标书更具有竞争力,但招标方不保证最低价中标;9.1.5能圆满提供物美价廉的招标货物。9.2资格后审9.2.1招标方在认为有必要时将对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有义务提交招标方认为需要而招标文件中没有的资料予以配合。9.2.2如果审查通过,则推荐该投标人中标;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推荐其中标。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对评标得分仅次于原定中标人的投标人的能力作类似的审查。9.3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呈报业主,并向业主推荐预中标人。9.4 业主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10 授予合同10.1 预中标通知10.1.1 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人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邀请预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洽谈签订合同事宜。10.1.2 预中标人应按投标承诺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与招标人洽谈签订合同事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预中标人的预中标资格,将备选中标人调整为预中标人。10.2 中标通知 招标人根据与预中标人洽谈的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10.3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0.4 合同生效 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10.5 履约保证金10.5.1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0.5.2 履约保证金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由中标人银行出具,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10。10.5.3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招标人(买方)与中标人(卖方)签署了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后30天。10.5.4 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和义务,招标人(买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追索。11 投标纪律11.1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11.2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11.3 投标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投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11.4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1.5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2 投标费用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13中标服务费的支付13.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支付给甘肃省招标中心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货物招标类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第二卷 合同条款甘肃白银2×350MW热电联产工程辅机设备买卖合同甲方合同编号: BYRDS乙方合同编号:甘肃白银2X350MW热电联产项目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合同书合同类型: 设备 买方(甲方):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签订地点: 甘肃省 白银市以上双方同意由卖方出售,买方购买本合同列明2×350MW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供热机组辅机设备和技术服务,并签订合同如下:1 定义第二卷合同条款和第三卷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1 “买方”是指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2 “卖方”是指(卖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3 “合同” 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1.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4款中规定的部分。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附件5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常运行和维护的文件。1.7 “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所有物品,如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的。1.8 “监造”是指买方对合同设备的监造。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督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1.9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合同设备是否达到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1.10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合同设备已达到了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后,买方对合同设备的验收。1.11 “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12 “年、月、日”是指公历的年、月、日;“天”是指24小 时;“周”是指7天。1.13 “电厂”是指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1.14 “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包括合同期满后卖方的售后服务。1.15 “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地,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1.16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合同提供的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的备用部件,如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1.17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设备在调试阶段进行的运行。1.18 “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1.19 “分包商”是指经买方同意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某些部件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人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人。1.20 “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和元器件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性能和质量标准要求。1.21 “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卖方工厂到买方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包装费、装卸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及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1.22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该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该套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付的设备不影响整套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1.23 “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试运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1.24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1.25 “监造代表”是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人员。2 合同标的2.1本合同是买方为甘肃白银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采购的辅机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设备”),包括全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其它一切物品(以下在本合同中统称“设备”)。该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并按特定的标准设计,其性能应符合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要求,还包括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和稳定运行所需的设计服务、装配、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指导、正常运行、维修设备管理所需要的技术资料(以下在本合同中统称技术资料),卖方具体供货范围按本合同附件2,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本合同附件3提供。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2.2本“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设备性能和有关技术条件按本合同附件1。2.3卖方在必要时应自费派遣负责设计服务的代表和开箱检验人员到合同设备的安装现场,具体按本合同附件5的规定执行。卖方还应派遣有经验的称职技术人员作为技术指导人员(包括卖方分包商的技术指导人员)赴本“合同设备”现场对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保证考核试验进行正确的技术服务,具体按本合同附件7的规定执行。2.4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十年内,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免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最新或经改进的运行经验及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提供这些资料不构成任何专利转让和技术转让。2.5在机组临时验收后,对机组进行一次停机检查和修理时,则卖方有义务根据买方需要随时派出技术人员参加这项工作。2.6在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后的十年内,卖方有义务随时继续以优惠的价格和条件,供应买方为维护本“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如在此期间卖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最后选购一批备品备件或从卖方免费取得制造该项主要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资料,但买方应在用毕后适当的时候以其收到时的类似状况归还以上各项物品。如买方需要,卖方有义务提供卖方自己加工制造的备品备件制造图纸。2.7卖方应负责提供设备商业运行前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包括消耗品)及专用工具。为了满足工期进度要求,合同签字(而不是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合同附件的要求及时向买方提供所需技术资料和图纸。2.8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3 供货和服务范围及设计范围3.1 合同供货范围、服务范围和设计范围见第见本设备合同技术协议。 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4 合同价格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XXXX万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万元整),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其分项价格如下:(1)合同设备价格(含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相应的技术指导服务和技术资料费用):XXXX万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万元整);其中第一套(即为第一台机组所造XXXXXX(辅机名称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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