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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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doc
项目名称: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2-2030)委托单位: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城乡规划局编制单位:宁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编制人员院 长: 林国平(高级工程师)副 院 长: 张 辉(工程师)项目负责:袁岸娟 (城市规划师)设计人员:李 戈 (城市规划师) 陈诗源 (助理规划师)协作单位: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规 划 前 言受宁德市教育局和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委托, 2012年10月宁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承担了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2-2030)的编制任务。规划项目组经过现状基础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于2012年11月底完成了初步方案,与教育局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进行了方案沟通和意见征求,根据其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组进行了认真详尽的解读,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一消化,并对方案进行补充与完善,于2013年1月完成了规划方案修改。2013年1月和4月分别将方案稿与市政府领导、教育局领导及部门专家进行沟通,现根据大家所提的意见进行最后修定,现提交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2-2030)评审稿。规划项目组在编制过程中,始终得到了教育局和城乡规划局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项目组2013年6月 目 录第一部分 文 本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规划指标思想目标及原则2第三章 规划标准与规模2第四章 主城区学校布局规划4第五章 规划用地控制6第六章 学校建设规划控制7第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9第八章 规划实施步骤、建议和要求9第九章 附 则10第二部分 说明书第一章规划背景1第二章规划范围1第三章规划年限1第四章规划指导思想1第五章规划原则2第六章规划依据2第七章与上位规划的衔接2第八章规划技术路线及设计主要内容8第九章主城区规划人口预测9第十章主城区学生数量预测10第十一章 主城区学校布局规划13第十二章 学校建设规划控制25第十三章 近期建设规划27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步骤、建议和要求28第三部分 图 集01、宁德市总体规划居住用地人口分布图 14、学校现状与规划规模比较分析图02、主城区规划人口分布图 15、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八都组团03、现状学校用地范围图 16、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七都组团04、现状学校班级数量分析图 17、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金涵组团05、现状学校用地规模分析图 18、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蕉城组团06、现状学校生均用地分析图 19、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东兰组团07、现状学校服务半径分析图 20、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金塔组团 08、规划学校处置图 21、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漳湾临港组团 09、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 22、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滨海新城东西组团10、规划学校班级数量分析图 23、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滨海新城南组团11、规划学校用地规模分析图 24、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铁基湾北组团12、规划学校生均用地分析图 25、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铁基湾南组团13、规划学校服务半径分析图 26、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飞鸾组团27、规划学校用地范围图-城澳组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了促进宁德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中小学校的发展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相适应,合理规划和保护主城区中小学校及大中专、职业学校用地,确保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为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所称的中小学校是指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主城区各类中小学校,包括承担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的学校,分为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职业中学等。第三条 规划范围与城市人口规模规划范围与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主城区范围相对应,地跨蕉城区行政区划范围,涵盖八个乡镇(即金涵畲族乡、蕉南街道办事处、蕉北街道办事处、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七都镇、八都镇),约660平方公里。其界线为:东起城澳,西至城南镇、蕉北街道办事处一线,北至八都镇,南至飞鸾镇。城市人口规模:u 近期(至2015年):主城区人口规模38.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4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 117平方米;u 中期(至2020年):主城区人口规模54.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10平方米;u 远期(至2030年):主城区人口规模71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89平方公里(含冶金工业项目),不含冶金工业项目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05平方米。第四条规划期限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第五条 教育片区的划分为便于总体规模预测和控制,本规划根据总规的划分片区将主城区划分为13个教育片区,分别为:蕉城组团、金涵组团、东兰组团、金塔组团、铁基湾北组团、铁基湾南组团、滨海新城西组团、滨海新城东组团、滨海新城南组团、飞鸾组团、城澳组团、漳湾临港组团、七都及八都组团。第六条 本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层面上的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以学校布点和校园控制为重点,为宁德主城区未来教育发展留有空间,以适应不同时期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规划图纸中所表示的现状保留或扩建的中小学位置及规划的中小学位置,是根据人口分布预测、校均施教服务人口和学校合理服务半径等提出需配置的具体区位。对规划范围内中小学的用地规模、校舍建筑规模以及班级数、班额人数等相关指标进行指导性控制。第七条 规划范围内各中小学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等均依据本规划执行,实施时还必须进行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第八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图纸三部分,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规划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地方性法规效力。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本规划;主城区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的调整,应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本规划解释权归宁德市城乡规划局。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及原则第十条规划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进一步落实、深化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中对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的规划,做到定性、定位、定量,使中小学教育设施布点规划成为今后学校建设决策的依据与保障。通过规划的实施,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度化、条件均衡化和教育优质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教育事业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宁德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教育保障。第十一条 规划原则1、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严格遵循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2、坚持规模适度与节约用地原则。以教育发展总体目标为依据,立足城市整体发展,从客观实际出发,对教育设施发展规模和用地需求进行科学预测,使规划既合理又具有可操作性。学校建设应适当留有余地,防止二次建设造成浪费。3、坚持合理性原则。合理调整各类学校布局,在确定主城区办学规模总量的基础上,以老校改建、扩建、撤并和新校建设相结合的方式,拓展教育发展空间,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挖掘资源,实行“规模”办学,保证学校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4、小学、初中应尽量满足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对相对薄弱学校重点建设,使其办学水平有显著提高;缩小初中校际之间教育质量的差距,提升主城区初中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5、坚持高中规模办学和相对均衡布点并重的原则,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第十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6、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8、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2.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10、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11、福建省城市居住区技术经济指标12、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13、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标准14、福建省普通初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15、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教育厅和建设厅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7316号)16、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7、福建省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及相关片区规划18、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第三章 规划标准与规模第十三条 规划每千人口按如下标准配置相应规模中小学。表3-1 主城区各类学校千人指标一览表类别千人指标(人/千人)小学70初中40高中/职校19/19第十四条学校服务半径1、小学服务半径控制在500米左右。2、初级中学服务半径控制在1000米左右。3、高级中学服务半径暂不作具体控制。现状高中可通过更新教育教学环境和设施,创造寄宿条件,解决路远学生的食宿问题;新建高中应以建设寄宿制学校为主。表32 主城区各类学校服务半径一览表类别小学初中高中/职校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服务半径(米)5001000第十五条 学校服务人口规模1、小学按12万人/所的标准在适中位置配置。2、初中按35万人/所的标准在适中位置配置。3、高中/职校按815万人/所的标准在适中位置配置,高中与职校原则上按1:1的比例进行设置。表33 主城区各类学校服务人口规模一览表类别小学初中高中/职校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服务人口规模(万人/所)1235815第十六条 学校班级规模和班额人数1、小学:12班、18班、24班、36班、48班等,保留学校规模不小于12班,新建学校规模至少18班,个别用地紧张地区不小于12班,班额人数45人/班。2、初中:18班、24班、30班、36班、42班、48班等,保留学校规模不小于12班,新建学校规模不小于18班,班额人数50人/班。3、高中/职校: 30班、36班、42班、48班、54班、60班等,班额人数50人/班。表34 主城区各类学校班级规模及班额人数一览表类别小学初中高中/职校班级规模(班)121818班额(人)404545第十七条 规划学校用地指标规划学校用地面积应当执行国家规范。其生均用地面积定额标准不超过表3-5:表3-5 主城区学校规划用地指标表老城区一般地区小学7-1818-34中学/职校20-3420-34高等教育59-6459-64特殊教育67-8867-88第十八条建筑容积率标准主城区教育用地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不得超过表3-6规定,有条件的学校要结合活动场地铺设草坪,尽量扩大绿化面积。表3-6 主城区各类学校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控制指标表类别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小学0.720%35%30%中学/中职0.820%35%30%高等教育0.820%35%30%特殊教育0.820%35%30%第四章 主城区学校布局规划第十九条 规划技术路线规划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的指导下,以主城区中小学用地布局规划为主要内容,通过中小学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带动城市教育资源的整合,构建规模适中、布点均衡、以人为本的基础教育体系,促进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实施,统筹协调城市各区中小学用地的供给和分配,以教育机会均等为手段促进社会公平。 教育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相关规划和规范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中小学建设的总量、设定标准及每所学校的具体布点、范围和用地规模。第二十条 规划设计主要内容 1、 以中小学为重点,对宁德主城区教育设施的占地、建设情况以及生源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归纳总结现状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布局优化提供依据。 2、 在比较研究相似城市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宁德市的建设实际,以总体规划和各组团控规中居住用地的布局为依据,分级分类确定中小学建设标准。3、 以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分的居住组团为基本单元,结合现状落实各中小学建设用地及建设指标。 4、 在对非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现状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政策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并从发展策略与规划布局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5、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应当优先改建成为幼儿园。第二十一条 主城区各组团人口分布规划表4-1 主城区规划人口空间分布一览表 单位:万人序号组团总体规划控规本次规划备注1蕉城组团15152金涵组团5.07.07.03金塔组团8.07.37.34东兰组团5.05.05铁基湾北组团6.06.06铁基湾南组团7.07.07滨海新城南组团5.05.08滨海新城东组团4.04.09滨海新城西组团3.03.010飞鸾组团4.04.5飞鸾镇总规规划人口4.66,飞鸾游艇产业组团计入飞鸾镇区配套中小学11城澳组团2.32.312漳湾临港组团5.05.013七都及八都组团4.07.0考虑乡镇村庄人口的集聚合计71.078.1第二十二条 学生人数预测至2030年,宁德市主城区规划人口为78.1万人,预计小学学生人数约为5.467万人,初中学生人数约为3.124万人,普通高中学生人数约为2.9678万人。(职业学校和高等教育招生范围广,学生数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规划不予统计。)第二十三条 主城区学校布局规划(见附表)宁德市主城区共规划中小学校 91所,其中包含小学55所、初级中学25所、高级中学11所,另外规划特殊教育学校2所、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1所,宁德市职业教育基地或职教中心1所。第二十四条 小学布局规划小学:规划期内,主城区范围内小学共55所,其中取消3所,原地扩建22所,原地完善1所,规划新建28所,异地新建4所。u 规划期末,宁德主城区范围内有小学55所,其中完小5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统计得出小学需求班级数1216个,规划供给1338小学班,超出10.03%,总用地面积约 100.92公顷。第二十五条 中学布局规划1、初中:规划期内,主城区范围内初中共25所,其中取消1所,原地扩建2所,原地完善6所,规划新建17所,异地新建1所。初中需求班级数624个,规划供给717个,超出14.9%。2、高中:规划期内,主城区范围内高中共11所,其中原地扩建3所,原地完善2所,规划新建4所,异地新建2所。高中需求班级数298个,规划供给372个,超出24.83%。u 规划期末,宁德主城区范围内有中学36所,其中完中4所,普通高中7所,普通初中25所,共有个1089中学班,总用地面积123.79公顷。第二十六条 职业学校和高等教育规划规划将在滨海新城西组团的企业总部内建设宁德市职业教育基地或职教中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驱动、服务就业、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总体思路,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创新办学模式,积极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企联姻”联合办学,实施“订单式培养”和“菜单式教学”,为产业发展培养针对性的职业技术人才。规划内容:1近期将特教中心和进修学校搬迁至原宁德师专职教部。 2远期建立宁德市职业教育基地或职教中心。3逐步完善宁德学院新校区配套设施,打造闽东学术名片。规划远期拟筹建医科类高等院校,进一步为宁德发展储备多元化人才。预计到规划期末,职业高中的比例,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第二十七条 特教学校和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1、蕉城区特教中心位于继光路西侧,是原宁德师专职教部,总用地约3公顷。东侨特教中心位于滨海新城西组团的企业总部内 ,占地约3公顷。2、规划宁德市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位于大门山公园内。第二十八条根据学校用地布点原则,从全局出发,统筹安排处理,对学校用地提出保留、微调、扩大或取消的意见。具体处置意见详见下表:表4-2 规划学校处置表组团名称取消的学校扩建的学校完善学校新建学校异地新建(搬迁)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小学初中高中小初中高中小初中高中小初中高中七都八都组团-4-1-2-21-1-金涵组团-2-1-12-2-蕉城组团21-101-14231-2东兰组团1-1-21-金塔组团-1-22-漳湾临港组团-1-1-1-滨海新城西组团-21-滨海新城东组团-211-滨海新城南组团-311-铁基湾北组团-321-铁基湾 南组团-421-飞鸾组团-3-1-32-城澳组团-1-1-表4-3 规划取消的学校序号所在组团学校名称备 注1蕉城组团邮政希望小学学校面积较小与周边学校服务半径重叠,幼儿园布点规划确定该校为规划幼儿园2蕉城组团鹤峰中学规划与宁德十中进行合并,两校距离较近,服务半径重叠。重点改造宁德十中3蕉城组团兴旺小学现状已改造为幼儿园用地4东兰组团兰田生辉希望小学学校迁入兰田中学规划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二十九条各学校地块建设的用地规模、容积率、建筑密度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城市土地进行成片开发时,当地规划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教育部门对用地位置进行适当调整,但宜保持用地规模不变。第三十条 本规划的学校建设规模是依据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所确定的,如果学校所处地块的用地性质改变或人口规模变化超出一定限度时,学校建设规模应经规划主管部门重新确定并上报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章 规划用地控制第三十一条 规划用地控制原则1、规划保留学校对现已达到建设规模的学校按原规模保留;对现未达到建设规模的学校,而周边有发展用地的学校,应在可调控用地范围内建设,且不得低于最低控制指标;对现未达到建设规模的学校,而周边无发展用地或发展用地不足的学校,合理降低办学规模。2、规划新建学校对老城区新建学校按控制指标控制,允许在可调控用地范围内力求按控制指标建设;对规划控制新建的学校,原则上遵循控制各学校规划用地区位及用地范围,允许在可调控用地范围内进行调整,并按以下情况控制:(1)对于规划控制新建的学校,力求按新建指标的最高值控制,以满足远期教学需要,允许在实施时调整建设但须满足新建指标的低限值。(2)对于规划控制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保留控制用地规模,按总体布局规划要求,具体实施时小学和初中规模依生源局部调控。第三十二条 规划用地控制要求1、强化各学校出入口和校前集散广场要求并示意,实施中应按相关规范建设出入口和集散广场。2、对规划在原址保留或扩建的学校,提出规划用地界线和建筑控制线并严格控制;3、对规划的新建学校,实施时用地须满足学校布局要求,按规划用地界线和建筑控制线控制;4、新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和初中的教学区分开设置,出入口应尽量分开布设。第六章 学校建设规划控制第三十三条 学校选址要求1、 新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选址应处于施教区适中位置,便于学生就近走读入学。校址要选择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较为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2、 校区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洪涝区、地震断裂带和雷击、龙卷风等不安全地带,校内不应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穿过。3、 学生上放学路线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置的城市干道。4、 学校选址应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害的研制生产、贮运场所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 学校不宜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相毗邻。第三十四条 校园外部环境要求1、 中小学及幼儿园周围不得兴建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各种设施;在其周围建房屋时,要保证校舍的通风、采光要求;中小学教学楼均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不得将噪音源、污染源布置在校园附近。2、 保证校园内有安静的环境,周边噪声到达学校围墙处应低于70分贝,到达教学用房窗外一米处的噪声应低于55分贝。3、 城市快速通道两侧边沿与校园间距不应小于80米;学校应尽可能远离铁路线,铁路沿线靠近学校一侧的外侧轨道中心与校园间距不应小于300米。4、 露天市场边沿与中小学校园间距不宜小于200米;商业闹市与新建校园间距不应小于150米;露天体育场边沿与新建校园间距不宜小于100米;火车站、长途客运站边缘与新建校园间距不应小于300米。第三十五条 中小学校园设计要点1、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绿化区等不同功能区进行合理布局;各区之间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职工住宅用地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设在校园内。2、教学、图书、实验楼应布置在校园中安静的部位,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办公部分应安排在对外联系便捷、对内管理方便的部位。校园内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卫生防护、日照和防火等有关规定。3、生活服务用房为保障对外联系方便及不干扰校内的正常活动,应设有独立的出入口,且与教学用房有一定距离。4、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等要求布置,道路系统应简明、直接,在正常情况下人流通行顺畅,在紧急情况下应保证人流疏散安全。第三十六条 校内体育运动场地设计原则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楼应有合理的间距,且联系便利,运动场地长轴宜为南北朝向,内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有条件的可设游泳池,运动场地应符合如下规定:1、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地。2、18班以下规模的小学宜设200米环形跑道(含60米直跑道);24班规模的中小学校宜设250米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30班规模以上的中学宜设400米环形跑道(含100米直跑道)。3、位于老城区的中小学校,若用地发展确有困难,田径场设置面积可适当减少,但小学必须有60米直跑道,中学必须有100米直跑道。4、规模大于36班的中学或规模大于24班的小学宜预留游泳池用地,其他中小学如有条件宜设游泳池。第三十七条 校园生均公共绿地要求校园公共绿地包括成片绿地、花园、景点、生物种植园等,可采用分散、垂直、屋面等多种形式,以改善校园环境,绿化用地指标控制为中学不小于1平方米/人,小学不小于0.5平方米/人,幼儿园不小于2.0平方米/人。第三十八条 校内建筑层数、层高控制要求1、中小学的教学、办公用房宜设计成多层建筑,小学普通教室不宜超过四层;中学的普通教室不宜超过五层;其他教学,办公用房根据使用要求设计。2、普通教室的层高,小学不宜低于3.6米;中学不宜低于3.8米;专业教室、公共教学用房、进深若大于7.2米,层高不宜低于3.9米;行政办公用房层高不宜低于3.0米;多功能教室、合班教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的层高,可根据使用要求确定;阶梯教室最后一排的地面到棚顶的净高不应小于2.2米。第三十九条 学校出入口的设置原则1、学校出入口应面向其所服务的居住区,或大量人流来校的位置,尽量设于交通方便、上学安全、车流量小的街道上,不宜紧靠城市干道。2、 确定学校出入口应考虑学校内部的总平面布局,其位置应有利于教学用房和体育活动场地,有利于学校的功能分区及道路组织。3、学生入校后应能直接到达教学楼,不应横跨体育活动场地及绿化区;学生进入校门口应能直接、顺畅地到达体育活动场地。4、学校主要出入口须设校前广场,应充分考虑上学、放学时大量的人流迅速疏散,校门外侧应有安全缓冲地带和警示标志,小学和幼儿园主要出入口宜设置方便家长接送学生的接待区或等候设施。第四十条 校园车辆停放要求1、 规模较大的学校和集镇学校,应在学校入口附近设车辆停车场地,尤其要考虑教职工机动车停放要求。2、 校区内车辆停放场所应设于校门两侧或临近校门建筑的半地下室,避免人车交叉,以保障学生步行的通畅和安全,自行车的存放面积应按1平方米/辆计。第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四十一条近期建设目标:本次规划提出需要改、扩建的学校,近期完成改、扩建率达到20。第四十二条学校若分期建设,首期建成校舍的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基本指标的规定。第四十三条近期建设规划:近期规划扩建或新建的中心城区学校应优先考虑现有生均用地特别紧张、有用地发展空间且拆迁难度相对较小的地块。第四十四条近期建设重点:宁师附小东侨分校的启动建设;兰田九年一贯制学校改造扩建;蕉城区特教学校和市进修学校与宁师原职教部的整合;金塔片区洋贵塘中小学校的启动建设。(具体详见说明书项目表。)第八章 规划实施步骤、建议和要求第四十五条 规划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2011年2015年调整实施阶段结合主城区近期人口变化及城市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相应调整总的学校容量,实施规划方案,坚持学校规模适度化,社会效益最大化办学原则,对现有的中小学位置和规模不适应的情况进行调整、撤并、置换或补建,解决建成区( 特别城市新区)中的中小学的历史欠缺问题;新发展区域,按照规划配置的中小学布点,分批、分期实施。2、第二阶段2016年2020年优化完善阶段在近期实施的基础上,依据本阶段城市人口规模的预测,结合城市的实际发展状况,逐步实施中期的中小学规划方案;坚持优质均衡化的原则,继续优化和完善中小学的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标准化学校,使宁德市的教育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3、第三阶段2021年2030年巩固发展阶段依据远期主城区人口规模和城市发展的情况,实施远期的中小学规划方案,使教育事业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同时根据宁德市主城区教育事业状况,一方面巩固本次规划的成果,另一方面为新一轮的中小学布局规划作必要的准备,实现中小学教育可持续发展。第四十六条 规划实施建议1、加强规划宣传,提高人们对中小学布局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全民关注本规划,为本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拟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中小学校建设。3、建立联席审查制度,加强建设和管理的透明度。4、尽快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按照规划实施到位。对于老城区用地紧张的地区,学校用地规模的扩大可近远期结合,逐步 实施。新建、迁建的学校用地规模应一步到位。5、教育资源整合与市区协调,优化配置;宏观平衡,微观合理;规划学校撤并后用地优先考虑周边其它学校或幼儿园等教育设施使用。6、规划的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因势、因地合理安排,小学和初中教学区宜分开设置;出入口应尽量分开布设置。7、施教区的划分要突破行政区划的制约,按照城市道路、河道、铁路等自然界线合理划分。8、城市居住增长空间教育设施建设可适度超前,引导城市发展;城市居住区开发时教育设施应同步建设,中小学运营应与人口入驻同步配套到位。9、切实理顺办学体制,加大投入,落实责任。 10、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 育,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环境的明显改善,使其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同等水平。第四十七条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战略性的知识产业和公共设施进行建设,对各学校采取定点“红线规划”,严格审批,确保配套教育资源的落实。第四十八条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学校配套建设的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同时严格新建住宅小区或旧城改造项目的配套学校建设的审批,完善中小学配套建设。第四十九条探索名校带新校,名校帮扶一般校的建设新思路,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一方面通过优质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老师培养、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带动、帮扶新区校;另一方面在推广教师轮岗互派政策,推动优质校与新区校、薄弱校开展挂钩帮扶,互派教师轮岗,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第五十条 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扶持和管理好农民工子弟学校。第五十一条通过资产重组,盘活教育资源,提高规模效益。第五十二条规划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防止资源流失。调整城区学校布局是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凡是要撤销或撤并的学校,都要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其资产应归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所有,作为布局调整的启动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挪作他用。第九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本规划文本与规划分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第五十四条本规划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在城区范围内进行学校建设,必须按照本规划由宁德市教育局和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实施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第五十五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如需调整规划中所规定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福建省及宁德市的有关规定。第五十六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督促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的实施。附表1 宁德市主城区中小学教育专项规划(20122030)小学规划一览表序号各组团名称用地规模(2)规划总人口(万人)学校名称现状(2012)规划(2030)备注学生数现状班级数用地规模()生均面积()校舍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用地规模()规划班级(个)生均面积()规划措施1七都八都组团24.57.0七都中心小学6901849817.2234995.07 102601219.0 原地扩建七都规划小学216002420.0 新建七都六路北段沿七都溪三屿小学304563618.8 新建104国道旁六都小学34412881625.6332119.33 157351819.4 原地扩建增坂小学120941222.4 原地扩建八都中心小学47523400016008.423.37108001220.0 异地新建旧校址西侧廉坑小学5066918138.36122624.52 121471222.5 原地扩建2金涵组团4.87.0亭坪小学1065164515.529368.83 104521219.4 原地扩建亭坪希望小学2541153901819.0 原地扩建琼堂小学1666196911.869305.60 153701819.0 异地新建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