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FIDIC有关的小知识.doc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名称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前5个字母。其英文名称是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FIDIC于1913年由欧洲5国独立的咨询工程师协会在比利时根特成立。现在瑞士洛桑。现在的通讯地址为:FIDICP.O.BOX 86, CH-1000 Lausanne 12-Chailly, SwitzerlandInternet: http/www.fidic.orgFIDIC成立80多年来,对国际上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由该会编制的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白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桔黄皮书)被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区域发展援助金融机构作为实施项目的合同和协议范本。这些合同和协议文本,条款内容严密,对履约各方和实施人员的职责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都有较合理规定,以利遵循解决。这些协议性文件为实施项目进行科学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控制成本,使业主、承包人以及咨询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此外,FIDIC还编辑出版了一些供业主和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业务参考书籍和工作指南,以帮助业主更好地选择咨询工程师,使咨询工程师更全面地了解业务工作范围和根据指南进行工作。该会制订的承包商标准资格预审表、招标程序、咨询项目分包协议等都有很实用参考价值,在国际上受到普遍欢迎,得到了广泛承认和应用,FIDIC的名声也显著提高。作为一个国际性的非官方组织,FIDIC的宗旨是要将各个国家独立的咨询工程师行业组织联合成一个国际性的行业组织;促进还没有建立起这个行业组织的国家也能够建立起这样的组织;鼓励制订咨询工程师应遵守的职业行为准则,以提高为业主和社会服务的质量;研究和增进会员的利益,促进会员之间的关系,增强本行业的活力;提供和交流会员感兴趣和有益的信息,增强行业凝聚力。FIDIC规定,要想成为它的正式会员,须由该国的一家"全国性的咨询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全国性协会")提出申请,"全国性协会"应当达到以下要求:应为业主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努力促进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应保护和促进咨询工程师和私人业务方面的利益和提高本行业的声誉;应促使会员之间在职业、经营方面的经验和信息交流。FIDIC还对"全国性协会"的主要任务提出建议:要使社会公众和业主了解本行业的重要性和它的服务内容,以及作为一个独立咨询工程师团体和个人的职能;要制订出严格的规则和措施,促使会员保证遵守职业道德标准,维护本行业的声誉;致力于开展国际交流,并为会员开展业务,获取先进技能,提供国际接触通道;了解和发挥本国工程咨询的某些优势和特点;广泛地建立会员与其他工程组织机构和教学单位的联系,充实咨询内容和明确新的方向;促进使用标准程序、制度和合约(如以上所说的有白皮书、红皮书、黄皮书等);向政府报告本行业的共同性问题并提出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传递FIDIC提供的各种信息和其他国家同行业协会的经验;研究会员收取咨询服务合理报酬的办法;提倡按能力择优选取咨询专家,避免单纯价格竟争,导致降低工程咨询标准和服务质量。FIDIC主要机构和职能 1.会员大会。参加FIDIC的每个国家的"全国性协会"可派两名代表参加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决定接纳新的会员,讨论年度报告和财务审查报告,修改章程,向执行委员会提出今后的工作要求等事项。2.执行委员会。包括会长、副会长和其他属于会员协会的成员,他们都必须是咨询工程师,由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实施大会的决议,向会员大提出年度报告,负责大会的一切活动,任命一些常设和工作委员会帮助工作。3.审计处。由会员大会选举1至2名审计人员检查帐务,相大会提出年度预算报告。4.秘书处。由执委会指定1名或1名以上的执行主任执行执委会的指示,并经授权代表FIDIC在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现在的通讯地址为:FIDICP.O.BOX 86, CH-1000 Lausanne 12-Chailly, Switzerland电话:+41(21)654 44 11传真:+41(21)653 54 32电子邮件:fidic(A)Internet: http/www.fidic.orgFIDIC的地区性会员协会组织现有两个:(1)FIDIC亚太地区会员协会(ASPAC)(2)FIDIC非洲会员协会组织(GAMA)。一般由执委会提名的联络官员为其负责,每年至少开一次会议,讨论协会关心的地区问题,通过交流开展咨询活动的经验,促进独立的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FIDIC为了帮助协会的会员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与国际社会的联系,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曾先后设立了若干个工作委员会:国际机构联络委员会主要负责FIDIC与国际和地区的发展银行及有关组织联系,成员有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泛美发展银行、加勒比发展银行、中美经济集团银行、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工发组织、石油输出国基金、联合国环境计划、联合国人类安置中心、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阿拉伯经社发展基金、沙特发展基金、伊斯兰发展银行。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监察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和"合营与分包协议范本"的应用,并编制该协议范本的使用指南;为执委会准备有关咨询工程师服务的文件。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监察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其指南和投标程序的应用情况,并提出需要修改的意见;为研讨会和研究小组拟订题目和指南发言人。机电合同委员会监察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及其指南的应用情况,提出需要修改的意见;拟订研讨会的题目和研究小组,指南发言人。职业责任委员会监察在会员国内和会员国之外影响职业责任的情况;考虑有关的事务如:防止损失,减少责任纠纷;制订保险范围和法规;为执委会起草有关职业责任的文件;为研讨会和研究小组拟订题目和指南发言人。仲裁名单审查委员会审查FIDIC的仲裁人员申请名单,并向会长提出推荐性意见。环境工作委员会搜集关于避免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资料,规定咨询工程师可能担负的任务;起草环境问题的政策和方针;鼓励通过FIDI而会员协会传递有关环境问题的知识,在会员中进行教育,特别是在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会员之间建立联系;发展与其他工程、科学、环境以及其他组织的联系;按排FIDIC的代表参加国际会议及有关的环境活动,使环境问题作为FIDIC年会的一项议程。运行、维修和训练服务工作委员会起草为服务的业主与承包商合同条件。建设、保险和法律工作委员会注意有关建设、保险和法律工作的重要问题,起草这方面的重要政策性声明。质量保证工作委员会监察在世界范围内本业管理质量的有关情况,拟订FIDIC的质量管理指南,使之能适用于大、小公司。总承包合同工作委员会编写FIDIC关于总承包工程(设计-建设)方面的合同及规范等文件的范本。处理纠纷专门委员会搜集会员国建筑业使用的处理纠纷的有关情况。这些处理方法是灵活的、着眼于解决问题的,并为此向FIDIC提交带有建议的报告,以促进咨询工程师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费用。风险管理委员会继续完成上责任委员会遗留的工作;确定咨询工程的风险,拟订风险管理计划;定期向会员报告职业责任方面的重要情况。合同委员会(常设)建立一些工作组起草合同文件如:设计建设/交钥匙项目的合同;招标程序;分包合同;金额一次总付的合同;审查为FIDIC拟定的文件。FIDIC在每年举行的年会上,订出一些题目,论坛的形式提交会员代表研讨以引起关注,例如,近两年来,为配合世界环保会议和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以及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基础设施等问题,就邀请有关专家在论坛讲演,供与会者研讨。今年年会的题目"工程咨询-对领导者的要求",还要就风险管理问题召开座谈会。菲迪克职业道德准则 -菲迪克深知工程咨询行业的工作,对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成就起着关键的作用。为了有效地进行工作,不仅要求咨询工程师不断提高学识与能力,而且要求社会上尊重咨询工程师的正直,信任咨询工程师的判断,并从优给予报酬。各成员协会都要为全社会信任工程咨询专业人员而要求会员信守以下基本行为准则:1接受本行业对全社会的责任。2为可持续发展寻求解决办法。3始终坚持职业尊严、地位和名声。4保持与技术、立法、管理发展相应的学识与技能,为业主提供精心勤勉的服务。5只承担能够胜任的任务。6始终为业主的合法利益而正直、精心地工作。7公正的提供咨询建议、判断或决策。8为业主服务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都要告知业主。9不接受任何有害独立判断的酬谢。10倡导"以质量为基础选择咨询服务"的原则。11防止无意、有意损害他人名誉和事业的行为。12防止直接、间接抢别的咨询工程师已受托的生意。13在业主没有书面通知你原先由别人承担的业务已经结束,你也没有预先通知原来承办的那个咨询工程师,不要接手这个生意。14如被邀请审查别的咨询工程师的工作,要按恰当的职业品德和礼貌进行。15不提供也不接受从感觉上和实际上是在:(a)设法影响咨询工程师和/或业主的选择和付费的过程,(b)设法影响咨询工程师的公正判断的任何报酬。16对于任何合法组成的调查团体来对任何服务合同或建设合同的管理进行调查,要充分予以合作。FIDIC的七大条款一、一般性条款一般性条款包括下述内容:1、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包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表、投标书、投标者须知、评标、授予合同、合同协议、程序流程图、合同各方、监理工程师等。2、合同文件中的名词定义及解释;3、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和他们各自的职责与权力;4、合同文件的组成、优先顺序和有关图纸的规定;5、招投标及履约期间的通知形式与发往地址;6、有关证书的要求;7、合同使用语言;8、合同协议书。二、法律条款法律条款主要涉及:1、合同适用法律;2、劳务人员及职员的聘用、工资标准、食宿条件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3、合同的争议、仲裁和工程师的裁决;4、解除履约;5、保密要求;6、防止行贿;7、设备进口及再出口;8、强制保险;9、专利权及特许权;10、合同的转让与工程分包;11、税收;12、提前竣工与延误工期;13、施工用材料的采购地。三、商务条款商务条款系指与承包工程的一切财务、财产所有权密切相关的条款,主要包括:1、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归属,重新归属及撤离;2、设备材料的保管及损坏或损失责任;3、设备的租用条件;4、暂定金额;5、支付条款,特别是(1)工程月报表;(2)每月的支付;(3)保留金的支付;(4)证书的修改;(5)竣工报表;(6)尾欠的结清;(7)支付时间;(8)付款地点。6、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7、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8、合同终止时的工程及材料估价;9、解除履约时的付款;10、合同终止时的付款;11、提前竣工奖金的计算;12、误期罚款的计算;13、费用的增减条款;14、价格调整条款;15、支付的货币种类及比例;16、汇率及保值条款。四、技术条款技术条款是针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材料检验及施工监督、检验测量及验收等环节而设立的条款,包括:1、对承包商的设施要求;2、施工应遵循的规范;3、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4、现场视察;5、资料的查阅;6、投标书的完备性;7、施工制约;8、工程进度;9、放线要求;10、钻孔与勘探开挖;11、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12、工地的照管;13、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14、保持现场的整洁;15、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及检验;16、检查及检验的日期与检验费用的负担;17、工程覆盖前的检查;18、工程覆盖后的检查;19、进度控制;20、缺陷维修;21、工程量的计量和测量方法;22、紧急补救工作。五、权利与义务条款权利与义务条款包括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三者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商的权利。承包商的权利包括1)有权得到提前竣工奖金;2)收款权;3)索赔权;4)因工程变更超过合同规定的限值而亨有补偿权;5)暂停施工或延缓工程进度速度;6)停工或终止受雇;7)不承担业主的风险;8)反对或拒不接受指定的分包商;9)特定情况下的合同转让与工程分包;10)特定情况下有权要求延长工期;11)特定情况下有权要求补偿损失;12)有权要求进行合同价格调整;13)有权要求工程师书面确认口头指示;14)有权反对业主随意更换监理工程师。(2)承包商的义务。承包商的义务包括:1)遵守合同文件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并负责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2)提交各种要求的担保;3)遵守各项投标规定;4)提交工程进度计划;5)提交现金流量估算;6)负责工地的安全和材料的看管;7)对其由承包商负责完成的设计图纸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负责;8)遵守有关法规;9)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和方便;10)保持现场整洁;11)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12)执行工程师的指令;13)向业主偿付应付款项(包括归还预付款);14)承担第三国的风险;15)为业主保守机密;16)按时缴纳税金;17)按时投保各种强制险;18)按时参加各种检查和验收。2、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业主的权利1)业主有权不接受最低标。2)有权指定分包商;3)在一定条件下可直接付款给指定的分包商;4)有权决定工程暂停或复工;5)在承包商违约时,业主有权接管工程或没收各种保函或保证金;6)有权决定在一定的幅度内增减工程量;7)不承担承包商因发生在工程所在国以外的任何地方的不可抗力事件所遭受的损失(因炮弹、导弹等所造成的损失例外)。8)有权拒绝承包商分包或转让工程(应有充足理由)。(2)业主的义务1)向承包商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信息资料和图纸,并对这些资料的准确性负完全的责任;2)承担由业主风险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坏;3)确保承包商免于承担属于承包商义务以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4)在多家独立的承包商受雇于同一工程或属于分阶段移交的工程情况下,业主负责办理保险;5)按时支付承包商应得的款项,包括预付款;6)为承包商办理各种许可,如现场占用许可,道路通行许可,材料设备进口许可,劳务进口许可等;7)承担疏浚工程竣工移交后的任何调查费用;8)支付超过一定限度的工程变更所导致的费用增加部份;9)承担在工程所在国发生的特殊风险以及任何其他地区因炮弹、导弹对承包商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和补偿;10)承担因后继法规所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额。3、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和义务监理工程师虽然不是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但他受雇于业主,为业主代为管理工程建设,行使业主或FIDIC条款赋予他的权力,也相应承担义务。(1)监理工程师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或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主要有:1)有权拒绝承包商的代表;2)有权要求承包商撤走不称职人员;3)有权决定工程量的增减及相关费用;有权决定增加工程成本或延长工期;有权确定费率;4)有权下达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因业主违约而导致承包商停工情况除外);5)有权对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检查,包括已掩埋覆盖的隐蔽工程;6)如果发现施工不合格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如期修复缺陷或拒绝验收工程;7)承包商的设备、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和设备;8)在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采取紧急措施;9)审核批准承包商的工程报表的权力属于监理工程师,付款证书由监理工程师开出;10)当业主与承包商发生争端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裁决,虽然其决定不是最终的。(2)监理工程师的义务监理工程师作为业主聘用的工程技术负责人,除了必须履行其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外,还必须履行其作为承包商的工程监理人而尽的职责,FIDIC条款针对监理工程师在建筑与安装施工合同中的职责规定了以下义务:1)必须根据服务协议书委托的权力进行工作;2)行为必须公正,处事公平合理,不能偏听偏信;3)应虚心听取业主和承包商两方面的意见,基干事实作出决定;4)发出的指示应该是书面的,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发出书面指示时,可以发出口头指示,但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5)应认真履行职责,应根据承包商的要求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或验收,对承包商的工程报表及时进行审核;6)应及时审核承包商在履约期间所做的各种记录,特别是承包商提交的作为索赔依据的各种材料;7)应实事求是地确定工程费用的增减与工期的延长或压缩;8)如因技术问题需同分包商打交道时,须征得总承包商同意,并将处理结果告之总承包商。六、违约惩罚与索赔条款违约惩罚与索赔是FIDIC条款盼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承包工程得以圆满实施的有效手段。采用工程承发包制实施工程的效果之所以明显优于其他方法,根本原因就在于按照这种制度,当事人各方责任明确,赏罚分明。FIDIC条款中的违约条款包括两部份,即业主对承包商的惩罚措施和承包商对业主拥有的索赔权。1、惩罚措施因承包商违约或履约不力,业主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没收有关保函或保证金;(2)误期罚款;(3)由业主接管工程并终止对承包商的雇用。2、索赔条款:索赔条款是根据关于承包商享有的因业主履约不力或违约,或因意外因素(包括不可抗力情况)蒙受损失(时间和款项)而向业主要求赔偿或补偿权利的契约性条款。这方面的条款包括:(1)索赔的前提条件或索赔动因;(2)索赔程序、索赔通知、同期记录、索赔的依据、索赔的 时效和索赔款项的支付等。七、附件和补充条款FIDIC条款还规定了作为招标文件的文件内容和格式,以及在各种具体合同中可能出现的补充条款。1、附件条款:附件条款包括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协议书。2、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包括防止贿赂、保密要求、支出限制、联合承包情况下的各承包人的各自责任及连带责任,关税和税收的特别规定等五个方面内容。我国项目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 一、国际惯例的项目业主制透视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对业主及投资者是一整套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的机制;对工程咨询及施工企业又是竞争的"游戏规则"。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迫近,中国将成为国际建设市场最大热点之一,国际惯例的项目管理知识对我国业主、工程咨询业与施工企业显得更加重要。今天,我们要从产业生存的高度认识我国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的迫切性,切实而深入地了解国际惯例的项目管理机制与运作,由此分析我国项目管理的症结及我国工程咨询与施工企业功能的缺乏,进而再造我国投资与建设全新的项目管理体制及我国建设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一)国际惯例的工程业主制内涵及运作业主(Client)在英文中是买主或顾客之意。其采购的标的物是工程这种特殊的契约商品。按照世界银行的采购准则,业主制是在市场经济下业主实现"经济"与"效率"两大目标的工程采购机制。就内容而言,它包括业主对设计与监理工程咨询顾问的选择、对施工承包商的选择及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的微观监理,其选择的基本手段是激起工程咨询顾问与施工承包商同行中的竞争。工程咨询顾问竞争与施工承包商竞争是不同的,后者是我们常听到的招标投标方式。国际惯例的工程业主制的基本运作框架是世界银行的采购准则及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菲迪克"FIDIC)的工程技术与项目管理规范。国际惯例的业主制对投融资者及业主来说,是一套完整、科学而成熟的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机制。除世行为代表的国际开发机构外,越来越多的政府与经济组织倾向对之接受与强调。投资是一个从资金流到物质流再到资金流的动态过程。投资旨在获取较高的回报率,但是,这一动态过程是风险丛生的。在项目入手的实业投资中,它主要表现为项目管理的风险。国际惯例的业主制基本奥秘在于,业主利用其有利的市场地位使承包商沦为"中间投资者",进而将风险最大限度地转移给承包商。投资是一个以资金形成资产,通过管理资产提高资产效益,最后资产转为资金的动态增值循环。按照国际业主制,施工承包商的大临工程(甚至包括业主监理现场工程师的办公与生活设施)、施工设备、材料、管理费乃至员工的生活费与工资必须由自己先行垫付。业主对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按监理现场工程师的证明、投标单价的支付进度款。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业主逐渐将工程买下来。承包商在执行项目中将垫付的资金形成上述有形资产与施工权等无形资产。他通过自己施工及管理交付合格工程得到工程进度款是将资产转化为资金。其利润工程实际成本与标价之差也就是投资回报。有人会问:"在国际项目中业主不是要在开工时提供工程动工费吗?"是的。但按国际惯例,承包商在得到合同前必须提交占标价的履约保证金以及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证金。在有些国家,保证金可以由业主指定的银行出具的担保函代之,普遍采用的是"无条件不可撤消保函"。它使业主在发现承包商违约时有权要求银行支付,银行有义务无条件支付。有两点必须指出:其一,业主的动工预付款是在前几次工程进度款中逐渐扣完的;其二,在激烈的建设市场竞争中,承包商利润永远不可能大于履约保证金额度。有这样保证金在手,业主可以随时迫使承包商停工、返工,甚至没收保证金,驱逐承包商,以承包商保证金自行雇用他人。总之,在收到进度款之前所有费用是承包商投入的,他欲收回投资,绝不敢冒违约的风险。(二)国际惯例的工程业主制实施前提我们说业主有优越的市场地位是指建设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国际惯例的业主制威力在于它将风险暂时转移给承包商以及一系列担保机制。国际惯例的业主制实施有两个根本前提:一是存在一支精通设计、招标、施工、管理、商务、法律与外语且具良好声誉的产业化监理咨询专家队伍;二是对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深度及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有极其具体而严格的规范。招标投标制与施工监理制是国际业主制中对施工承包商选择与监理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两个面与过程。就重要性而言,显然监理制更突出。国际工程业主至少要签订三个合同:两个咨询服务合同,一个施工承包合同。前者是设计合同与监理合同。项目招标只是设计合同工作内容中的一部分。在任何情况下,监理服务必须有一个独立的合同。监理咨询顾问必须精通工程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的设计、施工管理、财务及行政与法律问题。实际上,业主制中的招标制与监理制是一个具体项目执行中的"立法"、"执法"的关系。按国际惯例,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是广义的设计,这种设计不光是施工图纸的设计,它是指整个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技术与行政两大类、四大块: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表及合同条件。其中,工程量表是一个未定价的概算表,合同条件规定业主、监理顾问及承包商的相互地位、权利与义务,基本上是业主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的一套机制。投标其实就是投标人根据图纸、技术规范及合同条件在工程量表上填写自已的单价与总价。递标时,投标人还必须附上投标书,声明"完全理解并接受业主所有合同文件,本标价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图纸、技术规范及合同条件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中标后,它们加上定价的工程量表及投标书是业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依据。所以,我们说设计对承包商是"立法",监理对其是"执法"。客观地讲,由于建设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国际惯例的合同条件倾向于维护业主的利益,它赋予业主监理咨询顾问极大的权力而承包商仅有有限的权利。建设市场的激烈竞争使得承包商要得到合同必须在价格上有竞争力,这就导致投标人之间竞相杀价。有些公司为了维持运转或某种目的不惜以保本乃至"自杀性"价格争取中标。但从本质上讲,没有一个承包商甘心按"自杀性"价格为业主营造合格的工程。投标书及诸多的保函也只是一种承诺。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材料、工艺、质量、设备、工序乃至施工组织严密的监理,承包商必然会以偷工减料来扩大赢利或使亏损最小化。这是为什么我国工程中会出现竹片当钢筋,泡沫、乱砖当混凝土的原因。实际上,一个项目立项依据如果可靠,设计是科学经济的,对业主来讲,其风险主要是工程的质量与工期。这样,国际惯例的监理作为最主要的风险约束机制,其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时至今天,我国工程业主制为何不能发挥国际惯例的业主制这般威力?看起来是我国的招标投标与监理制度的法规不健全。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把招标制与监理制割裂开来,特别是将招标与监理的重要性本末倒置。比如,我国招标试行在1982年,而监理试行则在1980年。目前,招标投标法在立法之中,而监理立法不知何年何月。我们至今尚未从根本上认识到国际惯例的工程监理是项目管理乃至投资管理的重中之重。从运作上讲,我国业主制中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三公"(公开、公平、公正)方面问题,但问题更大的是现行监理制。我国"建设监理"与国际工程执行中的"施工监理"不仅在称谓上,更主要在涵盖与运作上大相径庭。具体地说来,我国业主制实施缺乏上述的两大前提。首先,我国迄今对监理的工作内容、方式、程序、深度等方面没有统一、明确的规范。在从业道德上仅"参照国际规范"。这些必然导致监理操作中的随意性与对不称职监理人员处理的"弹性"。中外监理制的根本区别是,国际监理是由业主现场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工艺及质量严密地监督,其核心是"现场"与"施工过程中"。我国监理多半是"流动"的,或者是竣工后来一帮人检查,打印象分。这几乎不可能查到问题与隐患。其次,我国还未具备国外那样的一支精通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商务与法律、有严格职业道德约束的产业化的监理队伍。二、国际惯例的项目业主制源头控制我国项目业主制长期达不到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的功效,首先是我们未能客观地认识项目业主制的全过程,因而忽视了其源头问题;再就是在实际运作中,我国业主一般未能利用有利的市场地位与经济规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的项目管理机制。(一)国际项目业主制的源头在哪在我国,一谈起投资控制或项目管理,人们就想到业主制。在许多人看来,业主制内容就是招标投标制与建设监理制,项目管理改革出路是招标投标及监理制度的完善。我国目前的工程招标投标及监理制度与法律建设已严重滞后。但是,认为项目业主制就是招标投标制监理制是极片面的,是忽视项目业主制的源头控制表现。作为投资者,任何一位项目业主都希望以最低的价格、最短的工期采购质量与性能最优的工程。业主不仅仅是对施工承包商,也是对工程的咨询顾问而言的。作为特殊契约商品的工程凝结着承包商投入的设备、材料、劳动与管理的价值,它同时也凝结着咨询顾问设计与监理的劳动价值。其实,以咨询顾问与承包商合同价衡量各自对项目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的影响是狭隘的。从项目发展周期看,它有开发前期(立项前后过程)、执行期与经营期三个阶段。其中,执行期包括招标、施工与监理,承包商只涉及投标与施工阶段,而咨询服务贯穿全过程。当今建设项目一般投资大,周期长,涉及的专业领域广。项目管理本身是一个包含狭义的工程而又远超乎于它的系统工程。按照美国项目管理学会主席科兹纳博士的描述,一个理想的项目具有如图所示的关系。这个图揭示了一个理想的项目的管理目标之间的关系及前提,即成功的项目是通过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工期()、成本()及技术与性能要求(),并且应存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良好的联系与关系作为具体项目的环境条件。在现实项目执行中,往往是各种原因导致工期与概算的超出以及技术与性能不能达到设计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图中的三角形就变成如图所示的情况。这样,实际的;。假使图中的、均为最优设计,它们中任何一个值的变化意味着投资者处风险之中。图、图工期加长,不仅造成投资失控,更主要是失去市场机会。以房地产为例,我国年写字楼的销售占当年竣工的,而年仅占左右。假使一幢高级写字楼本应在年交付而拖到年,开发商风险较年增加倍多。在质量与性能不改变情况下,概算超出使产品成本加大而丧失竞争力,同时使投资者债务加重。质量不合格同样使产品不具竞争力,除此之外,业主还须在补救性措施上有较大投入。实际上,业主要达到图的目标应具两个条件:首先,对、的界定必须是科学的,再就是有切实有效的机制使、不超出,使不萎缩。对、的界定就是设计,保障目标的机制就是监理,而设计与监理刚好是项目执行阶段工程咨询的两大块内容。以下国际项目当事人关系图(图)颇说明问题。图可以这样解释,业主就一个项目分别接触设计师与概算师。概算师向业主报告大概的投资,设计师将项目设计完后交概算师详细核算,核算结果便是标底,它作为评标参照依据。设计文件是承包商投标报价及中标后施工的依据。设计文件也分发给监理师作为施工过程中微观监理的依据。图三揭示两个最明显的道理:其一,业主是通过咨询顾问(设计师、概算师及监理师)实施对承包商的管理;其二,、以及保障机制选择与设计也取决于咨询顾问。因此,业主制控制源头是工程咨询业而不是施工业。图国际上以咨询顾问为中心的项目管理起源于西方全面质量管理奠基人爱德华·德明博士的管理哲学:质量控制应贯彻在设计而不是检测之中,因为他观察到质量问题是设计造成的,仅有是操作者造成的。这与王玉虎、韩丽的调查不谋而合:"在我国,设计阶段影响投资程度为,而实施阶段,通过加强管理,技术措施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只有"。这种加强管理与技术措施只能是来自有效的监理,这再次说明,业主制控制的源头是工程咨询业。(二)国际项目业主制源头如何控制作为一整套业主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的机制,国际项目业主制旨在实现世界银行采购准则中的经济与效率这两大基本原则。这两大基本原则必须首先体现在项目招标文件的设计之中,其次是以招标投标选择承包商对其施工过程进行微观监理。因此,国际项目业主制全程运作的重中之重是选择一个充分理解业主需要、反映与保障实现这种需要的咨询顾问。西方的咨询业可分为两类:管理咨询与工程咨询。按国际惯例,一个项目仅招标文件的设计就占项目投资的5%左右。当然,这里的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表及合同规范。这些设计只是设计合同中工作范围的一部分,其他内容是招标宣传、资格预审及评标。由于西方人早就明确设计是项目管理的源头,西方业主也就精通利用咨询顾问竞争来选择咨询顾问。据美国权威统计,美国一个中等规模的工程咨询公司竞争咨询合同成功与失败比率是。由于竞争激烈,西方工程咨询公司吸收了一些投资分析与经营管理专家,以便其咨询服务"前伸"到项目开发前期的投资机会研究之中,"后延"至项目竣工后的管理,这样可以捞到更多的咨询服务合同。客观地讲,我们这里所讲的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只是一类合同,即业主首先选择设计咨询顾问,顾问设计的文件付诸招标。施工由独立的中标的承包商进行。还有一类是"设计带建造"及其派生的交钥匙合同,连材料、设备都由乙方提供。当然,也还有议标合同,不同形式的合同决定项目当事人处于不同的地位,这对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程度有很大的影响。例如,一个规模不太大的工程按国际公开选择性竞争的方式招标,招标成本大,时间也拖得太久;一个项目未完工,在项目中增加部分工程,重新招标不仅时间不允许,而且会带来现场的混乱;交钥匙工程看似省掉业主许多麻烦,但这种合同排斥竞争,成本要高得多。世界银行几乎不会认可这种合同。不在不得已时,业主不会接受交钥匙合同。业主选择了合同形式后接着就是选择咨询顾问。其选择或者说咨询公司竞争的方式是陈述。陈述是工程咨询业竞争合同中的两个过程与方式。"陈"是陈列,"述"是表述与答辩。前者包括图纸、图片、比例模型等陈列品,后者表述自已的设计如何体现对业主需要理解以及有什么样机制保证目标的实现。随着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计算机辅助管理()及多煤体与声像技术的发展,多维空间立体设计与电影、录像等动态手段代替了传统静态的摆设与陈列。咨询顾问赢得设计与监理合同的机会在于展示与表述其设计如何在时间、成本、技术质量与性能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体现与满足业主的需要以及他有何种机制与手段保证目标的实现。国际业主一般聘请、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陈述竞争的咨询顾问打分,择优录用。在选择施工承包商的招标中,业主一旦选中一位潜在承包商,在向其授予合同之前,须与他谈判并要求他递交占标价以上的履约保证金。同样,业主一旦选择了一位潜在的咨询顾问,他们也须进行谈判。谈判除对咨询费、工作内容讨价还价外,业主还要求当选的咨询顾问在其设计与监理中溶进那些竞争失利同行的先进的技术、工艺或机制。目前,在许多国际商业银行融资的项目中,业主坚持咨询顾问在被正式授予咨询合同之前必须递交超工期与超预算的保证金。这种机制充分体现业主对源头控制的意识:受到约束的不光是承包商,更应是咨询顾问。这是咨询业被推向市场的真正含意。只有工程咨询顾问像这样被推向市场,业主项目执行全程的风险才会最小化。三、国际工程合同选择及其对投资的影响 众所周知,建设市场基本是一个买方市场,因为以"菲迪克"为代表的公认标准合同形式及条款基本是从维护业主利益出发的。然而,在现实中,并非每一个业主在任何时候都处于有利的市场地位,并且精明的业主明白,最大限度的投资控制与风险约束固然需要对咨询顾问与承包商有约束,但还需要他们有积极性。因此,一个科学的合同应包含风险约束与积极性激励这两种机制。(一)国际工程合同发包方式的选择国际上将业主分为私人部类()与公共部类()这两类。前者包括非国有的公司,后者指各级政府及国际开发机构贷款项目。项目按性质分有工业、商业与民用两类,按投资规模又分为大型项目与中小型项目。目前国际上通行的项目合同有十多种。实际上,工程合同选择有两层含义:第一,业主是分别选择工程咨询顾问(设计、监理)与施工承包商,还是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全交一家承包商?我们常说的竞争性招标投标就是业主首先选择咨询顾问,资询顾问设计了包括技术与监理规范在内的招标文件后将其付诸潜在承包商之间竞标。"交钥匙"()是典型的后一种发包方式。这种选择决定业主就工程是首先接触咨询顾问,还是接触一个同时提供设计与建造两种服务的建筑商。当然,在后一种情况下,业主还是要聘请独立的监理顾问的。第二,工程是按世界银行及许多国家政府强调的固定价格竞争性招标,还是议价发包()?竞争性招标有"选择性竞争"与"公开竞争"两种。议价发包主要有"设计加建造"()、"交钥匙"、"一揽子交易"()及其派生的几种形式。选择性与公开竞争招标的主要区别是,按选择性招标,在业主咨询顾问完成合同文件设计后,业主选择几家信誉较好的施工公司报价,公司数量限制在个左右。而根据公开竞争性招标,业主在项目文件设计完成之后就营造意向在一定的范围按惯例广告宣传。从理论上讲,对投标者人数无限制,它使一些不为业主了解的投标人有机会投标,扩大竞争使业主得到实惠。但是,这种招标周期长,评标、定标工作量大。为防止投机,业主往往以初选()或资格预审()最终限制竞争人数。据英国全国经济发展署()的统计,议标发包的工程成本一般比竞争性招标工程成本高出左右。作为一个发达国家,英国几乎没有什么世界银行项目,而英国各种业主对合同形式的偏好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