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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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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doc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编 号:DB *-*-* 备案号:J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s(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前 言为了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并指导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统一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近年来,国内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应用开始走出低谷,并且以全新的技术水平,呈现出上升发展的趋势。北京市住宅产业化预制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工程在推广应用中也取得了一定的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宝贵经验。北京地区预制混凝土装配式结构的迅速发展迫切要求有相应的规程来指导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与质量验收。为了促进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并推广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北京市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本规程共分10章和附录。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模板工程;5.钢筋工程;6.混凝土工程;7. 装配式结构工程;8.安全文明与绿色施工;9. 施工质量验收;10.工程验收以及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由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本导则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住宅工程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4号,邮编:100039)。电话:88223813。email: bbcri_hic本规程编制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 目 次1 总则12 术语13 基本规定24模板工程34.1一般规定34.2模板与支撑安装34.3 模板与支撑拆除55钢筋工程65.1一般规定65.2钢筋连接65.3钢筋定位76混凝土工程86.1一般规定86.2叠合构件混凝土96.3构件接缝混凝土97装配式结构工程107.1一般规定107.2运输与存放107.3构件安装与连接117.4节点与接缝施工137.5成品保护148安全文明与绿色施工148.1安全文明148.2绿色施工159施工质量验收159.1钢筋分项工程169.2混凝土分项工程179.3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1910工程验收2410.1结构实体检验2410.2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25附录 质量验收记录27本规程用词说明33引用标准名录33条文说明35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并指导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1.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北京市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通过采用各种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式结构。2.0.2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 assembled monolithic concrete structure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通过采用各种可靠的方式进行连接,并与连接或结合部位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共同形成整体受力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结构。2.0.3 预制混凝土构件 precast concrete components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件。2.0.4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 grout-filled mechanical splices通过在金属套筒中灌注水泥基灌浆料,与被连接钢筋共同形成的可靠的机械连接接头。2.0.5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grout for grout-filled mechanical splices以水泥为基本材料,配以适当的细骨料,以及少量的混凝土外加剂和其它材料组成的干混料,加水搅拌后具有大流动度、早强、高强、微膨胀等性能的灌浆料。2.0.6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Sleeve for grout-filled mechanical splices通过水泥基灌浆料的传力作用将钢筋对接连接所用的金属套筒。2.0.7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 precast sandwich wall panel两层混凝土墙板通过拉结件相连,中间夹有轻质高效保温材料的墙板。面向室内的墙板称为内叶墙板,面向室外的墙板称为外叶墙板。2.0.8 预制混凝土外墙模板 precast concrete mould 由构件加工厂制作而成的具有外墙模板功能的预制构件,通过与外墙内衬现浇混凝土结构连接,形成建筑外墙的外表面围护体系。2.0.9 叠合面 composite rough surface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在预制构件制作时按设计要求采用拉毛、凿毛或化学处理等方法形成混凝土凹凸不平或骨料显露的粗糙面。 2.0.10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对装配式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11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对装配式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3 基本规定3.0.1 承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3.0.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准确理解设计图纸的要求,掌握有关技术要求及细部构造,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规定,进行结构施工复核及验算、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专项施工方案。3.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完成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文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应校核预制构件加工图纸、对预制构件施工预留预埋进行交底。3.0.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及安装人员进行专项培训。3.0.5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过程实施全面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施工结束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测,确认各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现场技术资料齐全后,方可申报工程验收。3.0.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可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3.0.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及验收资料。3.0.8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程外,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及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的有关规定。4模板工程4.1一般规定4.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模板与支撑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并保证其整体稳定性。模板安装应牢固、严密、不漏浆。4.1.2 模板与支撑应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的定位、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准确,且应便于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养护。4.1.3 预制构件宜预留与模板连接用的孔洞、螺栓,预留位置应与模板模数相协调并便于模板安装。4.1.4 预制构件接缝处模板宜选用定型模板,并与预制构件可靠连接。4.1.5 宜选用水性脱模剂。脱模剂应能有效减小混凝土与模板间的吸附力,并应有一定的成膜强度,且不应影响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的后期装饰。4.2模板与支撑安装4.2.1 预制叠合板类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叠合板类构件水平模板安装时,可直接将叠合板作为水平模板使用,其下部可直接采取龙骨支撑,支撑间距应根据施工验算确定;叠合板与现浇部位的交接处,应增设一道竖向支撑,并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起拱。2 叠合类构件竖向支撑宜选用定型独立钢支柱,支撑点位置应靠近起吊点。3 叠合板类构件作为水平模板使用时,应避免集中堆载、机械振动。4 安装叠合板的现浇混凝土剪力墙,宜在墙模板上安装叠合板板底标高控制方钢(图 4.2.1),浇筑混凝土前按设计标高调整并固定位置。图 4.2.1 叠合板板底标高控制方钢1现浇墙体;2钢筋;3钢模板;4标高控制方钢4.2.2预制叠合梁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叠合梁下部的竖向支撑可采取点式支撑,支撑间距应根据施工验算确定;叠合梁与现浇部位的交接处,应增设一道竖向支撑。2 叠合梁竖向支撑应选用定型独立钢支柱。4.2.3 预制墙板拼接水平节点采用定型模板时,宜采用螺栓连接或预留孔洞拉结的方式与预制构件连接可靠,模板与预制构件间、构件与构件之间应粘贴密封条(图 4.2.3)。 (a) (b) (c)图 4.2.3 预制墙板水平拼接节点(a)“T”形节点;(b) “一”形节点;(c) “L”形节点4.2.4 定型模板应避开预制墙板下部灌浆预留孔洞。4.2.5 预制墙板拼接水平节点也可采用预制混凝土外墙模板,预制混凝土外墙模板应与整体预制墙板构造相同,并与内侧模板或相邻构件连接牢固,预制混凝土外墙模板宜采用工厂预制构件(图 4.2.5)。(a) (b) 图 4.2.5 预制混凝土模板水平拼接节点(a)“L”形节点;(b) “T”形节点4.2.6 相邻预制混凝土模板之间拼缝宽度不宜大于20mm,并采取可靠的密封防漏浆措施。4.2.7 安装预制墙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应采用斜支撑的方式临时固定,斜支撑应为可调式。斜支撑位置应避免与模板支架、相邻支撑冲突。4.2.8 装配式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表4.2.8 装配式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轴线位置5钢尺检查底模上表面标高±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钢尺检查柱、墙、梁+4,-5钢尺检查层高垂直度不大于5m6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验大于5m8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验相邻两板表面平整度2钢尺检查表面平整度52m靠尺和塞尺检查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4.3 模板与支撑拆除4.3.1 模板拆除时,可采取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4.3.2 当叠合层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拆除底模及支撑;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板2502,8758100梁、拱、壳8758100悬臂结构1004.3.3 拆除侧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4.3.4 拆除模板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4.3.5 多个楼层间连续支模的底层支架拆除时间,应根据连续支模的楼层间荷载分配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情况确定。4.3.6 快拆支架体系的支架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拆模时应保留立杆并顶托支承楼板,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可按本规程表4.3.2中构件跨度为2m的规定确定。4.3.7 预制墙板斜支撑宜在现浇墙体混凝土模板拆除前拆除;预制柱斜支撑应在预制柱与结构可靠连接后,且上部构件吊装完成后拆除。5钢筋工程5.1一般规定5.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用钢筋宜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5.1.2 钢筋连接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选用。5.2钢筋连接5.2.1钢筋连接宜选用搭接连接、焊接连接或机械连接。钢筋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5.2.2 钢筋焊接连接接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有关规定。5.2.3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有关规定。机械连接接头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15mm;接头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5.2.4 当钢筋采用机械锚固措施时,钢筋锚固端的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钢筋锚固板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的有关规定。5.2.5 叠合板吊装前,宜将剪力墙连梁上部纵钢筋抽出,待叠合板安装、校正完毕后应重新安装现浇带的水平钢筋。5.2.6 叠合板上铁钢筋绑扎前,应检查桁架钢筋的位置,并设置支撑马凳。5.2.7 叠合板上预制墙板斜支撑的预埋件安装、定位应准确,预埋件的连接部位应做好防污染措施。5.2.8 剪力墙构件连接节点区域宜采用先校正水平连接钢筋,后将箍筋套入,待墙体竖向钢筋连接完成后绑扎箍筋;剪力墙构件连接节点加密区宜采用封闭箍筋。对于带保温层的构件,箍筋不得采用焊接连接。5.2.9 预制构件外露钢筋影响现浇混凝土中钢筋绑扎时,应在预制构件上预留钢筋接驳器,待现浇混凝土结构钢筋绑扎完成后,将锚筋旋入接驳器,形成锚筋与预制构件外露钢筋之间的连接。5.3钢筋定位5.3.1 位于现浇混凝土内的连接钢筋应埋设准确,锚固方式符合设计要求。5.3.2 构件交接处的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保证主要受力构件和构件中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框架节点处梁纵向受力钢筋宜置于柱纵向钢筋内侧;2 当主次梁底部标高相同时,次梁下部钢筋应放在主梁钢筋下部钢筋之上;3 剪力墙中水平分布钢筋宜放在外侧,并宜在墙端弯折锚固。5.3.3 位于现浇混凝土内的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预留钢筋应采用专用定位模具对其中心位置进行控制,应采用可靠的绑扎固定措施对连接钢筋的外露长度进行控制。5.3.4 定位钢筋中心位置存在细微偏差时,宜采用套管方式进行细微调整。5.3.5 定位钢筋中心位置存在严重偏差影响预制构件安装时,应会同设计单位制定专项处理方案,严禁切割、强行调整定位钢筋。5.3.6 预留于预制构件内的连接钢筋应防止弯曲变形,并在预制构件吊装完成后,对其位置进行校核与调整。5.3.7 应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混凝土浇筑时污染定位钢筋、防止定位钢筋整体偏移。5.3.8 预制梁柱节点区的钢筋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叠合梁采用封闭箍筋时,梁上部纵筋应在构件厂预穿入箍筋内,随预制梁一同安装就位;2 叠合梁采用封闭箍筋的预制梁柱节点,节点区柱箍筋应在构件厂预先安装于预制梁钢筋上,随预制梁一同安装就位;3 叠合梁采用开口箍筋时,梁上部纵筋应采用现场安装方式。5.3.9 叠合板上铁钢筋可采用成品钢筋网片的整体安装方式。6混凝土工程6.1一般规定6.1.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宜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6.1.2 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定。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中的结合部位或接缝处,可采用自密实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6.1.3 混凝土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宜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工作性;3 应采取保证连续供应的措施,并应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6.1.4 混凝土浇筑施工前应进行钢筋工程隐蔽验收。6.2叠合构件混凝土6.2.1 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叠合面上的杂物、浮浆及松散骨料,表面干燥时应洒水润湿,洒水后不得留有积水。6.2.2 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时应采取由中间向两边的方式。6.2.3 叠合构件与现浇构件交接处混凝土应加密振捣点,并适当延长振捣时间。6.2.4 叠合构件混凝土浇筑时,不应移动预埋件的位置,且不得污染预埋件连接部位。6.2.5叠合构件的叠合层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5%后,方可拆除下一层支撑。6.2.6 叠合层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可采取洒水、覆膜、喷涂养护剂等养护方式,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6.3构件接缝混凝土6.3.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预制构件的接头和拼缝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及收缩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应采用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所连接的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设计等级值的较大值;2 非承受内力的接头和拼缝可采用混凝土或砂浆,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砂浆强度应不低于M15;3 用于接头和拼缝的混凝土或砂浆,宜采用微膨胀、早强型混凝土或砂浆,在浇筑过程中应振捣密实,并应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6.3.2 预制构件现浇节点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连接节点、水平拼缝应连续浇筑,竖向拼缝可逐层浇筑,每层浇筑高度不宜大于2m,应采取保证混凝土或砂浆浇筑密实的措施;2 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6.3.3预制楼梯与现浇梁板采用预埋件焊接连接时,应先施工梁板,后放置、焊接楼梯;采用锚固钢筋连接时,应先放置楼梯,后施工梁板。6.3.4 预制梁、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时,预制梁柱节点区混凝土应按强度等级高的混凝土浇筑。6.3.5 混凝土浇筑应布料均衡。浇筑和振捣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构件接缝混凝土浇筑和振捣应采取措施防止模板、相连接构件、钢筋、预埋件及其定位件移位。6.3.6 预制构件接缝处混凝土浇筑时,连接节点处混凝土应加密振捣点,并适当延长振捣时间。6.3.7 构件接缝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可采取洒水、覆膜、喷涂养护剂等养护方式,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7装配式结构工程7.1一般规定7.1.1 装配式结构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必要的安装施工验算。7.1.2预制构件在安装前,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宜小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7.1.3装配式结构的连接节点及叠合构件的施工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7.1.4 预制构件在安装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构件起吊时的吊点合力应与构件重心重合,宜采用标准吊具均衡起吊就位,吊具可采用预埋吊环或埋置式接驳器的形式。专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2 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及重量和作业半径等要求选择适宜的吊具和起重设备;在吊装过程中,吊索与构件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 7.1.5 装配式结构的施工全过程宜对预制构件及其上的建筑附件、预埋件、预埋吊件等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出现损伤或污染。7.1.6 预制构件的缺陷修补应制定专项方案并应经设计认可后执行,缺陷修补完成后,应重新检查验收。7.2运输与存放7.2.1 应制定预制构件运输计划与存放方案。7.2.2 施工现场内道路应按照构件运输车辆的要求合理设置转弯半径及道路坡度。7.2.3 现场运输道路和存放堆场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应满足预制构件的运输要求。卸放、吊装工作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应有满足预制构件周转使用的场地。7.2.4 预制构件装卸时应充分考虑车体平衡,采取绑扎固定措施;预制构件边角部或与紧固用绳索接触部位,宜采用垫衬加以保护。7.2.5 预制构件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分别设置存放场地。存放场地应设置在吊车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7.2.6 预制墙板可采用插放或靠放,堆放工具或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预制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80°。7.2.7 预制板类构件可采用叠放方式,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各层支垫应上下对齐,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叠放层数不宜大于5层。7.3构件安装与连接7.3.1 安装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配式结构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或构件进行试安装,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完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及工序。2 安装施工前应按工序要求检查核对已施工完成结构部分的质量,测量放线后,做好安装定位标志。3 预制构件搁置的底面应清理干净。4 吊装机具应满足吊装重量、构件尺寸及作业半径等施工要求,并调试合格。7.3.2 预制构件应按照施工方案吊装顺序提前编号,吊装时严格按编号顺序起吊;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并校准定位后,应及时设置临时支撑或采取临时固定措施。7.3.3 预制构件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构件吊装应采用慢起、快升、缓放的操作方式;构件吊装校正,可采用起吊、就位、初步校正、精细调整的作业方式;起吊应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不应越档操作;构件吊装下降时,构件根部应系好缆风绳控制构件转动。2 预制外墙板饰面材料发生碰损时,应在安装前修补,调换、修补饰面材料应采用配套粘结剂。涉及结构性的损伤,应由设计、施工和构件生产单位协商处理,满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7.3.4 预制构件安装采用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个预制构件的临时支撑不宜少于2 道;2 对预制柱、墙板的上部斜支撑,其支撑点距离板底的距离不宜小于板高的2/3,且不应小于板高的1/2;3 构件安装就位后,可通过临时支撑对构件的位置和垂直度进行微调;7.3.5 预制构件吊装校核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墙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垂直度、累计垂直度进行校核与调整;2 预制叠合类构件、预制梁等横向构件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进行校核与调整;3 相邻预制板类构件,应对相邻预制构件平整度、高差、拼缝尺寸进行校核与调整;4 预制装饰类构件应对装饰面的完整性进行校核与调整。7.3.6 受弯叠合构件的装配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受弯叠合构件的支撑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设置,支撑标高除应符合设计规定外,尚应考虑支承系统本身的施工变形;2 控制施工荷载不超过设计规定,并应避免单个预制构件承受较大的集中荷载。 7.3.7 埋设于叠合层的机电管线宜进行综合排布设计,避免管线交叉部位与桁架钢筋重叠、同一部位的管线交叉不得超过2次。7.3.8 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满足设计要求,套筒和灌浆材料应采用同一厂家经认证的配套产品,套筒灌浆施工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灌浆操作全过程应由监理人员旁站,并形成记录; 2 灌浆料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计量灌浆料和水的用量,经搅拌均匀并测定其流动度满足要求后方可灌注。3 灌浆料应在初凝前用完,灌浆作业应采取压浆法从下口灌注,当灌浆料从上口流出时应及时封堵,持压30S后再封堵下口。4 冬期施工时环境温度应在5以上,并应对连接处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保证浆料在48h凝结硬化过程中连接部位温度不低于10。5 灌浆后12h内不得使构件和灌浆层受到振动、碰撞。6 灌浆作业应及时做好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并按要求每工作班制作一组试件。7.4节点与接缝施工7.4.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后浇混凝土节点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顺序施工。7.4.2 装配式结构连接部位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时方可进行上部结构吊装施工或拆除支撑。7.4.3 预制构件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时,应按设计或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质量控制,并应对明露铁件采取防腐和防火措施。7.4.4 装配施工中连接接头处的钢筋连接或锚固应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焊接连接时应避免由于连续施焊引起预制构件及连接部位混凝土开裂。7.4.5 预制外墙板吊装前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止水条粘贴前,应先清扫混凝土表面灰尘,涂上专用粘结剂后,压入止水条;2 内侧止水条在构件加工厂或现场粘贴后,现场吊装前,应检查止水条粘贴的牢固性与完整性;3 运输、堆放、吊装过程中应保护防水空腔、止水条与水平缝等部位,缺棱掉角及损坏处应在吊装就位前修复。7.4.6 预制外墙板侧粘贴止水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连接止水条与预制外墙板应采用专用粘结剂粘贴,止水条与相邻的预制外墙板应压紧、密实;2 应在预制外墙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粘贴连接;3 止水条作业时,应检查预制外墙板小口的缺陷(气泡)是否在范围内,粘结面应为干燥状态;4 应在混凝土和止水条两面均匀涂刷粘结剂;5 止水条安装后宜用小木槌边敲打边粘结。7.4.7 密封防水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外墙板外侧水平、竖直接缝的密封防水胶封堵前,侧壁应清理干净,保持干燥,事先应对嵌缝材料的性能、质量和配合比进行检查。嵌缝材料应与板牢固粘接,不得漏嵌和虚粘。 2 外侧竖缝及水平缝密封防水胶的注胶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防水胶应在预制外墙板固定校核后嵌填,先放填充材料,后打胶,施工时,不应堵塞防水空腔,注胶应均匀、顺直、饱和、密实,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缝现象。7.4.8预制构件拼缝采用防水胶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构件拼缝采用防水胶带施工前,粘接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界面剂;2拼缝防水胶带粘贴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胶带应在预制构件固定校核后粘贴;3 防水胶带应与预制构件粘接牢固,不得虚粘。 7.5成品保护7.5.1 预制构件在运输、堆放、安装施工过程中及装配后应做好成品保护,成品保护应采取包、裹、盖、遮等有效措施。预制构件堆放处2m内不应进行电焊、气焊作业。7.5.2安装完成的竖向构件阳角、楼梯踏步口宜采用木条或其他覆盖形式进行保护。7.5.3 预制外墙板安装完毕后,墙板内预置的门、窗框应用槽型木框保护。8安全文明与绿色施工8.1安全文明8.1.1 装配式结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的有关规定执行。8.1.2 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吊装的作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交底,明确预制构件进场、卸车、存放、吊装、就位各环节的作业风险,并制订防止危险情况的处理措施。8.1.3预制构件卸车时,应按照规定的装卸顺序进行卸车,确保车辆平衡,避免由于卸车顺序不合理导致车辆倾覆。8.1.4 预制构件卸车后,应将构件按编号或按使用顺序,依次存放于构件堆放场地,构件堆放场地应设置临时固定措施,避免构件存放工具失稳造成构件倾覆。8.1.5 安装作业开始前,应对安装作业区进行围护并树立明显的标识,拉警戒线,并派专人看管,严禁与安装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8.1.6应定期对预制构件吊装作业所用的工具、吊具、锁具进行检查,发现有可能存在的使用风险,应立即停止使用。8.1.7 吊机吊装区域内,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吊运预制构件时,构件下方严禁站人,应待吊物降落至离地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固定后方可脱钩。8.1.8 装配式结构在绑扎柱、墙钢筋时,应采用专用高凳作业,当高于围挡时,作业人员应佩戴穿芯自锁保险带。8.1.9 遇到雨、雪、雾天气,或者风力大于6级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8.2绿色施工8.2.1 预制构件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整洁,防止对场内道路的污染,并减少扬尘。8.2.2 现场各类预制构件应分别集中堆放整齐,并悬挂标识牌,严禁乱堆乱放,不得占用施工临时道路,并做好防护隔离。8.2.3 预制外墙板内保温系统的材料,采用粘接板块或喷漆工艺的内保温层,其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对人体和环境无害。8.2.4 在施工现场应加强对废水、污水的管理,现场应设置污水池和排水沟。废水、废弃涂料、胶料应统一处理,严禁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下水管道。8.2.5 预制构件施工中产生的粘接剂、稀释剂等易燃、易爆化学制品的废弃物应及时收集送至指定储存器内并按规定回收,严禁丢弃未经处理的废弃物。8.2.6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噪音和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3的规定。8.2.7 在夜间施工时,应防止光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9施工质量验收9.1钢筋分项工程主控项目9.1.1 钢筋安装时,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钢尺检查。9.1.2 预埋于现浇混凝土内的钢筋套筒灌浆接头的预留钢筋应采用定型钢模具措施对其位置进行控制;应采用可靠的固定措施对预留连接钢筋的外露长度进行控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9.1.3 与预制构件连接的定位钢筋、连接钢筋、桁架钢筋及预埋件等安装位置偏差必须符合表9.1.2的规定。表9.1.2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定位钢筋中心线位置2宜用定型模具整体检查长度3,0钢尺检查安装预埋件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水平偏差3,0钢尺和塞尺检查斜支撑预埋件位置±10钢尺检查桁架钢筋高度5,0钢尺检查连接钢筋位置±10钢尺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钢尺检查。一般项目9.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后浇混凝土中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9.1.4的规定。表9.1.4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项 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绑扎钢筋网长、宽±10钢尺检查网眼尺寸±20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绑扎钢筋骨架长±10钢尺检查宽、高±5钢尺检查受力钢筋间距±10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排距±5保护层厚度柱、梁±5钢尺检查板、墙±3钢尺检查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20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钢筋弯起点位置20钢尺检查普通预埋件中心线位置5钢尺检查水平偏差3,0钢尺和塞尺检查注:1 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最大值;2 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以上,且不得有超过1.5倍允许偏差、螺栓和孔道位置时,应由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和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拉线等辅助量具实测。9.2混凝土分项工程主控项目9.2.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即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9.2.2叠合构件的现浇层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5%后,方可拆除下一层支撑。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9.2.3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9.2.4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9.2.5 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9.2.6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不得少于7d,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9.3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I 预制构件进场验收主控项目9.3.1. 进入现场的预制构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9.3.2 预制构件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项目名称、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安装方向及质量合格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3.3 预制构件吊装预留吊环、预留焊接埋件应安装牢固、无松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3.4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9.3.5 预制构件的预埋件、插筋及预留孔洞等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对存在的影响安装及施工功能的缺陷,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技术处理方案。9.3.6 预制构件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表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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