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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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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doc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大家并不陌生,它是在我国全面实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取得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我区以1998年11月召开“北京市推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部署厂务公开工作为起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已走过10年历程。期间主要推出了2002年的企业民主管理“双百试点”,2005年的“行政主体到位”和“两书一查”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主动配合,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积极参与”的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截止到2008年11月,全区职代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建制率在国有、集体企业(公有企业)为95%,非公有制企业为50.59%。十年来国家和北京市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我们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依据。例如:1北京市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暂行办法(年月日京发号)2北京市非公有制企业推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2007年6月)3北京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代会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2005年6月22日  京厂开发20053号)4北京市纪委印发关于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京纪发1997年4号)第二条规定:国有、集体和以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都应建立“报告制度”,将“报告制度”列为职代会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审议一次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5北京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2009年5月关于规范企业裁员和调整薪酬民主程序的通知(京厂开发20092 号  2009年5月22日)等等。最根本的依据还是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在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中都有明确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经济建设,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企业民主管理的职能定位是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着力点,因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职工的广泛参与,企业的经济发展目标也就无法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又具有“两个维护”的作用,即维护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在企业享有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和保护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是从构建和谐企业的目标出发,工会依法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以确保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施厂务公开以推进民主监督;建立平等协商及集体合同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努力也正是为了更好地肩负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使命。工会就是为中心工作服务的。企业民主管理是职工依照法律规定,以主人的身份,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对企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以及其它事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企业民主管理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企业民主管理首先是一种现代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它符合两个方面的目的和要求:其一,是促进企业的发展,也就是说,企业是目的。即充分发挥一切利益相关者的才能和积极性,促进企业管理的科学化,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其二,则是促进人的发展,企业民主管理必须充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满足人受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企业民主管理必须注重民主与管理的融合,将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利益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内部合力的形成,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否则,一味地强调民主反而有损于民主进程,无益于职工真正参与企业管理,实现其民主权利。由此可见,企业民主管理对和谐社会建设起着支撑和推动作用。企业民主管理的功能作用:主要通过“四个功能”表现出来:一是协调功能,有效协调企业内部的利益矛盾关系,其主要手段是推进厂务公开、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二是法制化功能,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企业的执法能力。民主管理必须要求有序参与,依法维权,和谐维权;三是创效功能,民主管理能创造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协调、科学、持续发展;四是凝聚功能,企业民主管理通过上述三个功能的发挥,催生出工会和企业的凝聚力,这就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凝聚功能的实质所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的完善及措施民主管理是构建和谐企业的支撑和动力。但其功能的发挥,有赖于相关机制建设的配套和完善。应从以下几点努力:1.完善职代会制度,确保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职代会是企业职工开展民主管理的主要渠道,职代会职权能否真正落实,往往取决于职代会机制的完备性及有效性,所以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及机制。如建立职代会组长联席会议制度、职代会督办事项检查汇报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及质询制度等。2.强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坚持以制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强信访和调研工作,并建立企业领导每周接待日制度。针对职工的难点、热点问题,要与职工“零距离交谈”,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化解矛盾。3.完善厂务公开机制,用“透明”共铸和谐。厂务公开是实施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其最大优势在于让职工知情、参与、监督。“参与权”是以“知情权”为基础的,落实“知情权”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参与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厂务公开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一个平台。4.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筑起“防护墙”。集体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具有强制力,进而使劳动关系在合同框架内达到高度的协调。所以,企业应重视并认真实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通过这一机制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前,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民主管理,需要采取如下措施:1. 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条件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对于克服官僚主义,实现科学决策,推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继续推进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现代职代会制度中,要着力抓好“三新”,坚持和树立“三个观点”。“三新”就是在强化职代会职权方面有新的突破,在职代会的基础性建设上有新的突破,在职代会的活动领域及活动方式方面进行新的探索。“三个观点”就是坚持面向未来的观点,坚持发展的观点,坚持突出以人为本的观点,要用长远的眼光,处理新情况、新问题、不墨守成规,不怕担风险,坚持探索、创新、推进,使更多的职工、干部对职代会的效果在观念上有质的飞跃。2. 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在继续推进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厂务公开制度中,要加强认识,进一步在推行公开中统一,在统一认识中深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今后国有企业将进一步减少,国有控股公司、股份制企业会相对增加,企业的产权结构、组织形式变了,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范围等都要有新的变化,要顺应形势的发展,把厂务公开纳入企业体制和制度建设加以研究。3. 建立健全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在建立和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董事、监事制度中,要适当提高职工代表参加的比例,要明确董事、监事会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便使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党委会、职代会、工会按照各自的章程各司其职,杜绝“一揽子”会的发生。在此基础上,还要大力提高职工董事、监事的素质,对他们加强政治、业务的全面培训,以求提高其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各项能力。4. 建立企业职工民主评价制民主的关键是决策的民主。采用民主的决策方式,一方面可保证“职代会”各种权力的充分行使;另一方面可使决策带有科学性并充分尊重职工意愿,集思广益,有利于提高决策质量。要把涉及企业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列入民主评价范围,而不使职工局限于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以避免“一言堂”作风及武断“拍板”所遭致的重大失误等不良后果,这中间,“选择权”与“罢免权”是民主评价的最高形式。职工(职代会)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中如果没有选择权与罢免权,职工的民主评议将流于形式,企业民主管理也将形同虚无并步入歧途。5. 建立职代会举报和监督制没有制约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在企业,职工是权力的主体,应当在企业的职工与经营者之间建立起一个制约机制,以实现对权力的制约,避免权力的极端性与绝对化。由于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都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因此,监督是建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这种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监督的两重性,即实施监督者同时又是被监督者,企业中任何一个职工或领导如果做了有损企业利益的事情,职工群众和代表就应当举报(或越级举报),以便及时、有效地中止和查处其违法行为。6. 建立职代会通报制鉴于有效的监督来源于全面的了解,全面的了解来源于及时通报,因此,建立职代会通报制将成为职工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手段,也是现代管理的科学方法。通报的原则是及时、准确、真实,并应当做到定时、定向、定量。所谓定时,就是要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和重大事件及时通报;定向,就是上、下互通;定量;就是要包括企业所有重大事情,不能在通报中搞筛选,或有利就讲无利就回避。7. 建立企业经营者与职工民主对话机制开展定期的协商对话,不仅可以沟通思想,联络感情,也可以使经营者摆正领导与公仆的位置,有利于使经营思想、方针、策略为广大职工所了解和接受;有利于多渠道、多层次地掌握干群之间的思想、工作状况,及时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以上的措施也好,办法也好,已经被一些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得好的地区和单位总结归纳为民主管理工作“五步法”。以村为例:/“五步工作法”是指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及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原则上要遵循五个步骤进行决策:1、由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召集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3、召集党员大会,对村两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审议;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5、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适时公布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成立了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建立完善了质询答复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和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保证了民主选择、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运行。这也是民主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遇到严峻挑战和考验。显现出了企业特别是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困难增大,职工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受到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核心是保增长,保增长的关键是企业。而促进企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就是切实落实依靠职工的方针,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抵御风险,搞好生产经营,强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首先明确一下厂务公开的概念厂务公开就是把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广大职工公开,使职工及时了解厂情,更好地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公开的基本形式可以根据内容的不同及基层单位的实际,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从目前的实践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定形式,要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法律赋予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凡是涉及到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都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审查同意或审议决定。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开报告的范围。(2)设置定点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有关情况。凡涉及要让职工直接了解的内容,要及时在公开栏张榜公布。(3)定期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在联席会议上,厂长(经理)通报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涉及日常经营性决策问题,征询意见,如遇重大问题则必须临时召集职工代表大会。(4)通过书面材料进行通报。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或具体事项等,可以通过下发文件、发放通知单、建立明白账等,让职工群众了解实情。厂务公开的实施过程,是不断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厂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职工们深刻感受到个人的命运和企业的兴衰紧紧的捆在一起,增强对企业的关切意识、对管理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普遍,明确厂务公开制度是一项与己有关、于企业有利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成立由党委、行政领导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等方面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有关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厂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基本形成领导重视、机制健全、责任到人,保证厂务公开工作的扎实进行。 三是抓住重点,明确内容。在推行厂务公开的过程中,应该抓住重点,明确广大员工当前关心的热点问题是什么及时地向广大员工公开。比如:企业发展建设中和改革、经营管理中的难点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亮家底”;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职工关心的热点公开。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工资奖金的分配考核办法等方面工作进行公开,廉政建设的敏感点公开等。主要载体厂务公开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厂务公开,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实效,真正落实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因而,厂务公开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丰富和发展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企业实行厂务公开要在企业党委领导下进行。企业行政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体。企业要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工会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企业应成立由纪检、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厂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要制定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办法,形成制约和激励机制。征询意见厂务公开以后,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除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审议以外,可采取设立意见箱,或通过职工代表向群众直接收集的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对职工群众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强烈,大多数职工不满意的要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以确保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建立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工会妥善保存备查。公开内容厂务公开制度要求企业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公开或确属市场竞争所必须保守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外,其他一切有关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都要向职工公开,这就为职工民主参与管理和决策提供了基本的前提条件。这是我国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一大进步。/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4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 厂务公开的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使厂务公开始终在职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要密切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及时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延伸,推动企业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依照法律规定,采取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可以有别于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公开内容重点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具体讲有八点内容: 一是企业发展、改革的重大决策要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不公开; 二是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公开,这些规章制度最终要靠职工去执行,公开了更有利于制度的执行;三是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事先向职工公开,交职工讨论、认可后才能执行;四是工资协议和奖金分配方案要公开;五是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情况要公开,这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自我保障权;六是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福利费开支等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公开;七是招聘、辞退和奖惩的规定和决定要公开;八是评先选优的情况,特别是涉及入党、入团、评模的条件、要求、最终结果须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厂务公开制度关键是落实职工群众对厂务的知情权。职工也只有在广泛了解和掌握企业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才能实行有效的民主管理。如果企业各方面的情况都处于不透明或半透明、黑箱或半黑箱状态,如果普通职工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或只有捕风捉影的道听途说,那么,即使每个月、每周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也是毫无成效的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厂务公开与职代会的关系。职代会制度(后面要讲到)是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厂务公开为我们找到了新形势下既坚持职代会制度,又促进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可以说厂务公开既突破了职代会在时间、人员、内容等方面的限制,又能够及时通过各种灵活有效的形式,随时公开厂情,使职工知厂情、监厂事的权力行使能够经常化、制度化。厂务公开在内容、程序、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既依附于职代会,又不同于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在落实职代会赋予的权力的同时,又丰富和拓展了职代会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职代会的质量和实效,促进了职代会制度的巩固和提高,使职代会制度更好地适应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推进了职代会制度的建设。 二是处理好厂务公开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厂务公开是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更好地发挥职代会作用的必然要求。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需要积极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工作。注重在思想上破除厂务公开监督工作的认识问题,解决厂务公开监督机制不健全,弄不清楚谁监督谁,为什么监督和如何监督的问题。对每年一度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内容、程序、结果、奖惩及干部任用情况等方面都纳入了厂务公开的范围,使厂务公开真正地做到真实、客观、及时、全面,使企业领导对员工反映的问题做到能否正确对待、认真整改,不搞“暗箱操作”,提高企业决策和管理透明度,使厂务公开拆出干群之间的“隔心墙”,架起“连心桥”。 三是处理好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与层次的关系。在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中应该根据不同的内容而采取相对应的公开形式,做到公开内容有重点,推进工作有先后。既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又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公开办事结果,又公开办事程序;既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使厂务公开始终在员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不“打折扣”、“搞精简”。一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需要公开的问题一般通过召开党政工联席会、厂务会、厂情发布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二是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通过平等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来解决;三是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企业其他日常事务通过固定的厂务公开栏、群众意见箱、领导接待日及板报、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员工群众公开通报。四是从公开的时间上,各单位要做到属于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分阶段分开,属于短期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原则。五是从公开内容上可以分为经营形势、改革方案、人事及劳动用工、内部分配、安全通报、职工福利、党风廉政等几类进行公开;六是从组织层次上可以根据公开的内容分成几类,按分公司、大队、站队、班组四级进行公开,组织不同范围的干部职工知情议事。 厂务公开,被称为“让职工明白,受职工监督”的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工程”。它是我们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成功实践。实践证明,厂务公开抓住职工关心的热点、企业改革的难点、廉政建设的焦点问题进行公开,使职工在知情中理解改革,在参与中支持改革,为企业深化改革把关出力,厂务公开成为国企改制“减压阀”,企业管理上台阶的“催化剂”,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器”和源头治腐“杀手锏”。厂务公开,已成为构建我国民主社会的坚实基石。10年的实践证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实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制度,并得到社会各界包括诸多国外投资者和跨国公司的广泛认同。下面举几个正面实例:“减压伐”【案例】武汉市无线电元件厂在改制之初,由于部分职工对改制政策不理解,萌发了到市政府集体上访的念头。该厂党政工领导一方面耐心做职工的疏导工作,一方面把改制的政策全盘交给职工,上下团结一心,找出4条安置渠道,企业改制顺利进行。“催化剂”【案例】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在与日产合资过程中,把厂务公开的各种有效形式融入改制重组工作,创建了公司总裁与工会主席定期会晤、公司总裁定期向职工代表通报情况、公司劳动管理情况通报协商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情况通报协商等四项制度,探索了大型合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厂务公开向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等方面延伸,进一步加强了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两年累计降低采购成本达5.38亿元。 “推进器”【案例】黄石矿务局是黄石市最大的矿业企业,有职工1.6万多人。由于企业改制、安置方案未经职工充分酝酿,提交职代会两次表决均未通过。矿务局党委采纳了工会的建议,在休会期间,深入到不同利益群体的职工中广泛听取意见,对两个方案进行认真修改,提交职代会第三次表决时,得以高票通过。矿务局领导深有感触地说,虽然在职代会上多磨了几次,但为实施方案奠定了群众基础,实际上缩短了改制周期,降低了改制成本;如果不依靠职工改制,激化了矛盾,后果将不堪设想。 “杀手锏”【案例】荆门市在深化厂务公开中,确定了“五个三”的重点,即把“三改”(改革、改制、改组),“三招”(招聘、招标、招商),“三费”(招待费、通讯费、车辆使用费),“三评”(评定职称、评议班子、评选先进),“三分”(薪酬分配、福利分配、住房分配)列为公开的重点内容,通过聘请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违法乱纪案件比往年下降了30%。当然,也有些问题:疑问一: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了,企业重大问题由股东决定,职代会可有可无。解答:职代会作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行使的是劳动者的权利;股东会作为股东行使经营决策权力的机构,代表和维护出资者的权益,行使的是出资者的权利;股东关心的是投资回报的最大化,而职工关心的是劳动所得的最大化,两者的性质有所不同,职权也各有侧重,因此,股东会不可能替代职代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与扩大基层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只有在建立股东会的同时坚持职代会制度,将产权和劳权统一于企业,才有利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匹配的科学决策机制、权力监督机制和权利保障机制。当前要着重解决的是,要根据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性质,重新调整和设置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并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搞好衔接,使其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更好地发挥作用。当前要特别强调的是,凡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定,同时通过职代会听取职工意见;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在得到大多数职工代表支持后,董事会再慎重决策。疑问二: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要靠法制,但目前法律依据似乎不足。解答:非公有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不仅有理论依据、实践依据,同时也具备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此外,还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人大颁布的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工会条例、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都对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作出了相应规定。只是说这些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系统和完备,这种状况与我国整个法制建设状况是相一致的。从立法过程看,法律往往滞后于实践,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将经验加以概括、总结、提炼而形成政策,然后再将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推进民主管理立法正是我们在为之努力的事情,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我们仍然可以大有作为。职 代 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规定基层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由此可见职代会在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是主要载体。基于这一点,去年区总工会出了一本关于职代会工作的小册子,也叫操作指南,已经下发各单位。包括职代会的职权、组织原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选举方法等等都叙述得很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这不作重点讲。现在就我们在座的专职工会工作者在具体指导基层企业开展职代会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强调以下几点:(一)基层单位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五年,职工代表任期一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相关内容参照区总工会2008年基层工会工作操作指南职代会工作)。(二)会前筹备主要内容:l、起草请示报告。报告内容有:会议召开的任务、时间、地点、代表名额,主席团成员人选和大会的主要议程。征得行政同意后,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同时报上级工会备案;2、成立大会筹备组;3、提出大会方案:主要包括:会议议程、会期、组织机构、会场布置、活动安排、经费预算;4、起草报告;5、征集提案;6、选举代表;7、审查代表资格和征集大会提案;8、确定会议议程;9、印发工作报告(草稿),组织广大职工讨论。收集意见,并带到职代会上讨论反映;10、召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做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三)职工代表的正式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一般包括: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审批集体合同)。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基层工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是法律对工会组织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的保障,也是工会依法维权的根基。加强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与管理工作,对促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维护基层工会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好工会财产等具有重要意义。/什么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法人与自然人: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工会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企业法人是指实行经济核算,进行经营管理的各类经济组织。它以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参与民事活动,通过与其它各类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与工会法人签订集体合同,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达到组织劳动,降低成本,扩大积累、创造财富的目的。工会法人则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神圣职责。工会法人主要是通过参与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维护职工的政治、经济利益。企业老板等人在基层工会法人与其它法人的关系上产生了一些误解。如有人认为:“企业是经济实体,一个企业内怎么能同时出现两个法人?”“有的单位不是法人,为什么该单位的工会组织是法人?”提出这种疑问的同志,主要是没有分清我国各类法人的性质和职能。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是工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以工会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的法律依据是:全总2008年6月关于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的通知。办法共20条。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保障其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变更、注销工会法人资格,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基层工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核准登记、领取证书后,即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为法定代表人。第四条 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二)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三)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四)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基层工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不以所在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为条件。第五条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的审查、核准、登记、发证机关(以下简称审查登记机关),按属地原则及组织隶属关系确定:(一)隶属于县级(县、市、区、旗)总工会的基层工会,由县级工会审查,并报市(地)级总工会核准、登记、发证;(二)隶属于市(地)级(市、区、州、盟)总工会的基层工会,由市(地)级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三)隶属于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的基层工会,由省级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四)隶属于铁路、民航、金融等产业工会的基层工会,由所在地相应的省级、市(地)级总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后,报相应的上一级产业工会备案;(五)中央企业工会组织由所在地相应的省级、市(地)级工会审查、核准、登记、发证。县级总工会经上级工会授权,可以履行审查登记机关的职责。第六条 凡具备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于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审查登记机关提出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书面申请。第七条 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向审查登记机关报送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上级工会批复的基层工会成立的文件、工会经费和财产情况说明等文件。工会法人资格审查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发放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对申请文件不齐备的,审查登记机关应及时通知提出申请的基层工会补充相关文件,申请时间从文件齐备时起算。第八条 审查登记机关可以在报刊、网络上发布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公告。第九条 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审查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换发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收回原证书。第十条 基层工会应当在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后三十日内,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上级工会批复成立的文件,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会组织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构类型为工会法人。工会组织名称、住所变更或撤销、合并时,应当及时到原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第十一条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其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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