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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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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文 本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O一四年四月前 言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09年9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以来,有效保障了县域内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等工作。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对海南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全县作为海南西部旅游发展龙头琼南旅游经济圈的新亮点,将吸引境内外投资者,为乐东新一轮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伴随着海南西部大开发和琼南旅游经济圈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县域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可持续利用,协调各类各业土地在用地结构及空间布局上的安排以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高效集约化利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全面发展。特此,县政府在上轮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基础上,依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定期评估成果与结论,开展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并编制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版。此次规划修改以2012年为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与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范围为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辖区,共2765.53平方公里。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定期评估,对上轮规划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与评价,此次规划修改在前期评估结论与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时度势的分析此次规划修改的实时背景与形势、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一些痼疾、县域近年发展方向与产业布局战略、各类各业用地的数量安排与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发展格局及多样化管制措施的制定等,充分借助3S技术,尤其是GIS手段在空间数据处理及海量数据管理方面的优势,协助编制完成本文本。文本确定了此次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对农用地及建设用地的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做出了具体安排与说明,对耕地和生态用地的保护以及城乡建设用地的控制做了进一步强化,明确了相应的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措施,同时也妥善安置一批重点基础设施用地的开展,并就具体的土地整治等项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最后,对如何保障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与落实提出了构想。目 录第一章 规划修改背景1第一节 实时政策环境与形势1第二节 规划实施进展及状况2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2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4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特征4第二节 土地资源利用特点5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5第三章 规划修改概况7第一节 规划修改指导原则7第二节 规划修改依据8第三节 规划修改范围和期限9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10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10第二节 规划目标10第三节 规划调控指标11第五章 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13第一节 加强耕地保护,严守基本农田红线13第二节 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5第三节 加强耕地集约节约利用16第四节 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17第六章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19第一节 严控建设用地规模,提高集约节约水平19第二节 建设用地重点布局22第三节 各乡镇建设用地布局重点25第七章 土地利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30第一节 生物多样性分布30第二节 生物多样性敏感度分区31第三节 土地利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协调33第八章 土地利用分区及用途管制35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35第二节 土地利用分区管制规则38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4附表47附表1 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47附表2 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48附表3 乐东黎族自治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表49附表4 乐东黎族自治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013-2020年)50附表5 乐东黎族自治县各乡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清单表54附表6 乐东黎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56附表7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用地新增面积控制指标表57附表8 乐东黎族自治县各乡镇建设用地新增规模控制指标表58附表9 乐东黎族自治县各农场建设用地新增规模控制指标表60附表10 乐东黎族自治县规划前后各类用地面积表62附表11 乐东黎族自治县各农场规划前后各类用地面积表64第一章 规划修改背景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后文简称“现行规划”)确定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用地数量及空间布局,使土地资源利用得到优化配置。规划实施三年以来,在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滨海旅游经济、保护生态用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在此期间,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已然提升为国家战略,琼南旅游经济圈也正如火如荼的开展,诸多利好政策都深刻的影响着乐东黎族自治县(简称“乐东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同时,国家和党中央在土地管理上的思路也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对土地规划工作提出了实时新要求。第一节 实时政策环境与形势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圆满闭幕,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再举改革发展的大旗,全面打造改革2.0升级版。土地作为国家发展的基石,稳固的基础,首当其冲,积极顺应改革发展的大势,中央以及国土资源部对土地利用管理的思路发生了重大的变革,耕地保护的长效性、基本农田划定的永久性、生态用地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急迫性、建设用地开发的集约性得到明显强化。此外,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公布及相关会议的召开,再次印证了国家对严控土地基础数据的决心,在强调积极做好土地数据的信息化、层次化、系统化、多元化建设的同时,多次谈及土地管理手段与思维的与时俱进,对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红线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指示,是对国家改革土地管理大政方针的又一有力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蓝图,起到积极地引导与指示作用,需不断融入最新实时政策变化的思路,寻求符合特定时期背景的规划方案制定,与国家政策遥相呼应的同时,也是推动自身区域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向前的积极做法,而此次规划修改就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切入口。第二节 规划实施进展及状况现行规划时间基期点为2006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为剖析具体规划实施进展及状况,前期开展了乐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工作,评估报告中指出,县域用地布局总体上基本合理,但也存在一些不适应发展的问题。具体有,对建设发展预测不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超标;对基本农田与生态林保护区的规划布局未能充分考虑建设发展的弹性预留空间,重点建设项目与基本农田保护存在一定空间重叠;规划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规划无法前瞻性的考虑到国际旅游岛建设、琼南经济圈建设和乐东“十二五”规划对用地的发展需求;规划理念及方案等已经不能满足其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供给的限制已经很明显等。在上述诸多土地利用问题一一暴露的同时,定期评估给出有必要对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修改的结论。土地利用问题及定期评估结论是此次规划修改的导火索。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近年,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以及琼南旅游经济圈建设的稳步推进,乐东县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以最新统计数据来看,2012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727992万元(包括农垦),与2005年的245406万元相比,增长了196.64%,番了近两番;而人均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5039元迅速增长到2012年的13414元,增长了166.20%,相当于平均每年以20.78%的速度在增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12年达到85448万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078万元,与2005年相比都有较大增长。三大产业中,2012年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为446722万元,第二产业生产总值为78728万元,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为202542万元,同2005年三大产业生产总值相比,分别增长了179.04%、406.32%和190.31%,其中第二产业增长变化最快,主要是前期基础较弱,后期增长迅速的结果;其次是第三产业发展也较为迅速,每年平均以近23.79%的速度增长;第一产业相对增长变化较弱,但总体基数较大,是全县经济增长的重头。总结来看,近年利好政策频频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全县经济发展迅猛,后期发展优势明显,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引发一系列土地利用问题,成为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的驱动之一,而良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反过来又能进一步推动区域的深化发展。因此,两者需要不断契合,形成良好的协调互动。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特征根据乐东县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结果显示,2012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为276553.28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8%;其中农用地面积252602.39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8578.99公顷,未利用地面积5371.90公顷,分别占到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1.34%、6.72%和1.94%,县域土地利用率达到了98.06%,未利用地仅占比1.94%,多是滩涂、裸地等。(1)农用地结构。全县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47277.99公顷、63176.19公顷、130067.24公顷、12080.97公顷。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8.72%、25.01%、51.49%和4.78%。农用地主要以林地和园地为主,体现乐东县较高的生态建设水平,而耕地占比相对较小,农业化规模有待提升。(2)建设用地结构。2012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12360.92公顷、4530.77公顷、1687.3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6.53%、24.39%和9.08%,城乡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所占比重较高,而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明显不足。此外,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及工矿用地规模分别达到2506.91公顷、6233.54公顷和3620.4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明显偏高,占到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50.43%,而城镇用地相较最低,仅占到20.28%,建设用地结构有待优化。(3)未利用地结构。全县未利用地主要由水域和暂不利用地组成,2012年两者分别达到3895.17公顷和1476.73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72.51%和27.49%。后期未利用地的可利用开发规模将逐步减少,后备用地日趋紧张。第二节 土地资源利用特点结合乐东县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总结县域土地利用特点有:(1)用地类型多样。由于县域特殊的地理位置,水热条件和复杂的地质、地形条件组合的差异,形成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化并存,其中尤以林地和园地为主要用地类型;(2)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全县土地开发利用率高达98.0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未利用土地仅占到1.94%,且多是沿海、沿河流分布的滩涂为主;(3)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显著。沿海区域土地投入产出率较高,但人均土地资源少,林地覆盖率较低,经济效益明显高于生态效益;而内陆山区土地投入产出率较低,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较大,林地覆盖率较高,生态资源优势较为明显。县域土地资源呈现典型的水平分布差异特征。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依据现有土地利用数据和往年时间面板数据,经对比,分析县域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用地结构失调,占比不合理。农用地占绝对优势地位,建设用地占比较少,农用地与建设用地间占比严重失调。此外,农用地内部,以园、林地占比较高,耕地资源较少,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占比相对最少,难以满足农用地集约节约高效开发利用的需求;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占比较高,交通水利用地占比相对较少,农村居民点用地有待逐步提升土地利用强度,核减闲置农村居民点用地,推动农村宅基地社区化、集中化建设。(2)耕地减少严重,后备耕地资源不足。从2005至2012年,全县农用地比重上升3.22个百分点,但耕地比重却下降1.65个百分点,而且就减少耕地的空间分布来看,多集中于沿海平原土壤地质较好区域;另一方面,后备耕地资源不足,且多集中在内陆区域,地质条件较差,要实现耕地保有量任务保质保量,仍需积极加强土地整治规划,改造田、水、路、林、村,努力提升农用地基础设施水平。(3)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由于城镇发展、旅游设施建设多集中在滨海平原地带,而滨海平原区同时又是耕地、园地等农用地集中分布区,建设用地需求与农用地保护在空间上的重叠,加剧了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第三章 规划修改概况第一节 规划修改指导原则循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及指示,以及国土资源部对于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思路的转变,本轮规划修改遵循严守基本农田红线、持续加强耕地保护、坐实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城镇用地内部挖潜、节约集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的原则,强化土地宏观调控的作用。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坚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这根“高压线”不可触碰,转变以往“占补平衡”在基本农田落实上的老思路,坚持不占、不废,严格避免建设用地对基本农田的占用,落实对基本农田改良的长期性,加大对基本农田整治、改造、升级的投入,确保农户对基本农田的常年耕作。同时,明确新兴责任保护制度,建立基本农田地块与具体责任人一一对应的保护责任关系。持续加强耕地保护统筹安排农业用地,协调粮食安全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加大农田水利的投入,保护并改良耕地资源,确保耕地自然地力不降低;同时,通过经济投入、机械化引入、农村经济发展模式革新等,增强耕地经济活力,提升耕地整体社会效益。对于耕地的保护还要具有前瞻性和可预见性,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力度,确保“手中有地,心中不慌”。坐实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打破以往经济发展优先的老思路,坐实生态文明建设而不仅限于口号,要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立法立规,落实责权,严格保护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加强保护地区生物多样性,强化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促进生态文明发展。深挖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按照党和国家对于新一轮城镇化建设的内涵,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发展道路,这就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城镇,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着重提升现有城镇综合效益,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扩张,坚持建设用地转变用地方式的思路不动摇,加快内涵挖潜、严控外延扩张,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禁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各类各业用地,强化土地宏观调控在确保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优先的前提下,科学安排用地在各行业部门的配置,弱化用地数量在各行业部门的一味增加,注重各类各业用地在空间布局上的合理性与互补性,强化用地布局协调性以提升全局发展的整体性,正确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加强规划先行力度,落实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山区与滨海地区用地结合乐东县域实际特性特征,按照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统筹山区与滨海地区用地布局,加强山区、滨海区之间的联通互动性,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山区与滨海地区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共赢。第二节 规划修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4.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措施的函(国土资函2011138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6.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7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8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28号);9.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10.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工作的批复(琼府函201123号);11.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定期评估报告;12.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同意乐东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复函(琼土环资函20131758号;13.乐东县土地利用重点问题前期研究成果,及乐东县城乡、产业、旅游、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第三节 规划修改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为乐东县行政辖区全境,国土面积2765.53平方公里。规划修改基期年为2012年,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修改期限为2013-2020年。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和指示,继续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县土地利用与管理;明晰产权与责任主体,引入市场化机制,显化土地资源价值与效益;综合统筹城乡土地开发利用,优化产业用地配置的同时,努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城乡土地资源要素的平等交换;继续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依县域实际承载力或可负载力,创新土地可持续性利用模式;协调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相互统一,架构土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联动的机制;综合平衡区域优劣势,突出区域差异性特征特点,强化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提升县域整体土地利用价值,倡导乐东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持续稳固协调发展。第二节 规划目标结合国家或省级下达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围绕建设现代化热带滨海旅游度假区的发展目标,统筹区域与城乡土地利用配置,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满足中线高速(乐东段)、西环高铁(乐东段)以及滨海公路等衔接区域发展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需求,增强县域经济粘合度,提升县际经济流通性;重点保障龙沐湾、龙栖湾、龙腾湾等“三湾”滨海旅游区与尖峰岭国家自然保护区,开展滨海和内陆山区区域经济联动,打造“山海互动”旅游特色;持续保障中心城镇未来发展述求,重点向抱由镇江北新区和九所新区倾斜,充分发挥山区与滨海地区双中心的带动功能;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空间管制和用途分区,明晰内陆山区和滨海生态区内禁止建设区域范围,落实禁止建设管制条例,适当退园还林,增加林地、草地覆盖度,保护物种栖息地。第三节 规划调控指标一、农用地调控指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2012年全县现状耕地保有量47277.99公顷,到2015年规划不低于48633.40公顷,2020年规划不低于49537公顷,分别比2012年现状增加1355.41公顷和2259.01公顷。2012年全县现状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6695.12公顷,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637公顷。(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规划至2015年与202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不少于834.39公顷和2482.39公顷。(三)园地调控指标2012年全县现状园地面积63176.19公顷,到2015年不低于42224.68公顷,2020年不低于28257.00公顷,分别比2012年现状减少20951.51公顷和34919.19公顷。(四)林地调控指标2012年全县现状林地面积130067.24公顷,到2015年不低于151379.10公顷,2020年不低于165587公顷,分别比2012年现状增加21311.86公顷和35519.76公顷。二、建设用地调控指标(一)建设用地规模调控指标2012年全县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8578.99公顷,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9383.00公顷和19919.00公顷以内,分别比2012年现状增加804.01公顷和1340.01公顷。2012年全县现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2360.92公顷,到2015年、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0587.37公顷和9405公顷以内,分别比2012年现状减少1773.55公顷和2955.92公顷。2012年全县现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127.38公顷,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4949.35公顷和4164公顷以内,分别比2012年现状减少1178.03公顷和1963.38公顷。2012年全县现状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6218.07公顷,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8795.63公顷和10514公顷以内,分别比2010年增加2577.56公顷和4295.93公顷。(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分别控制在966.25公顷和1342.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608.00公顷和1143.00公顷以内。(三)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调控指标2012年全县现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383.04平方米/人,规划至2015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09.80平方米/人以下,2020年控制在181.00平方米/人以下。第五章 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 加强耕地保护,严守基本农田红线一、保护耕地,控制耕地流失严格耕地保护,实现耕地保有目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633.40公顷与49537.00公顷,主要从加强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适度引导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控制耕地流失等方面实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减少占用耕地作为评选的重要因素,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到2015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686.00公顷和1143.00公顷以内。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一方面科学合理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热带瓜菜、水果等农业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另一方面加强规划和计划调控,建立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许可审批制度,适度引导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加大耕地灾毁防治力度。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及时复垦灾毁耕地。规划期间力争将因灾损毁减少的耕地控制在150.00公顷以内。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及措施(一)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调整划定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低于原有质量等级。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25度、不宜农作及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考虑到“三湾”在全县经济发展的定位,为了便于“三湾”今后发展,将其区域内的基本农田调出。调出的基本农田在各乡镇零星分布。位于乐东县滨海地区,大广坝二期陀兴干渠、大隆水库灌区乐东引水工程等水利工程可促进其地力提升的耕地可调为基本农田。高等级、集中连片的耕地以及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如佛罗丹村洋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可调为基本农田。规划至2020年,乐东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46692.00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保护县域耕地以及宜耕后备资源,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重点保护城镇、村镇周围和交通沿线的优质良田。严禁撂荒和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升耕地等级。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和设立保护标志等工作,强化保护措施和责任。第二节 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耕地数量增加区。乐东县腰果场有着大量的优质土地,在尖峰镇、黄流镇、佛罗镇、利国镇均有分布,其较高的开发率成为保障耕地数量的重要来源。此外,千家、黄流、抱由等镇有部分农用地整理项目区,因此,要加大开发力度,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和劳动力,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增加耕地面积。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补充耕地834.40公顷和2482.4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有尖峰镇、黄流镇、利国镇、九所镇、千家镇、大安镇等。耕地质量提高区。乐东县以热带农业为主,但是耕地的低效利用制约着农业的产业化发展,通过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积极发挥其生态功能。由于大广坝二期陀兴干渠、大隆水库、南巴水库等灌溉配套设施的修建,尖峰镇、黄流镇、利国镇、九所镇、九所镇等滨海乡镇中,部分由于干旱而质量较低的耕地地力得到提升,该区是全县主要的耕地质量提高区。逐步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间加快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合理确定工矿废弃地复垦的土地用途。优先考虑复垦为耕地,加强复垦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第三节 加强耕地集约节约利用耕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可通过提高耕地的复种指数、改造中低产田等措施来实现。一、深入开展耕地质量建设深入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工作,开展土壤肥力调查和动态监测,摸清耕地土壤障碍因素和土壤退化状况,提出土肥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改良利用措施;摸清耕地土壤养分状况,提出耕地土壤养分资源平衡管理及平衡施肥模式。加强水利建设,扩大灌溉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行水旱轮作、水田养殖、园地间作等种植模式,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引导耕地的规模化耕作,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实现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加强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建设商品粮基地和热带果蔬生产基地。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地力增肥、中低产田改良、退化耕地修复等技术。二、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地力针对不同类型中低产田采取综合措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清除或减轻制约产量的土壤障碍因素,提高耕地地力。在改造中低产田中应通过调整种植业结构,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探索生态农业模式,进行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土地的可持续生产能力。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通过新修水利设施,采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改良土壤,增加肥力,提高中低产田产出水平。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针对性地消除中低产田的障碍性因素,加强中低产田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其生物多样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中低产田改造配合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其它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进行。实施沃土工程,通过增施有机肥,增强土壤肥力;优化施肥结构和施肥方式,提高肥料利用率;改革耕作制度,增加耕地的整体抗逆能力;通过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光能利用率,引进新技术优良新品种,改革耕作制度,大力挖掘出耕地生产潜力;综合利用废弃资源,防止土地退化和农田污染。第四节 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一、适度开发未利用地为园地,合理控制园地规模乐东县以发展种植经济效益较高的芒果、香蕉、龙眼、荔枝为主,对现有种植的热带作物园地要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产量,对杂劣低产果园要迅速改造,积极引进优良品种,采用高产栽培技术,提高产品档次。规划期间,提高园地利用效益,合理控制园地用地,合理开发一部分水源、土壤肥力、交通等条件较好的未利用地为园地。规划至2020年,全县园地规模为28257.00公顷,比2012年现状减少34919.19公顷。主要是内陆山区的乡镇:志仲镇、大安镇、万冲镇、千家镇等四个乡镇的园地有大量减少。二、规划林地发展(一)林地布局重点建设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规划至2020年,乐东县林地发展为165587公顷,比2012年现状增加35519.76公顷。各乡镇林地面积均有增加,志仲镇、大安镇、万冲镇、千家镇等镇林地增加较多,主要由于滨海地区恢复海岸防护林;千家和抱由等镇的林地增加主要来源于园地的改造。(二)加强林地集约节约利用乐东县林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比重较大,其中尖峰岭自然保护区和佳西自然保护区物种丰富、生态系统保持完整,规划须综合考虑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以生态建设为主,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林业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实施天然林保护、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三边”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建设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提高浆纸林集约节约利用程度。改造经营管理水平低、效益差的经济林为高产高效的速生丰产林浆纸林,或利用乡村路边、沿河流滩涂、迹地等未利用地广泛种植浆纸林,提高经济效益。加快疏林地向有林地恢复和发展,充分发挥各类林地的各自功效,不断提高林地经济效益,并形成生态公益林支柱。巩固、扩大防护林体系。一是巩固现有沿海防护林体系,对已毁林建塘、沙化的土地进行改造,填塘还林,治沙造林;二是扩大公路林网建设,对乐东县境内高速公路林网补建增建,对国道、省道公路林进行加宽加密建设,对乡村公路林全面新建。增加林地面积,形成县道路林网整齐、规范,充分发挥其观赏功能、防护功能和经济效益。三、适度发展其他农用地2012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2080.97公顷,规划至2015年减少至9307.57公顷,至2020年安排7458.64公顷,分别减少2773.40公顷和4622.33公顷。第六章 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新一轮城镇化建设的提出,引发社会广泛思考。相较于以往城镇化口号的内涵,此次城镇化建设的亮点在于明确强调以人为中心,克制住了地方政府积极圈地造城的隐形冲动,同时也给予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指明了方向,即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深挖存量建设用地,探索集约节约化城镇发展模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用地管控的最新精神和指示,建设用地规划布局的重点在于严格控制总量规模这一红线,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同时,考虑到海南省实际情况,对于旅游建设用地要严格把关,防止以旅游建设的名义大肆兴建土木,变相发展房地产业,保证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相互和谐统一。第一节 严控建设用地规模,提高集约节约水平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积极有效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增量;结合海南及乐东实际情况,探索城镇用地、工矿用地、旅游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等建设用地的内部转换机制,实现低效建设用地向高效建设用地的转型,以用地深度替换用地广度,探索深度建设用地开发模式。现行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9383.00和19919.00公顷以内,分别比2012年现状超出804.01公顷和1340.0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686.00公顷和1143.00公顷以内。在遵循不突破现行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指标和增量指标控制的要求,结合乐东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及各行业部分实际需求,一、提高城镇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提高城镇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根据省级规划文本下达的指标,规划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020年降至181平方米。坚持集约节约用地。转变用地观念,大力推进节约用地,切实把重心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挖潜,在资源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和效能。强化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从严格土地供给、调控市场需求、完善税费制度、规范开发建设等方面,建立完善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调节体系。推广有利于集约利用的用地配置模式,引导居住、工业等用地的相对集中布局,减少重复建设。推进城镇建设用地的循环利用。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城镇更新,提高城镇土地再利用率,促进城镇内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积极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采取互换、调整等办法,促进城镇空闲、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开发利用。严格对闲置用地的处置,严禁囤积土地的投机行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宏观调控机制,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全县范围内总量控制,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重点城镇建设用地,重视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的实施。二、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用地要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乡村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2012年乐东县农村建设用地现状面积为6233.54公顷,规划2015年减少至5638.02公顷,2020年减少至5241.00公顷。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三、提高工矿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乐东县的发展主要以农业为主,工矿用地面积较小,工矿用地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和开发利用。土地利用过程中充分挖掘潜力,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加强闲置工矿用地开发和复垦,严格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的用地规模,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根据乐东县自身的特点,合理制定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地区农业产业链的形成。鼓励利用原有工矿用地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产业升级。调整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四、提高基础设施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规划至2020年乐东县交通用地由2012年的1111.33公顷增至1136.00公顷,增加24.67公顷,重点保障滨海公路、中线高速公路等交通项目用地。乐东县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较为落后,要保障以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和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农村水利设施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乐东县水利设施用地由2012年的3419.10公顷,增至2020年的5433.00公顷,新增水利设施用地2013.90公顷,重点保障大广坝二期陀兴干渠、乐东县城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南巴小型水库建设及灌溉配套设施等其他水利设施用地。五、提高旅游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乐东县滨海地区的“三湾”(龙沐湾、龙栖湾、龙腾湾)及雨林丹霞海岸是旅游资源开发的重点区域,其邻近热带滨海旅游城市三亚市,具备发展旅游产业的良好条件。在开发旅游的过程中既要考虑旅游基础及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又要集约节约用地。采取盘活存量土地,依法处置闲置土地,搞好土地置换,加大土地利用内涵挖潜力度等措施,同时充分利用原有旅游设施用地,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第二节 建设用地重点布局一、城镇建设用地重点布局(一)县域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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