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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_国际商事组织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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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_国际商事组织法.ppt

    第3章 国际商事 组织法,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2023/2/22,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商事组织法概述 比较公司法,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2023/2/22,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是指调整各类商事组织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范商事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清算等商事活动,并调整商事组织内外部关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2023/2/22,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一、独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一)概念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一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事主体。,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2023/2/22,(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由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 企业财产由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 内部结构简单,经营灵活,法律限制较少,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2023/2/22,举个例子吧:王某从自己拥有的180万元资产中拿出100万元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若该企业经营失败而未获收益,并且欠下150万元的债务,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企业的100万元财产显然不足以清偿其150万元的债务,那么,对其不能清偿的50万元企业债务,王某应从其另外80万元个人财产中再拿出50万元用来偿还。投资人的这种责任,即为无限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2023/2/22,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设立的条件根据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独资企业须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转至,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2023/2/22,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此处所称的自然人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所以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独资企业法,而适用外资企业法。,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2023/2/22,我国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有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0,2023/2/22,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独资企业享有名称权和商号权。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所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的名称应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1,2023/2/22,企业名称由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部分依次组成,同时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州)或县(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上海 冠龙 阀门机械 制造厂,企业所在地名称,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名称组成,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2,2023/2/2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3,2023/2/22,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但由于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并不是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与之进行交易的第三人并无所虞,故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这一规定便于独资企业的设立,有利于独资企业的发展。,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4,2023/2/22,注意:,(1)个人出资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2)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5,2023/2/22,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是个人独资企业存续与经营的基本物质条件,必备不可。至于经营场所与经营条件的规模与数量等原则根据各企业不同情况来确定。,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6,2023/2/22,(二)设立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投资人申请设立独资企业,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事项:(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2)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3)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经营范围。2投资人身份证明。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7,2023/2/22,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与企业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实行准则设立的原则,即个人独资企业依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条件设立。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者,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者。不予登记,并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8,2023/2/22,(三)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案例分析:某独资企业于1999年7月成立,投资人麦克由于身体原因,将企业委托给里根管理。2000年3月,里根购买了住房,并从银行贷款10万元,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以该独资企业的财产进行了抵押。贷款到期后,里根没有还清全部贷款,银行要求处分抵押权时遭到投资人麦克的拒绝。请利用所学知识分析。,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9,2023/2/22,(三)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1、企业事务管理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0,2023/2/22,(三)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2、企业事务管理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立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权拒绝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1,2023/2/22,三、意义:1、个人独资企业是西方企业发展史上最早产生、最为简单、为数众多的企业形式。2、在日本等国家,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银行、保险等事业。3、大多为中小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对国民经济不起主要作用。,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2,2023/2/22,四、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一)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投资形式的好处: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简单。2、个人独资企业的规模较小,灵活多样,效率较高。3、个人独资企业易于保守业务秘密。4、个人独资企业的竞争性和进取性较强。5、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较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3,2023/2/22,四、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投资形式的弊端1、在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上,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着局限。2、企业经营规模有限。3、个人独资企业的风险大、安全感弱。4、个人独资企业的存在期限有限。,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4,2023/2/22,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1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出资设立。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仅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5,2023/2/22,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3依据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6,2023/2/22,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之前,我国曾以雇工人数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加以区别,雇工8人以上者为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雇工不足8人者为个体工商户。显然,这种区分标准缺乏科学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后不再采用这一标准,即雇工人数少于8人的也可设立独资企业,关键看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7,2023/2/22,知识扩展:,我国对外贸易法第8条规定:“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9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请问自然人可否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8,2023/2/22,知识扩展:,根据对外贸易法规定,个人从事外贸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个人(自然人)可以在工商部门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一人公司后,才能从事商品进出口业务;如不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登记机关不予备案登记。因此自然人想要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首先到工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然后才能到商务机关办理外贸经营权备案登记,进而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许可等手续。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9,2023/2/22,第二节 合伙企业,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0,2023/2/22,案例1:原告曾与他人订立了一份购买某车行制造的汽车的书面合同。但原告付清车款后,该人未交货即不见踪影。原告认为被告与该人是合伙人,遂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为此举证证明被告曾向该车行无息投入8500美元,并以为车行购买汽车元件和其他设备的方式参与了经营,原告到车行若没有遇到与其订立合同的那个人,便与被告打交道。此外,被告还从汽车销售中取得利润。被告则辩称,其所投入的8500美元属于“贷款”,取得汽车销售款是“贷款”的偿还和购买部件等劳务的报酬。问:被告是合伙人么?,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1,2023/2/22,一、合伙的概念(一)概念: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二)特征:1、合伙是建立在合伙合同基础之上的一种企业组织。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3、合伙是一种“人的组合”。4、各合伙人之间存在相互代理关系。5、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2,2023/2/22,案例分析2:甲乙丙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下列内容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1、甲出资为现金,劳务作价5000元2、乙出资为现金8000元,半年后缴纳3、丙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4、经营期限,成立后半年时再协商,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3,2023/2/22,(三)合伙的种类,1、普通合伙2、有限合伙3、特殊的有限合伙,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4,2023/2/22,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一)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书面合伙协议3、各合伙人需实际缴付出资4、有合伙企业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5,2023/2/22,(二)设立程序,英美法系:一般不要求有政府的批准登记,但要求有合法的目的,大陆法系:必须履行申请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6,2023/2/22,案例3:李某与郝某各出资5万,设立了福顺昌挂面厂。挂面厂建好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元。郝某见有利可图,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兴建了瑞芙祥挂面厂,该厂与福顺昌相距一条街。由于瑞芙祥挂面厂规模大,流水线生产,成本很低,不久就占领了大部分当地市场份额,福顺昌挂面厂几乎处于半停产状态,给李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郝某却从瑞芙祥挂面厂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李某与郝某交涉未果。请问:1、郝某的做法合法吗?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什么规定?2、对此,依合伙企业法应该任何处理?3、李某该怎么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7,2023/2/22,三、合伙企业内部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一)合伙人的权利1、分享利润权2、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3、监督和检查帐目的权利4、获得补偿的权利5、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共有权,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8,2023/2/22,(二)合伙人的义务1、缴纳出资的义务2、诚信忠实的义务3、合理注意的义务4、不得随意转让出资的义务5、承担合伙债务的义务,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9,2023/2/22,案例4:甲乙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丁借款12万,约定各还4万A 丁直接向甲主张12万B 丁根据实际情况请求甲8万,乙丙各2万C 丁要求三人各还4万D 丁不能找甲乙丙,只能找合伙企业还债,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0,2023/2/22,案例5:康乐民与农效忠签约合伙经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合同规定:康乐民出资15万元。农效忠出资10万元。利润按6:4分成。营业期5年。金房子工艺品商店与远洋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价款为5万元。签约后,远洋培训中心将货款汇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账户。金房子工艺品商店既不能供货,又借口不予退款。金房子工艺品商店暂时停业。远洋培训中心要求康乐民退款5万元,遭到拒绝。远洋培训中心又要求农效忠退款5万元,也遭到拒绝。远洋培训中心又要求农效忠与康乐民各退款2.5万元,也遭到拒绝。遂起诉于法院。,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1,2023/2/22,问:1、远洋培训中心要求康乐民退款5万元,要求农效忠退款5万元,要求农效忠与康乐民各退款2.5万元,那种要求符合法律规定?2、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康乐民、农效忠如何承担债务责任?为什么?,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2,2023/2/22,处理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关系,应遵守以下规则:1、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对其不能清偿的部分债务,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各合伙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时,原则上应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损益分配比例;但依照连带责任原则,债权人可以不按该比例,而可以以其认为最有利于实现其债权的任何比例,向任一合伙人、部分合伙人或者全部合伙人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债权,而合伙人均无权对其抗辩。3、合伙人应债权人的要求而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对所清偿的数额超过其所应当承担的数额部分,有权向其它合伙人追偿。,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3,2023/2/22,案例6:合宜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协议约定,余得利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约的责任权限是10万元以下的合同。2004年4月,合伙企业要与天利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项合同。由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同时,合同标的大约70万元。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余得利须将合同交全体合伙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签字。,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4,2023/2/22,为了慎重起见,专门出具了一份函件交给天利有限责任公司,声明该合伙人只有在持有全体合伙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才能代表合伙企业在合同上签署。2004年4月12日,谈判十分顺利,双方对达成的协议非常满意,尤其是对于合伙企业一方,合同结果远远高于预计的最低标准。余得利认为这个结果是很好的,其他合伙人一定会同意,而且担心夜长梦多,经过与其他个别合伙人电话联系,提议马上签字。天利有限责任公司见此情况,也认为不会有变,于是,双方在合同上签了字。2004年4月20日双方开始执行合同。,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5,2023/2/22,几乎与此同时,余得利又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一份合同,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一批计算机配件,价值15万元。2004年10月供货。之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合宜服务中心无法支付货款。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合宜服务中心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支付货款。合宜服务中心的合伙人认为,在合伙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余得利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约的责任权限是10万元以下的合同。余得利违反合伙企业约定,合同无效,合伙企业不承担责任。同时决定撤销余得利为合伙企业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约定。,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6,2023/2/22,2004年11月时,天利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市场变化,情况不利。认为如果能终止执行合同,可以减少部分损失。有人说,合同签字时,对方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现在我们手中还有天利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函件为证,具此可以证明合同无效,从而达到终止合同的目的。问:1、余得利违反伙企合业约定,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无效?合伙企业是否应该承担责任?2、天利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合同没有成立,有理吗?,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7,2023/2/22,四、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 1、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的通常业务中所做出的行为,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都具有拘束力。2、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权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合伙人在从事正常的合伙业务的过程中所作的侵权行为,应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8,2023/2/22,四、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4、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双重优先权原则。5、不得将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直接抵消,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9,2023/2/22,五、入伙与退伙(一)入伙(二)退伙,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0,2023/2/22,(一)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的法律行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1,2023/2/22,入伙的条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2,2023/2/22,(二)退伙,退伙,退伙种类,退伙的法律后果,自愿退伙,法定退伙,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3,2023/2/22,1、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的事由;4其他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1,2,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4,2023/2/22,2、法定退伙之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注意继承问题,法定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1,2,4,5,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3,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5,2023/2/22,2、法定退伙之除名退伙,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6,2023/2/22,退伙的法律后果:,1、合伙企业继续存在2、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的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3、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退还货币,也可退还实物。4、退伙人的责任: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承担连带责任。若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按前述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处理,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7,2023/2/22,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8,2023/2/22,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59,2023/2/22,六、合伙企业的解散(一)合伙企业的解散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或当事人约定的原因,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二)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是指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律事实,合伙企业的解散有两种情况:自愿解散 依法解散,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0,2023/2/22,总 结:合伙的利弊(一)合伙作为一种投资形式的好处1、设立合伙企业的手续比较简单,费用也较少。2、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3、扩大了资金来源,提高了信用能力,增加了企业的顾客和信息来源。4、合伙相对于公司而言,税收负担较轻。5、各国政府对合伙企业的监督与管理一般比较松,不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那样严格。,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1,2023/2/22,(二)合伙作为一种投资形式的弊端1、合伙人的投资风险较大,相对独资企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相对股东要承担无限责任。2、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客户来源和信用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3、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不确定。4、合伙人的福利基金包括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养老基金不能从税前扣除。5、每一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管理,也不利于企业管理的集中和统一,不利于实行科学化的管理。,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2,2023/2/22,所以,从以上合伙企业的利弊可以看出,合伙企业主要是一种适合于中小规模企业或家族企业的商事组织形式。,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3,2023/2/22,思 考,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以及对合伙人之间承担如此之重的法律责任,为什么还有甘愿冒风险,成立合伙企业 甲、乙、丙相约成立合伙企业,在签定合伙协议时,丙提出每年固定分红,且只愿意承担有限责任,否则就不加入,请问如果甲、乙均同意,是否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4,2023/2/22,分析提示:,合伙企业在西方国家里,以家族企业居多,由于受人数、资金等限制,合伙企业是规模一般较小。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允许有限合伙,我国合伙企业法、民法通则以及高院的司法解释,目前不允许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但即将要修改的合伙企业法,将允许有限合伙存在。,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5,2023/2/22,小 资 料,1998年IRS全美税收统计:个人独资企业:15500000个 普通合伙企业:1214000 个 有限合伙企业:270748 个 公 司:3868000 个 从经济实力分析,公司只最重要的,它给美国社会带来的价值大大超过其他企业的的总和。,第三节 公司法,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7,2023/2/22,公司的概念:,各国公司法对公司的定义都集中在三个内容即法定性、营利性和法人资格上,即公司是指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如美国标准公司法(1999年)公司是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英国公司法对公司的定义也基本一样。,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8,2023/2/22,公司的概念:,大陆法系国家,法国和德国的公司法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和“股份公司法”,没有对公司的统一定义,但内容是一致的。在英文中,公司可以用“Corporation”表示,也可以用“Company”表示。但在用“Company”表示时,在公司名称后应添加“Ltd”或“Inc”来表示,或者,可在公司的名称后直接用公司的缩写“Corp”表示。如福克斯公司可用“Fox,Inc”或“Fox Corp”来表示。,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9,2023/2/22,公司法的概念:,是指规定公司企业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清算以及调整公司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单行法/包含在民商法中,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0,2023/2/22,导入案例: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萨洛蒙先生原为个体商人,拥有一家鞋店。1892年依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萨洛蒙有限责任公司,有七名股东:萨洛蒙先生、萨洛蒙太太和他们的五个子女。公司发行了20007份股份,其中,萨洛蒙先生占20001股,其余每人各占一股。,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1,2023/2/22,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公司成立后的第一次董事会批准萨洛蒙先生将其鞋店卖给公司,售价38782英镑,其中,20000英镑作为萨洛蒙先生认缴公司的股金,计20000股;10000英镑作为公司欠其债务,并由公司资产作为担保;其余以现金支付。公司以后由陆续对外借了部分债务,未设抵押。,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2,2023/2/22,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1893年,公司因无力支付到期债务被依法清算,清算s时公司有资产6000英镑,欠债除萨洛蒙先生的10000英镑外还有7000英镑非担保债务。萨洛蒙先生要求公司优先偿付其有担保的债权。公司清算人代表无担保的债权人起诉萨洛蒙先生,认为他与公司实际为同一个人,他应对普通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本人债权不应当向公司求偿。,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3,2023/2/22,萨洛蒙诉萨洛蒙有限公司案,一审法院和上述法院均支持了清算人代表公司普通债权人的上述主张,认为公司是萨洛蒙先生的代理人,萨洛蒙先生应承担公司的债务。萨洛蒙先生不服判决并上诉。衡平法院驳回判决,认为公司合法成立,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有权行使公司权利,包括借贷;公司的债权人不是萨洛蒙先生本人的债权人,萨洛蒙先生作为有担保的债权人,有权优于普通债权人得到清偿。请对判决进行评析。,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4,2023/2/22,我国现行企业(法)体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5,2023/2/22,一、公司的概念及特征,(一)公司的定义: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3条第一款),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6,2023/2/22,(二)基本法律特征1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3公司独立的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4公司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制5公司的永久存在性分析:A、B两人各出资10万设立一公司,不料公司经营不善,负债30万。在用公司财产清偿20万后仍有10万元无法偿还。问:公司债权人能否要求A、B偿还?,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7,2023/2/22,案例分析1:,金利公司是由甲乙二人于2006年初共同出资设立。2007念月,甲因欠债权人丙10万元未还而被丙起诉到法院。某县人民法院判令甲在10日内偿还丙借款本息11万元。由于甲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决书:裁定扣押公司轿车一辆,并从甲在公司中的30万股金中提出11万作为还款。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8,2023/2/22,(三)公司的种类1、以投资者的责任为标准,大陆法系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英美法系合伙封闭式公司公众式公司有限合伙,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79,2023/2/22,(三)公司的种类,2、以两个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母公司子公司3、以投资者的责任为标准本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哪个具有法人资格?,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0,2023/2/22,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1,2023/2/22,(四)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揭开公司面纱”理念:实质是对有限责任原则的突破指公司由于被母公司或股东控制而无法自主支配其财产时,公司就失去了独立的法人人格,即失去了独立承受债权债务的能力,公司以其本身资产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面纱就应当揭开,而应要求公司的股东本人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2,2023/2/22,案例:,1984年12月3日,位于印度的美资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的印度子公司)所属的工厂的化学品金属罐泄漏,致使当地居民2000多人丧生,严重受害者达34万人,其余受害者达52万人。,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3,2023/2/22,某些受害人的代理人和印度政府就赔偿提起诉讼,认为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工厂由其设计,储气设备设计不科学,又没有安装美国同类工厂安装的应急预警计算机系统,且公司从未就这种剧毒气体的危险性向附近居民发出过警告。且该种化学品只能少量储存,但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仍不顾当地公司负责人警告决定在该地大量储存。问: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应否对其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4,2023/2/22,分析:,本案是典型的跨国公司责任承担案例。从案情来看,由于母公司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控制着印度子公司,并因此控制着导致事故的超危险性活动,对事故发生和造成的损害负有直接责任,可以适用美国判例法上发展出来的“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5,2023/2/22,我国公司法20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6,2023/2/22,我国公司法64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7,2023/2/22,二、公司的设立,(一)公司设立的原则1自由设立主义(已被淘汰)2特许主义3核准主义4准则主义 单纯准则主义严格准则主义,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8,2023/2/22,(二)公司设立的方式1发起设立 公司的资本由发起人全部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2募集设立 公司发起人只认购一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9,2023/2/22,(三)公司设立的条件 1必须符合法定股东人数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200个发起人,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0,2023/2/22,(三)公司设立的条件,2必须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指规范公司的宗旨、业务范围、资本状况、经营管理以及公司与外部关系的公司准则。公司章程的意义:(1)是公司据以内部运作和外部经营的基本原则(2)是公司存在的基石(3)是政府依法管理公司的基本依据(4)更是外界了解公司的主要途径,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1,2023/2/22,(三)公司设立的条件,3必须具备法定的最低资本数额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500万 4办理注册登记,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2,2023/2/22,经纬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与其他三家公司开会,要求大家都作为拟设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四家公司一致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定为6000万元,经纬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为1000万元,其他三家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共为600万元,拟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额为4400万元。公司如期募集股份成功然后设立,在准备进行公司登记前,由律师对公司的章程草案和其他文件进行整理。如果你是律师,对该股份公司的上述做法提出法律意见:(1)四个发起人能否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法对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有何限制?,案例分析2,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3,2023/2/22,三、公司的资本制度,(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广义的公司资本是指公司自有资本和借贷资本两部分;狭义的公司资本则是指公司自有资本。(二)公司资本制度1法定资本制 是指公司在设立时,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大陆法系)“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4,2023/2/22,(二)公司资本制度,2授权资本制 是指在章程中记载的资本总额并不要求发起人全部认足,只认足并缴付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未认足的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发行新股募集。(英美法系)3折中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不必间全部资本认足,可以授权董事会随时发行新股募集,但发行数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5,2023/2/22,制约公司权利能力因素,不同于自然人,法律限制,章程限制,公司法上的限制,其他法律法规的限制,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转投资的限制(15),性质限制,担保的限制(16),经营范围,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6,2023/2/22,公司的行为能力:,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意思形成机关,决议,形成公司意思,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表示公司意思,公司意思表示机关法定代表人,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7,2023/2/22,四、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股东(大)会的职权:讨论和决定公司章程的变更;决定公司董事监事的任免;决定公司盈余和股息红利的分配;增减公司的资本;决定公司的合并与解散。3、股东(大)会一般分为普通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4、会议的表决:原则上一股一权。,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8,2023/2/22,(二)董事会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全体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权决策权和管理权的业务管理机构,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决策权、执行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对外代表权(三)监事会 监督机构(四)经理人和经理机构,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9,2023/2/22,五、公司的合并、解散与清算(一)公司的合并 1、吸收式合并:A+B+C+A 2、新设式合并:B+C+D+A(二)公司的分立 1、派生式分立:A A+B+C+2、新设式分立:A B+C+D+,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00,2023/2/22,(三)公司的解散 1、公司的解散是公司资格的消灭。2、公司解散的原因。3、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四)公司的清算 1、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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