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江北路建设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桂林市叠彩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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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江北路建设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桂林市叠彩环评报告.doc
国环评证乙字第2903号 桂林滨江北路建设(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研究所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03号编制日期:二0一四年六月 目 录1.前言12.总论32.1.编制依据32.2.评价因子识别52.3.评价标准72.4.评价工作等级92.5.评价内容及重点102.6.评价范围112.7.环境敏感区122.8.环境功能区划152.9.相关规划153.建设项目概况21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13.2.建设内容213.3.技术经济综合指标253.4.公用设施253.5.项目土石方分析283.6.项目拆迁情况293.7.项目与漓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关系293.8.建设现状及项目投资294.工程分析304.1.现有污染源排放情况304.2.项目对社会环境的影响314.3.项目对生态景观的影响314.4.施工期污染源分析314.5.营运期污染源分析364.6.项目污染情况汇总48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05.1.自然环境概况505.2.社会环境概况535.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65.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75.5.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95.6.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15.7.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36.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656.1.水土流失影响分析656.2.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76.3.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分析696.4.水环境影响分析696.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716.6.大气环境影响分析716.7.声环境影响分析766.8.固体废物影响分析806.9.临时堆土场影响分析816.10.对人群健康的影响816.11.施工期回顾影响分析827.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837.1.运营期景观生态影响837.2.水环境影响分析877.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937.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987.5.声环境影响分析987.6.内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1017.7.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1057.8.阳光照射适度性分析1098.社会环境影响评价1108.1.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108.2.运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1119.项目合理性分析1139.1.规划相符性分析1139.2.产业政策分析1139.3.选址合理性分析1149.4.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149.5.本章小节11610.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11710.1.施工期11710.2.营运期12410.3.生态及景观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2810.4.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2910.5.内环境影响防护措施13010.6.绿化13210.7.垃圾分类13210.8.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13310.9.环保投资13611.水土保持方案13811.1.水土流失现状13811.2.水土保持任务13811.3.水土流失预测13811.4.水土流失危害及综合分析13911.5.水土流失防治方案14012.清洁生产分析与节能15012.1.施工期清洁生产15012.2.装修工程清洁生产15012.3.运营期酒店清洁生产15012.4.建筑节能措施建议15713.公众参与15913.1.调查目的15913.2.调查基本情况15913.3.调查结果及分析16013.4.对公众合理性建议反馈16213.5.公众参与结论1621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414.1.经济效益分析16414.2.社会效益分析16414.3.环境损益分析16514.4.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综合评价16715.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815.1.环境管理计划16815.2.环境监测计划16915.3.竣工验收17115.4.环境监察17116.评价结论17316.1.项目概况17316.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7316.3.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17516.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7716.5.综合评价结论177附件:附件1 环评委托书附件2 关于滨江北路建设(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附件3 关于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滨江北路(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工程(D3地块)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定点批复(桂林市规划局);附件4 关于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滨江北路(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工程(D3地块)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定点批复(桂林市规划局);附件5 建设用地批准书附件6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研究所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附件7 项目第一次公示文件、项目第二次公示文件附件8 公众参与调查表附件9 公众参与统计表附件10 项目监测报告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 项目污水走向及地表水监测示意图附图4 项目大气、噪声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5 项目周边环境图附图6 项目公示照片附图7 桂林市区饮用水源划分与本项目关系图附图8 项目雨、污水管网布置图附图9 项目日照分析图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1. 前言桂林市地处广西东北部的南岭山系,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为顺应桂林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加快改善桂林市和叠彩区的投资环境,促进桂林市和叠彩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力开展桂林市区、郊区、与农村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加大城乡统筹加强和完善对土地的宏观管理和统筹规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和征地补偿制度进行改革试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叠彩区区委、政府确定了“三大板块(城北滨江区、老城改造、江东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区)”建设发展思路,加大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力度。本项目位于桂林市叠彩区芳华路与规划中的春江路十字平交路口西南侧D3地块,项目总用地为78850.04m2,总建筑面积为212250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28400m2,共有22栋,建筑密度24%,绿化率35%。主要建设内容是居民住宅、酒店、旅社、商业楼等,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电力、景观等基础设施,建成后规划总户数为1620户,约5670人。本项目主要用于安置新码巷、菜园里、定江里、泗洲湾、张家村、蔡家渡等6个自然村因滨江北路建设而进行拆迁的居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现场调查,目前本项目场地范围内已完成土地平整工作,一期已完成基建工程量的40%,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1998)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地质研究所对桂林市滨江北路建设(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项目(D3)地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研究所在广泛的资料搜集、现场踏勘、听取相关政府部门与专家意见基础上,详细分析项目的工程情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征询周边公众意见后,按照环保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供建设单位提交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参考。通过对本项目现场调查、预测分析与评价,本环评认为桂林市滨江北路建设(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项目(D3)地块建成后改善了周边区域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解决了村民安置问题,符合桂林市相关规划,建设单位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可减至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2. 总论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11)中化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1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15)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16)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1.3.2 地方性法规与规范性文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2月1日);(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04年6月3日);(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 (2010年10月1日)(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2月1日);(5)桂林市人民政府市政20002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6)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1996年8月1日);(7)桂林市建规200788号桂林市城市风貌设计导则;(8)关于桂林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2107号)2.1.2. 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8)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6).2.1.3. 项目资料(1)项目委托书;(2)关于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滨江北路(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工程(D3地块)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定点批复,桂林市规划局;(3)关于桂林市叠彩基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滨江北路(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工程(D3地块)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定点批复,桂林市规划局;(4)169亩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议书,桂林市投资咨询公司;(5)关于滨江北路建设(叠彩段)被拆迁沿途村庄安置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 评价因子识别2.2.1.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并结合项目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识别,其结果见表2-1。表2-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识别表阶段种类来源主要成分排放位置污染特点施工期社会土地占用/项目占地永久性拆迁安置/项目占地永久性生态景观破坏/施工场地暂时性植被破坏/施工场地暂时性水土流失/施工场地暂时性噪声运输车辆、施工机械/施工场地暂时性施工作业/施工场地暂时性废气运输车辆TSP、NO2、CO、THC施工场地暂时性施工机械作业扬尘(TSP)施工场地暂时性装修材料苯、二甲苯、甲醛等有机废气施工场地暂时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BOD5、CODCr、NH3-N、SS施工营地暂时性建筑物施工、设备冲洗SS、石油类施工场地暂时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施工场地暂时性建筑垃圾砖头、钢筋头等施工场地暂时性营运期社会区域社会环境/桂林市永久性生态人为活动增加野生动植物生境叠彩区永久性新建筑、新景观当地景观叠彩区永久性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周边道路间断性水泵、空调等设备噪声区域内间断性内部活动噪声、生活噪声居民等间断性废气汽车尾气THC、CO、NO2等周边道路、停车库间断性餐饮废气油烟、燃气废气等酒店、厨房等间断性废水生活污水BOD5、CODcr、NH3-N、SS项目区域人群连续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项目区域人群间断性根据本项目特点和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结果,采用矩阵法对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和筛选,其结果见表2-2。表2-2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与筛选影响环境资源的活动影响因子影响对象影响类型影响性质长期短期有利不利施工期土方工程水土流失、扬尘、机动车尾气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基础工程施工废水、噪声水环境、声环境主体工程扬尘、废气、噪声大气环境、声环境施工场地生活污水水环境环境卫生人体健康材料运输影响近周边原有的交通秩序、扬尘交通环境、大气环境装修有机废气大气环境营运期项目使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环境区域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区域景观景观环境固体废物景观环境、大气环境生活污水水环境噪声声环境汽车尾气、油烟大气环境绿化绿化美观景观环境2.2.2. 评价因子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和筛选确定本次项目的评价因子如表2-3。表2-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列表项目评价因子大气环境现状评价SO2、NO2、TSP影响评价颗粒物、NOx、CO、THC、油烟、甲醛等有机废气等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pH、BOD5、CODCr、SS、NH3-N、TP、粪大肠菌群影响评价CODCr、BOD5、SS、NH3-N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总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砷、汞、镉、铬(六价)、铁、锰、大肠菌群声环境现状评价等效连续A声级影响评价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生活垃圾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营运后景观环境影响社会环境影响评价交通、经济、社会、安置2.3. 评价标准2.3.1. 环境质量标准(1)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2)项目所在地属2类标准区,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3)项目涉及地表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类标准。(4)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级标准。具体环境质量标准见表2-4表2-7。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1)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2)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级标准。(3)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具体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2-8表2-12。表2-4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部分)污染物名称二级标准限值(mg/m3)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二氧化硫(SO2)0.500.15二氧化氮(NO2)0.200.08总悬浮颗粒物(TSP)0.30表2-5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类别昼间夜间26050表2-6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序号项目类类类类类1pH值 692CODcr15152030403BOD5 3346104氨氮0.150.51.01.52.05总磷(以P计) 0.020.10.20.30.46粪大肠菌群2002000100002000040000表2-7 地下水质量标准项目浓度单位类标准限值pH无量纲6.5-8.5总硬度mg/L450溶解性总固体(TDS)mg/L1000氨氮mg/L0.2NO2-N(以N计)mg/L0.02NO3-N(以N计)mg/L20挥发性酚mg/L0.002氰化物mg/L0.05高锰酸盐指数mg/L3.0氟化物mg/L1.0总砷mg/L0.05汞mg/L0.001镉mg/L0.01铬(六价)mg/L0.05铁mg/L0.3锰mg/L0.1总大肠菌群个/L3.0表2-8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 pH值除外 控制项目pHCODBOD5NH3-NSS三级标准69500300400表2-9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表2-10 GB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昼间夜间7055表2-11 GB22337-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昼间:夜间:2类60dB(A),50dB(A)表2-12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2.4.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见表2-13。表2-13 评价工作等级表环境要素评价等级依据项目情况环境空气三级依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污染物Pmax小于10%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汽车尾气、燃气废气、油烟废气。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主要污染物CO、TSP、NOX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5.18%,小于10%,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地表水环境三级依据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污水排放量<5000、1000 m3/d,类水质,水域规模为大型,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项目污水最大排放量2122m3/d,评价河段北冲污水处理厂桃花江排污口上游约500m至排污口下游约3000m河段水质要求类,水域规模大型,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地下水环境三级依据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类建设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场地含水层不易、污水排放强度小、且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场地地下水环境不敏感本项目属于类建设项目;项目区域岩层单层厚度大于1.0m,渗透系数10-5cm/s-10-4cm/s,因此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根据场地的水文地质状况,场地含水层不易污染;项目污水最大排放量2122m3/d,排放强度小,且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不敏感,不在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特殊地下水资源(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范围内。声环境二级依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地区,项目建成后噪声增量<5dB(A),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项目处在2类地区,项目建成前后噪声级增加值在5d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因此本评价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定为二级。生态环境三级依据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工程占地面积小于2km2,区域为非敏感区,为一般区域本项目工程影响范围小于2km2,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2.5. 评价内容及重点2.5.1. 评价内容(1)区域环境质量、生态现状调查、监测及其评价;(2)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分析;(3)工程分析;(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6)项目选址与布置合理分析;(7)环境保护措施与措施可行性分析;(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公众参与;(11)结论与建议。2.5.2. 评价重点分析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生态景观影响、外环境噪声对区域环境和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2.6. 评价范围2.6.1. 空气环境根据HJ2.2-2008规定,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该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原点,直径5km圆形区域范围。2.6.2.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居民、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将污水引至北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桃花江。 因此,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所在区域北冲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污水处理厂下游3km约3.5km的桃花江河段。2.6.3. 地下水环境项目为三级评价,且项目对场地内地下水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取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原点,面积为25km2的区域。2.6.4. 声环境建设项目处于2类噪声标准区域,根据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后噪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确定评价范围为场界外200m的范围内。2.6.5. 社会环境项目征地所涉及的相关单位与个人权益,叠彩区社会环境的变化。2.6.6. 生态环境项目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直接影响区域为工程用地范围和临时堆土区域,间接影响为叠彩区。2.7. 环境敏感区2.7.1. 环境保护目标(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控制和保护目标:涉及漓江水环境质量要求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桃花江水环境质量要求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2)地下水境保护目标环境控制和保护目标:地下水执行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类,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是保证项目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其周边地下水取水点水位不下降,水质不发生变化。(3)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控制和保护目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的要求。(4)噪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域内的主要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要求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道路两侧30m±5m执行4a类标准。(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内闲置土地得以开发,项目范围内绿化面积达到总体规划标准,改善局部水土流失现象,使植被覆盖率得以提高,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2.7.2. 环境保护敏感点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未建成区,现状环境敏感点主要有项目周边的五福村、定江里、泗洲湾、张家村、寻家桥和西南面的小区,水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面的漓江及纳污水体桃花江。本项目建设地点周边的敏感点详见表2-14、表2-15、图1-1。表2-14 项目环境敏感点一览表序号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相对位置保护目标基本情况备注保护级别1五福村东北面 约100m片状居住,约80户、300人现状敏感点大气环境:符合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符合GB3096-2008 2类标准2定江里东面约160m片状居住,约150户、500人3泗洲湾东南面约400m片状居住,约220户、800人4张家村南面约160m片状居住,约30户、100人5无名小区西南面350m片状居住,约200户、750人6寻家桥北面、西北面 约50m片状居住,约30户、100人表2-15 水环境影响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相对项目方位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漓江项目东面 650m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桃花江纳污水体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5#6#4#3#1#2#本项目现状敏感点本项目所在地 图1-1 本项目现状敏感点示意图2.8. 环境功能区划2.8.1. 大气环境本评价区域处于二类区,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8.2.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从桂林市北冲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排入桃花江,属综合用水类水质区,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2.8.3. 声环境本项目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2.9. 相关规划2.9.1. 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1.规划指导思想(1)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以展现桂林世界独有的景观风貌特征、注重生态与人文资源保护和有效利用为前提,实现城市又好又快的发展,制定科学、务实的城乡规划和行动安排。(2)坚持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加强桂林市与周边城市的跨界联系,促进桂林市域内部市、县(区)、镇(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调动与促进各级行政主体的自主性、积极性和活力;加强区域与城乡基础设施系统的整体建设;积极带动与推动乡镇地区社会经济的进步与环境的改善,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3)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以公众利益为前提,加强规划过程中的公众与各类群体的参与性;注重城市优良环境的营造,增强城市的可居性、可游性和安全性。(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持城市生态的多样性,使城乡土地、水资源、能源、物产资源得到节约、集约与可持续的利用。(5)坚持“山水环境观”。以“保护山水资源、传承山水文化、创新山水城市”为出发点,力求实现保护漓江、城市向西、拓展旅游业的发展目标;突出展现“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的山水城市的特色。2.规划期限与地域空间层次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规划远景为2030年。规划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地域空间层次。其中,市域范围为桂林市行政辖区,包括5个行政区和12个县;规划区范围为5个行政区及临桂县、灵川县、永福县、阳朔县、兴安县;中心城区范围主要包括桂林市区所辖的象山、叠彩、秀峰、七星4区,雁山区柘木镇和雁山镇,灵川县定江镇和大圩镇部分地区及八里街经济开发区,临桂县的临桂镇、四塘乡和庙岭镇部分地区等,总面积为866.36平方公里。3.规划总目标以推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为契机,将桂林建设成为“中国山水之都,世界旅游名城”。在规划期内,贯彻“保护漓江,城市西拓”的空间发展战略,以实现“大旅游、新产业、强枢纽、幸福城”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打造广西新经济平台。4.市域规划(1)规划市域总人口至2015年控制在538万541万人,至2020年控制在到554万560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至2015年为46%51%,至2020年为52%59%。(2)市域城镇空间形成由“流域”与“多轴交通”共同构成的复合型空间格局。(3)规划期内,市域逐步形成四级城镇规模结构,分别为:一级城镇为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00万以上;二级城镇为部分县城或重要的产业城镇,三级城镇为人口规模在2万5万人的山区县城与重要城镇;四级城镇人口规模在2万以下。5.建设大桂林旅游区和交通服务系统(1)大桂林旅游区的空间范围可分为四个圈层,包括:市域内核心旅游地区、市域内外围县旅游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跨市界旅游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跨区界相关旅游地区。(2)在旅游交通服务方面,以桂林中心城区为基地,以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等旅游公路和航道为依托,建立陆路与水路旅游公交系统,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出行服务;实现航空港、铁路站等门户与大桂林旅游区交通系统的无缝交通对接服务;依托公路网络,在大桂林旅游区内建立自驾车旅游系统,建设配套的自驾车游营地、汽车旅馆、补给站等休憩补给设施和交通信息服务系统。6.城市性质与城市主要职能(1)桂林市的城市性质为: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山水城市,桂北及周边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2)桂林市的主要城市职能包括:进行自然生态保育、优秀山水景观保护的职能,观光、度假、休疗养、生态与文化创意、会议会展、旅游活动体验、新型旅游产业等旅游类的职能,历史文化保护的职能和新型城乡关系下乡村综合发展的职能;依托区域交通设施、城市服务设施和产业基础,形成辐射桂湘黔粤交界地区的客运与游客集散中心的职能,物流集散中心的职能,生产服务业的职能,教育培训与研修的职能,商业中心的职能,高新技术产业与特色加工制造业的职能和行政中心的职能。7.规划区与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控制(1)规划区总人口规模:至2015年,控制在291万295万人;至2020年,控制在310万318万人。(2)中心城区总人口规模至2015年控制在115万121万人,至2020年控制在130万136万人;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至2015年控制在101万108万人;至2020年控制在117万129万人。8.规划区与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1)至2020年,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2)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13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内独立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为14平方公里。9.规划区用地空间管制规划区内禁止建设区为9367.3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为1201.3平方公里,适宜建设区为572.81平方公里。10.中心城区规划空间结构(1)规划中心城区展现“城乡交融、城景互衬、山水层叠、网络交织”的山水城市格局,形成“两带双核八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其中,“两带”为南北向的沿漓江城市生活旅游发展带和东西向的城市新兴综合服务发展带。“双核”为老城中心区和临桂新区。“八组团”为老城中心组团、瓦窑-大风山组团、叠彩-八里街组团、临桂新区组团、四塘组团、雁山组团、七星组团和铁山组团。(2)沿漓江城市发展带,坚持上版城市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两江四湖三楔”的城市与山水环境的关系,严格控制与保护“两江三楔”所涉及的开敞空间与视觉走廊;临桂新区应结合山水环境进行开发建设,以紧凑发展模式为主。11.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规划结合组团、片区形成居住区,其中,老城中心组团包括以保留为主的旧城片居住区,以改造完善为主的象山居住区和以新建为主的琴潭居住区;叠彩-八里街组团包括以保留为主的叠彩居住区,以改造完善为主的八里街居住区和铁西居住区;瓦窑-大风山组团包括以保留为主的瓦窑居住区和以改造完善为主的大风山居住区;雁山组团包括以新建为主的雁山居住区;七星组团包括以保留为主的七星南居住区和以改造完善为主的七星北居住区;临桂新区组团包括以改造完善为主的临桂镇居住区,以新建为主的中央商务区居住区、庙岭居住区和西部居住区;四塘组团包括以新建为主的四塘北片居住区和改造完善为主的四塘南片居住区。12.中心城区工业用地规划对老城区和景区内的工业用地逐步实施搬迁和置换,引导企业向西部工业园区集中;整合大铁山工业园,采用“一区多园”的模式,形成小铁山园、英才园、信息产业园、医药城、穿山工业园五个园区。13.中心城区对外交通规划(1)积极推动湘桂铁路的复线改造工程,加快贵广高速铁路的建设,加快南宁-柳州城际铁路桂林延伸段建设,完善和改造火车站场的职能。(2)加快多条高速公路的建设。(3)规划建设主要长途客运站。14.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1)规划城市快速路、准快速路共7条。(2)规划城市主干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