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房建 招标文件.doc
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工程项目(二标段) 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卷-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7 -1、招标条件- 7 -2、项目概况及要求- 7 -3、投标人资质要求- 7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9 -7、联系方式-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总则- 17 -1.1 项目概况- 17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19 -1.7 语言文字- 19 -1.8 计量单位- 19 -1.9 踏勘现场- 19 -1.10 投标预备会- 19 -1.11 分包- 19 -2、招标文件-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0 -3、投标文件- 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3.2 投标报价- 22 -3.3 投标有效期- 23 -3.4 投标保证金- 23 -3.5 资格审查资料- 23 -3.6 备选投标方案- 24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4 -4、投标- 2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 -5、开标- 2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6 -5.2 开标程序- 26 -6、评标- 27 -6.1 评标委员会- 27 -6.2 评标原则- 28 -6.3评标过程的保密- 28 -6.4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8 -6.5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8 -6.6 评标- 29 -7、合同授予- 29 -7.1 定标方式- 29 -7.2 中标通知- 29 -8、履约担保- 29 -9、签订合同- 29 -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0 -10.1 重新招标- 30 -10.2 不再招标- 30 -11、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30 -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0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0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0 -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1 -111.5 投诉- 31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32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33 -附表三:确认通知-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1、评标方法- 35 -2、评标标准- 35 -3、评标程序- 36 -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 -5、错误的修正- 37 -6、评标结果- 38 -附:评分计分标准- 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范本)- 4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47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53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53 -2、投标报价说明- 153 -3、其他说明- 153 -4工程量清单(另附)- 155 -第二卷- 156 -第六章 图纸- 157 -第三卷- 15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59 -第四卷- 16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61 -目 录- 16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63 -(一)投标函- 163 -(二)投标函附录- 16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65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5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66 -三、投标保证金- 167 -四、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168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69 -六、施工组织设计- 172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73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74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175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76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177 -七、项目管理机构- 178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78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79 -(三)承诺书- 180 -八、资格审查资料- 18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81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81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83 -九、其他材料- 184 -(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84 -(二)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85 -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省补助资金+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要求2.1.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2.2.项目编号:FDZB-2015-174;2.3.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2.5.建设地点:灵宝市朱阳镇东区;2.6.项目概况:本项目在镇东新区规划占地165亩,建设16栋住宅楼及4条道路等配套设施,搬迁安置贾村、匣里移民371户1495人,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2.7.标段划分 标段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备注一标段1#、3#号楼建设1#楼为底框楼,总建筑面积约为3296.86;3#号楼为砖混楼,总建筑面积为约3284.72二标段2#、4#号楼建设2#楼为底框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721.47,4#楼为砖混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257.643、投标人资质要求(一、二标段)3.1.两个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3.2.两个标段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两个标段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08日至2015年0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4:0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图纸押金每标段每套10000元; 4.3.报名须知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4.3.1.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4.3.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3.3.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2份;4.3.4.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4.3.5.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建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注:工商局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外地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2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 系 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招 标 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联系电话: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3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工程项目二标段(2#、4#号楼建设工程)4建设地点灵宝市朱阳镇东区5资金来源国家、省补助资金+自筹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8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9项目概况本项目在镇东新区规划占地165亩,建设16栋住宅楼及4条道路等配套设施,搬迁安置贾村、匣里移民371户1495人,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2#楼为底框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721.47,4#楼为砖混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257.64。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所标示的全部内容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1.2报名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1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1.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信誉要求:11.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财务要求:11.6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现场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在投标截止15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标答疑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17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招标答疑纪要、澄清2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2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25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递交方式:请各投标人于2015年04月20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标)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以下账户,持递交凭证到代理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递交收据,投标人应将该收据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单 位:帐 号:开户行:地 址:投标人在转账和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29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3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1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姓名。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由本单位造价师或造价员盖章并签字;3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33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或线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不提倡豪华精装。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34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在2015年04月27日09:00 时前不得开封3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04 月27日09 时00分开标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3楼会议室37开标程序37.1密封情况的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和监管单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监管单位在密封情况表上签字确认;37.2 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3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3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40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转账或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收取;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在中标公告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前缴纳,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原因,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41其他注意事项41.1 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大员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建设工程合同原件或验收报告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企业相关荣誉证书原件。41.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41.3各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企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建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承诺书;41.4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履行投标书中的承诺配齐配足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为防止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脱岗、串岗,中标单位应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廉政合同并到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将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原件暂押在灵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工程施工结束后一并返还。41.5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如未履行承诺工期,按每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执行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1.6根据三劳社检察【2004】2号文件和豫劳社监察【2003】19号文件的要求,总承建施工企业中标后,需向灵宝市住建局递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总价2%)。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有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42.2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历天。42.3其他补充内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计委【2003】857号文之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本次招标产生的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为中标价的1。3、图纸押金10000元/套;未中标人的图纸押金在中标公示后无损退回押金收据后全额无息退还,图纸由投标单位复印,费用自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领取。4、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5、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附: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不适用本工程,本条内容取消。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不再参与评标;(l)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招标人员及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在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单位的董事、监事;(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4.5合格投标人(1)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对工程进行肢解、分包。(3)全力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服从监理单位的正确指令。(4)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全部到位,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证必须按照要求进驻工地,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建造师必须坚持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由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 1.5 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本工程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在经过招标人允许后可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以投标人的身份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踏勘,若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出现的意外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开支、责任等与招标人无关。1.10 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2.2.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及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 (7)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8)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建设工程合同原件或验收报告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企业相关荣誉证书原件)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注:以上内容中要求附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正副本中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3.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l)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工程量清单须加盖投标人本单位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印章,造价师或造价员专业应符合招标要求。3.2.4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主要有:(1)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2)设计施工图纸(3)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的有关内容(4)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3年版)及其相关文件;(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6)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发包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7)工程按短途取费;(8)本工程取费按有关规定相应类别标准执行。材料价参照参考三门峡市工程标准造价信息发布的2014.6期价格,信息价发布不全者按市场价进入。(9)豫建设标(2006)82号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足额计取;(10)劳动保险费用不计取,此项费用不得列入投标报价、合同价和结算价。(11)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足额计取。(12)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清单收取。(13)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并且附有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市场准用证。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报监理、建设单位共同认可,项目使用单位有权安排专人对认为需要抽查验收的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的产品或不合格品不得投入使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至工程保修期结束。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在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公告公示后5个工作日,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3.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本招标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档壹份。“正本”、“副本”及“电子档”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或“电子档”的字样。当“正本”、“副本”或“电子档”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用信封单独密封。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或“电子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招标人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4.2.6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4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4.3.5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准时参加,项目经理携带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参加会议。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宣读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3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5.3.1由工作人员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场代表身份是否符合规定; 5.3.2由投标人代表或者监督人员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3.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3.5记录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投标人和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4开标时应出示的资料原件5.4.1参加开标会议的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请务必带齐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书的原件、五大员证(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证书,(各个证书上的公司名称必须统一),建设工程合同原件或验收报告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企业相关荣誉证书原件。5.4.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携带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参加会议。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