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双流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流程图.doc

    • 资源ID:2705748       资源大小:25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双流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流程图.doc

    双办发201210 号 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流县建设项目 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 1 - 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行为,确保项目快速审批、快速落地、快速建设、快速投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府发200858 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并联审批是指建设项目相关审批部门按照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行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的工作流程,以网络系统为支撑,实施一窗统一受理、统一发照的审批方式。 第三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分为选址用地审批、建筑方案审批、设计文件审批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总协调单位,各阶段牵头部门为本阶段具体协调单位。选址用地审批和建筑方案审批阶段由县规划局牵头协调;设计文件审批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县建设局牵头协调。 县发改、建设、公安(消防)、规划、环保、房管、国土、人防、卫生、气象、安监、文旅、水务、广新、园林、城管、交通等部门及自来水厂、供电局、天然气公司为并联审批参与部门, - 2 -各参与部门应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具体参与并联审批。 各部门并联审批工作的承办科室原则上为各部门行政许可科。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确定 1 名业务骨干为并联审批具体责任人,由具体责任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参与并联审批工作,并为工作人员参与并联审批工作提供各类保障,确保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各阶段牵头部门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本阶段并联审批范围内的综合协调工作,杜绝“互为前置”和“多头分散管理”,负责本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的统一梳理和对外公布;县政府政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日常监督。 第六条 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应将并联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承诺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等相关信息,通过印制办事指南、在网上公告、在办证大厅公布等方式,统一、完整、一次性地进行预告。 第七条 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应当在牵头部门的组织下,为申请人提供以下事前服务: (一)将审批中的定点选址、现场勘察等工作,作为审批实施部门的服务提前开展; (二)对专业性强、审批要件较为复杂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要主动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 3 - (三)对需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要在承诺时限内做好转报服务工作。 第八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到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窗口进行预约等方式获得事前服务。 第九条 需要开展定点选址、现场勘察等实地服务的,申请人可以向本阶段牵头部门提出预约申请。 实地服务涉及 2 个以上(含 2 个)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的,由各阶段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其他相关并联审批参与部门联合开展实地服务。 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完成相应服务,并在完成服务后 1 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牵头部门。 第十条 牵头部门窗口负责统一接受申请材料,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原则上不再自行接受申请材料。 牵头部门窗口接收到并联审批申请事项后,应立即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形式要件名目进行核实,并按相关参与部门要求将其所需材料装袋后分送相关参与部门审核。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 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一条 牵头部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除及时对本部门事项进行限时办理外,还应汇总参与部门意见统一出具并联审批 - 4 -受理通知书,及时向各参与部门发出协办信息,根据参与部门协办反馈信息,确定并联审批办理意见,并将参与部门反馈的证照、文件汇总留存。 第十二条 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收到牵头部门发送协办信息后,应赓即启动审批工作流程,依法审查,限时办理,并将事项办理情况或办结后的证照、文件及时反馈牵头部门窗口。 第十四条 本阶段并联审批办结后,由牵头部门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申请人持并联审批受理通知书、取件人身份证、缴费凭证到并联审批牵头部门窗口领取。 第十五条 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应当根据并联审批网络系统提示信息,优先办理并联审批事项。 牵头部门窗口发现相关部门未及时办理并联审批事项的,应当通过网络催办系统或电话进行提示和催办。 第十六条 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的工作由政务中心和牵头部门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内部运作监督、限时办结监督、公众投诉监督等方式,及时统计分析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工作情况,予以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各部门窗口考核。 第十七条 并联审批事项办结后,相关材料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一)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所需的申请材料、已缴费单据存根等,由牵头部门窗口移交相应部门窗口归档; - 5 - (二)申请人提供的多个审批部门共同需要的原始纸质申请材料,由牵头部门统一保存,其他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需要使用时,到牵头部门提取复制; (三)材料流转单及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取件通知单等由各阶段牵头部门窗口整理,集中归档。 第十八条 建立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并联审批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并联审批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必要时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共同参加。 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问题,由各阶段牵头部门进行协调,问题较重大的,牵头部门应及时告知县政务中心,由县政务中心负责协调解决;各参与部门内部运转出现问题可能影响并联审批的,由县政务中心督促参与部门及时解决,确保并联审批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并联审批高效运行。 对应该进入而未进入并联审批的项目,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力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联审批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终行政效能目标考核。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双流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 6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 2 年。 附件:1.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选址用地阶段工作规则 2.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建筑方案审批阶段工作 规则 3.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设计文件审批及施工许可 阶段工作规则 4.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竣工验收阶段工作规则 5.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四个阶段) - 7 -附件 1 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选址用地阶段工作规则 一、牵头单位 县规划局 二、并联审批部门及审批事项 (一)县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二)县发改局:非政府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三)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四)县园林局:涉及林地占用征收及名木古树保护。 (五)县交通局:涉及占用(挖掘)公路审批、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办理、跨(穿)越及架(埋)设管线(电缆)审批等市政交通类项目。 (六)县城管局:广告位置规划审查。 ,供水,污、雨水排水, (七)县水务局:涉及取水(降水)城市防洪,沟渠改造,涉水构筑物,节水设施三同时,生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涉水审批事项。 (八)县安监局:安全设施项目设立前审查。 (九)县文旅局:涉及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 - 8 - (十)双流供电局:电源条件、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 (十一)成都市岷江自来水厂:水源条件、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 (十二)双流天然气公司:气源条件、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 (十三)其他相关公司:通讯管道新建、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 三、工作职责 (一)由县规划局窗口负责初审材料,将申请材料整理、装袋并分发到相关窗口,受理申请。负责对并联审批参与部门进行催办,负责组织、协调本阶段并联审批部门实施联合踏勘。负责做好材料流转记录和流转记录的归档工作。负责向企业发放证照、审批手续或意见。 (二)各相关并联审批参与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并联审批流程,出具本部门审批手续或书面意见。 (三)各相关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对县规划局发出的征求意见应限时予以回复,未回复则视为无意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逾期部门负责。 四、工作程序 (一)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需向县规划局提供企业应准备的 - 9 -必备文件、图纸以及制式文件、表格等。各部门提出的受理必备材料,如有重复,只确定提交一个部门进行审查并给出结论,不再重复收取。 (二)县规划局根据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的要求,统一制定并对外公布本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以及工作流程等。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将申请材料整理、装袋,分发到并联审批各相关部门窗口。由县规划局窗口组织其他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由规划局 。窗口予以统一受理并出具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受理通知书 2.需现场踏验、专家论证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窗口应在 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后台工作人员,由县规划局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踏勘意见于当日内返回县规划局窗口。 3.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出具审批手续或意见,并于出具当日将相关审批手续或意见移交县规划局窗口。待本阶段审批事项全部办结后,由县规划局窗口在 1 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办理取件手续。 五、办理时限及服务承诺 - 10 - (一)办理时限。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7 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按情况增加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时限。 (二)服务承诺。 1.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件人员须一次性告知办理该阶段审批事项所需要的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当对方?峤坏纳昵氩牧喜煌耆虿环戏问绞保背?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2.依法行政,秉公办理,严格遵守制度,不以权代法,不吃、拿、卡、要和有意刁难服务对象。 3.遵守文明服务公约,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态度热情。 4.监督电话:85817119(县监察局窗口)、85817010(县政 。务服务中心协调督查科) 六、其他要求 (一)本阶段涉及的相关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的报建材料,在办事指南中予以明确。 (二)本阶段并联内容为选址用地审批,各并联审批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依法 - 11 -进行行政审批服务。其他需要在建设项目后期报建中予以明确的事项不在本阶段并联审批的内容之中。 (三)各部门并联审批事项及承诺时限应以最终调整、优化后的数据为准。 - 12 -附件 2 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建筑方案审批阶段工作规则 一、牵头单位 县规划局 二、并联审批部门及审批事项 (一)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二)县文旅局:配合基本建设的文物考古勘探审批。 ,供水,污、雨水排水, (三)县水务局:涉及取水(降水)城市防洪,沟渠改造,涉水构筑物,节水设施三同时,生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审批事项。 三、工作职责 (一)由县规划局窗口负责初审材料,将申请材料整理、装袋并分发到相关窗口,受理申请。负责对并联审批参与部门进行催办,负责组织、协调本阶段并联审批部门实施联合踏勘。负责做好材料流转记录和流转记录的归档工作。负责向企业发放证照、审批手续或意见。 (二)各相关并联审批参与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并联审批流程,出具本部门审批手续或书面意见。 (三)各相关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对县规划局发出的征求意见应限时予以回复,未回复则视为无意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逾期 - 13 -部门负责。 四、工作程序 (一)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需向县规划局提供企业应准备的必备文件、图纸以及制式文件、表格等。各部门提出的受理必备材料,如有重复,只确定提交一个部门进行审查并给出结论,不再重复收取。 (二)县规划局根据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的要求,统一制定并对外公布本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以及工作流程等。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将申请材料整理、装袋,分发到并联审批各相关部门窗口。由县规划局窗口组织其他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由规划局 。窗口予以统一受理并出具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受理通知书 2.需现场踏验、专家论证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窗口应在 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后台工作人员,由县规划局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踏勘意见于当日内返回县规划局窗口。 3.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出具审批手续或意见,并于出具当日将相关审批手续或意见移交县规划局窗口。待本阶段审批事项全部办结后,由县规划局窗口在 1 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办理取件手续。 五、办理时限及服务承诺 - 14 - (一)办理时限。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8 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需上报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按情况增加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时限。 (二)服务承诺。 1.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件人员须一次性告知办理?媒锥紊笈孪钏枰谋乇覆牧稀绦蛞约鞍炖硎毕蓿坏倍苑教峤坏纳昵氩牧喜煌耆虿环戏问绞保背?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2.依法行政,秉公办理,严格遵守制度,不以权代法,不吃、拿、卡、要和有意刁难服务对象。 3.遵守文明服务公约,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态度热情。 4.监督电话:85817119(县监察局窗口)、85817010(县政 。务服务中心协调督查科) 六、其他要求 (一)本阶段涉及的相关并联审批部门的报建材料,在办事指南中予以明确。 (二)本规则并联内容为建筑方案审批,各并联审批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依法进行行政审批服务。其他需要在建设项目后期报建中予以明确的事项不在本次并联审批的内容之中。 (三)各部门并联审批事项及承诺时限应以最终调整、优化后的数据为准。 - 15 -附件 3 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设计文件审批及施工许可阶段工作规则 一、牵头单位 县建设局 二、并联审批部门及审批事项 (一)县建设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县气象局: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三)县公安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除 。外) (四)县人防办(县防震减灾局):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审核;拆除人防工程批准;重大工程和可能因地震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审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审核。 (五)县卫生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卫生审查。 (六)县规划局:建设施工设计总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七)县水务局:取水(降水)设计施工方案,排水,供水,节水设施三同时,生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审批事项。 (八)县广新局:有线数字电视工程设计审核。 - 16 - (九)县安监局:“安全设计专篇”及“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 (十)县城管局: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通行证、涉及户外广告位置审查。 三、工作职责 (一)由县建设局窗口负责初审材料,将申请材料整理、装袋并分发到相关窗口,受理申请。负责对并联审批参与部门进行催办,负责组织、协调本阶段并联审批部门实施联合踏勘。负责做好材料流转记录和流转记录的归档工作。负责向企业发放证照、审批手续或意见。 (二)各相关并联审批参与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并联审批流程,出具本部门审批手续或书面意见。 (三)各相关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对县建设局发出的征求意见应限时予以回复,未回复则视为无意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逾期部门负责。 四、工作程序 (一)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需向县建设局提供企业应准备的必备文件、图纸以及制式文件、表格等。各部门提出的受理必备材料,如有重复,只确定提交一个部门进行审查并给出结论,不再重复收取。 (二)县建设局根据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的要求,统一制定并对外公布本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以及工作流程等。 - 17 -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1.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将申请材料整理、装袋,分发到并联审批各相关部门窗口。由县建设局窗口组织其他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由建设局 。窗口予以统一受理并出具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受理通知书 2.需现场踏验、专家论证的,并联审批参与部门窗口应在 1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后台工作人员,由县建设局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踏勘意见于当日内返回县建设局窗口。 3.并联审批参与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出具审批手续或意见,并于出具当日将相关审批手续或意见移交县建设局窗口。待本阶段审批事项全部办结后,由县建设局窗口在 1 个工作日内通知企业办理取件手续。 五、办理时限及服务承诺 (一)办理时限。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9 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需上报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按情况增加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时限。 (二)服务承诺。 1.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接件人员须一次性告知办理该阶段审批事项所需要的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当对方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应当场或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 18 - 2.依法行政,秉公办理,严格遵守制度,不以权代法,不吃、拿、卡、要和有意刁难服务对象。 3.遵守文明服务公约,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态度热情。 4.监督电话:85817119(县监察局窗口)、85817010(县政 。务服务中心协调督查科) 六、其他要求 (一)本阶段涉及的相关并联审批部门的报建材料,在办事指南中予以明确。 (二)本阶段并联内容为设计文件审批及施工许可,各并联审批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依法进行行政审批服务。其他需要在建设项目后期报建中予以明确的事项不在本次并联审批的内容之中。 (三)各部门并联审批事项及承诺时限应以最终调整、优化后的数据为准。 - 19 -附件 4 双流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竣工验收阶段工作规则 一、牵头单位 县建设局 二、并联审批部门及审批事项 (一)县建设局:竣工验收备案。 (二)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县公安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消防竣工验收备案除 。外) (四)县气象局: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五)县人防办:建设项目修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县水务局:涉水事项验收及取、排水(临时排水)许可证核发。 (七)县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八)县房管局:房屋产权登记。 (九)县广新局: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竣工验收。 (十)县园林局:绿地率指标验收。 (十一)县安监局: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查备案。 三、工作职责 (一)由县建设局窗口负责初审材料,将申请材料整理、装 - 20 -

    注意事项

    本文(双流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流程图.doc)为本站会员(仙人指路1688)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