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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政储出[]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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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政储出[]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杭政储出2011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凯德新业(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编制单位:浙江大学(盖章)二零一三 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建设项目概况3第二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5第三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拟采取措施6第四章 公众参与结论15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第六章 联系方式19第一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概况杭政储出201127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建设项目位于杭州市湖墅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规范围内,属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2042m2,总建筑面积为130322 m2,地上建筑面积80105 m2,地下建筑面积50217 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用房。项目拟建设9幢17-19层高层住宅。项目建筑功能布局详见表1-2。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单元,根据现场踏勘,拟建地块内目前已拆迁完,拆迁前地块上建筑为杭州纺织丝绸公司大关仓库,无遗留土壤污染问题。用地范围东至湖墅北路,隔路为运河绿地及京杭大运河;南至规划秉祥巷,隔路为大关公寓;西面为空地(规划绿化及社会停车场用地、和睦消防站和社区配套用房用地);北至空地(规划绿地)和余杭塘河,隔河为广兴新村。表1-1 拟建地周围环境概况地块周边情况方位现状情况规划情况名称与项目用地红线距离(m)名称与项目用地红线距离(m)备注东面湖墅北路2湖墅北路2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13m运河绿地20运河绿地2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27m京杭运河50京杭运河5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50m南面空地0秉祥巷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14m大关公寓20大关公寓2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40m西面空地0绿地及政府用地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10m和睦消防站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10m社区配套用房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10m赵伍路60赵伍路6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70m北面空地0余杭塘河绿化带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7m余杭塘河20余杭塘河2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27m广兴新村70广兴新村70与项目建筑红线距离77m表1-2 项目建筑功能布局名称主要功能备注1#、2#、3#楼住宅18层,屋面高54.7m118层住宅屋顶地下车库尾气排放口(1个,55m)4#楼住宅18层,屋面高54.7m118层住宅屋顶地下车库尾气排放口(1个,55m)5#楼住宅17层,屋面高54.7m1层架空层、入户门厅、信报箱217层住宅6# 住宅18层,屋面高54.7m118层住宅屋顶地下车库尾气排放口(2个,55m)7# 住宅18层,屋面高54.7m118层住宅8# 住宅18层,屋面高54.7m118层住宅屋顶地下车库尾气排放口(1个,55m)9# 住宅19层,屋面高54.3m1层社区配套用房、物业经营用房、商业用房(不设餐饮)2层社区配套用房、社区养老用房、商业用房(不设餐饮)319层住宅商业用房商业配套1层,屋面高5.35m地下一层储藏室、游戏室、瑜伽房、健身房、台球房、乒乓球房、除湿热泵房、游泳池1层大厅、休闲接待、设备地下室车库等地下共2层地下1层机动车库(304个车位)、自行车库、排烟机房7个(1#楼东北侧1个、3#楼东北侧1个、4#楼东北侧1个、6#楼南侧2个、8#楼东北侧1个)、变电所4个(2#楼南侧1个、8#楼西北侧1个、7#楼西南侧1个、6#楼西南侧1个)、生活水泵房(7#楼西侧)、游泳池除湿热泵房(8#楼东南侧)、会所下方地下室地下2层机动车库(368个车位)、排烟机房7个(1#楼东北侧1个、3#楼东北侧1个、4#楼东北侧1个、6#楼南侧2个、8#楼东北侧1个)第二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拟建地现有污染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单元,根据现场踏勘,拟建地块内目前已拆迁完,拆迁前为杭州纺织丝绸公司大关仓库和居民住宅楼,根据杭州市经营性用地出让前期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报告,本项目地块无遗留土壤污染,且本地块周边现状及规划单位,在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实施,对本项目地块基本无影响。(2)环境质量现状通过现状监测和调查,拟建地目前环境空气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要求;根据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噪声监测期间,项目拟建地南、北两侧现状声环境质量可达到2类标准要求,东面和西面昼间噪声达标,夜间东侧受湖墅北路交通噪声影响,西侧受赵伍路交通噪声影响,不能达到2类标准;根据余杭塘河2013年水环境现状监测,水质可达到类水质要求。2.2 评价范围(1) 环境空气:以拟建地点为中心,直径5km的范围,周围主要有广兴新村、大关公寓、协安景上公寓等。(2) 声环境:本项目内部及周界外200m范围。(3) 水环境:附近水体,主要为地块东面约50m的京杭大运河和北面20m外的余杭塘河 ,涉及京杭运河河段长约0.24km、涉及余杭塘河河段长约0.28km。第三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拟采取措施3.1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1.1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建设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有: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泥浆污水以及油漆废气等。该时期的环境影响具有阶段性,将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而自然消失,只要按规定文明施工,注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则建设期将符合各项环境标准要求。(1) 噪声在建筑施工阶段,所用机械设备的动力噪声对项目周界的平均声级一般超过70dBA,因此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标(GB12523-2011)的标准和规定,必须遵照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杭州市区建设施工噪声管理程序等的规定,除特殊需要作业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夜间(22:006:00)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为降低施工建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除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要求外,根据项目特点,还应做到:工地周围建设围墙,设置单独出入口;施工期间临时用房设置应远离周边居民住宅楼;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不用冲击式打桩机,采用静压打桩机或钻孔式灌注机,减少打桩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如电锯、加工场等,在其外加盖简易棚。(2) 粉尘和油漆废气本项目施工期间的粉尘产生部位较多,所以承建单位应积极做好防尘措施,将其影响降至最低。为尽可能减少粉尘对本项目建设区域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程度,根据杭州市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建设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意见规定,首先,要加强管理,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工程外侧须使用安全网进行封闭,禁止敞开施工,对扬尘发生量大的部位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施工工地出入口5 m内地面硬化处理;出入口内侧要安装专用运输车轮胎清洗设备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放场,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对运输交通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扫;再次,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砂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样撒;施工工地如闲置6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铺装。本项目住宅为精装修,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漆废气。由于装修期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3) 废水施工队应配备移动式公共厕所,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干管;要求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并汇集到泥浆水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上清液建议可次日用于工程养护和机具清洗,使废水得到综合利用,减少施工废水排放。施工泥浆水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市政公用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不得排入周边河道。同时应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以围墙或者彩钢板围护相隔。(4)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间需要挖土、运输弃土、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水泥、砖瓦、木材等),工程完成后,会残留不少废弃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不要随意丢弃倾倒建筑垃圾,规划运输,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固体废物,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1.2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商品住宅及配套公建等设施,故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污染因子为:生活污水、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生活垃圾和噪声等。 (1) 废水本项目的用水包括住宅楼内居民、配套公建内工作人员及活动人群的生活用水,以及绿化等公共部分用水。本评价通过类比调查,对小区内用水进行了核算。根据估算,项目建成后的污水总量为18.05万t/a ,平均494.45t/d。以生活污水为主,主要污染因子及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 300 mg/L、BOD5 200 mg/L、氨氮25mg/L,污染物的产生量为COD54.15t/a、BOD5 36.10t/a、氨氮 4.51t/a。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建议室内排水污、废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汇合,达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干管,最终由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2) 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地下车库主要废气排放口位置见表3-1。表3-1 地下车库防火分区对应尾气排放表地下车库防火分区车位数(个)对应尾气排放口及高度地下一层A1防火分区411#楼屋顶尾气排放口,55m地下二层A8防火分区48地下一层A2防火分区472#楼屋顶尾气排放口,55m地下二层A9防火分区50地下一层A3防火分区443#楼屋顶尾气排放口,55m地下二层A10防火分区48地下一层A4防火分区524#楼屋顶尾气排放口,55m地下二层A11防火分区39地下一层A5防火分区346#楼屋顶西侧尾气排放口,55m地下二层A12防火分区37地下一层A6防火分区566#楼屋顶东侧尾气排放口,55m地下二层A13防火分区59地下一层A7防火分区588#楼屋顶尾气排放口,55m地下二层A14防火分区59合计672/项目地下停车位672辆,设3个出入口。表3-2 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名 称位 置距离场界及附近敏感点的距离*1#出入口9#楼东北侧地块南侧场界,17m;与9#楼住宅(3层)最近距离8m2#出入口3#楼西北侧地块西侧场界11m,与3#楼最近距离8.5m;与4#楼最近距离8.4m3#出入口8#楼北侧地块东侧场界7m,与8#楼最近距离17.6m注:指车库出入口及敞开坡道边界至敏感点边界的最近距离。本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排放量分别为:CO 24.141t/a、 NO2 0.583 t/a、HC 0.331t/a。根据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汽车尾气在项目场界和保护目标处的浓度影响值均不会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可维持现状水平。 (3)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商铺垃圾。产生量为1280.77kg/d,465.73t/a。生活垃圾以食物残余以及塑料、金属、玻璃、纸张等包装废物为主,在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基础上进行市政填埋。项目建设时应按环卫部门要求设置垃圾收集间,同时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先做好区内垃圾的收集,并适当进行分类,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则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水泵房、风机房、变电所、电梯机房等机械设备噪声,车辆进出的行驶噪声和人群活动噪声,详见表3-3。表3-3 噪声源汇总表名 称型号数量单台声级 (dB)位 置机械设备噪声消防增压泵1.5kw2857#楼西侧空地下方地下1层水泵房消防气压罐300L190潜水排污泵65WQ40-15-42090消火栓给水泵XBD10/20-100D/5280湿式喷水系统消防水泵XBD5/30-125G/2'285变压器SC10470地下1层变电所排烟风机HTFC-28#1570地下1、2层风机房排烟风机GPF-III-IINo.1212 70排风机SJGNo.31070变频恒压生活供水设备CRIE32-5E1707#楼西侧空地下方地下1层水泵房商业用房泳池热回收除湿热泵VeP-060-E175商业用房除湿热泵房开闭所断路器srw45(DW45)165地块东北角开闭所内车辆行驶噪声地下出库出入口小型车672辆65P19,表3-10本项目泵房、变电房、风机房等高噪声设备源均设置于地下室,各机械设备经机房和地下室隔声后,在项目场界可达标。故本环评主要评价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影响。由类比监测可知,项目3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影响值在敏感点处均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需要采取噪声治理措施。要求车库通道采用低噪声坡道,坡道上方加设封闭式吸隔声顶棚,采取措施后车库出入口在邻近敏感点9#楼、3#楼、4#楼和8#楼处噪声影响值分别为49.5dB、49.0dB、49.0dB和46dB左右,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5)生态补偿功能评价绿化具有吸碳增氧效应,还具有光能、降温增湿和净化环境等生态效应。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合理选择绿化类型,将该区块造成的生态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满足生态补偿需要的同时,美化环境,降低污染。在绿化工程中要实行“常(绿)与落(针)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灌(木)与草(坪)相结合”,把区块建成水清、地绿、花香的优良生态区块。3.2 主要采取防治措施表3-4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阶段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杭州市区建设施工噪声管理程序等规定,做好施工噪声防治:考虑周围环境敏感点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中午和双休日期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施工,夜间禁止施工;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如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附近设置隔声屏障,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间采用弹簧减振、橡胶减振、管道减振等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具和先进的工艺,基础打桩应采静压桩,不得使用冲击式打桩机,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相关部门申请登记。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除外,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因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污染因子污染防范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建设期噪声向附近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中考、高空期间严禁进行施工。减少施工交通噪声,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均为大型重车,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施工期内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达到建筑施工场界限值(GB12523-2011)标准规定扬尘根据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粉尘污染防治。要加强管理,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工程外侧须使用安全网进行封闭,禁止敞开施工,对扬尘发生量大的部位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施工工地出入口5 m内地面硬化处理;出入口内侧要安装专用运输车轮胎清洗设备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堆放场,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对运输交通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扫;再次,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砂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样撒;施工工地如闲置6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铺装。符合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废水该项目施工人员尽可能利用拟建地附近公厕等生活设施或设置移动厕所,废水处理后排入湖墅北路市政污水管;要求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并汇集到泥浆水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上清液建议可次日用于工程养护和机具清洗,使废水得到综合利用,减少施工废水排放;沉淀后的泥浆回用于建筑填料。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以围墙或者彩钢板围护相隔,防止被雨水冲刷后流入周边河道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固废建筑垃圾按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符合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营运期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汇合,达标(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除氨氮执行CJ3082-1999中的标准限值)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干管。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标准限值废气地下车库尾气通过消防排烟系统收集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收集后通过竖井至各建筑主楼屋顶高空达标排放。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泵房、排烟机房、风机房、变电所等地下室设备房应设置单独设备间。 在风机的进、出风口,送、回风管等空气动力噪声高的部位根据其位置和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安装相应的消声器。本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上方采用封闭式吸隔声顶棚,车库出入口出入坡道均采用低噪声坡道。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固废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收集与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按城管办要求设置垃圾收集点,做好卫生贮运,由杭州市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与处置。符合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第四章 公众参与结论根据杭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调查实施意见,在建设单位的协作下,本环评采用公众调查表和公告调查两种形式,组织实施了本项目的公众调查工作。(一)、公众调查表1、 个人公众调查总结(1) 60%左右的被调查者对项目拟建地的环境现状持基本认可的态度。(2) 17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较大,57%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但能克服,26%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对环境无影响。(3) 3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成后的不利环境影响因素是空气,39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成后的不利环境影响因素是噪声,9%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成后的不利环境影响因素是水质,另有24%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建成后的不利环境影响因素是固废。 (4) 89%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的不利影响集中在建设期,11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的不利影响在建成后。(5) 在调查中,46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54的人表示无所谓。2、单位公众调查总结(1)超过50%的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尚可。(2)65%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但能克服,35%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对环境无影响。(3)35的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环境空气,25的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建成后的不利环境影响因素是噪声,5的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建成后的不利环境影响因素是废水,另有35%的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建成后的不利环境影响因素是固废。 (4)95的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的不利影响集中在建设期,5%的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的不利影响在建成后。(5)70的被调查单位对本项目的建设持积极的支持态度,30%的被调查单位对本项建设持无所谓态度。 (二)、环评公告环评公示地点为拟建地块附近杭州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栏,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具体见附件)。明真宫社区及大关公寓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至12月28日,广兴新村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第二次环保公示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8日,分别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公告栏所属单位出具了相关证明,参见附件。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前来咨询项目的有关情况和提出环境保护的意见。(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前来咨询项目的有关情况和提出环境保护的意见;因此建设单位主要采纳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1 项目合理性分析结论(1)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位于拱墅城区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10104D04),属于优化准入区。本项目为商品住宅及配套公建建设,其建设符合优化准入区定位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及杭州市湖墅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 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商品住宅及配套公建建设,其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噪声,由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等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3) 污染物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商品住宅建设,非生产性项目。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为COD和氨氮,排放量为54.15/a和4.51t/a。由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故其总量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平衡,对该项目不提总量控制要求。(4) 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符合性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地下车库汽车废气、设备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影响值均可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功能区类别未出现降级,因此,符合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5) 城市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杭州市湖墅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住宅用地,因此符合城市用地规划。(6)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属非污染工业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5.2 环评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社会发展导向,选址满足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定位为商品住宅和配套公建用房建设,以配合杭州市湖墅规划管理单元的发展趋势。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和相关环保法规政策,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控制污染的措施(详见表3-4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则其建设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本项目是可行的。第六章 联系方式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凯德新业(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所在地: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106室联 系 人:汤玉武联系人电话: 13634184334邮编:310028二、环评单位情况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单位所在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大楼B座372室联系人:张建英 蒋丽娜 联系电话:0571-88982416邮编: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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