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脱硫工程安装施工招标文件.doc
唐钢320m2烧结烟气脱硫工程安装施工招标文件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九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41. 总则51招标文件72投标货币83投标文件84开标95评标96授予合同12第二章 合同条件131定义142工程名称153合同价款154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65工期与工期管理176材料、设备采购、检查检验197技术文件、图纸和规范的提供和保管208工程监理219保险2110转让与分包2111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2212知识产权3313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3314调试和试运行3515保修3516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3717计量3918竣工与结算4019违约责任4120不可抗力4321履约保证4422保密4423税 费4424争议的解决4525法律适用4526通知4527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4528合同生效及其他4629考核47第三章合同格式481合同协议书482履约保函见附件九50第四章投标文件511投标书512投标书附录523投标保证金5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35授权委托书546工程量与报价(见附件四)557施工组织措施558资格审查表55附件一 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图纸65附件二 工程范围与接口74附件三 工程设备材料清册(仅供参考)81附件四 工程量与报价108附件五 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场前要求118附件六 承包方组织机构设置119附件七 承包方对于本工程的建议和承诺119附件八 履约保函格式122附件九 招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图表(纸)122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栏号条款号编 制 内 容11.1.1工程名称:唐钢320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 建设地点: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工程总规模:2台32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装置。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唐钢320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的安装施工工期要求:2009年6月1日至 2009年8月31日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标准21.1.4合同名称:唐钢320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安装施工合同31.2资金来源: 4招标时间地点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5月5日招标文件售价:无图纸押金: 无现场考察:现场考察:请各投标商自行安排 地点: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院内现场联系人:韩东伟 手机:13230808227招标答疑会时间:以书面传真方式澄清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09年5月15日 上午10:00定标时间: 另行确定评标地点:北京51.3投标货币:人民币61.4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71.5投标保证金额: 0 元 81.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 91.7投标文件递送至: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2层)地 址:北京市知春路1号 邮编:100097收件人:孙清 电话:59795033-8330101.8联系电话:技术人员 韩东伟 13230808227 商务人员 孙清 010-59795033-8330 13811568782传 真:010-59795033-83381. 总则1.1 工程说明1.1.1 工程简况工程名称:见前附表第1栏。建设地点:见前附表第1栏。工程性质:改造工程规模:两套烧结机脱硫系统及公用系统的安装施工。 本工程标的范围:见前附表第1栏。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优良级,施工条件、施工竣工和完成的工程应遵守中国国家和原电力部、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施工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质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和措施。工期要求:具体各里程碑进度详见附件:施工进度网络图1.1.2 项目法人法定名称: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1.3 招标机构 招标单位: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见前附表第9、10栏。1.1.4 合同名称:见前附表第2栏。1.1.5 本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1.6 项目建设管理投标人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遵循招标人实行的“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统一指挥,尊重监理,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投标人要建立健全包括各分包施工单位在内的脱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把它纳入整个工程的管理当中,服从招标人与监理的协调与指挥,遵守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定;投标人要按照国家、行业现行的设计、设备制造、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整试验、竣工验收等标准建设本工程。同时在施工合同签署的同时提交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下列工程建设目标开展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1.6.1 总体目标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建成全国一流的烟气脱硫系统;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接轨并达到国际一流水平。1.1.6.2 工程综合目标安全目标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3)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4)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5) 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6)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分部工程优良率为100%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安装焊口一检合格率98%以上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将全部受监受检,施工全过程受控,将不合格品消除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结果及成品质量项项符合标准,达到优良。工程进度目标脱硫工程进度考核目标脱硫工程施工一级网络节点正点完成率100%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3资格要求与合同条件1.3.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部认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通过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1.3.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3.3 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1.3.4 投标单位货币资金与存货之和(不含在建工程)大于目前已承担工程的剩余部分与本工程准备投标部分之和的10。1.3.5 在近三年内完成20万千瓦及以上的同类或相似的工程两项以上。1.3.6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3.7为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3.7.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等)。1.3.7.2投标单位情况介绍。1.3.7.3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1.3.7.4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拟推荐的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工作的主要管理、施工人员的情况。1.3.7.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3.7.6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主要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情况。1.3.7.7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1.3.7.8投标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1.4 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因其投标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 如果招标书中某些技术要求高于所列标准,则以招标书要求为准。1.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投标技术澄清文件、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和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合同谈判将以招标书为蓝本,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文件将成为合同的一个附件,同具法律效力。1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和本须知第4.5条所述的标前会记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及图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文件2.1.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2. 13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2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澄清(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招标单位都有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2.3.2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单位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或电报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书。2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 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项目法人、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2 投标文件的组成4.2.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声明投标人针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和优惠条件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资格审查表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4.2.2 投标单位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3 投标有效期4.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书有效期为120日。4.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4.4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设投标保证金。4.5 勘察现场(不组织)4.5.1 如果需要,投标单位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4.5.2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利用的所有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6.1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4.2条的规定,分别编制一份技术标及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9栏所述的份数的“副本”,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技术标中应包括含有工程量而无价格的报价表。4.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应有投标文件签字人小签。授权书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4.6.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要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鉴注。4.7 投标文件的递交4.7.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7.1.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按上述要求密封。4.7.1.2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 a写明如前附表第4栏所述的负责开标的单位和地址;b具有下列识别标志:“唐钢320m2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安装施工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4栏所述时间及日期前不得开封。 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以使其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4.7.1.3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商务和技术应分别单独密封),包括:投标价格表(表中项目严格按照报价表格式要求填写)及报价说明三份(一正两副),并同时提供单独密封的与以上内容一致的投标书电子版本一份(WORD格式光盘及不小于1G的U盘各一,其中投标报价表为EXCEL格式)。4.7.1.4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4.7.1.5 投标单位应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给 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悉标函。4.8 投标截止日期4.8.1 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4栏所述地点,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4.8.2 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4.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9.1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9.2 投标单位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4.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4.9.3 根据本须知第4.3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5.1 开标5.1.1 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4栏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别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开标。6 评标6.1 评标过程的保密6.1.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底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6.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6.13严禁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违反招投标纪律的其他行为,如经发现均取消其投标资格。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与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6.4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6.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6.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6.3.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法人的权利及 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的投标书。6.4 错误的修正6.4.1评标机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之和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乘工程量之和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4.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 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5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6.5.1评标机构仅对按照本须知第6.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5.2评标机构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安全措施、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4 授予合同7.1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评标程序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财力。7.2 中标通知书(无)7.3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预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7天内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单位代表签订合同。第二章 合同条件1 定义2工程名称3 合同价款4 价款的支付与结算5 工期与工期管理6 材料、设备采购、检查检验7技术文件、图纸和规范的提供和保管8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9 保险10转让与分包11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12 知识产权13 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14调试和试运行15保修16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7计量18竣工与结算19违约责任20不可抗力21履约保证22保密23税 费24争议的解决25法律适用26通知27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28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发包方: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包方:鉴于,发包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在_地申请注册的_公司,该公司为_工程的有权发包人。鉴于,承包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在_地申请注册的_公司。该公司具有_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以及电力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承包 工程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1 定义本合同中以下的用词及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根据本条赋予的涵义理解:1.1 “业主方”是指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2 “发包方”是指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3 “承包方”是指 公司,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继承人(发包方同意的除外)。1.3 “技术支持方” 为本项目工程与承包方签订了技术转让合作协议书的技术提供者或提供关键设备的技术支持分包商。1.4 “合同” 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1.5 “合同价款”指根据合同规定用以支付承包方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的确定金额。1.6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1.7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中工程、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1.8 “合同设备和材料”是指总承包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1.9 “监理” 是指业主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本合同工程在建设实施阶段对承包方的建设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1.10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业主方为检验脱硫装置的各项性能保证值规定所进行的试验。1.11 “初步验收”是指当脱硫装置的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规定的保证值后,业主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1.12 保证期是指脱硫系统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24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1.13 “最终验收”是指业主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14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5 “钢厂”指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16 “技术服务”是指由总承包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包括合同期满后总承包方的售后服务。对有技术支持方的总承包方还包括技术支持方所提供的相应的合同中所要求的服务。1.17 “现场”是指位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业主方实施本项目工程和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1.18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工程合同提供的满足脱硫岛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备用部件。1.19 “试运行”是指总承包方为检验其脱硫装置的各项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而自行组织进行的调整试验。1.20 “机组”是指锅炉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1.21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书、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具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1.22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和材料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材料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材料不影响脱硫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余下设备和材料则应在不影响项目进度下,于脱硫岛初步验收前交齐。1.23 “设备缺陷”是指总承包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24“推荐备品备件” 是指总承包方推荐的满足合同设备从机组投运到第一次大修(包括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1.25“开工日”是指总承包方收到业主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1.26“工期”是指自合同生效日算起至本工程竣工、并按照有关标准通过竣工验收的全部时间。1.27 “竣工验收”是指整套FGD装置安装完成、且分系统调试全部结束后整套FGD装置整组启动前的验收。1.28 “停工待检点”是指总承包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按照质量控制计划必须要对前面的施工/安装工序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安装的工序点。1.29 “FGD装置”是指烟气脱硫系统。1.30“不适用”系指本合同条件中虽然有标题或旁注,但其内容不适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也不给予合同双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对本合同条件进行解释时,应不予考虑。2 工程名称2.1 工程名称:2.2 工程地点:2.3 承包范围:2.4 承包方式:2.5 其它3 合同价款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3.1 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为_万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总价款为本烟气脱硫工程施工和维护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设备、劳务、材料、管理、利润、税费、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4 价款的支付与结算4.1 预付款4.1.1 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承包方分阶段支付预付款。即承包方进驻现场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3%的预付款,具备开工条件后支付7%的预付款。 预付款在满足下列条件后支付:(1)已与发包方签定合同;(2)提供发包方同意格式的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九;(3)写明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4.1.2 发包方依据合同第11.9.3条约定,留存30万元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在完成168小时试运后一个月退还。4.2 工程进度款4.2.1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方法:合同价款扣除预付款和质保金后的数额,乘以承包方完成工程进度百分比,再扣除第29条所述各项的预留款后得到的金额。工程进度款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规定的承包方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2)根据合同规定的变更价款进行的调整。4.2.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程序如下:承包方在每月22日前向发包方提交“月工程量完成报告”,发包方在承包方提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如果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报告有异议,则承包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修正并重新提交“月工程量完成报告”,发包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重新核实。如果承包方逾期未能重新提出报告,则以发包方核实的工程量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如果发包方逾期未予核实确认,即视为发包方对承包方报告中所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并以此作为发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承包方根据发包方确认的当月工程量完成比例及分项价格表对应的价格,在5日内计算出当月已完工程价款,并编制“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提交发包方。发包方在承包方提交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及写明当期付款额的财务收据后25个工作日内予以签证并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同时每月按工程进度结算金额的10预留质保金。工程完工时累计支付90的工程款,余额为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发包方签发最后一份保修证书30日后结清。从工程款支付达合同总价的50%的当月开始,从每月结算的工程价款中分两个月扣清工程预付款。当发包方向承包商支付的价款累计达到本工程价款的80%时,承包方向发包方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100%的建筑费商业发票。自此直到业主方签发了FGD脱硫装置初步验收证书,发包方将不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起点为贰拾万元人民币。4.3 质保金4.3.1质保金按4.2.2条的规定留存,以合同总价款的10为限。4.3.2 质保金的支付工程保修期满后且发包方签发保修证书后30天内予以支付。但若根据合同规定仍有须承包方实施的任何未完工作时,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直至该未完工作完成时止。4.4 结清根据合同第18.5约定的结算程序,在发包方发出最终支付证书后_60日内结清尾款。4.5 支付帐号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包方应将合同价款支付到承包方指定的下列银行帐户中,如果承包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告知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按错误帐号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后果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指定银行帐号:4.6 作为付款条件之一,向承包方付款前(或合同约定的发票提交日),承包方向发包方出具由工程所在地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完税证明及相当于当期付款额的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发票。若承包方不能提供,发包方可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相应税费,即代扣代缴方式完成。5 工期与工期管理5.1 本合同所涉工程应在自合同签订后 1个 月内完成。具体见附件。5.2 工期管理5.2.1工程的开工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开工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内开工。5.2.2工程开工分项目开工和单位工程开工两种:(1)项目开工:承包方应在签订合同并且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审查后,向发包方提交开工报告。发包方应按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承包方收到发包方开工令之后,应在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项目开工时间暂定 2009年6月 1 日。(2)单位工程开工:承包方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向发包方提交该工程开工报告,若承包方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方法是可接受的且已获得批准,则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单位工程才能开工。5.2.3竣工期限5.2.3.1竣工期限具体规定见附件:5.2.4竣工期限的延长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而且受影响的工程是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承包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工期。(1)施工图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2)本合同条款中指明可能延误;(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4)不是由于承包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上述 (1)-(4)所述情况首次发生后,承包方应在3天内向发包方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在随后3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承包方要求延期的详细情况与事由,供发包方调查。5.2.5如果承包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和报告情况并提交详细资料,则事后发包方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5.2.6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按规定的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具体细节,或提交了最后详细资料后,应在5天内将审核意见并将决定通知承包方,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延期的理由。如果发包方在5天内不予答复,则应视为承包方要求的延期已经发包方批准。5.3工作时间的限制承包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永久工程的施工,应经发包方的许可。只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或居民环境不受影响,发包方一般应予同意。如果承包方为了执行本条的规定而使发包方投入额外的费用,该额外费用应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可从任何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方的款项中扣除。5.4 确保施工进度除本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承包方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应在工程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之内。当发包方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时(包括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进度迟缓),发包方有权通知承包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竣工。承包方无权要求为了保证进度而采取这些措施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的3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方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工期交工时,在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书面警告后7天内,工程进度无明显改进时,发包方可按相关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与承包方的合同,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包给其它承包方或指定分包人完成。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方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如果发包方终止与承包方之间的合同,按本合同第19.2条的规定处理合同终止后的事宜。5.5 误期违约金如果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方应自约定完工日起至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按合同总价款的日0.05%向发包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误期违约金以合同总价款的20%为限。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发包方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方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赔偿费。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方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其它义务和责任赔偿费的减少。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工程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己经发出了移交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移交证书以后出现的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赔偿费的数额应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赔偿费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5.6 提前竣工如果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的提前竣工所应付的额外费用取得一致,发包方可以要求工程或其中一部分提前竣工。6 材料、设备采购、检查检验6.1 凡由发包方采购的设备、材料由发包方提供和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车上),由承包方负责设备及材料的卸车、厂内运输、代保管。发包方采购的设备、材料清单见附件。6.2 除本合同已明确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外(详见附件),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设备全部由承包方提供并运输至施工现场,并负责管理使用。承包方同意:(1)承包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厂商,必须由发包方审定(承包方需提出3个以上参考厂家),方可采购,否则,承包方应负由此造成返工及器材清除出场的一切费用。但发包方的同意和不同意,均不免除承包方本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发包方的任何责任。(2)发包方有对设备、材料的运货、质量情况和供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和权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运至工地现场。(3)对发包方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由承包方负责组织检查、清点、试验和承担按规程、规范规定的检验试验的费用。(4)承包方对所有其在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负责;承包方应在工程中使用全新的、优质的且符合本合同技术要求的设备、材料。承包方有权而且必须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含发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拒收。6.3 检查和试验在施工过程中或准备阶段,发包方有权检查及试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检查和试验的地点不属于承包方,承包方应为发包方的检查和试验提供方便。此项检查、试验不应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义务。6.4 拒收如果承包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做好检查和检验的准备,或者发包方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示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方可拒绝这些材料、设备。承包方应立即着手解决存在问题的材料、设备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发包方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检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方应重复检验。由此引起发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6.5 样品费用 除检验样品的提供在技术规范或其他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外,全部样品由承包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6.6 检(试)验费用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规程规范所要求的所有检(试)验费用均由承包方负担。(含起重设备安装取证及压力容器安装取证全部费用)6.7 由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的外包装物,承包方应按发包方的指令进行回收,运至发包方指定地点。7 技术文件、图纸和规范的提供和保管7.1 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发包方应免费向承包方提供3套有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技术文件、规范、标准和图纸的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可向发包方要求,亦可自行解决,但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外,承包方不能在未得到发包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一旦保修书发出,承包方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发包方。7.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图纸或由承包方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方保存一套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发包方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7.3 施工进度的改变凡出现因图纸提供不及时而造成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方应提前3天通知发包方。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7.4 补充图纸和指令发包方有权随时向承包方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