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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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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试行).doc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试行)前 言在上海市电力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下,由公司各级营销部门及有关电业专家共同编写了此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是对实际操作工作中的活动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的重要文件,对于确保工作安全,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保障服务承诺的兑现来说是重要的保证和必要的基础。上海市电力公司在多年的营销中,已经逐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服务标准和营业细则,这些工作基本规范和标准对实际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对员工形成标准化的服务方式、培养标准服务的意识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但目前也存在着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各个专业的服务细节尚待进一步规范和统一;缺乏先进技术和新设备,对工作实际中的新情况缺乏指导性;没有与公司的战略要求和管理重点相结合,对管理目标实现的支持有限;没有能够面向内外部的客户,以服务的角度来规范工作等等。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特编写本指导书,以规范作业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差错,预防作业漏洞,防止服务事故的发生,并提高营销岗位人员的作业技能,保障服务承诺的兑现。本指导书汇总了44个作业指导书,主要解决用电检查专业的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增容(减容)、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暂拆、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非居民客户调限、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复接、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改类、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恢复、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迁址、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销户、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移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拆、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停、双向终端同步安装工作、双向终端运行维护工作、双向终端安装(工程安装)工作、35kV客户新装、35kV客户销户、35kV客户暂停、用电检查专业(低大)、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增容、100kW以下低压客户并户、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100kW以下低压客户减容、100kW以下低压客户分户、100kW以下低压客户复接、100kW以下低压客户改类、100kW以下低压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100kW以下低压客户销户、100kW以下低压客户移表、新建住宅配套工程、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退补电量电费、10千伏非居民客户新装、10千伏非居民客户增容、10千伏非居民客户减容、10千伏非居民客户恢复、10千伏非居民客户改类、10千伏非居民客户调整需量限额、10千伏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10千伏非居民客户销户、10千伏非居民客户移表、10千伏非居民客户暂停、下厂检查的规范化问题,旨在规范装接作业流程,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本指导书主要起草人:唐莉、杨骏茹、朱嵘、林莉、楼晓君、陈湘瑜、陈顺申、刘静、虞江、潘红光本指导书主要审核人:刘纪平、唐屹峰、吴英姿、盛明、王继平、陆宇杰、范烨、王卫公、郑正仪、张应忠、周志华本指导书批准人:贺锡强本作业指导书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电力公司。目 录1. 总则2.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22.1 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增容、减容作业指导书22.2 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暂拆作业指导书72.3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调限作业指导书102.4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复接作业指导书132.5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162.6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导书192.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恢复作业指导书222.8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迁址作业指导书252.9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322.10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352.11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移表作业指导书432.12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拆作业指导书472.13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停作业指导书502.14 双向终端同步安装工作作业指导书532.15 双向终端运行维护工作作业指导书642.16 双向终端安装工作(工程安装)作业指导书742.17 35kV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852.18 35kV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1002.19 35kV客户暂停作业指导书1042.20 用电检查专业(低大)作业指导书1082.21 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1212.22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并户作业指导书1312.23 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1392.24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减容作业指导书1482.25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分户作业指导书1562.26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复接作业指导书1652.2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1692.28 100kW以下低压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导书1792.29 100kW以下低压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1832.30 100kW以下低压客户移表作业指导书1872.31 新建住宅配套工程作业指导书1932.32 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作业指导书2032.33 退补电量电费作业指导书2102.34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2142.35 10千伏非居民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2332.36 10千伏非居民客户减容作业指导书2522.3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恢复作业指导书2772.38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2822.39 10千伏非居民客户调整需量限额作业指导书2882.40 10千伏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导书2922.41 10千伏非居民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2982.42 10千伏非居民客户移表作业指导书3042.43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暂停作业指导书3132.44 下厂检查作业指导书318总 则为了规范工询专业各岗位的作业流程,提高业务开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上海市电力公司特编写本指导书。本指导书所描述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所属各级营销部门的工询作业员。为提高作业指导书的科学性、合理性,使之更加符合上海市电力公司的管理思想和整体服务标准,本指导书主要引用了如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客户服务标准、供电营业细则等。本指导书汇总了工询专业44项具体业务的作业指导,每个作业指导书基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目的、适用范围、编制依据、术语、作业员资格、人员组织及职责、工器具配备、作业程序、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作为上海市电力公司的营销系统作业规范,所有工询作业的操作,均需符合本指导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作业名称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增容、减容编号YDJC01-2007实施时间2007年12月发布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增容、减容作业指导书一、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客户的作业。三、编制依据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3.4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08-100-2003)3.5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3.6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3.7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3.8 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3.9 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四、作业员资格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五、人员组织及职责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六、工器具配备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7.1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定计量方案序号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岗位控制方法/传递资料控制时间收费低压定计量方案竣工报验营业室/营业员7.1用电检查/用电检查员用电检查员应交给客户下列资料: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装单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上)5个工作日营业室/营业员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7.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7.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点击“打印查勘单”一份,根据查勘单的要求到现场查勘。7.1.3 结合客户现场实际情况,核对工询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时提请工询作相应调整。7.1.4 依据工询方案及配电间格局,确定进户方式(落地杆、龙门架、角钢)、电缆沟方位(电缆进户)、计量柜的排列(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即计量柜、电容柜、出线柜排列)。7.1.5 在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上)内正确填写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以及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一式二份交客户盖章,并在竣工报验时与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装单一同交营业室。7.1.6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审核电源方案,包括电源性质、计量方式、执行电价、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电系铭牌、原有计量方案等信息。2、在计费方案一栏中点击“选电价”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确定”。3、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换取”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确定”。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选择“3”,然后点击“确定”。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6、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失压仪”,然后点击“确认”。7、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注:作业注意点1、 本作业应该注意:(1)用电计量装置的配置必须与客户的执行电价相符合,即二部制电价与单一电价的区别。(2)执行单一电价客户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如其中一个电价以打比例方式计费的,也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3)客户量配电柜(计量、电容、出线)应明确排列次序、操作通道等。(4)根据客户申请装接容量,确定所需配置电容器的容量。(5)根据供电营业细则相关规定,正确填写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上)产权分界点。7.2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竣工验收序号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岗位控制方法/传递资料控制时间竣工报验竣工验收装接派工营业室/营业员7.2用电检查/用电检查员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至客户处进行验收。装接班/表管员图7-2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7.2.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分别点击“验收单”按钮,和“缺陷单”按钮,进入打印界面选择“打印”。打印好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二份)后至客户处进行验收。7.2.2 对配电间进户点、进户方式、进户线、总熔丝盒、进户管(架空进户)、保护管(电缆进户)、进线柜(电缆进户)、计量柜、电容柜、出线柜、接地、门、窗等,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的规定验收。7.2.3 验收合格后应在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绘制电系单线图草图,并填写验收员、验收日期。7.2.4 如验收不合格,需填写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待客户重新报验后,再次验收。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限期整改,一份用电检查员存档。7.2.5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待外线施工日期确定之后,再将营销系统(CIS)内工作单正常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7.2.6 客户送电后,填写或修改低压大用户查勘卡。注:作业注意点1、 本作业应该注意:(1)现场进户装置验收时对落地杆进户的电杆埋深、板线装置,龙门架、角铁规格,客户配电间内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等,需特别注意。(2)电容柜的取样互感器安装位置。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作业名称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暂拆编号YDJC02-2007实施时间2007年12月发布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暂拆作业指导书一、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0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暂拆业务客户的作业。三、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四、作业员资格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五、人员组织及职责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送电等工作。六、工器具配备6.1 万用表:1块。6.2 低压验电笔:1支。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6.4 钢丝钳:1把。6.5 手电筒:1支。6.6 相序笔:1支。6.7 非金属卷尺:1把。6.8 计算器:1只。6.9 封印钳:1把。七、作业流程图序号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岗位控制方法/传递资料控制时间受理低压定计量方案装接派工营业室/营业员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8.1用电检查组/组长/低压检查员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确定计量方案。5个工作日装接班/表计管理员图7-1 低压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八、作业程序8.1 低压定计量方案8.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8.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1、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分别选中需拆除的电能表,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保存”。2、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如有流变,分别选中需拆除的流变,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保存”。3、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作业名称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调限编号YDJC03-2007实施时间2007年12月发布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调限作业指导书一、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容量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三、编制依据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四、作业员资格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五、人员组织及职责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六、工器具配备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七、作业流程图序号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岗位控制方法/传递资料控制时间受理低检审核需量通知客户需量营业室/营业员8.1用电检查/用电检查员用电检查员应核对客户原申请装接容量及客户用电性质,确定客户申请调整需量限额是否予以批准,并在低大查勘卡上做好更改。营业室/营业员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调限客户低检审核需量作业流程图八、作业程序8.1 低检审核需量8.1.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需量调整申请工作界面,审核“核准需量”栏内需量值,确认后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通知客户需量岗位。8.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工作单完成后,需在低压大用户查勘卡上更改原需量信息。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作业名称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复接编号YDJC04-2007实施时间2007年12月发布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复接作业指导书一、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三、编制依据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四、作业员资格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五、人员组织及职责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六、工器具配备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七、作业流程图序号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岗位控制方法/传递资料控制时间受理定计量方案收费营业室/营业员8.1用电检查/用电检查员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现场查勘计量装置完整性,确认受电装置合格后,营销系统工作单正常发送,并在低大查勘卡上做好记录。营业室/营业员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复接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八、作业程序8.1 定计量方案8.1.1 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1、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确定”。2、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选择“3”,然后点击“确定”。3、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失压仪”,然后点击“确认”。4、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收费岗位。由营业收费后点击发送至装接派工。8.1.2 修改低压大用户查勘卡8.1.3 PMS信息录入的作业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作业名称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改类编号YDJC05-2007实施时间2007年12月发布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一、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三、编制依据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四、作业员资格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五、人员组织及职责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六、工器具配备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七、作业流程图序号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岗位控制方法/传递资料控制时间受理低压定计量方案收费营业室/营业员8.1用电检查/用电检查员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现场查看,确认后在低大查勘卡上做好相应变更。装接班/表管员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改类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八、作业程序8.1 低压定计量方案8.1.1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后,至客户处核实其用电性质与电价是否相符,批准申请后,在营销系统(CIS)改类工作界面,点击电能表方案栏右侧“拆表”按钮,选择“虚拆”,再点击“发送”,流程将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如需更改计量装置的,按新电价配置计量装置,然后正常发送)。8.1.2 修改低压大用户查勘卡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作业名称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编号YDJC06-2007实施时间2007年12月发布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导书一、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三、编制依据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四、作业员资格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五、人员组织及职责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六、工器具配备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七、作业流程图序号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岗位控制方法/传递资料控制时间受理低压定计量方案归档营业室/营业员8.1用电检查/用电检查员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现场查看,确认后在低大查勘卡上做好相应变更。营业室/营业员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过户、更名、改地址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八、作业程序8.1 低压定计量方案8.1.1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并至客户处核实所需过户、更名、改地址的申请是否符合供电营业细则的相关规定,批准申请后,在营销系统(CIS)过户、更名、改地址工作界面,点击“发送”按钮,流程将发送至归档岗位。8.1.2 修改低压大用户查勘卡8.1.3 PMS信息录入的作业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作业名称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恢复编号YDJC07-2007实施时间2007年12月发布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恢复作业指导书一、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三、编制依据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四、作业员资格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五、人员组织及职责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六、工器具配备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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