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现代学校制度视角下家长委员会的本质、特征与功能定位.doc

    • 资源ID:2602690       资源大小:26.50KB        全文页数:14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现代学校制度视角下家长委员会的本质、特征与功能定位.doc

    现代学校制度视角下家长委员会的本质、特征与功能定位摘 要:学校民主决策机制、监督制衡机制、参与合作机制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要形成的基本机制。家长委员会建设作为教育制度的创新,成为现代学校制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子系统。家长集体教育参与权的回归是家长委员会的本质所在。作为一种特殊的公民自治组织,家长委员会具有双重特征:依附于学校而又独立于学校。只有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形成目标一致的合作伙伴关系,才能真正发挥其向内推动教育改革,向外发育公民社会的核心功能。关键词:现代学校制度;家长委员会;本质属性;核心功能2012年2月17日,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标志着中国大陆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工作全面展开。以此为“坐标”回溯,从2011年开始的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现代学校制度中家长委员会研究基于山东省家长委员会建设实践,是在现代学校制度视野中对家长委员会进行全面研究的开始;2009年12月2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及随后两年多以山东省教育厅主导下的家长委员会建设实践,则为我国密集生成了省域内整体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系统资源,为在全国推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再往前,中国大陆的家长委员会实践一般限于区县或学校个体的草根行动,缺乏规范和层次,也缺乏独立、成系统的相关研究。笔者鹿永建作为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组负责人,参与家长委员会研究和推进工作一年之后,从某省主管德育的一位教育部门官员口中听到了这样的问话:家长委员会是不是家长学校?这样的误解颇有代表性,不少教育工作者把家长委员会与家长学校混为一谈,或者根本没有清晰把握家长委员会的本质,更别谈重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功能了。本文意以现代学校制度的视野,厘清家长委员会的本质、特征与功能,从而打破众多教育工作者和广大家长对于家长委员会的陌生与隔膜。一、家长委员会的本质:家长集体教育参与权的回归首先,现代学校制度必须有家长委员会。什么是现代学校制度?就其内涵而言,它是一种能够适应向知识社会转轨及知识社会形成以后的社会发展需要,以新型的政、校关系为基础,以现代教育观为指导,以学校依法民主、自主管理,能够促进学生、教职工、学校、学校所在社区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是一种调整学校职能主体与其内外环境关系,遵循学校教育生态规律的学校制度,民主性、平衡性、人本性、开放性是其基本特征。现代学校制度强调通过提高学校的民主性,可以使更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可以使好的建议转化为决策,可以少犯错误,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提倡通过学校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互相制约,实现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同方向、同时间、同力度移动;倡导以人为本,高度尊重所有与学校有利益关系的人的人格,高度尊重他们的合法权利;主张校内外教育资源的相互开放和学校内外部的相互开放。学校民主决策机制、监督制衡机制、参与合作机制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要形成的基本机制。1家长委员会之于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构架的必要性,在近年来得到不断的强化和认同,特别是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国家领导层面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中得到强烈关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并最终完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目标和要求(第十三章)。意见提出“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作为一种教育制度创新,正作为我国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得以推进。其次,家长集体教育参与权的回归是家长委员会的本质所在。家长委员会与现代学校制度的关系是多层面的,其中最关键、最基础的层面即指向家长委员会的本质。笔者以为,家长委员会的本质是家长集体教育参与权的回归。学校是谁的?占我国绝大多数的公立中小学校是谁的?从最直观的来看,校长在学校事务中担当着主要的角色,他负责日常管理,决定人事任命,统领招生和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管理。而就产权和隶属关系而言学校是属于政府的,校长是政府任命的,政府是学校的主宰。因此,看上去在学校的权力结构中,政府最强势,其次是校长,再次是教师,最弱势的是学生和家长。但是,学校是为学生而设的,是教育服务的消费者,家长则是教育服务的购买者。公立学校其实是政府用纳税人即广大家长的钱举办的学校,从这个意义上讲,处于最弱势的家长从其最终本质而言应是最强势的。然而,现实是,在广大家长对集体教育的参与权的认识还未觉醒或未被唤醒之前,家长无疑处于弱势。目前,我们的教育法只规定了家长的义务而没有明确家长的权利,而相对于作为个体的家长的教育参与权而言,家长的集体教育参与权特别容易受到忽视。现代教育法学观点认为,学校教育权是受家长的委托而产生的。儿童的教育本来属于家长的自然权利。在现代社会,由于单靠家长力量已经不可能完全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为了儿童的发展,家长把一部分教育权委托给学校行使,这种观点在当前日本和欧美学术界较为普遍。这一法理一方面意味着,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学校等负有尊重家长教育权利的义务,只要条件允许,学校教育必须在尊重多数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运行,同时意味着由于家长具有“原始的教育委托者”的资格,作为教育委托契约的当事者一方,有权参与公共教育的运营和管理,有权对“受委托者”提出合理希望和要求,行使教育契约上的多种权利。只有深刻理解这种教育契约关系,才能真正打破由学校一方专制管理学校的局面。2由此可知,学校教育中有属于家长的权力,除了作为个体的家长有对自己子女的教育知情权、对于学校教育的参与权外,家长作为一个群体还有对于学校管理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家长群体对于教育教学的参与权利在法学上被称之为家长的集体教育参与权,实现这种权利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营。3这样的权利实现方式对于学校教育有益,有了家长委员会,学校实际上就有了一个更加强大的帮手和伙伴,家长们可以在这样的平台上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也可以在这样的平台上通过学习交流和参与管理而实现自我提高、自我成长,特别是在家庭教育和家庭建设方面能够起到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效果。再次,忽视家长的教育参与权,将会给家长委员会建设带来负面影响。家长集体教育参与权属于家长的自然权利,然而由于一方面是日益增长的学校教育的权威性和家长教育的依附性,另一方面是许多家长对家长教育权利表现出了推卸和放任以及畏难情绪,使得家长的教育参与权利越来越被削弱。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广大家长行使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实际上是对家长自身权利的尊重和积极维护,是家长教育参与权的回归。山东家委会建设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让每一位家长都能参与,从山东的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参与同时具有全员性、志愿性、特长性和不干预性的特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推进这项工作,如果不切实认识到这是把家长的教育参与权还给家长,而只是希望家长更多地贡献资源、提供帮助,那就是对于家长委员会本质属性的背离,必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教育部文件发出之后,家长委员会的社会关注度快速升温,社会质疑的焦点就包括“家长委员会将成为官员俱乐部”“家长委员会会成为敛钱利器”。这些质疑客观上提醒我们,有些学校没有意识到家长委员会必须代表所有家长行使权利,所以必须具有代表性;有些学校没有意识到家长委员会是所有家长的家长委员会,如果有成员不同意而以此组织名义收钱就行不通。这些学校意识的缺位其实质是表现出了对家长权利的漠视,同时也是对家长委员会组织构架的误解。只有意识到家长委员会本质是家长参与权的实现平台,才可能推进家长委员会健康发展,从而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社区委员会共同构建现代学校教育运行的体制环境,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贡献构架上的支持。二、家长委员会作为一种特殊公民自治组织的双重特征与政府有关的机构被称为社会的第一部门,与市场有关的企业被称为社会的第二部门,与市民有关的社会组织被称为第三部门。在教育部门备案而成立、在街道一级政府备案而开展活动的家长委员会作为一种草根型社会组织,属于第三部门的一部分,可以称之为广义的社会组织;与需要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才能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机构相区别,有时被称为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可以称为公民自治组织。意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对照教育部和山东教育厅的有关文件对家长委员会属性的界定,我们可以认定,家长委员会可以称之为群体自治组织,其实质是公民自治组织。而这种公民自治组织有一种特征,就是它的双重特征:依附于学校而又独立于学校。(一)依附性有学校才能有学生和家生家长,然后才能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组织的建立、运营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学校和年级、班级的平台,因此家长委员会作为一种组织对于学校组织有着强烈的依附性。家长委员会依附于学校而产生,依附于学校而存在,依附于学校而发展。由于这种依附性,学校的校长如果对于家长委员会建设不积极,不支持,初期的家长委员会就很难建起来,即使建起来也可能会被搁置和萎缩。正是由于这种依附性的客观制约,在家长委员会建设初期,必须借助深入的培训和强力的推动来解决校长的意识问题。而从长远看,则要通过增加家长委员会成员在校长考核甚至任命中的投票权来加以根本解决。由于这种依附性使然,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方向不仅为学校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家长委员会建设预置了成长基因。因此,校长的态度对于家长委员会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校长一定要有眼光、有胸襟、有勇气、有作为,在家长委员会的组建与活动过程中,学校要善意地理解家长的动机,善于保护和放大家长的热情,擅长引领家长逐渐担当起职责,进而肩负起社会责任。山东省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实践表明,凡是学校重视,特别是校长理念到位的,家长委员会的建立都比较顺利;凡是学校领导特别是校长与家长委员会主任关系融洽的,家长委员会的后续运作和管理都相对比较规范,发挥的作用也就更加明显;凡是家校之间机制规范、合作顺畅、活动有序的,都达到了家校和谐、家长拥护、社会满意的效果。在这里,家长委员会之于学校的依附性,得到正面的体现。从这个特点里派生出其他特点,比如成员的流动性。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由现任学生家长组成,成员的流动性不言而喻,建设的难度由此而增加,所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李继星研究员称,现代学校制建设是一块“硬骨头”,而家长委员会则是“硬中之硬”。由于成员的流动性强,所以家长委员会建设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学校内部制度建设。因此,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研究必须更加强调制度性、文化的传承性、情感的凝聚力,从而克服成员流动性所带来的价值和资源的流失。当然,也正是由于这种流动性,一个好的家长委员会可以成为义工精神和义工能力的学校和训练营,成为公民成长的基地。(二)独立性家长委员会不是学校的下级组织,而是学校的伙伴组织。台湾一位从事三十多年中小学教育的校长为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的关系打了一个精彩的比喻:探戈舞的舞伴。也就是说家长委员会虽不是学校的一个部门,但它是学校的伙伴,你进我退,我进你退,相互配合,才能精彩。比如在教育教学方面,学校是主角,家长委员会是配角和帮助者,就要注意支持而不盲从;在学校管理方面,学校是主导,家长委员会是监督者和咨询者,就要做到监督而不越位;在提升家庭教育和家长水平及一些校外实践活动方面,家长委员会应敢于当主角,学校也要敢于当配角,家长委员会要做到帮忙而不添乱,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只有相互配合,才能相得益彰,一个好的家长委员会必将是学校形象的维护者,学校品牌的宣传者,教育资源的提供者,教育特色的建设者,教育教学的智囊团。家长委员会是依附于学校的组织,却又不是附属于学校的组织,更不是学校管理和领导下的教育组织。家长委员会的这种相对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家长委员会的产生机制。家长委员会是由广大家长选举产生的,而不是由学校任命的。它的人员构成不是追求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学校领导层的意图,而是最大限度地代表学生家长的心声、意愿和诉求。家长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家长委员会虽然从物理存在上常处于学校之内,却具有自我管理的属性。家长委员会有组织章程、有制度、有约束、有机制,可以自我运行,自我管理,民主管理。家长委员会开展活动的自主性。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带领学生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丰富多彩的校外实践活动,开展家长教育和家庭锻造活动等等,都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不一定事事都要与学校商议。家长委员会的这两大特点,决定了它与学校的关系是目标一致的合作伙伴关系,是同盟军,是协同者,是同路人。三、家长委员会核心功能的潜力与张力家长委员会的功能具有多样性、多元性和丰富性,概言之,其核心功能在于向内推动教育改革,向外发育公民社会具体表现为向内-显性功能和向外-隐性功能。(一)向内-显性功能目前人们更多地关注家长委员会对于教育内部的推进作用。作为依附于学校而又独立于学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家长委员会的第一层次的功能主要是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也就是说围绕着培育下一代,主要体现以下四种功能:第一,参与学校的管理,这是家长委员会最有制度意义的功能。没有家长委员会参与的教育不能算是现代教育。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有三个层次,最表层是参与一些会议,听取学校的意见;第二层是家长委员会对于教职工特别是校长的绩效考核可以有切实的发言权;最深层次,是家长委员会代表在校长的选、聘用上可以有投票权。目前我国大陆家长委员会发挥参与管理的功能还处于前两个层次上,而且主要是在第一层次上。具体体现在: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家长委员会组织已在三个层次上参与管理。1996年台湾教育基本法第八条规定:“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家长有参与子女学校教育事务的权利。”台北市中小学校学生家长会设置自治条例第十一条把“参与学校教育发展及提供改进建议事项”作为家长会的任务之首。这里提到的家长会其实是一种类似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在台湾地区,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对学校的重大及日常管理工作,例如校长遴选、学生奖惩、校务会议等等,家长会都拥有广泛的参与权。基于此,各级学校纷纷成立“学生家长会”,邀请家长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笔者鹿永建于2012年1月在香港沙田循道卫理公会中学座谈时得知,这个学校的校长三年一聘,有三名家长教师会(香港地区建立的是家长教师会)成员参与投票。在台湾,具有推选公立学校校长权利的委员会成员中,也至少有两至三位是家长会的成员。第二,支持教育教学,这是家长委员会最日常化的参教方式。家长是潜在的巨大教育资源,家长资源是学校教育资源的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学校家长委员会支持教育教学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支持和协助学校的课程改革、校本培训、课程建设、教育信息化科技化建设;尊重支持和协助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帮助学校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率;参与或帮助学校编写校本课程和专业教材,建设实验实习基地,开展职业技术技能教学等;提供校外实践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帮助;提供对于老师和学生的其他支持,比如尊师活动、优秀家长评比等等。第三,沟通家校关系,这是家长委员会的常规强项。实践表明,家校携手是提高教育实效的重要手段。家长委员会是沟通家校关系的重要平台,有了家长委员会,校长就可以向家长及时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举措,同时,家长委员会可以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家长委员会还可以了解学生家庭及其生活社区的环境,对弱势家庭(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遇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等)进行帮助扶持;协助学校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调动社区资源力保学生的合法权利得到实现。沟通家校关系就要构建家校沟通的平台。从山东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项目组获得的信息来看,这种平台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建立家长qq群;协助学校召开家长会、家长接待日;设置家长课程,举办家长学校或家长培训班;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甚至以开办家长委员会刊物、建立家长委员会网站等形式实现资源共享。第四,开展家庭教育,这是家长委员会的潜在优势领域。很多家长忽略了自己的教育职责。有了家长委员会,就可以帮助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同一致。(二)向外-隐性功能作为依附于学校而又独立于学校的公民自治组织,家长委员会在完成以上帮助学校,服务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向内-显性功能之外,还有向外-隐性功能,其主要内在机理是在助人中自助,在助人时互助,建设优质家庭、构建和谐社会,在个体成长和家庭和谐中促进公民社会成长成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志愿服务中提高个人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志愿服务能力。第二,在家庭互助中建设各自的家庭,提升婚姻幸福感和家庭幸福度。第三,在公民组织的成长过程中,培育各项公民意识,从而间接提升所在社区的建设水平,为和谐社会提供一定的支撑。目前我国的社区建设很不成熟,相当多的社区建设比较落后,这与社区中居民参与意愿比较低有很大关系。而广大中国家长普遍拥有对于培育下一代的极大热情,参与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动力更足,潜力更大。从这个角度来讲,后发的家长委员会建设极可能在建设水平上后来居上,也就是说,将来可能会出现一个局面:众多公民在家长委员会中积极参与,学习做好公民,回过头来再在本社区中做一个好公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变革,为新时期家长委员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和使命,家长委员会作为国家基础教育转型时期的新行动,有它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发育规律,其中包含了许多新理念、新追求、新期冀、新突破,所孕育出的巨大能量和作用有待成为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水平、推动教育现代化的一翼。参考文献1朱小曼.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与实验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19-26,175-176.2郭礼智,李小兰.论我国公共教育体系中的家长教育权利j.教育探索.2007,(11):60.3申素平.教育法学原理、规范与应用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135-137.

    注意事项

    本文(现代学校制度视角下家长委员会的本质、特征与功能定位.doc)为本站会员(仙人指路1688)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