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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土建总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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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土建总说明.doc

    总说明    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造价变革,我们在一九九年颁发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近几年发展情况,重新编制了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二次装修工程;不适用于修缮、改建、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确定工程造价的标准。是编制建筑工程预算、结算、扩标工程标底,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和审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其基价(或人工费)是计取有关费用和测定价差指数的基础。     四、本定额分建筑分册和装饰分册。使用时,应分别执行相应费用定额。但建筑分册中凡注明套用装饰分册者,其费用均执行装饰分册费用定额。     五、本定额其它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内清理费用(以上简称五项其它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其计算基础见相应费用定额预结算程序。其费率为:     1.建筑分册:3.1%,其中:五项其它直接费1.8%;     临时设施费1.3%;     2.装饰分册:60%,其中:五项其它直接费35%     临时设施费25%。     六、本定额人工费调增费:人工费调增费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定额基价人工费基础上的调增部分,其取费等级的划分及管理见鲁建标发199623号“关于发布山东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调增费率见下表:     七、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合理施工组织确定的。除注明者外,不予调整或换算。     八、本定额仅列出主要材料用量,次要材料已包括在其它材料费内。     九、本定额各项目中的“工程内容”,仅对主要施工工序作乐说明,次要工序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本定额凡注明“以下、以内、小于”字样者,均包括其本身;注明“以上、以外、大于”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仲裁。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6.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脚、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5.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7.单层建筑物内分割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8.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三、其他     在计算建筑物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第一章 基础工程一、机械土石方说 明    1.本节包括挖掘机挖土、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铲运机铲运土,推土机推土,机械碾压、机械出渣等。     2.本节适用于设计室外标高与自然地坪间的单独挖、填、运土石方。     3.土质分类     (1)普通土:使用锨、少量用镐操作。如砂、砂土、种植土、软质盐土、堆积土及垃圾。     (2)坚土:使用镐、锨操作。如密实的粘土、黄土或含有少量碎石、砾石建筑材料碎屑的粘土。     (3)砂砾坚土:使用镐及部分用撬棍操作。如坚硬密实的粘土、含有50%以内的碎石、砾石、姜固石的粘土,硬化的重盐土、泥板岩及风化软石。     4.石质分类     (1)松石:如风化岩石、砂岩、薄层页岩及大片连结的姜固石,冻结土(仅冻结部分)。     (2)坚石:如硬石灰岩、花岗岩、石英石等。     松石、坚石用爆破方法开挖。     5.本节已综合考虑了土壤湿度、土(石)层厚度、机械挖土时行驶道路类别等,使用时不得因具体情况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开挖以立方米计算。     2.铲运机铲运堆积土、砂时,均按坚土计算。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普通土计算。     3.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的运距,指堆土区或铲土区重心至弃土区重心的直线距离。重车上坡,坡度超过10%的因素已在定额中考虑,不单独计算。     4.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当挖土区至卸土区重心间有障碍时,按汽车行驶最短距离计算。     5.回填土机械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挖掘机台班数量乘系数1.25,垫板按实际用量的30%摊销,铺设用工及辅助用工按实计算。 二、基础土石方及排水说 明    1.本节适用于设计室外标高以下部分的需全部大开挖的基础土石方工程。包括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等的挖土。     2.基础土石方按不同深度已综合考虑了挖土放坡、工作面、土石方场内运输、石方出渣、运渣、钎探,基础回填土等。因此不得因具体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3.定额内未包括支护坡桩,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4.轻型井点降水、大口径井点降水,包括设备、井点管安装、拆除、抽水、抽水设备25公里以内的场外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土石方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的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基础垫层底的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2.基础挖土遇石方时,石方部分按第一节石方爆破子目乘以下系数:松石1.15;坚石1.3。爆破厚的出渣、运渣不再单独计算(当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或爆破时需覆盖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防护措施时,其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的内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四周2米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其工程量按建筑物体积计算:     (1)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高度,有山墙者自±0.00至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平屋顶自±0.00算至建筑物檐口。     (2)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水平面积乘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0.00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5.轻型井点降水、大口径井点降水,按建筑物底层外墙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的内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大口径深井降水分打井和抽水,其打井工程量按米计算,抽水按台班计算。 三、桩基础及强夯说 明    1.本节包括打预制钢筋砼桩,机械钻孔、人工挖孔钢筋砼灌注桩,夯扩成孔桩,震冲桩及强夯等。     2.打桩的土壤级别已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得调整。     3.强夯已包括低锤满拍,设计无规定时,扣除子目中低锤满拍部分。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砼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截面积计算。砼管桩的空心部分应扣除,但设计要求加填充料时,另行计算。     2.机械钻孔、人工挖孔钢筋砼灌注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加0.6米乘设计断面计算。     3.夯扩桩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夯扩桩工程量=(设计桩长+复打总长度+0.6)×钢管外径截面积。 复打总长度为每次复打长度之和。     4.碎石震冲桩、石灰挤密桩,按设计桩长乘设计桩断面计算。     5.打桩机在垫板上作业时,打桩机台班数量乘系数1.25;垫板按实际用量的30%摊销,铺设用工及辅助机械按实计算。     6.桩承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不扣除小于0.3平方米的孔洞、嵌入承台内的钢筋、铁件。     7.强夯工程量计算:     (1)强夯按处理地基的有效面积计算。有效面积以设计为准,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纵横轴线,每边各加4米计算。     (2)强夯是按照夯点不间隔排列顺序、依次夯够设计击数计算的。如设计要求分遍夯击时,其夯击工程量乘遍数计算。 四、基础与垫层说 明    1.本节包括砖、石、砼、钢筋砼基础、钢筋砼基础梁和基础垫层。     2.除满堂基础、设备基础、地下室基础垫层外,其它基础垫层均包括挖土、运土,其挖、运土不再另行计算。     3.基础部分(除个别项目外)分含土方、不含土方两种。当设计要求大开挖时,套用不含土方定额子目,土方另计。套用含土子目遇石方时,石方部分按第一节石方爆破子目乘下列系数:松石1.65,坚石2.00,爆破后的出渣、运渣不单独计算,定额中所含内容也不扣减。     4.独立基础扩大面以上至设计室内地坪以下的砖、石、钢筋砼柱等,已综合在相应的基础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5.基础大放脚重叠部分,小于0.3平方米的孔洞,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子、防潮层所占体积不扣除。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垫层:     (1)满堂基础垫层按建筑物底层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内包面积乘垫层厚度计算。局部加深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垫层工程量内。     (2)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垫层,按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底面积乘垫层平均厚度计算。     (3)条形基础垫层按基础设计轴线间长度乘垫层断面积计算。     (4)独立基础间的条形基础垫层,按基础设计轴线间长度乘系数0.95后,再乘垫层断面积计算。     2.基础: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满堂基础、设备基础、杯型基础、地下室基础除外),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     (1)条形基础,按其设计轴线间长度乘以设计砌筑材料面积计算。     (2)独立基础,按柱以下扩大面的体积计算。     (3)砼、钢筋砼满堂基础按建筑物底层设计轴线(无轴线按中心线)内包面积的设计基础体积计算。     (4)砼、钢筋砼设备基础、杯型基础,按实际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钢筋砼基础梁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断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五、地沟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节定额按国际J331编制。     2.本节列有靠墙地沟、不靠墙砖地沟、钢筋砼地沟等。定额内综合了地沟挖土方、运土方、回填土、垫层、砌筑、抹灰、沟盖板、地沟梁制安、钢筋砼地沟防潮等全部工作内容。     3.定额内的挖土类别已综合取定,使用时不得调整。     4.地沟按设计断面以延长米计算。 第二章 墙体工程说 明    1.本章包括砖墙、石墙、钢筋砼墙、框架间墙、轻体墙等。     2.定额中的砖规格为240×115×53毫米标准粘土砖。如使用同规格的炉渣砖、粉煤灰砖等,工料数量不变。     3.现浇钢筋砼墙中,综合了层高3.6米以上工具式钢模板超高所增加的工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与墙身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室内地坪一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建筑物有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地下室设计地面标高以上为墙身,以下为基础。     2.砖墙按不同厚度分别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预留孔洞所需工料不再增加)、圈梁、过梁、构造柱、砼烟道、通风道和嵌入墙体内的钢架、钢筋、铁件、木砖、深入墙内的梁头、梁垫、檀头、垫木、门窗走头、屋架端头、嵌入外墙的钢筋砼板头所占面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下的腰线、挑檐不增加;但砖垛、三皮砖以上的挑檐、腰线、按其突出墙面的部分,折成所附墙的面积,并入墙内计算。     3.墙身长度:内外墙均按设计轴线间(无轴线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4.砖墙高度:     (1)外墙高度: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面;外墙带女儿墙算至板或梁底面;位于屋架下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无屋架者,算至屋面板底(墙中心线处的底板);有檐口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另加20厘米。     (2)内墙高度:内墙位于平板或梁下者,算至板或梁底面;位于屋架下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面另加10厘米。     (3)坡屋面内外山墙的山尖部分,按平均高度计算。     5.框架间内、外墙按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其长度按设计轴线间距离计算。其高度自设计室内地坪(或露面)至钢筋砼梁底间距离计算。     6.石墙:内外墙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设计高度计算。     7.毛石挡土墙、毛石护坡,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毛石挡土墙与其基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面标高低的一侧为界,以上为墙,以下为基础。(基础套用构筑物部分围墙毛石基础子目)。     8.现浇钢筋砼墙、电梯井壁,按设计轴线间(无轴线按中心线)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计算时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预留孔洞所需工料不再增加)。与现浇砼墙一起整浇的砼梁头、板头,并入墙面积内计算。     9.预制砼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预制水磨石窗台板按延长米计算。预制水磨石割断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内已包括磨光打腊,其安装铁件按图纸用量计算,套用焊接铁件价格。     10.预制砼漏空花格墙按花格厚度,以花格外围面积计算。     11.轻体墙按设计轴线间(无轴线按中心线)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12.厕所、浴室木割断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割断中的门扇,并入割断内计算。     13.附墙烟道、通风道及其他:     (1)砖砌附墙烟道(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折算成面积,并入所附墙身面积中计算。其排烟口、出灰口、垃圾道门、垃圾斗、铁篦子、垃圾箱和砼盖板另计。     (2)预制砼烟道、通风道,按设计烟道、通风道总高度,分不同孔数以延长米计算。其铁插入口、出灰口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14.石棉瓦墙、铁皮墙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5.吊式活动木割断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定额内包括暗梁、吊轨、侧门的制安及刷硝基清漆。     16.零星砌体以立方米计算。零星砌体适用于厕所蹲台、小便槽、小槽腿、煤箱、垃圾箱、台阶挡墙、花台、华池等。     17.墙体立面防潮层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8.“轻体墙”中的油漆工程量,按其墙体工程量乘以相应定额子目中“油漆面积”,套用装饰分册。     19.外墙和内墙装饰面积,按装饰分册有关规定计算。     20.外墙内侧、内墙两侧一般抹灰和涂刷,其工程量按下表计算: 抹灰部位抹灰及涂刷工程量外墙内侧抹灰内墙两侧抹灰框架外墙内侧抹灰框架内墙两侧抹灰外墙工程量×0.93内墙工程量×1.94框架外墙工程量×0.87框架内墙工程量×1.80第三章 柱、梁、板及其它工程说 明    1.本章包括砖、石柱、钢筋砼柱、梁、板、楼梯、阳台等。     2.定额中的模板分别按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板、木模板及砖地(胎)模和砼地(胎)模编制,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3.定额中的钢筋是按手工绑扎、部分焊接编制、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4.现浇钢筋砼柱、梁、板的工具式钢模板超高(指层高大于3.60m)因素已综合在相应定额内,其超高所增加的人工、模板支撑不再另行计算。     5.预制钢筋砼框架柱、梁接头,柱接柱,均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6.小型构件指砼体积在0.1立方米以内,定额中又未列项目的构件。     7.凡采用泵送砼施工的工程(非滑模),其砼柱、梁、板、墙按各自工程量计量规则计算(墙、板工程量折成体积),合并套用泵送钢筋砼框架梁、柱、板、墙子目。     8.定额中电渣压力焊、冷挤压钢套管子目,仅用于钢筋定尺长度的搭接。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砖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按设计柱断面以米计算。     2.石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以立方米计算。     3.钢筋砼柱:     (1)预制钢筋砼柱,按设计长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柱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2)现浇钢筋砼有梁板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楼板上表面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3)现浇钢筋砼无梁板柱,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帽下表面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4)现浇钢筋砼框架柱,有楼隔层的,柱高度自设计室内地坪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地下室或满堂基础的框架柱高度,自地下室室内地坪或满堂基础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工程量按柱高乘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无楼隔层的柱高,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5)构造柱:高度自基础圈梁上表面至柱顶,无基础圈梁时,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柱顶,以延长米计算(构造柱与砖墙咬口的砼体积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6)室外雨蓬柱: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柱顶高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4.钢筋砼梁:     (1)现浇单梁、连续梁、框架梁按柱或墙间的设计轴线长度乘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2)现浇圈梁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以米计算(定额中已综合圈梁兼过梁的因素)。圈梁与嵌入墙内的阳台连接时,圈梁长度扣除嵌入墙内阳台梁长度。     (3)现浇、预制过梁按设计洞口宽度以米计算。     (4)悬跳梁按其最大断面面积乘以墙体设计轴线至梁端头的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套用“框架梁”定额。     (5)预制梁、预制框架梁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预制框架梁接头已综合在定额内)。     (6)泵送或非泵送砼的滑模框架、剪力墙,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7)现浇、预制梁下的砼梁垫,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5.钢筋砼板,按设计轴线间内包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坡屋面钢筋砼板,乘屋面坡度系数)。     (1)现浇无梁板(系指由柱头直接支撑的板)的柱帽已综合在板内,不单独计算。     (2)现浇有梁板系指板下带梁并与板构成一体。现浇有梁板的梁高指板下梁的净高度。其工程量计算分别为:板按“钢筋砼板”的计算规则计算;板底梁:主梁按设计轴线长度乘断面计算,次梁按其净长乘断面计算。     (3)用于工业厂房的预制屋面板,定额按两边自由排水编制。设计为其他排水形式时,其工程量乘以下系数:     两边自由排水:1     一边自由排水,一边内天沟排水:0.932     一边外天沟排水,一边内天沟排水:0.889     两边外天沟排水:0.915     两边内天沟排水:0.863     (4)现浇、预制挑檐板,按设计轴线间的长度,乘以外挑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外挑宽度指外墙外边线挑出部分)。翻起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挑檐内计算。     (5)现浇、预制天沟板,按设计轴线间长度乘天沟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6)双T板定额,其挑檐部分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6.钢筋砼楼梯及其它:     (1)砼整体楼梯(包括楼梯板、踏步、平台梁、斜梁),按楼梯间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厘米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也不增加。     (2)踏步式旋转楼梯,按其楼梯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周数计算。     (3)钢筋砼筒壳、双曲薄壳,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壳体中依附的边缘构件,如边梁、端梁、横隔板等构件,檐口挑檐等体积均并入壳体积内计算。     (4)钢筋砼雨蓬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梁雨蓬中的梁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单独计算,但嵌入墙内的梁(包括无梁雨蓬),按雨蓬宽度以米另行计算,套用过梁相应定额。现浇钢筋砼水平遮阳板,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无梁雨蓬相应定额。     (5)钢筋砼阳台按挑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及嵌入墙内的梁均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6)砼栏板、砖栏板按延长米计算(砼扶手已综合在定额内)。     (7)砼檀条、支撑、天窗上下挡、砼池槽、小型构件、压顶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7.柱、梁、板等工程量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螺栓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但留孔所需工料也不增加。     8.各种柱、梁及板的抹灰及涂刷,按以上规定计算出工程量,乘以相应子目中的抹灰面积,套用建筑分册第七章有关内容。     9.各种柱、梁的镶贴,按装饰分册中有关规定计算,套用装饰分册有关内容。 第四章 楼、地面工程说 明    1.本章包括楼、地面,楼、地面垫层,楼、地面防潮层,台阶,散水,伸缩缝,栏板,扶手等。     2.定额中“工业建筑”地面及垫层,仅适用于钢筋砼排架结构的工业建筑,其它结构工业建筑的楼地面及垫层,套用“公用及民用建筑”楼地面及垫层定额。     3.地面定额中包括运土、回填土、地面面层等;露面定额中包括露面找平层、面层等。楼、地面垫层按规则单独计算。     4.“工业建筑”地面的踢脚线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5.卷材和刷热沥青防潮层,定额内均包括第一遍冷底子油和附加层工料。     6.伸缩缝定额适用于屋面、地面、墙体等部位的伸缩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及垫层,按设计主墙间轴线(无轴线的按中心线)尺寸,长乘宽以平方米计算。扣除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及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面积。不扣除墙架柱、间壁墙、通风道、附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和暖气槽、壁龛的开口处面积也不增加。     “公用及民用建筑”的单个房间面积(轴线间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至200平方米以内时,该房间水泥砂浆及砼楼地面、垫层工程量乘系数1.10;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时,该房间楼、地面层、垫层工程量乘系数1.14。     2.踢脚线工程量计算:     水泥砂浆踢脚线工程量,按相应楼、地面子目中的踢脚线含量乘楼、地面工程量计算。     水磨石及块料面层踢脚线,按装饰分册有关规定计算。     3.楼、地面防潮层按主墙间设计轴线尺寸乘宽以平方米计算。与墙体连接的翻起部分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4.台阶、散水、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各种伸缩缝按不同用料分别以米计算。外墙伸缩缝如内外两面填缝时,其工程量按相应定额乘系数2。     6.水磨石及镶贴块料面层楼地面,按装饰分册有关规定计算。 第五章 屋面工程说 明    1.本章包括木屋架、钢筋砼屋架、天窗架、瓦屋面、铁皮屋面、各种保温平屋面、非保温屋面防水层、屋面排水及屋面烟囱等。     2.钢筋砼屋架、天窗架等构件、定额中均综合了制作、拼装、安装、接头灌缝、砼垫块、表面喷涂等。     3.坡屋面中除钢檀屋面外,定额中已包括檀条、檀条以上部分及封檐板、博风板等。钢檀条仅包括檀条以上部分。     4.保温平屋面分女儿墙内天沟排水、女儿墙外天沟排水、挑檐无天沟排水、挑檐天沟排水四种形式。定额中已综合了找平层、隔气层、保温层、防水层、女儿墙内侧及压顶抹灰等。     5.本章中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注明为净料时,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时,增加3毫米,两面刨光时增加5毫米,园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立方米。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屋架、钢筋砼屋架、天窗架等均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木屋架中的木夹板、垫木、风撑及与屋架连接的挑沿木等并入屋架内计算。     2.坡屋面按檐口外边线(或风檐板、博风板外边线)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计算。     3.保温平屋面按屋面下外墙外围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沟等所占面积。保温层设计平均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规定进行调整。定额防水层是按三毡四油一砂考虑的,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根据屋面排水形式进行相应调整。     4.非保温屋面防水层按屋面下的外墙外围面积乘屋面坡度系数计算。     5.水落管按设计长度计算。水斗、落水口按设计个数计算。铁皮天沟、檐沟按米计算。     6.屋面烟囱自屋面板顶面算至烟囱顶面,以米计算。 屋面坡度系数表屋顶类型平顶坡           顶高跨比1/21/31/41/51/61/81/101/121/161/201/241/301/40坡度系数11.41421.20191.11801.07701.05411.03081.01981.03181.00781.00501.00351.00221.0012第六章 门窗工程说 明    1.本章包括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金属门窗等。     2.定额中的门、窗木材用量,材料中已综合考虑,一律不予换算。     3.当设计玻璃品种、厚度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调整,其它不变。     4.定额中的普通窗适用于平开式,上、中、下悬式,垂直中转式及推拉式。     5.定额子目中列有相应的油漆面积。使用时,按设计刷油种类,套用装饰分册。     6.门、窗五金铁件已综合在定额内,除注明者外,不得另行计算。推拉、平开大门未包括地滑轨、地轮、吊滑轮、吊轮,发生时另行计算。     7.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彩板门窗,防盗门等,定额中均包括安装用工及安装材料,使用时不得另行计算。     8.木门定额中包括安装门锁,如设计不要求安门锁时,扣除其门锁数量,同时每把门锁扣除0.15工日,其它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窗、金属窗均按设计洞口面积计算;其组合缝的填充料、盖口条及安装连接的螺栓,铁件等均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2.木门金属门均按设计洞口面积计算。(包括门亮子,但半园上亮子除外)。     3.木门连窗按洞口面积计算。     4.铝合金门连窗工程量分别计算,窗的宽度算至门框外边。     5.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园窗及门上部带有半园上亮时,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其分界线以窗或门的上横框裁口线为界。     6.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7.钢筋砼框上装窗、门扇,其工程量按扇的外围面积计算。钢筋砼框制作,套用预制钢筋砼小型构件定额。     8.冷藏冻结保温门按扇的外围面积计算,冷藏门樘架按升口外围尺寸计算。内口若作普通门扇按相应定额计算。     9.金属门的制作,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几何尺寸以吨计算。     10.射线防护门、钢管铁丝网门,按门扇外围以平方米计算。射线防护门的铅板厚度,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11.门窗钉披水条、盖口条按框宽度以延长米计算。     12.木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第七章 一般抹灰及涂刷工程说 明    (一)本章中各种抹灰砂浆厚度、配合比系综合考虑的,不得调整。     (二)天棚及柱面抹灰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抹小园脚、柱线脚及天棚高级抹灰装饰线等。使用时,不得因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内墙、梁、柱、板底抹灰及涂刷,按第二章、第三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抹灰工程量套用本章相应子目。     2.零星项目及小面积抹灰、涂刷、按设计抹灰、涂刷面积计算。     3.地面刷各种涂料,其工程量按主墙间的轴线面积计算。不扣除墙架、柱、间壁墙、通风道、附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和暖气槽、壁龛的开口处的面积不增加。 第八章 金属结构工程说 明    1.本章包括钢墙架、钢支撑、钢柱、钢吊车梁、钢平台、钢屋架、钢天窗架及球节点钢网架等。     2.金属结构定额综合了构件制作、拼装、安装、场内运输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按设计主材几何尺寸,以吨计算。钢板为多边形者,按矩形计算,不扣除切边、切肢和孔腿的重量。     2.山墙防风桁架、套用防风桁架定额;柱间支撑、屋架水平支撑、垂直支撑,套用钢支撑定额。     3.计算吊车梁时,吊车梁旁的制动梁、制动板的主材用量应单独计算,套用制动梁定额。     4.钢平台、操作平台包括平台的柱、梁、板、斜撑、拉条及连接件等主材重量,但平台栏杆应另行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5.计算钢柱、钢屋架、钢托架、天窗架工程量时,依附其上的牛腿、悬臂梁、檩托、横档支爪、檩条爪等分别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     6.屋架单榀重量在0.5吨以内者,套用轻型屋架定额。 第九章 脚手架及超高费一.脚手架说 明    1.脚手架不分材质和搭设方式,均按本定额执行。     2.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物,所搭设的脚手架,均套用综合脚手架定额。     3.综合脚手架定额中已综合了内外墙砌筑,砼柱、梁、墙浇注,上料台、内外装饰、及高度在3.6米以内的天棚装饰脚手架,使用时不再计算其它脚手架费用。     4.建筑物天棚高度超高3.6米所搭设的装饰用脚手架,已综合到有关定额中,使用时不再单独计算。     5.定额所列单项脚手架定额,仅适用于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架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2.单层建筑物的高度以6米为准。当檐口高度大于6米时,其超过部分套用每增高1米定额(增高小于0.6米时不计,大于0.6米而小于1米时,按每增高1米计算)。     3.单项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垂直墙面面积计算。搭设砖、石、砼独立柱脚手架(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者),按柱断面外围周长加3.6米乘柱高计算。围墙脚手架按里脚手架定额套用。但二砖以上和石砌围墙,高度大于1、2米时,套用里脚手架定额并乘系数2。围墙高度自设计地坪算至围墙顶。其长度以围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超高费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凡建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屋面板顶)在20米以上,按其下列规定计算“超高费面积”(“超高费面积”系指可计取超高费用的面积,简称“超高费面积”)。     2.“超高费面积”的计算     有自然层的建筑物,按自然层计算(包括高度大于2.2米的技术层、设备层),但层高超高3.3米部分要累加,按每加3.3米折算一层,折算后小于2.20米时不计。大于2.20米时,再计增一层“超高费面积”。     无自然层的建筑物,其超过20米的部分按每3.3米折算一层,折算后小于2.2米时不计,大于2.2米时,再计增一层“超高费面积”。     3.高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塔楼等,均不计算高度,但计算建筑面积。     4.同一建筑物其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超高费面积”。     5.超高费定额仅列非封闭式一种。当建筑物需封闭时,按封闭部分的外墙面积,套用竹笆封闭定额。     6.砖混结构的超高建筑物,按相应高度的超高费标准,乘系数0.8。     7.超高费包括:脚手架增加费、垂直运输机械费、人工降效费,施工用水增加费、通讯联络费、排污清理费、人员上下费、照明避雷及其他费用。 第十章 构筑物及零星项目说 明    1.本章分综合项与单项定额两部分。凡涉及文件中的构筑物工程,选用标准图的(国标或省标),均套用综合项目中的相应定额。     2.综合项与单项定额中的烟囱、水塔脚手架是按金属脚手架编制的。使用时不得调整。     3.综合项定额中的烟囱、水塔、化粪池、检查井、管沟等所含的土方,其土质类别与挖土深度是综合考虑的,实际不同时,不得调整。     4.定额综合项中不包括门窗材烘干费,预制砼构件蒸养费,构件场外运输费。发生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一、综合项说 明    1.烟囱综合项定额是按国标GB11,抗震烈度7度,风压分别按50千克/平方米(45米以内)和70千克/平方米(45米以上)编制的,烟囱以外的配套项目,可根据设计规定套用相应定额。     2.砖烟囱及水塔综合项定额,包括自基础挖土方、砌筑或砼浇捣至地上部分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以“座”计算。     3.水塔综合项定额是按省标LG251,国标S847(砖塔身带水箱、砼塔身与保温水箱)编制的。     4.化粪池、检查井综合项定额是按S214、LS3编制的。包括自挖土方至砌筑或浇捣砼等全部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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