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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建筑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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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建筑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doc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分包工程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增加公司效益,为本企业专业施工队伍增加施工任务,解决企业自有职工的就业困难,特制定本办法。1.总则:1.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外包队伍的单位,以法人身份进行提供劳务或工程分包的外施队伍。1.2使用外施工队伍,要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2.工程分包的方式及范围:2.1分包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劳务承包。2.2我公司分包工程原则上采用包工不包料即包清工方式承包、特殊工程或情况需要包工包料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2.3项目部为加快工程进度,优先选用公司范围内的自有队伍,当自有施工力量不足时,提出分包申请,报公司招标办及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使用外部分包队伍,但整体工程分包或重大工程分包(合同涉及金额在30万元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提交公司经理进行项目审批。2.4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的24日前将本单位下月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公司经营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发包。报送内容包括:拟发包的工程项目名称、内容、工程量、拟定分包价格(单价或总价)、参加分包的单位及其资质等。3.职责分工:3.1公司经营管理部是公司对外部分包队伍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对外部分包队伍的评审、筛选、考核的工作;定期发布合格外部分包队伍名单;指导项目部相关人员的业务工作。3.2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外包队伍资质、合同、结算的管理。3.3公司工程技术等部门负责本专业部分的资质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3.4项目部计划部门(人员)负责新引进的外部分包队伍的筛选、资料的收集整理、用工计划的上报、依据委托书组织评审等工作;是评审工作的组织牵头单位。3.5项目部其他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对外包队伍的管理。4.外包队伍的招收、资审:4.1外包单位的招收、储备可以用不同形式推荐,包括项目部介绍、兄弟单位使用过推荐、经营管理部举荐,不论何种形式,均要对推荐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施工管理能力要了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场竞争,择优选用。4.2外包队伍资质审查:首先拥有与资质等级相符的工程管理、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业务人员,其次是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对所属人员统一管理的能力,最后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工作内容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队伍入围进行资质审查。包括:(1)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2)近三年完成的与本工程需要相似的经验及施工业绩、安全记录、合同履行情况。(3)提供施工人员特殊工种上岗合格证或资格证件。(4)提供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工作能力、经验、简历。4.3项目部在录用已经评审合格的外部分包队伍时,应检查其法人委托是否和公司的存档资料相一致,不一致者按新引进的队伍进行处理。录用评审合格且法人委托一致的外部分包队伍时,应该向外部分包队伍的负责人索要公司存档资料的复印件,并且对其准备进入该现场的安全、质量、消防、保卫网络图以及特殊工种的原件(复印件)进行重新审定备案,确保资料齐全。4.4项目部的计划部门应准确掌握外部分包队伍信息动态,及时整理、更换外部分包队伍的资质变更、资质年检情况,做到动态管理。5.分包工程招投标管理:5.1工程分包均实行招投标。招标主要采取邀请招标、议标方式。分包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内的,由项目部负责考察,报公司经营管理部直接议标。分包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经公司经理项目审批后,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5.2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收集、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书资料等。必要时由项目部组织、查看施工现场。5.3公司经营管理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对投标单位的报价、施工方案、工期、质量保证措施、让利、工程款支付及其它综合管理指标等进行综合定量评分,确定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5.4对于信誉较好,技术骨干力量充足的外部分包队伍,可同时两个项目部施工,但不能超出两个工程。临建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6.分包工程合同管理:6.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由公司经营管理部牵头组织与分包方商谈并签定分包合同,分包商若违背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书的报价、承诺,应视为首先违约,公司有权否定中标。6.2分包合同条款主要依据招标文件及分包方的投标报价、承诺及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必须载明标的、价款、期限、安全及质量要求、双方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6.3分包合同必须由分包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合同涉及金额 万元以上的分包合同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合同涉及金额 万元的合同由总经理授权分管经理签字。所有分包合同一律加盖企业法人合同用章。7.分包工程预结算:7.1签订合同后,公司经营部负责将分包合同副本传递给项目部(分公司)并组织交底(项目部办理的合同除外),作为审批工程分包预结算的依据。7.2分包工程款的预付:分包单位应按月向项目部报送工程计量表及预算书。项目部根据已完工程量,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定价规则,审核工程计量款、经计划、施工、安全、质量、物资等有关部门签报后,项目经理批准转财务上报公司安排支付。7.3分包工程完工验收一个月内,分包单位应完成结算书,递送到项目部,项目部收到结算书在一个月内,依据分包合同及增减、变更索赔资料对结算书审定,经施工、安全、质量、物资、计划等相关人员会签并填写分包工程预付(结算)审批表后,项目经理批准认定方可。7.4外部分包队伍承包人工费的结算原则以工程为单位。付款方式根据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由财务部门完成,严格支票结算制度并划入地方建设部门指定的帐户。7.5对于以招标方式承揽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以招投标的标的额作为结帐金额,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时,以执行经理或分管生产经理的签字为准。7.6对于以施工图预算方式承包的工程项目,当工程结束后,分包方同时编制施工图预算,交付分管工程的技术员、分管经理签字作为结算依据。工程施工的预付款由双方约定执行,但工程结算付款时,必须保留一定数量的金额,作为外部分包队伍的不可预见事件的抵押款,除非清退出场时方可一次结清。7.7分包队伍负责人到财务部门结算时,必须出示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商务经理的汇签字单并项目核算人员签字的施工图预算单,经财务部门的一把手签字后方可结算。对于清退出厂或暂时出厂的分包队伍,其汇签单上还应有项目人事、保卫等部门人员的签字。7.8上述结算法则以和公司财务部的相关文件规定不抵触为原则,抵触时双方协商解决。7.9工程结算流程:7.9.1分包方提出书面结算申请。分包方于每月24日前将工程结算书(附本月完成工程量)提交项目部的计划部,申请结算。工程量必须真实、准确,按项目列明本月完成工程量及项目累计完成工程量;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必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取费。7.9.2各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汇总,填制凭证。为了方便外包队伍,提高结算效率,各部门应将本部门负责考核的当月各施工队伍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送项目部计划部,作为结算依据。7.9.3计划部在接到结算申请后,计划部技术人员负责对当月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等审核,预算人员负责对工程结算书进行详细核对,交由计划人员审核。7.9.4质量管理人员根据合同规定,按规范进行质量评审,填写质量验收单,提出当月对施工队伍的奖罚。 7.9.5安全监察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负责考核分包队伍当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如有领用安全帽等其他劳保用品的,列出扣款名细。 7.9.6 综合管理人员负责依据有关规定,对分包队伍当月的劳动纪律、内部治安、消防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签署意见。对胸卡制作费等支出,列出扣款明细。7.9.7 综合管理人员负责对分包队伍的文明建设考核。对办公车辆使用、文件资料打印复印、通信、办公用品等费用列出扣款明细。7.9.8 各部门将审核后的预算书及当月施工队伍核查情况、奖罚情况送计划部,计划汇总审定后交财务,由财务部门根据预算书、签证、单据,结算付款。7.9.9 登记台帐:工程结算必须建立结算台账,标明队伍名称、结算日期、结算金额、结算双方经办人,并应在备注中注明结算主要项目、工程量、自开工累计完成量及占投标总量的比例、质保金扣留比例与金额等。7.10 清工结算流程:清工结算包括清工、借工结算,重在工日数审核,应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尽量简化结算程序。7.10.1 提出书面结算申请:清包队伍于每月24日前将工程结算书(必须附本月用工原始签证记录)提交项目部计划部,申请结算。工程结算书必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编制。7.10.2 结算书审核,财务部门汇总,填制凭证:7.10.2.1工程部施工人员负责核实原始签证记录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预算人员负责对施工项目、工日数及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对不合理或不明确的签证,可先与签工员或民管员进行核对,再与清包队伍进行核实、谈判,达成一致;由计划人员签署审核意见。7.10.2.2综合部、安监部、质量管理部应在每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当月清工队伍违反合同条件及现场管理规定的处理意见交计划部。计划部汇总后交财务部。7.10.2.3财务部门对当月签证、单据、预算书按队伍名称汇总分类,填制结算凭证。7.10.3 批准结算:财务人员将结算凭证,交由商务经理批准,结算书生效,财务人员凭此进入成本。7.10.4 登记台帐:7.10.4.1清工结算必须建立台账,标明队伍名称、结算日期、结算金额、结算双方经办人,并应在备注中注明结算主要项目的工日数、自开工累计结算金额等。7.10.4.2对规模较小,机构配置不齐全的项目部分包结算,工程量必须有技术人员提供,预算人员负责审查,并争取质量人员、安监人员的意见后结算,有项目经理审核批准签字后,财务部门方能付款。也可以参照以上程序,预算人员应建立相应台账。7.10.4.3附件:工程项目分包结算计价标准:7.10.4.4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控制分包价格,提供结算依据,规范分包行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推行项目法施工,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内部分包价格构成及标准:1.1包工包料:执行电力行业预算定额,子目不全的以当地定额作为补充。1.1.1基本直接费1.1.1.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补助工资; (4)职工福利费; (5)工人劳动保护费。1.1.1.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2)供销部门手续费;(3)包装费;(4)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的装卸、运输及损耗费用; (5)采购保管费。1.1.1.3机械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发生的机械台班费以及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用。1.1.2其他直接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内容包括:冬季施工防冻、采暖、防雨、防潮等措施增加的人工费及增加工序降低工效的补偿费用等。(2)夜间施工增加费,内容包括:夜餐津贴、效率降低等所需费用。(3)施工工具使用费,内容包括:施工生产中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1.1.3现场管理费: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保费;(2)办公费:包括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等费用;(3)交通差旅费;(4)办公工具使用费等;(5)有关施工机械以及周转性材料等费用,根据双方负责的范围协商解决。1.2包工不包料:执行电力行业预算定额工日,子目不全的以当地定额作为补充。1.2.1费用构成中除不包括材料费、机械费外,其它直接费、间接费、人工费等与包工包料相同,必须做好材料的控制工作。1.2.2综合以上费用:对内分包,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时,部分安装工程人工综合单价确定如下:序号专 业 名 称工日单价1锅炉本体402汽机本体(汽轮机、发电机、励磁机)453汽机本体管道354转动设备455四汽管道406中低压管道357烟风煤管道308输煤设备309化学设备管道3510金属结构2811炉墙砌筑2812厂房封闭、保温油漆、2613电气设备、仪表4014热控设备、仪表、仪表管4015电缆、托架、金属构件、保护管262. 外包队伍结算计价标准:2.1 引进外包队伍后,使用单位须向公司交纳外包结算额15%的管理费。2.2 结算计价标准:执行九六年电力行业预算定额,子目不全的以当地定额作为补充。2.3外包队伍人工综合单价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费用:(1)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补助工资; (4)职工福利费; (5)工人劳动保护费; (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7)夜间施工增加费; (8)施工工具使用费;(9)二次倒运费; (10)施工措施费;(11)现场管理费; (12)税金。2.4综合以上费用:外包队伍人工综合单价,不应超过以上相应标准的80%。3.清工结算标准:3.1用工原则: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的清工配置,原则上采用竞争机制,择优录取。但为了缓解公司内部人员就业压力,解决一部分待岗、下岗职工困难,在辅助、服务性岗位上,各单位、各项目部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使用本单位职工;价格上应给予优惠,人工单价可略高于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以利于吸纳待岗职工。3.2用工程序:在使用清工之前,用工单位或部门必须将用工计划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方可引入。3.3价格构成及标准3.3.1价格构成:(1)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补助工资;(4)职工福利费;(5)工人劳动保护费;(6)施工工具使用费;(7)现场管理费;(8)税金。3.3.2价格标准:以下价格是清工的最高限价。特殊情况突破最高限价时,必须提前报公司经营开发部批复。(1)一般清工人工单价,外用工每工日不超过50元,本单位职工不超过60元。(4小时以内为0.5工日,8小时以内为1工日)。对管理队长及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种,人工单价可适当增加,但外用工每工日不得超过70元,本单位职工不得超过80元。(2)清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加班,如确有必要,须由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计划部人员结算时应认真审核,对于谎报、乱报、假报加班工日的,加倍扣罚所报费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附表:附表1: 月份结算会签表 日期:序号项目名称本月结算工程量累计结算工程量备 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日 期:安全监察部负责人:日 期:计划部负责人:日 期: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日 期:工程部负责人:日 期:主管经理意见签 名:日 期:附表2: ( 施工队) 月份清工结算会签表 日期:序号项目名称本月工日数累计工日数备 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日 期:安全监察部负责人:日 期:计划部负责人:日 期: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日 期:工程部负责人:日 期:主管经理意见签 名:日 期:附表3:工 程 决 算 书工程名称:工程造价: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主管: 主管: 审核: 审核: 经办: 编制: 年 月 日 附表4:包 工 队 结 算 登 记 台 帐 NO:序号施工队名称款项名称结算项目结算额结算日期备注8.外包队伍的施工管理:8.1项目部要有主要领导分管外施队伍的施工、安全、质量、生活工作,做到“五个一样”管理。即“安全上一样教育、施工上一样要求、生活上一样关心、报酬上一样合理、行政上一样管理。”切实把外施队伍当作自己的职工对待。8.2对外施队伍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公司职能部门会同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部门、结合工程实际、工程特点,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使施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实现外施队伍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8.3职责分工:8.3.1公司办公室是外部分包队伍筛选、评审、发布、考核、退出、存档等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完善项目施工中外部分包队伍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工作。并监督项目部对外部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安全、保卫、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8.3.2公司经营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等职能部门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完成对外包队伍的管理工作。8.3.3项目部计划人员在公司委托下负责外部分包队伍的筛选、评审工作;配合公司的考核检查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8.4工作要求8.4.1各项目部每年分两次对正在使用的外部分包队伍作出考核评定,该项工作由项目部的计划部门牵头组织,工程、安全、质量、保卫等部门参加,根据日常各自管理内容、考核记录认真进行考核填写“工程分承包方复查评价表”,任务完成后及时上报公司经营计划部;第一次的考核上报时间为二季度末(25-30日),第二次的考核上报时间为四季度末(25-31日)。8.4.2定期检查考核工作在各项目部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由公司经营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留用或不再使用的意见,意见上报经理批准后执行。检查考核中,项目部和外部分包队伍联合作弊(假),欺骗检查考核工作的,一经发现,对外部分包队伍立即清除出厂,对项目部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经济处罚(金额1000-5000元)。对所在单位计划部门故意隐瞒不报的,同样作出经济处罚。8.4.3不定期检查考核工作由经营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不定期检查考核每年不少于三次,对于初次检查出的问题,视情节情况,对项目部和专业施工出提出整改意见;对外部分包队伍提出整改、处理或清退意见.8.4.4考核结果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存档,作为第二年发布“合格外部分包队伍名单”的依据。8.4.5附表工程分承包方复查评价表分包方名称负责人承担工程内容评价内容资质情况(经营执照、资质证书、分包证、委托书、安全资质证书)施工业绩(含优良率)企业资源(人力、财力)(骨干力量及特殊工种)质量保证能力(含奖励、处罚情况)安全情况(含奖励、处罚情况)治安情况(含奖励、处罚情况)总评价结论(合格/不合格)评价组成员工程部门: 质量部门:安全部门: 办公室部门:经营部门: 保卫部门: 年 月 日总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备注:8.5分包队伍安全管理8.5.1职责分工8.5.1.1项目部计划部提出施工队使用计划,在公司评审合格的分包名单内选择包工队。报公司招标办审批。8.5.1.2公司经营管理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8.5.1.3公司经营管理部部对施工队资质审查。8.5.1.4项目部综合部组织施工队进场人员体检;审查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负责组织教育与考试。8.5.1.5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对施工队安全进行教育与考试。8.5.1.6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向物资部提供施工队购买安全帽人数。项目部物资部负责购置、发放安全帽,建立台帐,并将发放情况通知安监负责人。8.5.1.7项目部安监部负责检查施工队自带安防护用品的安全状况,并记录。8.5.1.8项目部负责检查施工队自带机具、设备的安全状况,按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检查要求执行,并记录。8.5.1.9项目部安监部门及使用单位安监负责人负责施工队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8.5.2公司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要有有关安全生产的协议条款,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指标。8.5.3经营管理部对施工队资质审查内容:审查其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网络、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司机、指挥、司炉工)证件原件。施工队进入本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证件(或委托书),30人以上的施工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配备兼职安全员,并留存复印件将其纳入本项目安全监督体系。安监负责人填写“施工队安全资格审查表”。8.5.4项目部综合管理部组织包工队进场人员体检。严禁录用有禁忌症的人员到所禁忌的工作岗位;严禁录用未成年人,并负责建立与保存体检记录档案(施工队人员体检登记表)。8.5.5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查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锅炉、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梯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原件。操作证应由市级劳动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限内。留存复印件存档。对于正在复审换证人员,应有发证的劳动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8.5.6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签发“施工队的安全教育通知书”通知安监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与考试。8.5.7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对施工队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安全教育内容:8.5.7.1本工程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规程 、规范、纪律;8.5.7.2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技术要求;8.5.7.3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 8.5.8教育及考试结果记入“安全教育考试登记台帐”,安全考试卷编号后存档,包工队人员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并建立“施工队使用管理台帐”8.5.9项目部对使用的施工队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施工队的安全施工列入本项目的重要议事日程。项目部发包的施工项目,由项目部对施工队进行监督和管理。8.5.10项目部安监部门组织施工队参加定期(安全日、站班会)或不定期的安全活动,及时向施工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8.5.11施工队应对自行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网和自带的机具、设备的安全状况负责。使用前,施工队负责人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应有文字记载。8.5.12项目部提供的脚手架、安全网和机具、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项目部安监部门、机械负责人会同施工队负责人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双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移交后的机具、设备的安全状况由施工队负责。脚手架、安全网的验收使用“脚手架验收表”和“安全网支挂验收表”。机具、设备的验收按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要求执行。“脚手架验收表”和“安全网支挂验收表”由搭设负责人填写,验收后24小时内送交项目部安监部门存档。8.5.13项目部安监部门根据包工队的建制,向包工队提供公司统一印制的班组站班会记录本,施工队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本队伍的站班会记录,签署检查意见。项目部安监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施工队站班会记录,签署检查意见。督促其做好站班会记录。8.5.14施工队负责人每周对施工机具、电气设备、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作出检查记录。项目部安监部每月检查一次包工队安全检查记录,签署检查意见。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应包括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参加。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项目部安监部应逐项签发“安全问题通知单”,明确整改反馈时间,并监督施工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8.6分包队伍质量管理:8.6.1工程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8.6.1.1对承接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负责,应建立本单位的质量管理网络,编制有关保证施工质量的规章制度。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导、教育。8.6.1.2应执行国家、部局、公司颁发的规程、规范、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有关规定。8.6.1.3独立承担工程项目(包工包料)的分包单位应设立技术负责人及专职质检员,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8.6.1.4负责组织其成员参加用人单位的入厂教育,技术培训及措施交底。8.6.1.5负责对本队的特殊工种(焊工、电工、架子工、起重工)进行培训,在劳动局办理资格证书,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8.6.1.6负责承建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自检工作,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属于一、二级的验收项目,工程分包单位质检员会同专业公司或项目部质检员再复检验收,属于三、四级项目按规定验收。8.6.1.7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自检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有关测试记录。8.6.1.8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设备、材料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对口专业公司或项目部质量主管部门。待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8.6.1.9工程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应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6.1.10工程分包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应按要求参加施工现场组织的质量大检查,工程协调会、质量例会并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有关质量活动。8.6.1.11凡是独立承包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前,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应提前熟悉相关的规程规范及质量标准。8.6.1.12发生质量事故应负责及时报告对口专业公司或项目部质量主管部门,参加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后,应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置。8.6.1.13凡是不能承担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可插入用人单位的工地、班组,接受所在工地、班组的管理,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协调用人单位做管理工作。8.6.1.14应建立本单位的质量奖罚制度,做到奖罚分明,有奖有罚,有记录。8.6.1.15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应负责分部试运,参加联合试运,对试运中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应负责消缺及维护。8.6.1.16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施工项目的施工记录及技术资料,及时移交给对口专业公司。8.6.2 分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规定。8.6.2.1包工包料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单位应设立一名技术人员、一名专职质检员、每个班组(68人)设一名兼职质检员。施工人员小于30人的单位应设立一名技术人员(兼管施工质量)、每个班组(68人)设一名兼职质检员。8.6.2.2不包料的分包单位(1)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单位应设立技术负责人(兼职质检员)协助工地对所属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分包单位成员插入施工班组工作。(2)施工人员小于30人的单位由分包单位负责人协助工地对所属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分包单位成员插入施工班组工作。9.外部分包队伍评价资料的归档移交管理规定:9.1职责分工:9.1.1项目部计划部门负责外部分包队伍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对外部分包队伍提供的资料有疑问,经核实确为虚假编造资料时,不应接收,不予评审。9.1.2项目部计划部门负责向外部分包队伍解释公司的资料要求内容及格式。9.1.3公司经营计划部负责外部分包队伍资料的整理、分类、建帐工作,有义务为各项目部提供外部分包队伍的资料。9.1.4公司各部门有义务向经营管理部提供其掌握的外部分包队伍最新资料。9.2工作要求:9.2.1对于新引进的外部分包队伍,当公司委托项目部进行评审或复审时,项目部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或复审,资料五天之内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备案存档。9.2.2公司没有委托项目部进行评审或公司自行评审的外部分包队伍,按相关文件的要求评审,资料最后交经营管理部备案存档。9.2.3评审或复审资料要确保全面性和时效性。组织实体进行互评的记录加以整理后亦存入其档案中。9.2.4对于外部分包队伍退场管理规程中规定的退场情况时,项目部计划部门在队伍退场后五天内将其档案资料、领导的评价上报公司经营管理部,资料必须统一格式要求。9.2.5外部分包队伍的档案资料归经营管理部统一管理,档案由管理人员分类造册,及时添加档案资料,定期发布外部分包队伍合格名单。公司其他部门或专业公司借阅资料时,应填写工作请示单,报经营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借阅。9.2.6附表外部分包队伍评价资料的归档移交台账外包队伍名称本 部 地 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资料移交时间年 月 日承 建主 要 项 目归档资料目 录备注移交人签字: 接交人签字:10.外部分包队伍退场:10.1职责分工10.1.1项目部计划部门负责外部分包队伍的退场、辞退工作,项目部的综合管理、财务等部门予以配合。10.1.2招标办负责收集国家行政部门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各项目部外部分包队伍用工工作,负责调剂退场后各项目部外部分包资源的使用情况。10.2工作要求 10.2.1当生产任务不饱满、项目工程结束、暂时性工作转移;或因地方、甲方因素引进的队伍不再使用时,外部分包队伍应办理退场手续。10.2.2外部分包队伍退场时,项目部计划部门应对其下发退场通知书,两天内报公司招标办备案。招标办视队伍的具体情况,要求项目部是否上报分包队伍的资料。若要求时,上报资料应体现出项目部领导对分包队伍的评价,评价由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作出。10.2.3对于暂时退场,今后因工程需要继续使用的队伍,各级计划部门或人员做好其施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10.2.4分包队伍退场时,分包队伍的负责人应持有退场通知书,到现场的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场。10.2.5在施工当地及其上级地方的建筑、工商、劳动等国家行政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中,被清除当地的分包队伍;定期检查考核或抽查中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合同纠纷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的队伍;上述分包队伍应办理辞退手续。10.2.6辞退工作执行即时生效的原则。因考核原因发生的,经营管理部及时通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下发命令,计划部门或人员负责填写辞退通知书,送交分包队伍负责人。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结算,综合管理部门监督退场工作。因其他因素发生的,亦应填写辞退通知书,并报公司备案。10.2.7外部分包队伍辞退情况发生后,招标办以部内文件的形式通知其他项目部即行终止当事队伍的工作,办理辞退手续。10.2.8被辞退的队伍不得变换资质或挂靠其他合格外部分承包队伍。否则,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场并不予结算,而且,对使用单位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罚。10.3附表 辞退通知书 退场通知书辞退通知书 施工队: 你队因 违反了我公司的规定。经研究,项目经理决定,从 年 月 日起,解除你队的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请你队在 年 月 日前持此单到以下部门办理退场手续,并到项目部有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用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施工部门: 安全部门: 质量部门: 物资部门: 经营部门: 保卫部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经办人: 年 月 日说明:各部门应注明具体意见及办理结算手续的情况 。退场通知书 包工队:你队与我公司的工程分包合同期限已满,合同正常终止请你队于 年 月 日前持此单到以下部门办理退场手续,并到项目部有关部门办理结算。用人单位项目部:安全部门: 质量部门:施工部门: 物资部门: 经营部门: 保卫部门: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经办人: 年 月 日11.外包工程审计:为加强外包工程的管理,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部(分公司)外包合同、结算、监督、检查、把关指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公正合理的保护公司合法利益不被侵害。12.其它事项:12.1本办法解释权归经营管理部解释。 12.2本办法自经理批准、文件下发之日开始执行。附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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