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388线连州新铺至龙头山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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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述一、工程概况X388线是连州市西部地区与湖南省的主要出省通道,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对外物流起到重要的作用。本项目为X388线新铺至龙头山路段,路面大修工程全长29.8公里,起点位于连州市新铺(桩号K0+000),路线自东向西走向,经新铺、西岸圩、上林寺、石马乡林场、清水街、三水乡,终点位于龙头山(桩号K29+800)。由于近几年交通量增大,特别是超限、超重车辆迅速增多,X388线沥表路面已运行了10多年,路段出现严重的病害,导致服务功能降低,行车条件恶化,严重影响到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根据有关部门意见及沿线群众出行要求,需对部分路段路面工程及相关设施进行改造,以提高路面服务等级和行车安全性、舒适性以及其它服务功能。二、技术标准X388线连州新铺至龙头山段原旧路采用97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按山岭重丘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40km/h,采用技术指标主要为最小平曲线半径100米,最大纵坡9.89%,最短坡长120米。路基宽8.5米(局部路段7.5米),路基横断面布置:土路肩2×0.75m(0.25m)+行车道2×3.5m,双向两车道设置,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三、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为:X388线连州新铺至龙头山段路面大修工程(K0+000K29+800)的监理招标,路线全长约29.8公里,设一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为:X388线连州新铺至龙头山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监理服务的要求对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的全面监理,具体履行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工作的职责,监理工作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的监督。二、监理工作指导思想监理工作是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先进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则和发包人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督促和证实承包人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工程,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等。三、监理工作总目标工程质量目标为交竣工验收评定达到90分及以上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等。1、质量监理目标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服务,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等进行管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检验及现场验收制度,搞好工序监测。建立健全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两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制度,把好原材料的质量关,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交竣工验收评定达到90分及以上工程。2、安全监理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教育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和检查承包人的安全工作,消除质量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三级以上的质量安全事故发生。3、环保监理目标遵照环保规章制度,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加强环境监理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杜绝施工造成生态破环、水土流失以及环境污染。作好取土、弃土堆的选地、环境绿化以及泥浆池的处理,防止施工废渣、废水、垃圾等向沿线河道排放。注意施工噪声对沿线居民及环境的影响。4、进度监理目标认真审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和发包人的意图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分析比较,并将情况通报给发包人,以便督促承包人对人员、机械、材料及资金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过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圆满完成。5、费用监理目标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以工程量清单为总控,依据合同文件,严格审查计日工、设计变更、额外工程及价格调整,仔细核实工程量并做好施工记录,防止重复计量与超清单计量;当承包人要求额外补偿或索赔时,要做好各种记录,取得各种证据,为发包人把好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6、合同管理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站在公正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调控与监理方的特殊作用,协调发包人、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四、监理工作范围为设计文件所指工程范围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发包人同意增加的工程内容。主要工程内容有:桩号K0+000K29+800区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监理。五、监理服务的内容监理人应按照本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承担施工监理的全部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管理事项等。六、监理服务的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为交竣工验收评定达到90分及以上工程。七、监理服务的依据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监理合同。4、施工合同。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八、本工程监理工作计划安排 施工准备阶段1、组织人员、设备进场,迅速完成监理办建设;2、监理健全监理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3、编写监理计划、监理细则;4、配合发包人检查核对承包人进场的人员、设备与施工合同的符合情况;5、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6、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7、审查和批准承包人的总体及分项工程开工报告;8、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施工阶段1、对工程施工进行全天候的巡视、全方位的检查和全过程的旁站,使过程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2、督促承包人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施工进度;3、认真审查工程量计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加强工程费用控制;4、督促承包人人员、设备到位,严格履行施工合同;5、召集工地例会、临时工地会议和专题会议,协调好各个方面关系;6、通过指令、通知、纪要等形式,督促承包人按合同办事,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施工各项目标的实现;7、组织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进行中间验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8、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9、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签发交工证书。 缺陷责任期阶段1、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作;2、对交工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关责任,督促承包人对上述缺陷和病害进行修复,并对修复工作进行监理了;3、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4、配合发包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第三章 监理办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为桩号K2+400K13+837区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合同等监理。在此过程中,我公司保证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一起共同完成建设任务。以“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作为开展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宗旨,重合同、守信用,创“精品”过程。一、基本要求根据本项目过程的具体特点,我公司对拟投入该监理组织机构的人员进行了仔细而慎重的选择,他们具备以下几项基本素质:1、监理人员除具备路桥施工监理的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外,还具备充分掌握合同法规的能力。2、监理人员不单技术熟练,还具备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灵境果断、公正无私的品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所有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资质要求。二、总体平面布置图及监理办组织机构的设立1、总体平面布置图及说明根据过程现场踏勘情况,针对本监理合同工程时机情况,在桩号K4+620附近,通电、通水、通电话等条件能满足设立监理办公室的要求,方便信息化办公管理,且交通比较便利,该桩号段右为X388线西岸养护所,所以考虑人员办公、生活便捷和管理方便,将监理办公室设在桩号K4+620附近。2、监理办组织机构的设立根据业主要求,结合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特点,设立二级监理机构,即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我公司决定派驻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3名,共计7名(不含驾驶人员、文秘等后勤人员)组成监理办。监理办和监理组人员及组成如有不妥,将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进行调换。组织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刘健洲路基专业(兼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汤振宇曾贤好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林永华桥梁专业(兼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林永星现场监理员杨惠东现场监理员吴洋飞现场监理员黄志刚第四章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全面主持监理办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监理办组建,制定监理办管理制度,明确各监理岗位职责。(2)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设计交底,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3)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规定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经批准的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审批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的履约情况,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5)组织验收地面线,审核承包人的土石方数量计算资料,核算工程量清单,报发包人审批。(6)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工地会议。(7)签发分项(分部)工程开工令,巡视并监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巡视。(8)主持中间交工验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签发支付证书。(9)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台账。(10)督促承包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11)签发工程暂停令、复工令。(12)签发工程监理通知单及其它监理指令,检查并签认监理指令的落实情况。(13)签发监理月报。(14)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查工程分包。(15)主持编制监理交(竣)工资料,做好监理工作总结。(16)审查承包人的交工验收申请,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7)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考核,每年度不少于1次。(18)合同、规范规定的其它职责。(19)仲裁或诉讼时,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2. 道路、桥梁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计量、进度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1)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编制相应专业工程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2)参加设计交底,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相应专业及有关部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3)参加对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履约情况的检查,审核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核算相应工程的工程量清单。(4)绘制相应工程施工管理图表。(5)审查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中的施工组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施工方案和主要工艺,重点审查其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措施,提出书面审查意见。(6)会同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构、配件或设备。(7)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并做好巡视记录。(8)派出旁站人员,检查其旁站工作,掌握旁站情况。(9)起草监理指令,报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对承包人就监理指令有关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作现场检查,并在承包人的回复单上签字。(10)签认关键工序,组织相应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参加质量评定。(11)进行相应工程的计量,对相应专业合格工程数量的准确性负责。(12)检查承包人相应专业工程当月施工进度,审查承包人下月进度计划。(13)协助合同工程师做好设计变更、索赔、延期等合同管理事项,配合试验检测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做好有关工作。(14)做好相应专业工程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做好本专业工程监理工作总结。(15)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16)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3.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测量专业监理工作。(1)熟悉合同文件,编制测量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2)参加设计交底和交桩(包括原始基准点、基准线的交接)。(3)审查承包人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做好复测工作。(4)会同道路工程师验收地面线,做好复测工作,审核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资料。(5)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校准情况,审查承包人施工测量放线数据与成果并予批复。(6)督促承包人做好对基准点的保护工作,对承包人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7)按规定频率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进行复测、抽测。(8)保持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测量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测量工作。(9)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10)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4.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作。(1)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办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制定试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试验检测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3)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试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4)审批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按规范规定进行平行试验、验证试验、标准试验等。(5)审查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并进行试验验证。(6)配合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的构、配件或设备。(7)按规定频率,对原材料、各种混合料、已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全过程参与主要试验检测项目、主要操作步骤,对监理办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8)按规定对承包人的试验过程进行旁站(或派出监理员旁站)。(9)审查受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签收受其出具的委托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并对委托的监理试验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负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10)保持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检测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试验检测工作。(11)负责检查、指导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12)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5. 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合同专业监理工作。(1)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合同管理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2)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到位情况。(3)审核承包人的场地占用计划。(4)核算工程量清单。(5)协助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分包。(6)审核承包人的价格调整、计日工、支付报表,建立支付台账(必要时可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7)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申请,检查工程保险,处理违约事件,做好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8)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进度监理。(9)负责编写监理办有关统计报表、监理月报。(10)负责监理办监理人员日常管理,负责填报监理服务费支付报表。(11)负责检查、指导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12)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6. 监理员职责:协助、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其职责可由监理办或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明确)。 (1)熟悉相应专业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监理细则。(2)掌握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情况,熟悉有关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3)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4)按规定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5)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检查、抽查、取样、测量等工作,按规定填写有关记录并签字。(6)做好监理日记、台账,及时整理监理档案。(7)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授予的其它职责及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五章 工程监理规程与办法一、工程开工1、工程开工与分项工程开工 (1)工程开工:监理工程师应敦促业主和承包人积极创造开工条件,要求承包人提供项目开工资料,以便能在签字合同协议书之日起21天内发出项目开工令。 (2)分部(项)工程开工:承包人必须至少提前14天将分部(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报送监理办,若监理办认为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充分,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可行,经监理办同意,则批准其开工申请。 2、合同工期的确定:合同及根据投(标)文件规定,本工程的工期起算日期以2012年11月 日起算。二、计划管理程序 1、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 (1)按照合同要求,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28天内应递交两份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A、工程概述B、总体施工组织计划C、总体施工方案D、总体施工进度布置(附横道图、条形图、网络图、柱状图和工程管理 曲线等)E、劳力、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计划图表F、总平面布置图G、施工准备H、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I、资金使用计划(柱状图)和月度现金流向表及用款计划表 (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程序,并在每个新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至少7天递交该计划或程序的详细报告监理办批准,内容包括:A、施工的基本情况B、施工内容C、详细的方法和工作程序D、包括机构及人员分工在内的材料、设备、劳力的安排E、质量保证措施F、安全保护措施G、计划进度H、临时工程I、环保措施 此外,承包人还应递交质量控制的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的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以及各种工地试验的具体安排。2、 监理人员审查计划 监理人员详细审查承包人上述报告,研究其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注意与相邻承包人的相关计划是否冲突。 (1)承包人的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其关键线路上的工程项目和工序安排是否合理; (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是否符合工程计划的安排,其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因工程实际情况和当地地形、地质和水文气候情况,其型号和数量是否与合同文件相符合,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是否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 (3)施工便道、水、电以及临时设施布局,是否合理; (4)劳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量工和试验工的配置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施工中上述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并要求承包人提供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详细资料; (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 (6)试验室的组建是否符合要求,测试手段是否完善,合同规定供现场监理使用的各种设施是否已到位并能正常使用; (7)环保措施是否合理,如河流、湖泊、池塘防污,防噪音和防空气污染,以及因为路堤沉降而产生的附加力影响水源、排污和灌溉等情况。 监理人员在收到承包人分项工程开工计划或程序7天内应予以答复。 3、监督进度计划执行 (1)监督承包人对已批准的进度计划的执行,特别应注意进场人员、材料、机械设备与原计划是否相符。 (2)承包人一般应每二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应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提交修订计划。如工程进度过于缓慢,承包人必须解释原因,关说明如何加快工程进度。如果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向监理办每一个月提交一份修正计划。当计划表明不能按期完工时,驻地监理人员有权责令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3)若承包人工期一再延误,驻地监理人员应及时发出书面警告。如承包人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或虽采取措施但效果不明显,监理人员应将此情况及监理方的建议和方案上报业主。 4、时限要求(1)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28天之内,向监理办提交2份总体计划。(2)年计划:每一年在开工后即提交,以后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监理办。(3)月进度计划:承包人应于前一个月25日前提交监理办。三、质量控制一、质量控制程序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 开工前7天,承包人必须将开工申请报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条款有关规定责令暂停。开工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为:(1) 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2) 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3) 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4) 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5) 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6) 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2、工程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 (1)监理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部门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测量标志和测量资料,承包人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及复核过程中,应补设永久性标志加以固定,复测完成后将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定,然后承包人可据此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 (2)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以便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测量、定线进行复核认定。当监理工程师怀疑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人应重测。3、 中间检验 (1)中间检验的安排 承包人应将周/月施工与检验计划安排提前两天报监理人,以便监理办安排本周/月的检验工作计划。 (2)中间检验程序 1)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申请单报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可指示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不合格,则指令承包人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3)中间质量控制方法与内容1)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承包人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对关键部位、工程的隐蔽部分、不易补救的部分、易产生缺陷的工程,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上一级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2)作好监理日志。各级监理人员对施工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以便保存备查。3)工程所用材料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均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经监理试验员批准后方可使用。工地材料由承包人进行试验,但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试验记录有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方为有效。同时监理人员必须按要求频率独立抽查试验。4)对设备的检查。设备的性能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否则监理人员有权拒绝不合格设备的使用,并指示承包人调换性能良好的设备。5)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置等项目测量。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人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中签字认可方有效。必要时监理人员按照有关要求自行测量。 (4)当单项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取得完整的质保资料后,可报请驻地监人员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验或中间交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工程的施工。 (5)监理抽检 现场监理工程师(包括试验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检、取样方法及检验(或试验)过程进行检查,独立(或在承包人试验室)在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频率检验的基础上,按监理抽检频率进行检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检验(或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质量检验程序图:分项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实施该道工序承包人自检合格承包人填报质量检验申报表经监理检验合格实施下道工序否是是否二、事前质量控制方法 工程质量监理应强调事前控制,主动监理。监理的重点放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即对原材料、施工机械和施工技术的检验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监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1、施工准备阶段(1)审批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含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施工工艺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2)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富有施工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3)检验承包人的进场材料 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责令承包人限期运出场外。(4)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等。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试验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进行复核(平行)。(5)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按其批准的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分期审查承包人在实施施工时所选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对上述各项内容,如果没有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则通知承包人进行补充和修正,直到符合合同要求或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否则不允许进入正式施工阶段。(6)根据承包人合同承诺,检查、核实其进场人员、数量、资质;不满足合同要求者,敦促其加快进场,不得影响工程施工。(7)检查承包人施工生产用水、用电情况。生产用水必须经化验合格;生产用电必须有保障,满足施工需要具备有第二电源。(8)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及应有设备。包括用电安全、水上施工安全、防水措施。(9)检查承包人合格进场材料及工程用成品半成品的储备数量是否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2、施工阶段(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配比要求;(3)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主要抓住“检查”这个环节,尽可能增加检查时间。四、进度控制 一、进度监理控制程序 1、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1)、承包人在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后14天内,应向监理提交一份实时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a、工程概括和主要工程数量及施工准备计划;b、总体施工组织部署;c总体施工方案;d、总体施工进度布置(附斜率图、横道图、工程管理曲线、网络图、柱状图等图表);e、劳力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计划表(或图);f、总平面布置图;g、质量、安全、环保相邻道路不受施工影响、维持正常通车的措施;h、合同用款计划表。 2、承包人应该根据技术规范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分部工程的施工计划或施工程序,并在每个新的分部工程开工之前至少7天递交该计划(或程序)的详细报告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其内容包括:a、施工的基本情况;b、施工内容;c、详细的方法和工作程序;d、包括机构及人员分工在内的材料、设备、劳力的安排;e、质量保证措施;f、安全保护措施;g、计划进度;h、临时工程;i、环保措施。此外,还应要求承包人递交质量控制的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的标准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各种工地试验等的具体日程安排。 二、监理办审查计划监理办要详细审查承包人的上述报告,研究所提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必须注意与相邻承包人的相关计划有否冲突。监理办必须检查:1、承包人的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其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安排是否合理,工序安排是否适当;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是否符合工程计划的安排,其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当地的地形、地质、水文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的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备有足够的零配件,是否考虑到工期、当地气候条件(如雨雪等影响)和可维修保养而停驶等因素,所配备的设备数量是否足以满足需要;3、便道、水、电等临时设施布局是否妥善合理;4、劳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工和试验工的配置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若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与招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不相符,应提出质疑,并要求承包人报这些人员的详细资料以供审查;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6、试验室的组建及测试手段是否完善;7、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如河流、湖泊、池塘防污、防噪音和空气污染,以及因为路堤沉降而产生附加力影响水源、排污、灌溉等;8确保相邻道路不受施工影响、维持正常通行的措施是否落实。监理办在收到承包人分项开工计划或程序后7天内必须给承包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三、进度计划控制措施监理工程量在进度控制的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影响进度目标的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进度目标的实施。1、严格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计划施工组织计划是过程实施的战略性规划,良好的施工组织计划对过程的顺利进展将有良好的指导作用,过程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将严格审查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过程进度的关键线路和进度控制点,明确进度管理目标,方法和保证完成进度计划措施。2、督促承包人健全进度控制管理系统要求承包人落实进度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进度管理责任制,经常对进度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不断纠正进度偏差,及时落实完成进度计划的各项措施,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管理。3、督促承包人合理资源配置改进施工技术认真分析进度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保证足够投入,特别是关键机械设备、大型模板的投入。不断调整施工资源配置,完善各类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组织施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以加快施工进度。4、运用合同授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加快进度控制督促承包人全面履行合同,加强进度控制。一方面利用召开各种会议,加快协调,纠正进度偏差;另一方面,必要时采取一定的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若因发包人支付延误造成进度偏差,也应督促发包人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5、加强与发包人的沟通加大进度控制力度经验证明,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取得发包人的指导和支持、监理工程师将主动及时加强与发包人的沟通配合,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书面报告及日常的口头沟通及时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为发包人决策提供可靠资料,并坚决贯彻发包人的各项决策。6、抓质量、抓安全、促进度贯彻的返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出力常是影响工程进度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将正确协调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力求减少返工,避免事故发生,缩短事故处理时间,特别是关键线路上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给予充分的关注。五、费用控制一、工程费用控制程序1、计量支付工作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计量人员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的基本手段之一。要严格按照合同条件与技术规范有关章节和合同工程量清单执行。在实施中应由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和支付月报(中期支付证书),经计量人员会同承包人实地核实修正,经修改后的各项资料,承包人应签名,如承包人不同意修改,监理办可将有关计量记录和图纸送承包人研究,承包人收到记录14天内可提出书面申辩。逾期将视作承包人已同意修改并经总监理工程师上报。2、在合同签署后,承包人递交履约担保金和动员预付款银行保函后的14天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3、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结合各专业高速已签认的中间检验单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认的计量表、经合同工程师现场核实已进场的永久性材料及发票、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变更、索赔等填写上月中期支付证书。监理办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后,由合同监理工程师会同现场各专业工程师分别核实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4、监理办在收到承包人中期支付证书后14天内,若无异议,将中期支付证书初签后送发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报送。5、中期支付证书的金额如低于投标书附件中所列的最低限额,当月不出具支付证书,待本期累计金额超过最低限额后,一并出具中期支付证书。6、在工程移交证书签发后42天内,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条约48条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向监理办提交一份竣工结帐单及交通部规定编制的竣工决算以及其他辅助文件。经监理办初审后,在14天之内报发包人核签。7、在缺陷责任证书签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办提交一份最终结帐单草案及其他辅助文件。同时向发包人报送一份书面清帐书。草案经监理办初审后报发包人核签,如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或不能确认最终结帐单中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应提供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然后承包人再编写并提交监理同意的最后结帐单。在收到最后结帐单和书面清帐书的21天后,由发包人向监理办发出一份最终支付证书。8、对每期支付报表所支付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将根据情况随机抽查其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如发包人复审时,不同意某些项目的支付,可将报表退回监理办修正,也可直接删改后签发。9、支付证书应一式六份,应有详细附录(独立成册)以便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再分成为细项或单独的附属项。这些详细分类表是一个永久性记录,应与正式表格一样妥善归档。计量支付程序图:合格工程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现场计量承包人编制中期支付证书报监理人员签署意见报业主审批业主意见反馈监理人员并计量、支付是否是 二、工程费用控制方法1、工程计量工作主要是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计量申请,依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补充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并对计划结果作出准确的文字记录,副本抄送承包人。2、计量工作由现场计量工程师计量,总计量工程师审批,以确保计量的准确性。3、计量的原则是按照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式计量,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4、工程支付工作主要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承包人的支付申请,主要审查支付项目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是否齐备,所有款项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