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ppt
第三章建設工程承包合同,2,1.施工合同的特点、类型,施工合同双方责任与权利、签订程序及施工合同管理程序,施工合同内容及施工合同文件组成;2.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内容,工程变更程序,工程变更估价,工期索赔条件和计算方法,违约责任方式,违约行为分类,合同争端解决方式,施工中保险的种类。,本章重点提示,3,本章几个问题,施工合同的概念、特点和作用?施工合同文件的构成有哪些?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般责任是什么?施工合同对工程分包有何规定?什么是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程序有哪些?承包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延长合同工期?什么是施工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如何计算?工程争端有哪几种常见类型?施工合同双方在工程保险上有何义务?,4,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公路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发包人既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取得建设项目总承包资格的项目总承包单位。,施工合同的概念,5,由于建筑产品是特殊的商品,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建设周期长,施工生产和技术复杂,工程付款和质量认证具有阶段性,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施工合同的特点,6,1.施工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施工合同“标的物”是特定建筑产品,不同于一般商品。首先,建筑产品具有固定性和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其次,由于建筑产品各有其特定的功能要求,其实物形态千差万别,种类繁多,形成建筑产品的个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再次,建筑产品体积庞大,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多,一次性投资额大。,(一)施工合同的特点-1,7,2.施工合同履行时间长由于建筑产品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施工周期都较长,施工工期少则几个月,一般都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影响因素多,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合同双方承担的风险高,当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时,就有可能造成施工合同的变化,因此施工合同的变更较频繁,施工合同争议和纠纷也比较多。,(一)施工合同的特点-2,8,3.施工合同内容条款多施工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方式、设计变更、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7)违约责任与处置办法、争议解决方式;8)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等。此外关于索赔、专利技术使用、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工程分包、不可抗力、工程保险、合同生效与终止等也是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一)施工合同的特点-3,9,4.施工合同涉及面广承发包双方要熟悉和掌握与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定。此外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还涉及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保险公司、保证单位等众多参与方。从施工合同监督管理上,还会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负责拨付工程款的银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还有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合同公证机关或签证机关等机构和部门。施工合同的这些特点,使得施工合同无论在文本结构,还是内容上,都要反映其特点,符合工程项目建设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以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一)施工合同的特点-4,10,依据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合同的必须是中标的施工企业,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如果中标施工企业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将不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投标保函的,则投标保函出具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还可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二)施工合同的订立-1,11,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矛盾或不一致时,上述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二)施工合同的订立-2,12,施工合同的有效期,13,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这种合同类型能够使建设单位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易于进行支付计算。但这类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因而采用这种合同类型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施工详图)和各项说明,使承包人能准确计算工程量。,(三)施工合同类型与条件的选择,1.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分类-1,14,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1.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分类-2,15,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人由于元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项目:(1)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救灾工作。(2)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的项目。(3)风险很大的项目。,1.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分类-3,16,我国的工程建设可选择的合同条件主要有两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和FIDIC合同条件。FIDIC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中影响较大,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的贷款项目一般都要求采用FIDIC合同条件。除此之外,国内的工程项目一般应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2.合同条件的选择,17,1)发包人的工作-1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发包人应完成以下的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债责解决以七事项的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 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四)施工合同主要条款,1.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18,(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0)发包人可以将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发包人的工作-2,19,2)承包人的工作-1(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20,(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承包人的工作-2,21,承包人应当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向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后,应当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则视为已经同意。但是,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不免除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1)进度计划,22,承包人应当按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若未做答复,则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因发包人的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可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但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2)开工及延期开工,23,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如果由于其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3)工期延误,24,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者专业的质量检验为评定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工程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2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2)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返工,26,工程具备隐蔽条件和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工程师如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应承认验收记录。,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7,(1)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款应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和非招标工程的工程预算书确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可以按照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方式约定。可调价格合同中价款调整的范围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或增减。承包人应当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之后14天内不作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该项调整已经同意。,4)合同价款与支付,28,工程预付款主要是用于采购建筑材料。预付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工程预付款,29,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是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和前提,其具体的确认程序如下:首先,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不参加计量,发包人自行进行,计量结果有效。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使承包人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3)工程量的确认,30,(1)竣工验政中承发包人双方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责任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者工程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办法。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的,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5)竣工验收与结算,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确认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王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2)竣工结算,32,建设工程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为了保证保修任务的完成,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保修金,也可由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内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比例及金额由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约定。发包人应当在工程的质量保证期满后l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承包人。,(3)质量保修,33,(1)安全施工承包人按工程质量、安全及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的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人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6)施工合同中涉及的其他条款-1,3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报工程师认可后实施,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责任者承担全部后果及所发生的费用。,6)施工合同中涉及的其他条款-2,35,(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钱币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承发包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施工合同中涉及的其他条款-3,36,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和金融机构,以及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它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国家机关及金融机构对施工合同的管理;第二层次则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它包括的内容:工程分包与变更;工程延期与索赔;违约、争端与保险的处理。,(二)计量的时间要求,(五)施工合同的管理,37,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适用范围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构成文件(1)协议书(10个方面)(2)通用条款(47条)(3)专用条款(4)附件:承包人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38,合同协议书内容,(1)承发包人双方(2)工程概况(3)工程承包范围(4)合同工期(5)质量标准(6)合同价款(7)组成合同的文件(8)词语定义(9)双方承诺(10)合同生效,39,图纸,40,双方的权利义务,41,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42,43,44,项目经理,45,项目经理的更换,46,工程进度控制,1、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1)合同工期的约定(2)进度计划(3)其他准备工作(4)开工及延期开工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1)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与监督(2)暂停施工(3)工程设计变更(4)工期延误3、竣工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47,进度计划,48,开工和延工,49,暂停施工,50,工程竣工验收,51,工程质量控制,(1)工程质量标准(2)检查和返工(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重新检验(5)工程试车(6)竣工验收(7)质量保修(8)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控制,52,检查和返工,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4,重新检验,55,5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5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58,工程投资控制,(1)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2)工程预付款(3)工程进度款(4)变更价款的确定(5)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6)竣工结算(7)质量保修金,59,合同价款及调整,60,工程款预付,61,工程量的确认,6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63,工程设计变更,64,竣工结算,65,解除合同,66,争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