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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G46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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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G46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国环评证乙字第1980号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2013G46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月本简本内容由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经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NO.2013G46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简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与环评文件全本内容的一致性负责。目 录1 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1建设项目地点11.1.2项目建设背景11.2 工程内容及规模11.3 工艺流程21.4 建设周期及投资额31.5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31.6 项目与政策相符性分析4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42.1.1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2.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52.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52.1.4声环境质量现状5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63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63.1污染物排放情况63.2环境保护目标73.3环境影响预测结果73.3.1施工期73.3.2运行期83.4 污染防治措施93.4.1污染物排放标准93.4.2污染防治措施103.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113.6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113.7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23.7.1 环境监控计划123.7.2 环境管理12表11.1-2 项目环境管理计划134 公众参与144.1 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14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14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46 联系方式141 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建设项目地点建设项目拟建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定一定二定三地块(NO.2013G46)。项目用地东至宁丹路,南至翠岭路,西至四号路,北至福园路。1.1.2项目建设背景2013年8月30日,深圳市莱蒙硕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拍得南京雨花台区宁丹路以西定一定二定三地块(NO.2013G4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的规定,深圳市莱蒙硕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全资成立了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将该地块受让方由深圳市莱蒙硕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由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考虑到南京雨花台区内房地产开发的巨大前景,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南京雨花台区宁丹路以西定一定二定三地块(NO.2013G46)内投资建设NO.2013G46地块项目。项目已取得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保业务咨询表。1.2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10栋27F高层住宅楼,分布于地块四周,其中地块北侧、东侧、南侧的1#、2#、3#、4#、5#、6#、7#高层住宅楼的裙楼作为沿街商业配套用房。本项目建设1栋2F社区中心(11#),1栋1F大堂(12#),位于地块的东北角。本项目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为600平方米,露天设置于4#、5#高层住宅楼和12#大堂包裹的地块内。本项目地块中部为集中绿地,集中绿地地下为2层地下停车场(含人防)。社区中心内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厕由建设单位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本项目地块内配建一所用地面积为3800m2的9班幼儿园,位于地块西南角,由建设单位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配建幼儿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2。表1.2-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规划设计要点备注1规划用地总面积m284741.3-1.1规划道路面积m27969.73-代征道路1.2规划绿地面积m29643.43-代征绿地1.3建设用地面积m267128.14R2二类居住用地-1.3.1土地出让面积m263328.14-其中体育设施用地600m21.3.2划拨面积m238003800配建一座9班幼儿园2总建筑面积m2244126-含配建幼儿园建筑面积2.1地上建筑面积m2166716-计容面积2.1.1住宅m2150337-居民住宅2.1.2商业配套用房m210079-百货零售2.1.3社区中心m220032000公共设施用地2.1.3.1文化娱乐设施用房m2400400社区中心一层2.1.3.2社区管理与服务设施m2350350社区中心二层2.1.3.3托老所m2600600社区中心二层2.1.3.4社区卫生服务站m2120120社区中心二层2.1.3.5商业服务设施用房m2500500社区中心一层2.1.3.6公厕m23330社区中心一层2.1.4物业管理用房m2845统一规划、一次修建到位5#、6#、7#楼内及大堂2.1.5物业配套用房m2576配电房、调压站2.1.6配建幼儿园m22876-2.2地下建筑面积m277410-不计容面积2.2.1车库面积m267666-2.2.1.1地下一层车库m244566-2.2.1.2地下二层车库m223100-2.2.2人防面积m29744-3小区总户数户1616-4小区总人数人4848-按3人/户计5容积率-2.591.0Far2.6不包括配建幼儿园6建筑基底面积m212159-不包括配建幼儿园7建筑密度%19.222%不包括配建幼儿园8绿化面积m222165集中绿地4000不包括配建幼儿园9绿地率%3535%不包括配建幼儿园10机动车停车位个1792-10.1地面停车位个116-不包括配建幼儿园10.2地下停车位个1676-10.2.1地下一层停车位个1081-含机械停车10.2.2地下二层停车位个595-11非机动车停车位个3268-11.1地面停车位个0-不包括配建幼儿园11.2地下停车位个3268-均为地下一层停车位表1.2-2 配建幼儿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用地面积m23800划拨面积2建筑面积m22876均为地上建筑面积3总人数人300全园师生4容积率-0.76-5建筑基底面积m21201-6建筑密度%31.6-7绿化面积m21178-8绿地率%31-9机动车停车位个28地面停车10非机动车停车位个25地面停车1.3 工艺流程施工流程见图1.3-1。现浇钢砼柱梁填土、夯实钻孔灌注桩砖墙砌筑门窗制作屋面制作管线安装抹灰、贴面油漆施工附属工程*噪声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废木材、废钢、噪声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粉尘、噪声、建筑垃圾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有机废气、垃圾砂浆水、噪声、建筑垃圾地基土、建筑垃圾建材、水建材、水砖、建材、水木材、钢板防水涂料、建材管材建材、涂料建材、水油漆地下工程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地基土建材、防水涂料图1.3-1 施工工艺流程图1.4 建设周期及投资额项目总投资330000万元, 环保投资24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73%。建设总工期约600天。1.5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雨花台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中国(南京)软件谷东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宁规(S)要点201201043号),本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及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2007年版)规定要求,本项目东侧临街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均达到30m。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规划以及相关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另外,本项目营运期污水可接入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接管证明详见附件六,符合区域环境保护规划要求。1.6 项目与政策相符性分析建设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修正)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为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无别墅开发,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以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此评价引用了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及排污口上游500m、排污口下游1000m三个断面的历史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1年12月14日12月16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要求,本次评价引用的数据在2年之内,且项目所在地周边没有新建大型污染企业,故本次评价引用的地表水监测数据具有时效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引用的监测因子包括pH值、CODCr、氨氮、总磷和石油类。对引用的数据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表明,除pH和石油类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要求,其余各断面水质CODCr、TP和氨氮均有不同程度超标现象的发生,这主要与运粮河沿岸部分生活污水尚未接管有关。随着周边市政工程的逐步建设完成,所有污水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运粮河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有效改善。2.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此评价使用了铁心桥监测站(NE、1200m)、吴家凹(SW、1500m)两个点位的大气监测数据,监测时间均为2013年11月1日11月7日,监测因子包括SO2、NO2及PM10,两个监测点位均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监测符合规范,监测数据有效。监测结果表明:除铁心桥监测站的大气污染物PM10时有超标现象发生,其余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原因分析:铁心桥附近有道路正在施工,致使空气中PM10含量超标。建议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污染,待道路施工完毕后,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恢复到较好水平。 2.1.3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在项目四周边界外共设置8个现状测点,共监测两天,每天昼、夜各测一次。监测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11月17日。由监测结果可知,除项目北西边界夜间现状声环境质量有超标现象发生,项目其余边界昼间、夜间现状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噪声超标的原因主要为项目附近道路施工及城市建设需要,夜间大型车车流量较大,导致项目边界夜间噪声有超标现象发生。随着道路施工完毕,周边道路车流量稳定以后,建设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表2.2-1 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范围区域污染源评价区域内的水污染源和大气污染源环境空气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的圆形区域地表水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排入河运粮河入江口上游500米至下游3000米河段地下水以建设项目为中心,20km范围声环境建设项目周界向外200米3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污染物排放情况表3.1-1 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表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接管量排环境量排放方式废气施工期扬尘粉尘0.49mg/Nm3-0.49mg/Nm3无组织排放施工机械汽车尾气不定量-不定量无组织排放装修废气甲苯和二甲苯12.2t/施工期-12.2t/施工期无组织排放营运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CO6.50t/a-6.50t/a引至地面绿化带出地面竖井排放THC0.82t/a-0.82t/aNOX0.76t/a-0.76t/aSO20.01t/a-0.01t/a居民区燃气燃烧NOX0.283t/a-0.283t/a从住宅楼楼顶集中排放SO20.099t/a-0.099t/a烟尘0.047t/a-0.047t/a烹饪油烟3.1t/a-0.93t/a垃圾收集点垃圾恶臭不定量-不定量无组织排放废水施工期施工施工废水不定量-不定量经简易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生活污水废水量7200t/施工期7200t/施工期7200t/施工期COD2.88t/施工期1.08t/施工期1.08t/施工期氨氮0.36t/施工期0.18t/施工期0.18t/施工期营运期建设项目综合废水废水量281786t/a281786t/a(1)281786t/a(2)经消毒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COD112.72t/a112.72t/a(1)14.09t/a(2)SS56.35t/a56.35t/a(1)2.82t/a(2)氨氮7.05t/a7.05t/a(1)1.41t/a(2)磷酸盐1.127t/a1.127t/a(1)0.14t/a(2)动植物油22.65t/a22.65t/a(1)0.28t/a(2)固废施工期建筑物建设建筑垃圾2441t/施工期-0作场地填土装修装修垃圾556t/施工期-0清运处理生活生活垃圾60t/施工期-0部分出售,不能出售的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固废委托有资质处理的单位集中处理营运期建设项目居民生活垃圾1769.5t/a-0社区中心及物业配套管理垃圾12.5t/a-0幼儿园垃圾45t/a-0物管生活垃圾18.3t/a-0商业配套垃圾308.9t/a-0化粪池污泥153.2t/a-0医疗废物5t/a-03.2环境保护目标表3.2-1 保护对象基本情况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米)规模环境功能大气环境翠岭银河N260240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春江佳园N9003300人春江新城N13003100人韩府坊NW12001700人升景坊NW17001500人凤翔花园N16003000人凤翔新城N21003500人福润雅居W17003200人梅苑小区W23001800人牛首福园SW302000人韩府茗苑SW5002000人韩府雅苑S40800人韩府新苑S2504000人韩府山庄S1002400人香山美墅E16006000人翠屏清华园E22003500人美之国花园NE17004500人银杏山庄NE9002400人雨花台区敬老院SE450150人南京市铁心桥中心小学NE17001200人水环境运粮河NE11500小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秦淮新河N700小河长江NW6700大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声环境牛首福园SW302000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韩府雅苑S40800人韩府山庄S1002400人生态环境将军山风景名胜区SE7006.18km2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二级管控区3.3环境影响预测结果3.3.1施工期3.3.1.1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废一起处置。所有废水不直接排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3.3.1.2大气环境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关的关于施工现场防止扬尘的相关协议,严格要求实施相关的减少扬尘的控制方法。根据类比,预计工程施工扬尘对地块附近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3.3.1.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土建施工及后期装修施工。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工程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3.3.2运行期3.3.2.1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达到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运粮河。建设项目的日排放废水量为772m3/d,与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相比,仅占到0.39%,而且以生活污水为主,对其正常处理几乎没有冲击影响,所以城东污水处理厂完全可以接纳处理。3.3.2.2大气环境(1)汽车尾气在本项目内部道路行驶的汽车产生的尾气为无组织排放,对项目内部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建议加强项目内部道路的绿化,小区内部汽车通道两侧种植绿地及树木形成隔离带,汽车行驶产生的尾气将被植物大量吸附,在此基础上,内部道路汽车尾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汽车停车系统分为地面和地下车库。地面停车为沿道路和停车场周边停车,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地面停车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地下车库为机械通风,设计通风量为80000m3/h,通风排气次数为6次/h,全天换气时间为24h。地下车库设20个出地面竖井,位于地面绿化带中。本项目风机风量较大,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小,通过空气稀释、绿化吸收后,机动车库出地面竖井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厨房废气影响分析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大气污染主要是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和燃烧废气。本项目采用市政管道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污染物较少。居民区厨房烹饪油烟经抽油烟机等高效除油烟装置处理后进入住宅楼内置烟道,由楼顶向大气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油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3)垃圾恶臭影响分析在项目正常运营后,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而且要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类垃圾箱要定期清洗、定期消毒。预计采取以上措施后,垃圾恶臭对居民、物管人员以及商业区活动人员产生的影响很小。(4)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污染由于社区配套用房条件舒适、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微小的风速、各种细微尘为室内有害的微生物创造了滋生条件。空气中传播的生物性物质会造成许多健康影响,应加强社区中心、大堂和幼儿园的通风,定期消毒,以免造成由微生物引起传染病的爆发。3.3.2.3声环境本项目投入使用后,通过选用低噪声的各类公辅设备、将公辅设备布置在地下室专用设备用房内并进行隔声减震、合理设置车库出入口、加强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边界噪声可达标排放。界外声源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是项目东侧的宁丹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住宅楼的影响。经预测,项目东侧宁丹路对本项目靠近道路一侧的建筑物昼间噪声预测均达标;对于夜间噪声,近期02#高层住宅楼各楼层均有超标,最大超标值为3.95dB,远期02#高层住宅楼220楼层有超标,最大超标值为2.83dB。3.4 污染防治措施3.4.1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磷酸盐(以P计)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CO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501-2007),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规定的限值。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及4类。3.4-1 污染防治措施时段污染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减缓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的粉尘、噪声加强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安装责任标牌,定期洒水,在设备上安装和维护消声器,敏感点禁止深夜施工;同时,按照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施工期废水及生活污水尽可能的利用就近的已建生活设施,无条件的应建设如临时食堂、隔油池、临时厕所、化粪池等临时生活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放,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废一起处置。弃渣、泥浆、建筑和生活垃圾处置加强监督管理,指定统一存放地点,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必须按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同时,按照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水土流失地面开挖坡面应尽可能平缓,路基边坡在雨前应用草席等覆盖,堆土场、粉煤灰及灰土拌合场等周围设置土工布围栏;同时,按照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文物保护在地下挖掘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一旦发现有价值的文物等应停止挖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绝不能使文物流失。生态影响施工预制场、拌和场等处采取必要的防护工程措施,以防止遇暴雨冲蚀造成水土流失;同时也避免在雨季降水无法及时排出,造成内涝,影响生产。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居住区使用天然气作燃料;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通风系统将废气抽至地面上绿化区内出地面竖井排放;在项目整体布局设计上,应将地下车库出地面竖井位置尽量远离高层建筑的背风涡流区;加强对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地面停车场地周围应加强绿化;垃圾桶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防止恶臭污染。水污染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医疗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充分考虑雨水的资源化利用。噪声污染加强管理,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处局部安装橡胶减振带;各类公辅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于地下室专用的设备房内并进行隔声减震处理,加强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商业用房应营业时间应尽量控制在昼间(6:00-22:00),沿街商业用房严禁夜间(22:00-次日6:00)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营业。固废营运期在做好垃圾收集管理工作基础上,可适当进行垃圾分类处理,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高楼风影响建筑规划布局应合理;合理设计建筑平面和剖面形状;充分重视高层建筑火灾危险事故,以一定数量的层数为单元,各单元设置防火隔烟带。日照影响主要依据相关设计规范,从项目高楼的设计布局分析,在布局上采用交错式布置,栋距符合规范要求。3.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本项目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均为技术成熟、经理合理的常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效果已经得到行业的充分认可,可靠可行。本项目用于一次性环保经费合计约24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73%,已经得到业主单位的认可,经济上可行。3.6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1)环境正效益本项目实施后,虽然生活污水量较现状有较大幅度增加,但通过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截污接管工作力度,区块内全部废水纳入城市污水系统;同时本项目燃料使用天然气,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小,不会增加周围空气环境的污染负荷;项目所在地块经过统一规划和周围环境综合整治,将改善区域总体景观,促进形成区域城市新貌。(2)环境负效益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废气及粉尘,对周边居民住宅区存在一定的影响,以及项目建成后区域内交通负荷进一步增加。环境损益结果表明,本项目的环境正面效益是负面效益的3倍,这说明拟建工程产生的环境经济正效益占主导地位。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3)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促进周围区域的建设发展,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的经济发展圈,促使区域土地具有更高的利用和开发价值。3.7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7.1 环境监控计划施工期:(1)工程招标阶段指标说明中应包括有关环保条款和要求。投标方案中应有详细的环保方案及实施办法。分包合同上应包括有关环保考核目标和相应的奖惩条例。(2)施工实施阶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或单独委托独立的监理或咨询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施工点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相应的检查报告(至少每月一次)。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对该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监督检查的重点可放在:各施工点扬尘、噪声的控制、水土流失的防治;各施工队伍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等方面。(3)施工完成阶段施工完成阶段应重点对各类临时性占地的还原,建筑垃圾和失衡土石方的清运及施工现场的清理进行监督检查。建设主管单位(或监理、咨询公司)应对合同中所定的各项环保条款进行完成和实施情况评估,并写出最终评估报告。只有在完全履行了包括环保在内的各项条款,并达到了相应的要求后,方可认为完全履行了施工合同。(4)职责和权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负责。施工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和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雨花台区有关部门(包括环保部门)代表公众对整个施工期的环保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执行相关的法律政策。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理、咨询公司)负责施工期日常工作,并配合有关当地政府部门执行有关法律、政策。任何公民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有监督和申告权利。运营期:在所有环保设备经过试运转,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营运。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所有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保证各类污染物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和管理要求。营运期的环保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营运期的环境问题有监督和申告的权力。3.7.2 环境管理表3.7-1 项目环境管理计划阶段潜在的环境负面影响减缓措施实施机构负责机构监督机构设计阶段影响城市景观合理规划、科学设计,满足项目与周围景观的协调统一。设计单位、政府相关职能机构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水、气、声、渣等环境污染问题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环境保护减缓措施,进行科学合理地设计。并将相应的基础市政措施落实到位,如截污管道、天然气管路等,以保证后续施工工程的顺利实施。施工阶段空气环境影响科学、文明施工,拆迁、挖掘、堆放、运输产生扬尘,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工程承包商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噪声环境影响科学、文明施工,拆迁、挖掘、堆放、运输车辆产生噪声,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夜间禁止施工,不得扰民污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污水分类收集,并作相应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回收利用、及时清理影响城市景观遮挡施工工地,美化遮挡墙、板运营阶段空气环境影响使用城市天然气等物业公司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噪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污水对环境的影响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经消毒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医疗固废委托有资质处理的单位集中处理城市景观与周围环境尽量协调统一。充分利用地形和资源,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4 公众参与4.1 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本项目公众参与先后进行了两次网络公示,两次公示均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内容包括:向公众介绍项目的概况、环评工作主要程序与内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与时限等。第二次网络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情况简述、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主要环保措施、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及期限等。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形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等。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符合区域各类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表明,各环境要素基本能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项目采用建筑行业的清洁生产工艺;各项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6 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名称: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振清联系电话:13851752406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束晨邮件:498203324电话:025-8671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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