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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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为更好地保护太湖旅游资源,使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科学有序地进行。我局和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共同委托编制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7年1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区内建设用地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反馈,原控规有一些需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的地方。2007年10月,我局委托编制单位对原控规进行修编,现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将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一、规划范围北接穹窿山南麓,东到胥口镇胥香路,西至渔洋山西侧,南至叶山岛,总用地为24.78平方公里。二、功能定位成为苏州环太湖地区的旅游配套服务和休闲娱乐的中心;集多种文化于一体的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平台。三、规划结构形成“一带、一环、两轴、两岛、五区”的规划结构。一带:沿太湖岸线的休闲旅游带;一环:核心区的绿色生态环;两轴:两条面对太湖开敞的多功能轴;两岛:叶山岛和长沙岛,以保留原有度假用地为主;五区:西部滨湖度假宾馆区、南部滨湖亲水度假村区、中部核心商贸娱乐区、北部动迁居住区和东部入口居住区。四、土地利用规划居住用地358.4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1.53%,人均居住用地56.01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353.8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1.13%,人均公共设施用地38.46平方米;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6.5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4%,人均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89平方米;道路交通用地163.7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40%,人均道路交通用地17.79平方米。五、本次调整的内容1.现状调整根据目前建设情况,补充现状调查内容。2.道路调整根据道路施工图设计,对规划道路进行调整。3.规划用地调整调整入口文化娱乐用为公共设施用地。根据拍卖红线调整社区配套用地为居住用地。北组团东侧动迁居住用地调整为职业中学用地,原职业中学用地调为居住用地。汽车维修用地、文化娱乐用地调整为旅馆业用地。医院用地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文化娱乐用地调整为医院用地。中心区东侧宾馆区调整为居住用地。南宫河两侧增加商业水街用地。调整旅游专卖市场用地、东侧的文化娱乐用地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在中心区蒯祥大道南侧,增加公交枢纽用地。根据划拨红线,在森林公园内增加文化论坛用地。调整西太湖两块旅馆业用地的位置。增加昙花路两侧建设用地的面积。金三角地区增加专业剧场用地,停车用地调整为旅馆业用地。渔洋山北麓部分码头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根据划拨红线,调整了垃圾中转站的位置。在长沙岛和穹窿山南麓分别增加110KV和220KV变电站各一处。4.规划河道的调整根据度假区中心区水系规划,补充完善河道名称,完善河网系统。5.开发强度的调整对地块内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进行适当调整,合理确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