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条文说明.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条 文 说 明目 次1 总 则1212 术 语1223 基本规定1234 基建文件管理1245 监理文件管理 127 6 施工资料管理 1327 竣工图内容与要求1358 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 1369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1391 总 则1.0.1 本条是编制本规程的目的。1.0.2 本条明确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1.0.3 本条强调了工程资料的作用。1.0.4 本条提出了工程资料与工程建设同步的重要性,工程资料与工程建设同步是保证工程资料真实性的必要手段。1.0.5 本条说明了本规程与相关标准的关系。2 术 语本章给出的10个术语是本规程有关章节所引用的。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GB/T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术语。本规程的术语是从本规程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同时还分别给出了相应性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术语,仅供参考。3 基本规定3.0.1 本条规定了工程资料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将资料管理落实到人,同时强调了对工程资料进行过程控制的重要性。3.0.2 本条强调了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及组卷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的重要性,是对1.0.4条的进一步深化。3.0.3本条规定了工程资料应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即工程资料签认、盖章应及时齐全,资料内容也不应进行涂改,需对工程资料的内容进行修改时,应采用划改方式并作出必要的记录。3.0.4本条规定工程资料应采用原件,这是保证资料真实性的重要手段。当不能采用原件时,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重要资料应与原件核实。3.0.5本条强调了“工程物资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3.0.6本条规定了多方签字的表格由谁来负责,主要责任单位指工程资料的管理单位,在第4章第6章中给出了规定。3.0.7 本条依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1年)第八条“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编写,强调了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和移交。3.0.8 本条规定了对工程资料的基本要求。3.0.9 本条强调了工程资料应满足长期保存的需要,工程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材料进行书写,所用纸、墨也应满足长期保存的需要。3.0.10 本条强调了进行计算机管理的必要性,在现阶段,工程资料计算机管理主要采用表格内容打印,审核意见及签名手工书写的方式。4 基建文件管理4.1 管理职责4.1.1本条强调了建设单位对工程资料总体负责的原则。4.1.2 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资料管理总体负责,由建设单位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资料管理关系。4.1.3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负责基建文件管理,强调了基建文件管理应实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说明了建设单位建立基建文件管理制度的必要性。4.1.4本条依据GB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编写。4.1.5本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编写。4.1.5本条依据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编写。4.1.10本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编写。4.1.11本条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四)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编写。4.1.12本条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资料管理制度。4.1.13本条强调了勘察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管理环节及应形成的文件。4.1.14本条强调了设计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管理环节及应形成的文件。4.2 基建文件的形成4.2.1 本条规定了基建文件形成过程中的关键管理环节和应形成的主要文件,对基建文件过程控制要点进行了梳理。4.3 基建文件分类及编号4.3.1 本条规定了基建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分类。4.3.2 本条规定了基建文件的编号方式。4.4 基建文件管理要求4.4.5本条规定了工程音像资料收集的必要性。工程音像资料包括工程录音录像资料和工程照片。工程录音录像资料应对工程关键节点予以真实记录。工程照片应收集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竣工新貌照片以及关键部位过程实施照片。4.4.6本条规定了工程竣工阶段,建设单位应编制工程竣工总结,工程竣工总结指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的综合性报告,简要介绍建设全过程。主要内容应包括:1)概述工程立项的依据和建设目的。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位置、规模、数量、概算(包括征用土地、拆迁、补偿费)、结算、决算等;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2)设计、施工情况设计情况:设计单位、设计内容、工程设计特点及建筑新材料。施工情况:施工单位,施工内容,开、竣工日期,施工管理组织等。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建筑红线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情况(包括给排水、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等)及道路、绿化施工情况。3)工程质量及经验教训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价;工程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4)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上述三项未包括的,新建工程的门牌号码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4.4.8本条规定了勘察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勘察文件概况(勘察内容、方法、勘察文件变更、项目组成人员等),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参与工程验收及签证情况;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意见。4.4.9 本条规定了设计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设计概况及设计项目组成人员情况、施工图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情况、参加工程验收及签证情况、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意见。5 监理资料管理5.1 管理职责5.1.1本条规定了监理单位负责基建文件管理,强调了监理资料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说明了监理单位建立监理管理制度的必要性。5.1.2本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资料进行监督。5.2 资料形成5.2.1本条规定了监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关键管理环节和应形成的主要文件,对监理资料过程控制要点进行了梳理。5.3 监理资料分类及编号5.3.1 本条规定了监理资料的主要内容及分类。5.3.2 本条规定了监理资料的编号方式。5.4 监理资料管理要求5.4.1 监理规划主要包含的内容应有:工程项目特征、工程相关单位项目组织、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和目标、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安全监理方案等。1工程项目特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特点等;2工程相关单位项目组织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等;3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和目标指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合同其他事项管理;监理规划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可根据各地方、监理单位要求及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5.4.2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应有: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专业工程概况、特点、难点、监理细则编制依据、监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监理人员的配备、分工及职责、执行的技术标准与数据、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格及隐蔽工程验收表格、实施旁站监理的计划、本专业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的配合、协调、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安全控制、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和制度等。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可根据各地方、监理单位要求及工程规模等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5.4.3 监理月报的内容主要应包含:本月工程概况、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本月监理工作小结等。其中: 1工程进度包括: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2工程质量包括: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3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包括: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4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 5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包括: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监理月报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可根据各地方、监理单位及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5.4.4监理会议纪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监理例会纪要和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的专题工地会议纪要。工地例会纪要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上次例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其他有关事宜等。专题会议纪要可参照监理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编制。5.4.5 本条中监理工作日志内容应主要包括:项目监理部人员出勤情况;现场主要在施项目;施工单位投入情况;检查、巡视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当日召开会议主要议题、往来文件收发情况等。施工单位投入情况包括主要工种人员、机具、材料;5.4.6监理工作总结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工程照片(有必要时)等。内容可根据各地方、监理单位及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5.4.7 工作联系单为通用表格,工程参加各方均可使用。5.4.8 监理通知为通用表格,监理单位在质量、进度控制中均可使用,施工总/分包单位按照监理通知要求执行后,以监理通知回复单的形式报监理单位复查。5.4.10 整个单位工程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单位工程中含有多个子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子单位工程都应填报一次。本条中工程开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进度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6.质量管理、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已建立。7.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的制度已制定。8.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资格证、上岗证等。开工条件在执行中可根据各地方具体情况进行调整。5.4.11施工总/分包单位在向监理单位申报总进度计划时要附横道图或网络图并配有文字说明;申报季度、年度进度计划时,要同时编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进场时间以及劳动力等计划安排。5.4.13 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报工程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含季节性施工方案)、深化设计、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等。深化设计是指为达到设计意图而进行的细化设计,如梁、柱、板节点处钢筋摆放设计,内、外墙饰面砖排砖设计等。即通常所说的翻样、放大样,工程技术文件首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查签认,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于动工前或是在该分项/分部工程实施前报项目监理部审核。5.4.15 当监理工程师对检验批进行验收,并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可以不再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当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数量过大时,监理单位可与施工单位协商,约定报验次数,并在监理交底时予以明确。当进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时,工程报验申请表工作内容空格处应填写楼层、轴线(或房间)、 高程、部位等。分项/分部工程报验时,工程报验申请表工作内容空格处应填写分项/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文件可包括: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预检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等。工程报验申请表中的附件,监理单位可据报验的具体内容进行要求,凡在检验批验收中已查验过的各种记录可不列入,凡未经查验的记录应作为本表的附件。GB50300-2001系列规范的质量验收249种表格中未列入的分项、分部或新技术、新工艺,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附录D、E、F作为检查验收的记录,并用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验。5.4.17 按照有关规定,项目监理部应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理。项目监理部应事先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并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施工前24小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工作联系单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应派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当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共同在旁站监理记录签字,确认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5.4.18 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见证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5.4.19造价控制报审资料应包括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工程款支付证书、费用索赔申请表、费用索赔审批表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的费用在当月的进度款支付时一并支付。5.4.22 评审某些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初步评审,先用工作联系单给予施工单位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经过详细分析评审后,再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5.4.23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时,应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竣工资料。5.4.24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并签字,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公章。交建设单位两份,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5.4.25 竣工移交证书交建设单位两份,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6 施工资料管理63编号6.3.2施工资料包括整个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管理、技术、质量、物资等多方面的文字材料,种类多、数量大,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资料编号体系有利于施工资料的管理。1有利于各专业的资料的整理,防止遗漏、重复等问题; 2有利于计算机对工程资料管理,数据统计和计算结果的核对及查询;3有利于计算机对工程资料快速检索档案查询。6.3.2第2款 预应力分项工程是专业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按组卷的原则预应力分项工程应单独组卷,预应力分项工程可用混凝土子分部工程代号“01”。 施工资料C7类中的检验批、分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国家质量验收推荐表格编号要求分部、子分部、分项、顺序号进行编号。6.3.2第3款 同一种资料包括多个分部,子分部工程如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日志等很难分清某一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00”代替。6.3.2第4款 主要材料复验报告应清楚记录具体使用部位。6.3.2第5款 通用表格中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用于各专业分项工程应准确填写隐检项目。如下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C6-1)编 号02-C6-001工程名称×××××隐检项目外墙保温层作法隐检日期6.3.2第7款 非标准表格,主要指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文本资料,应按本规程6.3.2条要求进行编号。6.4.2 本条规定了对工程物资证明文件的要求1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材料或产品性能检测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以及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等均属产品质量证明文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2进口物资应有商检证明、中文版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3建筑工程上使用的电气产品、安全玻璃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有“中国强制认证(CCC)”标志及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4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机电物资主要包括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等。如生活给水管道应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批件;卫生器具应有环保检测报告;锅炉及其他承压设备应有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消火栓系统的消火栓阀、消防水枪、消防水龙带、灭火器、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应有型式检验报告或型式检验认可标志;消防软管、盘应有相应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消防水带应有3C强制认证合格证书或3C标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统主要组件,应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阀、蝶阀、信号阀、压力表等,应有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应有3C强制认证合格证书或3C标志。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等系统组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泡沬灭火系统的泡沬产生装置、泡沬比例混合器、泡沬液压力储罐、消防泵、泡沬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泡沬液、管材及管件等系统组件及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消防用风机、防火阀、排烟阀、排烟口应有相应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电热水器、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应有3C强制认证合格证书或3C标志。5工程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应由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负责提供,工程物资进场复试由施工单位负责,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及整理。各单位应对负责范围内的工程物资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并保证工程物资资料的可追溯性。7 竣工图内容与要求7.1.1竣工图是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档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扩建的主要依据,因此,各类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7.1.4 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竣工图是指利用计算机绘图绘图软件,将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的内容改绘到设计单位提供的电子版施工图上,然后用绘图仪等电子输出设备打印出图的方法。随着时代的发展,计算机应用越来越普及,不仅设计单位基本实现了计算机绘图和出图,多数施工承包单位也能做到利用计算机绘图和出图。利用计算机绘制竣工图快捷、方便、字迹清晰,绘制一套硫酸纸底图,可以晒多套蓝图,省时、省力。因此,在竣工图绘制单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选电子版竣工图。8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8.0.1 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包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内容组卷,完成组卷经专业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移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汇总、编制组卷8.0.2 工程资料组卷的基本原则: 6室外工程可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单位工程组卷。专业分类组卷可参照图8.0.5。7 一个建设项目多个单体工程共用施工组织总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可按建设项目组卷。8.0.3建设单位移交给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及承包合同、商务文件应单独组卷。8.0.4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的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应单独组卷。8.0.5单位工程可按图8.0.5进行组卷,组卷的具体内容可参见附录A.0.1。8.0.6竣工图应按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给排水及采暖竣工图;通风空调竣工图;建筑电气竣工图;建筑智能工程或子系统竣工图;工艺平面布置竣工图;室外工程竣工图等;8.0.9工程资料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案卷封面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技术主管、编制日期由移交单位填写。保管期限、密级、保存档号、共 册第 册等(由档案接收部门填写)。a工程名称:第一行应填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名称或规划许可证审批名称。一个建设项目中包括多个子单位工程,应在第二行填写子单位工程名称。b案卷题名:第一行填写案卷所属专业名称如: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幕墙工程施工资料等。第二行左面填写资料所属类别如C2施工管理资料,同行右面提示案卷内主要内容c编制单位:案卷编制主要责任单位(应体现谁施工、谁编制、谁负责),应加盖编制单位专用公章。d技术主管: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或盖章。e编制日期:填写卷内资料形成的起(最早)、止(最晚)日期。f保管期限:由档案保管单位按照本规程保管期限规定填写。g密级:由档案保管单位按照本单位的保密规定或填写。h保存档号:保管期限:由档案保管单位按照本规程保管期限规定填写。i电子档案编号:(光盘、扫描件、缩微胶片等):由档案保管单位按照本单位的保密规定填写。2 卷内目录编制内容包括:工程名称、资料类别、序号、案卷内容题名、文件或资料编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页次和备注。a卷内目录中的工程名称应是单位工程名称或子单位工程名称;b卷内目录中的资料类别应按资料分类名称填写如:C1施工管理资料、C2施工技术资料、c卷内目录中的序号:应按分项目录中资料类别名称排序;d案卷内容题名:按分目录中资料类别内容填写,无分目录、无标题的文字材料和图纸,应根据内容摘要题名。E文件或资料编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号或图纸原编图号,资料填写表格右上角组合编号;f 编制单位:资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单位名称;g编制日期:资料的形成时间(文字材料为原资料形成日期,竣工图为编制日期);h页次:填写分项资料在本案卷中实际的起、止页次。(卷内目录中填写分项资料页次时应包括分项目录)。i备注: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3备考表编制方法内容包括卷内文字材料张数、图样材料张数、照片张数等,立卷单位的立卷人、审核人及接收单位的审核人、接收人应签字。a 案卷审核备考表分为上下两栏,上一栏由立卷单位填写,下一栏由接收单位填写。b上栏应标明本案卷已编号资料的总张数,指文字、图纸、照片等的张数。9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9.0.6工程资料办理移交手续时接收单位应按照移交目录对移交的工程资料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双方应在移交书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