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青少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doc
-
资源ID:2321786
资源大小:20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重点青少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doc
羊 田 乡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努力在全乡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实现青少年犯罪重要数据指标逐年下降,加速构建“和谐羊田·平安羊田”。二、工作方向全乡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以六类不同的青少年群体为对象,以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核心指标体系建设、推广实施“摸情况、建台账、结对子、勤帮扶、常回访”五步工作法为抓手,努力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的有效汇总和动态监测,力争做好对重点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到2015年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率达80%。各村(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台账和信息平台。对犯罪记录被封存的青少年,有关单位应依法办理其相关信息。要定期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动态掌握该群体的基本情况,特别注重对流动青少年群体的排查监测。要探索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推广建设青少年服务社会工作站、青少年事务办公室、青少年服务中心等基层工作载体,积极发挥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接触联系,努力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全面提升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三、工作内容(一)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1、针对青少年不良行为转化的边界抓好临界预防。派出所、司法所、中心校、乡团委、妇联、关工委组织和各村(社区)要重视普通青少年向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转化的边界,重点关注青少年偷拿财物、逃学、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早期典型行为,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联系断裂,避免青少年受外界不良行为影响产生不正常的社会化倾向;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青少年法制教育。2、依靠专业工作力量,研究和推广帮教“问题青少年”的专业方法和工作经验。乡派出所通过案件侦察阶段与青少年的接触开展宣传教育;司法所要通过社会调查环节与青少年的接触开展宣传教育。动员组织派出所所长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志愿者,对学校、社区(村)中的有不良行为青少年以及特殊场所内的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3、推广基层建立专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经验,充分发挥专职、专业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和乡团委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设高素质的专门从事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让社会工作者进驻学校、社区、企业、司法所,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教育帮扶,积极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社会调查中的作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对已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要的未成年人,在诉讼期间进行帮教、考察和评估,为司法处理提供参考依据;对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或刑事判决等处置后,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跟进帮扶、矫治;对解除拘留、看守的未成年人,要做好场所内外的衔接工作。民政办、财政所要贯彻落实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支持相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来开展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二)加强闲散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1、组织社会正面力量接触联系。民政办、共青团、关工委组织和各村(社区)要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等正面力量与闲散青少年保持长期联系,每个月至少接触一次,使闲散青少年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教育引导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2、根据闲散青少年的需求和特点开展分类管理和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开展社会求助;对缺少谋生技能的,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扶持;对存在社会融入障碍的,提供专业的心理援助服务,搭建参与公益活动等有利于逐步适应和融入社会的平台。3、努力解决闲散青少年的失学问题。乡中心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确保适龄青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司法所、中心校、民政办、团委、关工委组织和各村(社区)要实现家庭、学校、社区等单位间的有效衔接,建立初高中毕业未升学青少年跟踪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控制闲散青少年的产生。4、努力解决闲散青少年的失业问题。对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闲散青少年,提供在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的机会;对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有就业意愿的闲散青少年,积极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政策扶持。对有能力创业的闲散青少年,帮助其争取小额贷款等扶持。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三)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1、加大主动救助和打击整治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求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民政办要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特别是残疾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救助保护机构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应加强流浪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律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2、积极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回归安置。救助保护机构和公安机关要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帮助其回归家庭。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民政办、学校、派出所、团委、妇联组织和各村(社区)要防止本地未成年人因贫困、家庭暴力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等原因外出流浪。(四)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1、由司法所牵头,及时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安置帮教组织要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确定帮教联系人,在保护隐私前提下定期保持电话联系或进行家庭走访,及时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失学、监护人缺失等家庭重大变故情况,向乡镇政府报告,同时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向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通报。2、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困难救助和心理抚慰。司法所、综治办和各村(社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有需求的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服刑在教人员子女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学校、团委、关工委和各村(社区)要关注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状况,探索建立以乡、村(社区)为主导,团委、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及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的心理干预队伍,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影,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司法所要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便利条件,帮助巩固完善亲子关系。(五)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1、发挥学校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教育部门要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快中心校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和班级组建家长委员会时,要遴选热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家长或监护人参加。家长委员会要引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教育。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实行普查登记制度,建立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2、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关爱。学校、民政、团委、妇联、关工委组织和各村(社区)要组织党政工作人员与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开展法制、自护、心理健康教育、学业辅导、困难帮扶和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留守儿童的教育转化工作。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文化活动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七彩小屋”、“留守学生之家”等项目,积极开展相关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留守儿童课外生活。深化“爱心大接力”、“快乐学校”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学生)专项志愿服务等系列品牌活动。要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各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及监护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与服务,帮助和引导家长切实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建立健全基层自护教育工作网络,加强对留守儿童的自护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四、工作步骤实施时间:2013年11月2014年1月(一)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2013年11月底前)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委预防专项组要求专题研究和部署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办法,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二)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2013年12月2014年1月中旬)全乡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迅速“摸情况、建台账、结对子、勤帮扶、常回访”,切实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督促指导,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各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予以通报。(三)总结检查和巩固提升(2014年1月下旬)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成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同时,迎接县综治委预防专项组的检查评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到2015年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率达80%。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各村(社区)、乡属单位要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加强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党政统一领导、预青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制度。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本级党政工作规划,在固定经费投入、工作力量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预防犯罪工作由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按照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配合,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内容落实,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三)因地制宜,注重创新。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在推动工作中要把普通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与当地实际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当地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其在第一线接触、联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优势,鼓励在实际工作中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把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综治工作考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进行通报,严格逗硬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