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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量清单报价可能出现的新现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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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量清单报价可能出现的新现象.doc

    工程量清单报价可能出现的新现象     在招标投标阶段,实施新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会产生许多从前没有过的新现象。列举如下:现象一  投标方为了中标,根据业主或中价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合理单价,确定合理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价格的报价方式。这样,投标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采取有差别的管理费率、利润率报价,更有利于投标各方展开竞争,确保合理低价来中标。现象二  投标方以成本价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方为抢占市场或为了创信誉,或者为了公司长远利益出发,不求短期利益,以成本价投标。而这种情况招标投标法是允许的。现象三  按发包方或受委托的中介招标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企业低于成本价来投标,这种现象弊多利少。在考察投标方的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必须以社会平均成本和企业个别成本来计算,而不能以单个投标的成本来作为标准。投标方可能有这几种想法:一是为抢占市场,先赔后赚;二是先争取低价中标,施工期间以各种名目向发包方索赔。有的投标方,偷工减料,甚至会中途停工,迫使发包方让利,这样,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期拖长,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利于保护承包方的利益。现象四  由于个别发包方权力过分集中,大事小事一个人说了算,排斥竞争,招标流于形式,工程量单价可能远远高于成本价或定额价,形成垄断价格,获取高额利润,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滋生腐败。现象五  工程量清单报价实行的初始阶段,由于人们长期习惯使用定额,部分发包方和投标方在短期内习惯采用定额计价。根据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再考虑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以及税金等,来确定一个综合单价,再按发包方或中介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一个综合报价。这种形式与以往的完全采用定额及配套文件计价是不同的,这样的综合单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是不能变的。这种计价方式只是参考计价定额直接费,不受其配套文件的影响。    现象六  原封不动运用计价定额计价。对非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计价,如果发包方和投标方双方愿意使用原来的计价定额计价,这也是允许的。这样会有一个问题,有的计价定额随时间的推移,新材料和新的施工工艺不断出现,如果造价管理部门不再出已停止使用的定额的解释、补充定额和配套文件,这就造成用计价定额计价很可能脱离市场行情。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及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内贷款项目在招标投标中普遍采用的计价方法。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工程造价管理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将是工程价格的形成体系。从国内各地区差异性很大的状态,一下子纳入了全球统一的大市场,这一变化使过去的工程价格形成机制面临严峻挑战,迫使我们不得不引进并遵循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即由原来的投标单位根据图纸自编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改由招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实物量)给投标单位报价,既顺应了国际通用的竞争性招投标方式,又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与激励市场竞争机制”二者的矛盾。    一、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及组成    所谓工程量清单是发包人将准备实施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工程部位、性质,将实物工程量和技术措施以统一的计量单位列出的数量清单。它是招标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1)工作内容总说明,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    (2)开办费部分;    (3)工程量清单表;    (4)不可预见费、指定金额和暂定金额;    (5)汇总表;    (6)日工价格。    二、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通行做法,它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定额的社会平均成本计价。工程量清单将实体消耗量费用和措施费分离,使施工企业在投标中技术水平的竞争能够分别表现出来,可以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主定价的能力,从而改变现有定额中有关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限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首先,它反映“量价分离”的特点,在工程量没有很大变化的情况下,单位工程量的单价都不发生变化。其次,有利于实现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建设工程一艘都比较复杂,建设周期长,工程变更多,因而建设的风险比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单价负责,而工程量变更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第三,有利于标底的管理与控制,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标底只起到控制中标价不能突破工程概算,而在评标过程中并不像现行的招投标那样重要,甚至有时不编制标底,这样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的准确性和标底泄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依据招标文件的发包范围、所选用的合同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1、工作内容总说明    工作内容总说明要明确拟建工程概况,工程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总说明要明确质量、材料、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的特殊要求,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工作内容总说明要明确采取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工程量计算规则问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标准计算方法。    (2)程量计算的依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产品样本、合同条款、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程量计算规则。    (3)计量单位采用下列基本单位:    A.以重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    B.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    C.面积计算的项R平方米(m2);    D.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    E.设备安装的项目台或套;    F.以自然计量计算的项目件(个、块、樘、组);    G.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项或宗;    H.专业特殊计量单位,按行业部门规定使用。    工程量计算,一般按设计图纸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考虑,不包括在施工中必须增加的工作量和各种损耗。    工作内容总说明中要明确单价的组成。一般清单依据单价所含益的范围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完全费用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工料单价法。清单中大都采用完全单价形式。完全单价也称是全费用单价,一般由以下内容组成:    A.人工及一切有关费用;    B.材料、货物及一切有关费用(如运输、交付、卸货、贮存、退还包装材料、管理、升降等);    C.材料及货物的装配就位;    D.设备及工具的使用;    E.机械使用费;    F.所有削切及耗损;    G.筹办免经营费及利润、工程保险费、风险金、税金,包括进口关税;    H.工料机涨价预备费;    I.征收费及一切政府部门规定的有关费用。    2、开办费项目    开办费项目(也称措施项目)目的是为了让投标人对拟建工程的实物工程量以外项目有一个大致了解。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办费的组成因素,并对各项因素所含盖内容加以阐述,避免日后引起索赔事件。如工料价格之浮动、分包商使用总承包商的脚手架、提供包工程的用水、用电及临时厕所等。投标人对这些因素应尽可能要考虑周全,报价金额应把影响因素、杂项开支、监督、风险及其他费用的计算在内,避免投标失误。    另外,合同总价内的开办项目费用和施工措施费为包干使用,不会因工程修改做出调整,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开办费项目可以选择报价,对于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项目编码规则    国际通用土木建筑工程项目编码按二级用五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第一级分部工程编码,第三、四、五位表示第二级清单项目顺序编码。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今名。    (2)项目划分按部位、功能、材料、工艺系统等因素划分。    (3)项目以主要项目带次要项目,以大项目带小项目组合取定。    (4)项目特征应予以详细描述,并列出子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是按设计图纸所示尺寸,按净尺寸计算,不包括任何工程量和材料的损耗。任何有关材料(包括编配件)的损耗之费用,投标单位须在编报单价中统一考虑。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说明是工程量清单的核心内容,招标人及投标人都应该予以重视。招标人在编制清单时,应明确对清单项目的质量、材料、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的特殊要求,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项目特征,投标人在报价时,对以上信息要做到充份理解,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充分考虑清单项目包括的单价范围,防止报价失误。项目特征的明确同样有利于工程结算,避免结算时对项目划分的争议。    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清单项目中的工程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免材料免机械使用免管理费。税金、利润,还应考虑以下因素如保险、风险预测、各类损耗、附加项目、工程净值以外按施工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增加的工程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等。    4、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    当“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和“指定金额”出现在工程项目清单时,该等项目的报价金额将全部从承包金额中扣除。根据该等项目进行的全部工程将按照下列的条款执行,并将加进承包金额内。    (l)业主代表应对已在设计要求或合同总价内包括的指定金额和暂定金额的有关使用发出指示。    (2)由业主代表要求,或继后以书面批准的一切变更及总承包商为设计要求或合同总价已包括暂定金额所完成的一切工作应由工料测量师计量和估价。当进行该计量工作时,工料测量师应给予总承包商在场及作可能所需笔记和计量工作的机会。除另有协议外,对变更指示及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暂定金额所完成工作的估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工程项目清单中的工作项目类似的工作应以工程项目清单内的价格为准;    B当工作不属前述的类似性质或在类似条件施工时,则上述价格应尽可能在合理范围内成为该项工作的价格基础,如不适用则应另作公平的估价;    C当工作不能正确地计量和估价时,总承包商应被允许采用计日工单价,单价应用顺序如下:    a、以总承包商在工程量清单内填写的单价计算;    b、当没有填写该单价时,则以合同中日工价格中的工人薪金和机械租用价格,并加百分之十五(15%)作为一般管理费用和利润及税金而估价;    c、当根据本条第(2)款估价的工作有特制材料时,该材料须按成本加包装、运输、交付的费用,并加百分之十五(15%)作为一般管理费用和利润及税金而估价;    d、业主代表发出指示有关工程之成本价为分包商或供货商发票价目,而此工程之价格应为此成本价外加百分之十五(15%)作为总承包商的一般管理费和利润及税金。    (3)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在于工作施工后的一周内将注明每日工作用时间(如业主代表要求,还包括工人名单)和所用材料的单据送交业主代表和监理核准。    (4)减省项目的估价应以工程量清单内价格为准,惟当该项减省在实质上改变了任何余下工作项目进行的条件时,则该会下项目的价格必须根据本款第(B)项规定估价。    5、汇总表    汇总表是投标人关于本工程各项费用报价总和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本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l)开办费用;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3)不可预见费、指定金额和暂定金额;    (4)投标总价;    (5)投标人签署、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6、日工价格    给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临时性或新增的工程计价方法,一般包括劳务和机械设备台班两种表。    (1)当劳务按计日工作计量时,应根据由投标人填写之计日工作表中的单价计算,即以每八小时作为一工作天计算。当劳务在执行工作少于八小时的时间,将会根据每小时按照比例计算。    日工价格是指进行计日工作时,实际支付雇员的薪金;实际支付雇员的红利、奖金和其它津贴;规定的经常性开支和利润。    “经常性开支”的定义包括:    A.总办公室开支;    B.工地的监管和员工;    C.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定机构征收的所有税项;    D.因恶劣天气所造成的停工损失;    E.运输的时时间和支出;    F.生活津贴;    G.安全、康乐和福利设施    H.第三者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险;    I.假期和诊疗的支出;    J.工具津贴;    K.使用、修理和磨尖细小的工具;    L.全部非机械操作的机器、竖立棚架、脚手架和架柱、人工照明、保护覆盖、储存设施和在工地常用的一般相类似项目;    M.全部其它义务和责任。    (2)当机械设备需按计日工作计量时,应根据由投标人填写之计日工作表中的单价法即以每八小时为一工作天计算。当机械在执行工作和可有效地使用时,少于八小时时间。将会根据每小时按照比例计算。    机械的单价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驾驶者和操作费用,养路费及车船使用费、利润及税金、保险费用。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    1、编制工程量清单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编制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兼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和资料,现行的定额和有关文件以及国家制定的建筑工程技术规程和规范进行编制,避免人为地提高或压低工程量,以保证清单的客观公正性。    由于编制实物量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它要求编制人员基本功扎实,知识面广。不但要有较强的预算业务知识,而且,应当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知识,施工经验,以及材筑材料与设备、建筑机械、施工技术等综合性建筑科学知识,这样才能对工程有一个全面了解,形成整体概念做到工程量计算不重不漏。    在编制过程中有时由于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或其他原因,对工程要求用材标准及设备定型等内容交待不够清楚,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综合运用建筑科学知识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补足现行定额没有的相应项目。确保清单内容全面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2、认真细致逐项计算工程量,保证实物量的准确性    计算工程量的工作是一项枯燥繁琐且花费时间长的工作,需要计算人员耐心细致。一丝不苟,努力将误差减小到最低限度,在计算时首先应熟悉和读懂设计图纸及说明,以工程所在地进行定额项目划分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根据工程现场情况,考虑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分步分项地逐项计算工程量,定额子目的确定必须明确。对于工程内容及工序符合定额,按定额项目名称,对于大部分工程内容及工序符合定额,只是局部材料不同,而定额允许换算者,应加以注明,如运距、强度等级、厚度断面等;对于定额缺项须补充增加的子目,应根据图纸内容做补充,补充的子目应力求表达清楚以免影响报价。    3、认真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清单内容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清单准确与否,关系到工程投资的控制。此清单编制完成后认真进行全面复核。可采用如下方法:    (l)技术经济指标复核法。    将编制好的清单进行套定额计价从工程造价指标、主要材料消耗量指标、主要工程量指标等方面与同类建筑工程进行比较分析。在复核时,或要选择与此工程具有相同或相似结构类型、建筑形式、装修标准、层数等的以往工程,将上述几种技术经济指标逐一比较,如果出入不大,可判定清单基本正确,如果出入较大则肯定其中必有问题,那就按图纸在各分部中查找原因。用技术经济指标可从宏观上判断清单是否大致准确。    (2)利用相关工程量之间的关系复核。     如:外墙装饰面积=外墙面积-外墙门窗面积;内墙装饰面积=外墙面积十内墙面积×2-(外门窗十内门窗面积×2);地面面积十楼地面面积=天棚面积;平屋面面积=建筑面积偶数。    (3)仔细阅读建筑说明,结构说明及各节点详图从中可以发现一些疏忽和遗漏的项目,及时补足。核对清单定额子目名称是否与设计相同,表达是否明确清楚,有无错漏项工程量清单的报价     建设工程计价方式与合同价的确定,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招投标双方极其关切的焦点。从投资方来讲,体现着所投入的资金是否得到了充分的运用、是否最大地发挥了投资效益、是否存在投资浪费的问题。从施工企业来讲,是关乎着企业的运筹和努力能否得到回报、能否得到确认、是否存在利润空间的大问题。因此招投标双方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所规定的计价方式,都必须有一个全面和细致的了解。    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    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单位编制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招标文件发给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所列清单的项目、数量进行报价。因此我们必须全面了解清单报价所包括的内容和报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共五项内容。    所谓规费,即国家或地方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允许列入工程报价内容的费用,如定额测定费等。这一项费用各地没有统一规定,报价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关于税金,即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额根据税务部门的统一规定计取。税金一项,虽然列入清单报价内容,但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费用,所以五项报价主要以前三项为主。    清单项目的报价方法    清单报价的全部内容除去规费和税金以外,就是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在这三项报价中占比例最大、也是最难报的应属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两项相对比比例较小。现分述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费:    随招标文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主要的是由位编码组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报价时采用的是综合单价法,即每个编码项目费用中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每一项都是由"量"和"价"两个因素组成的,即一个规定计量单位中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数量、材料数量和机械台班数量以及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所组成的费用。因此就这两项决定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即这两个因素的"值"是如何取定的,也就是"量"和 "价"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问题。    首先谈消耗量。每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编码项目的人、才、机消耗量,在有企业定额的前提下,采用企业定额的消耗量标准。但在目前,大多数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是不太现实的,没有企业定额可以采用地方定额。地方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并经多年的资料积累而编制的,带有普遍性和科学性。在目前,一般企业并没有企业定额,在报价时地方定额是完全可以信赖的标准。当然,在清单规范实施以后,各施工企业也必须根据已完工程积累资料,建立本企业的资料库,这样使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更接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其次,就是人、材、机市场价格的取向。人、材、机的市场价格可从多渠道获取,但是最直接、最快捷、最准确的还是本企业材料供应部门所掌握的信息。因为建筑材料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价格变化快。另外即使是同一种建筑材料,在同一供货时期,如果是不同的进货渠道、不同的供应方式、不同的付款方式其价格也不会相同。这些复杂的信息只能是自己掌握而不能求助于他人。因此企业要有自己的材料供应网,要有平时积累的大量价格信息资料,这样才能做到处变不惊,从容应对多变的形势。    另外关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确定。因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这两项也都包括在清单的报价中,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力、根据竞争的要求、以期达到的目的并参考地方定额的标准来确定这两项的比率,或高或底,由企业自主决定。    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均以"一项" 为一个报价单位,即一项措施报一个总价。当然在总价中也要分解成人、材、机的费用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这五项内容。    清单规范所列通用项目项、建筑工程项的内容,在原定额中有的是属于直接费的项目,如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垂直运输费用、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降水等;有的是包含在各子目中,如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有的是属于现场管理费的内容,如临时设施等。而现在单独列项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原又都包含在临时设施中。以上项目除融入各子目中的内容以外,原来的计算方式或者按建筑平米,或按规定的比率,都是比较简捷的。现在每项都    需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拆分、详细计算才会有结果的。    比如"临时设施"这一项,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是临时建筑,如临时宿舍、办公室,临时仓库、加工厂,临时文化福利用房等;第二是临时设施,如临水、临电、小型临时设施等;第三是道路,包括施工道路的铺设、硬化及塔式起重机基础等。临时设施费包括了以上建设项目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以及拆除的全部费用。以上诸项都要单独计算出结果再进行综合,并且要详细分成人、材、机的费用进行报价,计算起来是非常复杂的。    措施项目中每一项都包括了很多具体内容,而且都要像临设一样分解计算,可见其计算量是非常大的。我想,在任务紧急、时间不足、资料不充分的情况下,是否也可以参考地方定额采用简单的计算方法进行报价。如脚手架费用、垂直运输费、二次搬运费等按建筑平米计算;临时设施按直接费的一定比率计算,这也不失为一种应急的计算方法。     其他项目费:    清单规范所列其他项目清单共四项,即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是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    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要的费用。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此处提出的分包是指国家允许的分包工程。如总包单位必须完成结构工程,其他专业工程方可分包;第二、必须是建设单位将装饰工程或其他专业工程指定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时,总包单位方可向建设单位计取因交叉作业而影响的经济补偿费,即总承包服务费。如果是总包单位自行将工程分包,则不得向建设单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以上四项中预留金、材料采购费属于招标人的费用,报价时均为估算,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到竣工结算时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计划表"确定。其他项目费均按"项"报价,每一项报一个总价。    清单报价有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钢筋混凝土成品构件的报价。在清单规范附录建筑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没有成品构件的项目编码。如工程中有工厂制品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商品价计入报价。    关于现场经费的归向。北京市费用定额 "现场管理费" 中有一项是"现场经费",这项费用仍属于直接费,是为适应项目经理承包制而设定的费用。清单规范没有提到这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应忽略,是否考虑将其归入管理费中。    关于几项其他直接费的归向。建筑工程中的高层建筑超高费、中小型机械费、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这几项,都是属于其他直接费的内容。这些费用在清单规范的措施项目中都没有列项。其应该包括在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报价中还是在措施项目中单独列项,需要看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说明,报价时可以包括在分部分项费用中,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本企业所考虑的报价形式,从投标人的角度增加措施项目,这也是允许的。    总之,清单报价是比较复杂的、专业性很强的一项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结合大量的实际工程,不断研究探索才能熟悉的。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答疑(一)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答:按合同约定。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 "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1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回(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还是措施项目清单?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1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答:按合同约定处理。1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1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m2工程量。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m2(或暂定一个数量)?答:不可以。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1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子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则?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定执行。1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答:(1)按合同约定。(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与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已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不一样?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比如:工艺不变,原有的瓷砖档次太低,改为另一种价格较贵的瓷砖;工艺有些改变,如保温隔热墙的保温材料发生了变化等),在结算时如何调整?是否都视为变成了一项新的清单,需要重新申报单价给咨询工程师审批?答:按合同约定处理。27、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如何协调?清单计价能取代预算吗?答: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计价规范1.0.3条规定的范围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自行决定。28、定额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费:如电梯安装等,实行清单后,怎样处理? 答:按计价规范第101页表C.1.7列项报价,其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和电梯电气安装。 29、工程量清单要求与合同配套,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才能做出投标决策。但现在业主的实际做法是在招标文件内只列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再在中标后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这样的话,投标人的风险明显大于业主,而这种违反招标法的招标文件随处可见,法律的完善与法制的完善是两回事。答:招标文件照搬合同范本是不完善的。应将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列入招标文件。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也是要求把具体条款(即专用条款)列入招标文件。30、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补充,若没补充,甲方是否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围来定。(1) 如果包干范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出现漏项属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2) 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31、招投标过程中,有时是假定的工程量,有些问题留待结算中解决,现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那么对量的准确性应如何规范。答: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范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定编制,工程数量应按3.2.6条规定计算。工程量计算有误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32、若选定中标单位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某分项工程内容,该分项工程该如何计价?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按计价规范要求填报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若发现清单项目漏项,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33、小于或以内是否包括本身?例:P47页楼梯计算规则"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散水、坡道计算规则"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答:"小于"或"以内"包括其本身。34、教材第11页3.2.4条提出缺项补充时,要在项目编码格中以"补"字示之。请问是"补+编码"的形式,还是只写一个"补"字?答:计价规范3.2.4条明文规定,缺项可以补充,并要上报备案,项目编码以"补"字称,可理解为"补+编码"的形式。如:广东省的补充项目,为"粤+编码"如补充的塑料门编码为"粤020404009"。35、规范中封皮(P8)有"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而在教材(P16)中没有,请问此内容是否需要?答:以计价规范第8页工程量清单格式为准。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答疑(二) 关于附录A: 1、所有的综合单价是否均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构成?(例如:根据经验,红榉木包门套600元/樘,全包价,是否需分析人、材、机?) 答:任何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都应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因素构成。一些不发生材料费或机械使用费的分部分项工程,可不列材料费或机械使用费。凭经验所列出的综合单价,如招标人要求对该项目综合单价进行分析时,投标人也应按要求进行分析。 2、“计价规范”p30页010102002003工作内容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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