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政府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监理招标文件.doc

    • 资源ID:2678018       资源大小:323KB        全文页数:4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政府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监理招标文件.doc

    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GZIT2013-ZB0710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 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 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 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 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六、 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 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九、 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十、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 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十二、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十三、 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问题,投标人必须注意本项目中只要是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管数量多少,金额多少,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相关消息。十四、 关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审的问题。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各地认定机构应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对授权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由认定机构的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信息产业部门备案。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公布,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若某地主管部门对证书使用其他年审方式或不按证书上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审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年审规定的有关文件材料。如只在网上进行登记而没有在证书上加盖年审章的,应提供网上审批通过的页面截图;如正在办理年审的,应提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71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0日五个工作日。1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710。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海珠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3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 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内容: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名中标人,对海珠区各单位的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开展监理工作。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最高平均取费比率:3.25%。5.4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5.5工期要求: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6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7 购买招标文件: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2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7.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7.3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8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5日 下午2:0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四会议室。11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黄诗敏;联系电话:020-89088736;传真:020-89000752;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999号521室;邮编:510240。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陈树君;联系电话:38202406;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网址:http:/www.it-;Email:gztender;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查询投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71.名词解释72.关于招标文件73.关于投标人84.关于投标文件85.关于投标保证金116.关于投标费用127.关于开标128.关于评标和定标139.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3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311.关于质疑和投诉1512.关于知识产权1513.关于保密1514.关于中标服务费15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6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16第二章 付款方式说明20第三部份 附件21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21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28第三章 样表格式36附件1-1 投标函36附件1-2 开标一览表37附件1-3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38附件1-4 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39附件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0附件1-6 项目经理简历表41附件1-7 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41附件1-8 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42附件1-9 详细报价清单42产品详细报价清单42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43附件1-11 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43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44附件2-1 授权委托书45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46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 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和信息化局1.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2. 关于招标文件2.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 关于投标人1233.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3.2 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 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233.13.23.33.3.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 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 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12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调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 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5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 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 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 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2344.14.24.34.44.54.64.6.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12344.14.24.34.44.54.64.74.7.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 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 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 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 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 投标人所报费率低于最高平均取费比率50,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5. 关于投标保证金12345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4,000.00)。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不必再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必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800163582111108转帐事由:GZIT2013-ZB0710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123455.15.25.35.45.55.5.1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3455.15.25.35.45.55.65.6.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 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6.3 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 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 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 关于开标1.2.3.4.5.6.7.1234567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7.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 关于评标和定标12345678123456788.1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8.3 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9. 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2.3.4.5.6.7.8.9.1234567899.199.1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2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3 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 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2345678910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234567891010.110.1.1 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 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 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 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 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 投标取费比率超过最高平均取费比率3.25%,其中各项目的取费比率有高于以下列表的:项目内容项目合同总金额最高取费比率(%)权重信息系统集成工程方案设计和工程监理100万元以下项目(含100万)3.500.20100200万元项目(含200万)3.000.15200500万元项目(含500万)2.500.10500万元以上项目2.000.05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工程方案设计和工程监理100万元以下项目(含100万)4.000.20100200万元项目(含200万)3.500.15200500万元项目(含500万)3.000.10500万元以上项目2.500.05说明:1、平均取费比率=()(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2、“投标人取费比率”是指投标人所承诺的该类项目的最高取费率,具体项目的服务费率即以此为依据。10.1.12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 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234567891010.110.210.2.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平均取费比率,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 关于质疑和投诉1234567891011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 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 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 关于中标服务费123456789101112131414.1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需支付肆仟元人民币中标服务费。14.2 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 项目需求描述 项目工期要求: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投标人须承诺在采购结果公告后签订合同前,用户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检查(资料目录见后商务评分表),不能提供原件或资料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虚假承诺,并报广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一、项目概况随着海珠区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各部门均有一些信息化项目建设,同时,各局委办也都有一些信息化建设的设想,由于信息化项目在方案设计、工程实施方面对专业性要求较高,为了使各信息化项目设计科学,工程费用合理,工程质量优质,项目效益明显,现海珠区科信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对区财政支持的所有信息化项目实施监理。二、采购目的通过本次招标,共确定一名中标人,对海珠区各单位的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开展监理工作。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二年内。三、实施监理的项目范围海珠区各单位的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不包括监理费用金额超过30万的项目)。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项目签订监理合同,监理费用由采购人统一支付。四、总体要求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一切用数据说话,科学、公正、守法”作为技术咨询原则,以“一协调:组织协调;二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三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作为指导思想,在海珠区科信局监督下,协助海珠区科信局成功管理、协调信息化工程。五、监理目标1、咨询目标:项目的前期设计咨询。2、投资目标:投资金额不超过合同规定金额。3、工期目标:确保项目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4、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和设计书中的各项功能,并符合设计书中的质量标准,将系统建设成一个先进、实用、体现当代高新技术水平的信息化建设工程系统,同时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高性能。六、监理内容1. 服务内容1.1.提供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包括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开发(软件开发)。1.2.针对海珠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结合自己过去的监理经验,全面参与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2. 工程设计阶段2.1.审核和协助制定项目设计方案:监理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与协商,了解项目需求、质量要求等,协助项目单位制定项目科学、完善的设计方案,起草招标文件。2.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2.3.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2.4.审核工程实施人员:确认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2.5.协助与施工单位谈判及签订项目承包合同。3. 工程实施阶段3.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1)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2)了解承包商设备订单的定购和运输情况; (3)了解施工条件准备情况;(4)了解承包商工程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3.2.施工阶段的监理 (1)工程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质量、到货时间的审核;(2)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和阶段验收;(3)设备和需求变更的审核;(4)组织三方的协调会,并做好会议记录;(5)定期向海珠区科信局汇报施工进展情况。3.3.施工收尾的监理 (1)培训计划的审核;(2)售后服务计划的审核。3.4.工程验收阶段(1)检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2)对试运行期系统进行检测,做出检测报告;(3)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4)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5)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6)工程施工、竣工文档的移交;(7)验收报告的编制;(8)工程项目的整体移交;(9)协助项目建设单位整理好项目的所有文档和材料,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最终监理档案资料,向海珠区科

    注意事项

    本文(政府区信息化项目定点监理采购项目监理招标文件.doc)为本站会员(仙人指路1688)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