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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xx村道建设施工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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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xx村道建设施工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孟庄镇村道建设施工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孟庄镇村道建设施工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新财购(2011)243号招 标 人:孟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九月目 录第 一 卷1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 评标办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一部分 协议书29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31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3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8工程量清单(另附)39第 二 卷40第六章 图 纸41(另附)41第 三 卷4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3一、施工技术标准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44第 四 卷4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6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0第 一 卷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孟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孟庄镇村道建设施工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一、项目内容:1.1项目名称:孟庄镇村道建设施工工程1.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1)243号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1.5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1.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招标内容:项目名称路线编码起点名称止点名称路基宽度路面宽度公路等级长度(公里)C707Y004-酒孙小学C707Y004酒孙5.54.5四级1.0C010洪府-冯辛庄C010洪府冯辛庄5.54.5四级1.0C716X023-南常口C716X023-南常口5.54.5四级1.3二标段招标内容:项目名称路线编码起点名称止点名称路基宽度路面宽度公路等级长度(公里)C709Y004酒王线-石槽王C709Y004酒王线石槽王5.54.5四级1.0C671Y004-小高庄C671Y004小高庄5.54.5四级1.7二、报名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须知:4.1 报名时需提交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需要的材料(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文档下载栏);4.2 报名须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四、报名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窗口(新烟路与仓城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169957719 五、报名时间:2011年8月31日至9月6日下午17:00止 (节假日除外)六、投标保证金缴纳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9月9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账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2、获取时间:2011年9月9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3、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窗口4、开标时间:2011年9月19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孟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5137100718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63977434九、监督单位及电话: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 称:孟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151371007181.1.3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20楼联系人:李女士、陈女士电 话:0371-639774341.1.4项目名称孟庄镇村道建设施工工程1.1.5建设地点新郑市孟庄镇1.2.1资金来源财政配套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誉要求: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接竞争性谈判文件1日内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接投标人提出问题1日内1.11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接竞争性谈判文件1日内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 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1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三 年(2008年、2009年、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三 年(2008年、2009年、2010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三 年(2008年、2009年、2010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加盖本单位造价师(造价员)专用章并签字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 肆 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3.7.5装订要求胶装或精装4.1.2封套上写明工程名称:孟庄镇村道建设施工工程投标人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在 2011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单位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并签字确认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6.1.1 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包含造价师1人,技术专家1人);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据谈判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帐。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 10.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一标段:壹佰叁拾贰万元整(1320000元);二标段: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元)。10.2招标代理服务费:10.2.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0.3核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调整办法:详见本章10.3款10.4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详见本章10.4款10.5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 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7)综合标;(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加盖单位公章(红章)】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加盖单位公章(红章)】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投标签到的逆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谈判小组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3 核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调整办法: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并在投标截止日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疑义。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日期内未进行核对的或未提出疑义的,工程量清单误差引起造价变更则不予调整,若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某些工程量漏项或漏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这一部分工程量,但工程造价将不再做调整。1、工程量清单未包含的项目(可以直接套用定额项目的),单价按编制工程预算价采用的定额及信息价套价或按市场价计算;2、没有定额直接套用的,由中标人编制好单价并直接送造价管理部门确认后,报采购人认可。4、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采购人或授权单位审核确认后可以调整,中标人逾期不进行核对的,视为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则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10.4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10.4.1 风险费由甲乙双方协商。10.4.2工程量清单核对及其误差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按照本章10.3款的规定执行。10.4.3 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的价款不予以调整,按合同专用条款23.3.1款的相关规定执行。10.4.4其他项目: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10.4.5 双方约定的其它因素。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采购人编制的标底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谈判小组,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谈判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项目经理: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采购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采购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建造师资格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各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和施工图具体详细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分值组成技术标: 70分 综合标: 30分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1)(25分)技术标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7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7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7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7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7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7分资源配备计划 27分确保按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和管理措施27分施工总平面图27分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27分以上项目缺项得0分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2综合标评分标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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