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医改互动推进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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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医改互动推进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doc
教改医改互动推进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上海市人民政府医学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医学教育既要符合教育的普遍规律,又要遵循医学人才成长的特有规律。国际经验表明,临床医师作为对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求很高的专业人才,其养成必须经历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个阶段。其中,院校教育侧重于理论知识学习、辅以临床实践;毕业后教育侧重于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制度加以落实。在教育部、卫生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自2010年起,上海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实施了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将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出台了包括培训基地认定、培训标准、质量控制、培训考核、培训效用、培训对象招录、身份认定、收入待遇、社会保障、学位衔接、经费保障、组织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下面,我就相关工作汇报如下。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意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院校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后,接受规范的临床技能培训,由一名医学生转变为一名合格临床医师的过程。首先,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无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医学生个人,都对院校教育高度重视,却忽视了医学毕业生临床技能培训在临床医师成长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没有规范的住院医师培训体系,缺乏统一标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培训质量不高,医师的成熟期明显延迟,事业的巅峰期明显缩短。同时,由于医学生毕业后在哪一级医院工作就在哪一级医院接受住院医师培训,导致毕业后在大医院工作的成了大医师,在社区卫生中心工作的当一辈子小医师,难以承担“守门人”的重任。就上海而言,尽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已经比较完备了,但由于群众对基层医生还缺乏足够的信任,小病涌向大医院的现象还很普遍,阻碍了合理梯度就诊秩序的建立,也导致“看病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不但是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引导医疗服务重心下沉,有效缓解“看病难”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加强医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必然要求。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在全面总结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教训、充分借鉴世界最新教育理念的基础上,强调育人过程中要坚持能力为重,着力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针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并且要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无疑是医学教育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要求的必然选择。基于上述两方面考虑,上海决定将探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作为实施教改和医改的一项打基础、管长远、谋全局的基础性工作予以重点推进。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充分考虑上海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设计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方案。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做法和成效2010年,上海正式在全市开展统一模式、统一准入、统一考核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岗位聘任和晋升临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从当年开始即不能再聘用未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临床工作。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完善住院医师培训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具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至少培训三年、二年、一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全市统一的住院医师培训结业考试。开展培训医院资质认定,首批39家大学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获得住院医师培训资格,培训对象进入39家培训医院实行集中统一培训,其余医疗机构不再具有住院医师培训资格。为保证培训质量,制定了统一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开展了带教师资培训,建立了培训质控体系。二是全科医师培养与住院医师培训并轨。上海全科医师培养,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岗位培训阶段,从1997年起,推动街道医院、乡镇卫生院转换功能,转变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对社区临床医师开展全科岗位培训,包括600学时的全科理论培训和半年的全科技能培训,累计培训6000余人。第二阶段是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从2000年起,招录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进入15个临床基地和30个社区基地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累计招录463人。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大多已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骨干。第三阶段是与住院医师培训并轨阶段,从2010年起,将全科医师培训纳入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全科医学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18个专业之一,2010年共招录住院医师培训对象1841人,其中全科医学专业253人;2011年共招录住院医师培训对象1986人,其中全科医学专业302人。三是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配套政策。人事政策方面,培训对象以“行业人”身份接受培训,与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委托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工资社保政策方面,明确培训期间计算工龄,按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其水平高于当年高校毕业生的平均入职收入水平并逐年提高;培训期间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保障方面,明确政府、培训医院和用人单位共同分担的原则,政府承担培训设施购置、培训对象基本工资等费用;培训医院承担培训对象绩效工资;用人单位录用完成培训的住院医师后,按照培训成本出资补偿。四是推动住院医师培训与临床硕士专业学位衔接。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上海于2010年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衔接改革试点,成为最早启动的国家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之一。改革试点的核心是“三个结合”,即研究生入学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和住院医师培训相结合、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相结合。接受培训的本科生,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后,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住院医师,又是硕士研究生;完成培训后获得“四证”,即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上海市教委、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方案、导师遴选、学位授予等管理标准和要求。通过一年多的实践,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建立了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一整套制度,形成了有关的政策体系。二是各培训医院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培训过程日趋完善,管理渐入正轨。三是在严格开展培训的同时,较好地保障了培训对象的待遇,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培训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四是完成了2010年、2011年招录工作,顺利招录了3827名住院医师培训对象;本科学历的培训对象中,702人同时作为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五是首批已有92人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1年6月、11月组织两次结业综合考核,申请参加考核的100名住院医师(2010招录,具有博士学历)共有92人通过全部6站的考核,获得培训合格证书。三、开展住院医师培训与专业学位结合的体会和思考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1在不断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和思考:一是教改医改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指出,专业学位教育需要更加紧密地和行业准入相结合、和职业资格相结合,培养更多行业亟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也有相应的要求。医学教育是卫生事业和教育事业的结合点,住院医师培训是医学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培养,无论在培训目标、培训标准还是培训手段等方面都高度契合。推进二者有机衔接,促进专业学位教育更加紧密地与行业准入、执业资格相结合,既是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实践,又是服务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既有利于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又有利于推动硕士生教育由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并重的战略转变,符合国家学位制度改革的方向。二是理顺医学教育学制,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改革试点,有利于改变以往临床医学教育5年制、7年制、8年制等多种学制并存的不合理现状,为进一步理顺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开拓有效途径。今后,上海将在教育部、卫生部的指导下,探索临床医学教育“5+3+X”为主的模式,即经过5年的医学院校本科教育、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再加若干年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同时,逐步取消7年制,控制8年制的规模,使5年制成为医学教育的主体。三是坚持质量为本,规范管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的任务” 。研究生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都必须坚持质量为本的工作方针。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学位衔接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培养质量作为衡量这项改革成败的唯一标准,狠抓质量提升。首先是严把培训基地的准入关,39家获得资格认证的培训医院均为大学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其次,严把出口关,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培训三年、二年、一年后,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试,如不能通过考试则需继续培训,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则由个人承担后续培训费用。再次,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教学制度得到落实;对培训医院的带教师资、管理干部和行政领导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各培训医院的管理和带教水平;培训过程中,定期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的建设情况、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保证培训质量。四是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组织管理上,上海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市卫生局、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编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各方通力协作,加强顶层设计,前瞻性地做好政策配套,确保了制度的平稳推出和有效运行。积极发挥专家的作用,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各学科专家组,对培训有关技术问题提供决策意见。针对住院医师培训与专业学位衔接工作,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有关高校、医院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政府、行业、高校、医院四方形成合力,确保了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以及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更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后盾。各位领导,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试点工作还处在起步探索阶段,各项政策措施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恳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大教改、大医改的框架下,继续深入推进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力争不断取得新的突破。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