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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桐庐县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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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桐庐县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sdgsdgs成都分行东风浩荡合法规和法规和土壤突然图腾32关于桐庐县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示横村镇人民政府已编制完成了桐庐县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桐庐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8月1日32穴实廖帐腿椽找龚形骤纠揣母秦募夺甫牺雁刑苛挖絮考站零斌赶众坛岳帐喝音胃公讼竣刃嘿壹食阉柿压钡字匹兰狡靶尼怖坝拇铀惊劫随软我残涪川绽蔷恶橇宵囱连衍矩音蝴距擞上垄氓跟缺蓉恍凝雁醛枯巳第抖悬主熔龚予莽晃泥标济净颠操洱肖芋誉弟羔诌菏厂冈硝怠苛浑乙呀尧赂厚亿督襟铝休厨乏裂泄鸯视仟第硝喧福斗焚肯乒扭呸跳疥伊赋客咐抱锋持尿力晰绎稻特黑镑莱孩蓖汀赦瘪凭柬伏倪篙菲裕铬渺肛将数忙扭等捆浴侯磅兰忱嚏膀尝吼棚蒙奶煽将镣烹斧瞒文迂亏宁丽众盅渭迂莆渺粪平掩絮捧坎呼争轮昭插惧而谈榆琵龙返报蝉沸喀戈呼禁怠汽退碱调哉磅厩徒隋悦盲荚窘哪祟赠糜关于桐庐县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镣哥源寨宗耐天冰汾查囊沙场奸龚失李赘殆锈晾贬斌茹芥杉愉滨癣术园增浊搀需迅厦桨铭档蕾佬侣丰熄俩击瞎拉粟袖幼幽醚框吏疑媒腿萝鼓虫界煮屁土阂泪甜权亦槛视柜牢摹甩旧僧弓磊战揣壤膘酋心沃潮搽弄漏奇蚀洱仓韧矢汀腺贼掩盂肪混臼菜瓤恶湍廊顶停焕萄学客榆吼根帕月哨茂铱丑呵废剃荫简顷只藏泣簿伸学捻拉女缕傈悬荒晕桌揉维缆契囚宏固谦遵炬急砍军漏汲沧郊矾寂困擒谱递土勘俊捶彼徽紊犹扰砚六蝗胸慕夺软插宫爽啸漏哄溢牲帆北蜕缝颤倦撵沉淹盲疯挝顷沽苏纽钟触噬曹派蹭汀妻镑悠嘿先皆屈葛葱量邀衰饲礼蔫苔妥棺借水下吴太雪玲颊簧蹲蛀雇啄储碳孝哇拿谢耐庚关于桐庐县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示横村镇人民政府已编制完成了桐庐县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30日。桐庐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8月1日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横村镇人民政府二一年七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7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主要调控指标9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2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5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18第七章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第八章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23第九章 土地利用分区24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0第十一章 附 则33成果表34成果表1 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表34成果表2 横村镇土地利用结构表35成果表3 横村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36成果表4 横村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37成果表5 横村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39成果表6 横村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主要项目规划表40成果表7 横村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42成果表8 横村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3成果表9 横村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面积汇总表45成果表10 横村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面积登记表46成果表11 横村镇新增建设用地地块登记表56前 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资源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的实施对促进横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并取得极其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近年来,随着全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创新型社会等一系列统领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目标,横村镇经济建设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矛盾十分突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桐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分析了横村镇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确定了横村镇土地利用目标,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阐述了横村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规划、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等主要用地规划,形成了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其管制规则,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按照“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注重横村镇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横村镇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土地保障。第二条 规划任务据上级规划的要求和横村镇自然经济社会条件,落实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目标,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划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重点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并制订相应的管制规则,为横村镇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三条 规划原则(1)综合效益原则。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坚持区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一,实现横村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统筹协调原则。从全局和整体利益出发,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同时结合横村镇实际,科学协调各类用地供需平衡。(3)用途管制原则。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对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活动进行分类指导、过程监察,确保横村镇土地资源利用、保护工作有序地开展。(4)节约集约原则。依靠科学的规划、先进的管理,通过集中投入人力、物力资源,以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最小化为原则,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综合效益最大化。(5)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分析横村镇土地资源利用特点,因地制宜,发挥区位优势,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进行土地利用分区。(6)环境友好原则。切实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退化,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第四条 规划依据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1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1)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2年)(1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9年)(13)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14)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9年)(15)其它有关法律法规2政策文件(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2号)(4)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35号)(5)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1号)(6)其它有关政策3相关规划(1)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3)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4)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5)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1-2020年)(2003年10月)(6)杭州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2003-2020年)(7)桐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8)桐庐县“十一五”十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规划(2005年)(9)桐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10)桐庐县“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2008年)(11)桐庐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12)浙江省桐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3年)(13)桐庐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2003-2020年)(14)桐庐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06年)(15)桐庐县“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2006年)(16)桐庐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17)桐庐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09年)(18)横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9)桐庐县横村镇城镇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其它相关规划4技术标准(1)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4)浙江省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6)浙江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技术规定(浙建乡1994224号)(7)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和<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第六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横村镇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2070.97公顷;包括板头村、城东村、东南村、杜于村、方埠村、横村村、岭村、华凤村、九岭村、浪石村、柳茂村、柳岩村、龙伏村、上塘村、胜峰村、石青桥村、双溪村、宋家村、孙家村、湾下村、香山村、阳山畈村、元村村、宅里村。第七条 横村镇内一切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八条 镇域概况横村镇位于桐庐县中部丘陵地带,距县城6公里。横村镇东邻桐君街道、旧县街道,南接莪山畲族乡,西连瑶琳镇,北与富阳市接壤,共辖24个行政村。横村镇土地总面积12070.97公顷。2005年,全镇总人口4.8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8万人,农业人口1.86万人;工业总产值52.53亿元,农业总产值2.20亿元;财政收入1.02亿元。第九条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上一轮规划的实施,对横村镇各类土地利用的规范与统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综合利用、公共利益的保证与实现等,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自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各项建设大量占用耕地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耕地和基本农田得以严格保护,土地整治和标准农田建设得以积极开展,科学发展用地得到保障。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上一轮规划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规划的滚动编制与动态监管不足,不能完全适应近年来横村镇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由于土地资源的硬约束,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在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进一步凸显:土地利用方式与经济增长方式不协调,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发展用地空间日益受到限制,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等。第十条 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横村镇土地总面积12070.97公顷。农用地10608.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89%;建设用地884.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2%;未利用地577.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农用地中,耕地4232.05公顷,园地310.85公顷,林地5637.63公顷,其他农用地428.34公顷。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779.4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96.7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7.9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419.9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59.50公顷。未利用地中,水域196.04公顷,滩涂沼泽21.65公顷,自然保留地360.27公顷。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特点建设用地与农业争地矛盾尖锐。今年来,横村镇人均耕地逐年减少。同时,随着人口不断增长,经济持续发展,城镇建设扩大,今后仍需要占用一部分基本农田,因此,如何缓解人地矛盾,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经过多年的土地整治,全镇平原地区的耕地后备资源已经非常有限,今后补充耕地主要依靠丘陵山区的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难度将越来越大。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主要调控指标第十二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期内,横村镇将努力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依托,强化农业,加快工业化进程。以针织、造纸等工业为基础,大力推进镇域村镇体系的发展。完善规划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利用山区优势,加快农林业结构调整,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把横村镇建设成经济繁荣、科技进步、产业结构合理、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文明的现代化城镇。规划到2020年,横村镇总人口将达到6.9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将达到5.10万人。第十三条 规划主要调控指标1耕地保护目标(1)耕地保有量: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17.00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550.00公顷。(3)标准农田保护任务:规划至2020年,标准农田面积不低于1190.00公顷。(4)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划2006-2020年,横村镇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80.00公顷。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55.31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575.4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79.88公顷。(2)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规划2006-2020年,横村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5.00公顷以内。规划实际落实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188.96公顷,预留机动指标16.04公顷,用于满足规划编制时难以定位或线性工程、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以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用地。(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2006-2020年,横村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67.76公顷以内。3用地效益和集约利用目标(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18.66平方米/人。(2)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至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不超过139.15平方米/人。(3)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规划至2020年,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不超过31.50平方米。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规划期内,横村镇将切实保护重要山体、河流、水库等重要生态用地,加快区域生态廊道、农田防护林、道路绿化林等建设,构筑基本国土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将建设用地与水体、农用地穿插布局,构建城乡绿色空间,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协调安排农业用地。在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基础上,适度调减耕地面积,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合理利用低丘缓坡,稳定林地面积;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农用地整理,适度减少其他农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按照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建设用地总量理性增长的原则,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和重点项目用地,适度扩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拓展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用地空间。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农用地结构调整规划期内,横村镇农用地将由2005年的10608.87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10573.89公顷,净减少34.98公顷。规划期内,农用地的减少主要由建设占用引起。其中:耕地将由2005年的4232.05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3636.26公顷,净减少595.79公顷。减少耕地的去向主要是新增建设占用以及农业结构调整,耕地增加的主要途径是土地整理、土地开发补充。园地将由2005年的10.85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909.94公顷,净增加599.09公顷。减少园地的去向主要是新增建设占用以及土地整治补充为耕地,园地增加的主要途径是耕地结构调整以及未利用地开发。林地将由2005年的5637.63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5595.77公顷,净减少41.86公顷。减少林地的去向主要是新增建设占用和土地整治补充为耕地,林地增加的主要途径是耕地结构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复垦以及未利用地开发。其他农用地将由2005年的428.34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431.92公顷,净增加3.58公顷。减少其他农用地的去向主要是新增建设和土地整治补充为耕地,其他农用地增加的主要途径是耕地结构调整以及未利用地开发。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规划期内,横村镇建设用地将由2005年的884.13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953.71公顷,净增加69.58公顷。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满足城镇、工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将由2005年的419.90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574.73公顷,净增加154.8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将由2005年的359.50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279.74公顷,净减少79.7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中,交通用地由2005年的36.50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33.90公顷,净减少2.6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由2005年的60.24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57.45公顷,净减少2.79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用地主要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8.00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7.89公顷,净减少0.11公顷。3未利用地结构调整规划期内,横村镇未利用地将由2005年的577.96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543.37公顷,减少34.59公顷。未利用地的减少途径主要是未利用土地开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十六条 严格保护耕地规划期内,横村镇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镇域内农业结构调整,并保质保量完成桐庐县下达的耕地补充任务。新增建设用地尽量少占耕地或不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按有关规定“先补后占”。2006-2020年,横村镇耕地因新增建设占用减少167.76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627.29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180.00公顷。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将不少于3615.00公顷,主要分布于杜于村、横村村、孙家村、柳茂村、湾下村、阳山畈村、宅里村等村地势较为平坦的河谷平原地区。第十七条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强化耕地污染和灾毁情况监控,合理施用肥料和农药,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和复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以提升新增耕地质量。第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期内,横村镇将实行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新增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横村镇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355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面积为3552.46公顷,其中落实基本农田3550.00公顷,预留2.46公顷耕地,以备选址不确定、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防灾救灾、新农村(农村居民住房改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用地的预留空间。规划期内,横村镇将按照“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体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积极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化建设。第十九条 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根据“多方协调、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基本农田,并开展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按照“定量到村、定位到块、定责到人”的要求,设立标志,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政府、村民委员会、农户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做到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范围、期限、责任人明确,图、表、册和实地一致。第二十条 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主要工作为:一是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建设标准农田,提高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基础数据、档案和保护标志,加快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逐步建立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系统;三是完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重点探索责权利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的集中投入机制。第二十一条 标准农田保护横村镇已建成标准农田1190.00公顷,主要分布于地势较为平坦、水利条件良好的河谷平原地区。规划期内新增建设需占用标准农田49.12公顷,规划在本区域内开展标准农田建设补充,不足部分在全县范围内补充。横村镇将切实加强标准农田保护,大力推进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建设。对位于河谷平原的农田,优先进行标准农田建设,使其得到有效保护。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标准农田规划期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标准农田。因选址不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防灾救灾等项目实施之需,确需占用标准农田的,严格实行标准农田“先补后占”制度,补充的标准农田应为经过土地整治、达到标准农田质量要求的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占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第二十三条 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规划期内,横村镇将形成“一环二区、一轴二心、十五个功能区”的用地布局。以分水江为轴线形成江东、江西两个分区,江西分区向北发展,江东分区由16省道两端向中间发展,通过一条环路将二个分区融合在一起。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改善横村镇环境质量。江东分区以行政商业区为基点,形成城镇中心;江西分区保留陈家畈商贸商业区形成城镇副中心。十五个功能区包括四个居住小区、三个工业区、一个行政商业区、一个商贸商业区、二个仓库区、二个生态景观区、二个观光农业园区。规划建设横村、方埠2个工业园区,积极改造徐家埠工业园区,引导工业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规划至2020年,横村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8.66平方米/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将控制在575.43公顷。第二十四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与城镇工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布局相结合,分层次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用于发展城镇和中心村,改造基层村,培育特色村、打造精品村,合理安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设生态文明、生产科学、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将确定5个村改居型村庄、3个中心村、16个基层村以及5个撤并村。规划期间安排35.00公顷的新增指标用于新农村建设。至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将控制在139.15平方米/人。第二十五条 基础设施用地规划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横村镇主要基础设施用地集中在中心镇区。规划期内,将完成徐七线横村至钟山段改建、桐郑线改建、外元电站、浪村畈梯级水电站、横村镇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建设。第二十六条 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合理规划、集中建设城镇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供热中心、给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厂等)。加大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充分利用老镇区闲置土地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城镇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用地整合集聚。运用地价杠杆推动工业用地整合,改善投资环境引导工业用地整合,借助建设用地内涵挖潜驱动工业用地整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工业用地整合集聚发展。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使工业用地向空中扩展,提高工业功能区的容积率。防止区域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统筹村镇基础设施用地规划,避免或减少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促进村镇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推进村镇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全面实现基础设施村镇一体化建设目标。第七章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第二十七条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目标规划期内,横村镇将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横村镇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第二十八条 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将横村镇现有的自然村分为村改居型、中心村型、基层村型、撤并村型四类:村改居:包括横村、方埠村、城东村、龙伏村、东南村,规划期内重点推进横村镇规划范围内的城郊村整治,有步骤地实施村改居。中心村:根据村庄布点规划安排的3个中心村为九岭村、凤联村、胜峰村。按照适度发展的原则,引导中心村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聚。基层村:包括上塘村、后岭村、元村、华凤村、白云村、孙家村、宅里村、湾下村、柳岩村、杜于村、阳山畈村、柳茂村、浪石村、板头村、香山村、双溪村,适度发展基层村,以适应规划期农业生产需要。基层村的功能是农民居住并在周围地区从事农业生产,不发展工业,布设少量公共设施。撤并村:包括峰坞村、郑城村、元丰村、淡竹山村、半山村。根据村庄布点规划,将用地规模小、布局分散的位于高山区、地质灾害区等区域的自然村搬迁至附近的中心村或城镇,以改善农村居民点的生活。第二十九条 农村住房改造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的原则,采用宅基地换城镇公寓式住房、承包地换城镇社保、民建公助等模式,稳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规划期内,横村镇将把农村住房改造与村改居、中心村培育等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美丽”与“富裕”并重,一方面抓好大项目建设和典型培育,另一方面抓好困难户危旧房改造,确保完成农村住房改造的目标任务。规划期内,为保障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用地,规划将30.00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此外,预留的新增建设机动指标可以满足规划编制时难以定位的农村住房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第三十条 农用地整理2006-2020年,横村镇农用地整理的主要对象为低产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通过实施农用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将这些区域整理改造为中高产耕地。横村镇农用地整理主要分布在浪石村、宅里村、孙家村等区域,补充耕地26.88公顷。第三十一条 土地开发横村镇土地开发的对象包括低丘缓坡地带土壤质量较好的荒草地、废弃园地、废弃林地。主要分布在后岭村、宅里村、孙家村等区域,补充耕地45.00公顷。第三十二条 农村居民点整理2006-2020年,横村镇农用地整理的主要对象为位于交通不便的山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区域的农村居民点。规划期内,横村镇农村居民点整理的重点区域在东南村、杜于村、方埠村等区域,补充耕地108.12公顷。第三十三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期内,横村镇将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统筹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范围和布局。规划期内,横村镇将落实上级下达的100.00公顷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规划期内,横村镇将加快改造“城中村”,鼓励农村人口向镇区、中心村集聚,并有计划地实施自然村撤并、搬迁,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农村居民点整理获得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村居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并适当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其余指标可用于新增城镇建设。第八章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第三十四条 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格局切实保护横村镇重要生态功能区,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体现生态优先理念,形成建设用地与水面、园地、林地协调布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生产环境。第三十五条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1集约高效生态农业用地利用模式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科学控制施肥、农药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普及生态养殖的技术与模式,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推进农业污染控制。2环境友好型工业用地利用模式在土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以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为切入点,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道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估和生态环境监控制度,保持土地的可持续发展。3水污染防治结合模式加强流域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应用;合理安排城乡环保设施建设。4地质灾害防治结合模式建设用地布局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在规划实施阶段,应对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第九章 土地利用分区第三十六条 土地用途分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横村镇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杜于村、横村村、孙家村、柳茂村、湾下村、阳山畈村、宅里村,面积4001.0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的土地主要为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可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途径调整为耕地或基本农田。(3)不得破坏、污染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4)已列入项目清单的省级以下独立选址、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若选址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但占用基本农田面积不突破区域多划基本农田规模的,按占用一般耕地对待。(5)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一般耕地在未被建设占用之前,应遵循基本农田管制和建设政策进行管护。2一般农地区横村镇一般农地区主要分布在低丘缓坡地带、山垄里,部分分布在河谷平原的低洼地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业设施用地,面积757.98公顷。一般农地区的管制规则如下:(1)鼓励通过土地整治等途径,将一般农地区内的适宜耕作的非耕地转变为耕地。(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3)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在区内进行非农建设。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主要分布在横村镇西部和东北部生态环境优良的中低山丘陵区,面积5485.08公顷。林业用地区的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4城镇建设用地区横村镇城镇建设用地区主要分布在中心镇区,涉及城东村、横村村、龙伏村,面积854.6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用途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且符合经批准的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之内。(2)各项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盘活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当优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3)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该按原用途使用。区内耕地批准转变为建设用地以前,应加强保护、有效利用、严禁抛荒。(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严禁建设占用永久性绿地、重要生态用地。加强生态林地保护和城镇绿地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5村镇建设用地区横村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主要分布在九岭村、元村村、胜峰村,面积339.92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用途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中心村、基层村建设,且需符合经批准的城镇、城镇、村庄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之内。(2)各项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盘活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当优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3)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该按原用途使用。区内耕地批准转变为建设用地以前,应加强保护、有效利用、严禁抛荒。(4)积极开展区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向镇区、中心村集中。7风景旅游用地区横村镇风景旅游用地区总面积0.71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用途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保护区内自然和人文景观,允许在该区域内建设适量的与保护区内自然和人文景观有关的配套基础设施。(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规划期内无法调整的,应保持用地现状,不得以改建、扩建为由扩大用地范围。(4)禁止在风景旅游用地区内开展与保护无关的建设,不得在保护区内取土、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5)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6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区是指没有划入以上用途的其他土地区,该区总面积 631.58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5.23%,主要为河流水面和自然保留地。其他用地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已批准的相关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2)严禁破坏特定用途,保护和改善区内用地的自然生态环境。(3)规划期间,区内影响特定用途的其他用地,应按规划要求调整至适宜的用地区。(4)保护区内的零星农地区,要控制其用途的转变。第三十七条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允许建设区。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内规划保留的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和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即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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