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精品】ppt资料4月24日刑法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ppt

    • 资源ID:2279058       资源大小:887.50KB        全文页数:25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精品】ppt资料4月24日刑法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ppt

    开始时间,订座热线:83541001 辅导QQ群:342466423 讲义和录音下载可联系 陈老师,QQ:2767938037,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形态:,1.犯罪的两个阶段: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行阶段。着手是两个阶段的划分点。2.犯罪预备只可能出现在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出现在实行阶段以后;犯罪中止出现在各个阶段 3.未完成形态是故意犯罪终局性的停止形态。如果出现了预备、未遂、中止的任一停止形态,也不能在同一犯罪构成下向其他形态转化。4.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间接故意犯罪也可能有未遂、中止形态而没有预备形态,过失犯罪没有预备、未遂与中止形态。,第一讲 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1)“为了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为此,为了预备犯罪而做的准备,不是犯罪预备行为。,(2)为了实行犯罪,既包括为了自己的是实行犯罪,也包括为了他人实行犯罪。例如:甲为了盗窃,让乙帮助自己制作一把“万能钥匙”,乙制作好后交给甲,甲未使用便放弃盗窃。甲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乙是犯罪预备。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工具和制作条件(1)准备工具:包括制造工具、购买工具、租借工具、盗窃工具,(2)制造条件:a调查犯罪现场;b调查被害人行踪;c出发前往犯罪现场;d守候被害人到来;e诱骗被害人前往犯罪现场;f排除犯罪障碍;g商议犯罪计划;h勾引同伙。(3)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3、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这是指犯罪预备行为没有进入实行阶段。4、由于意志意外的原因:犯罪预备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区分:关键在于自动性。(二)犯罪预备的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讲 犯罪未遂,刑法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着手实施了紧迫侵害法益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被迫放弃的,是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1)着手是预备阶段与实行阶段区分的关键点。,(2)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是具有侵害法益是否造成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在行为开始的时候已经明显能够认定具有导致结果的客观危险性。对易考的“着手”情形进行总结:a盗窃罪:入室盗窃,撬门时是预备行为,入室后搜寻物色财物是着手。为了入室盗窃,将屋主骗出家门的行为是预备。b对于扒窃,手接触到口袋或提包时是着手。c抢劫:针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是着手。d保险诈骗:制造保险事故是预备,提出索赔是着手,取得赔偿是既遂。e强奸罪:使用暴力胁迫时是着手,而非奸淫时。,(3)着手的特殊问题:a不作为犯的着手:不履行作为义务导致法益受到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时,就是着手。b隔离犯的着手:隔离犯是指行为与结果之间纯在时空上的隔离。隔离犯的着手以危险是否现实、紧迫、直接为标准。2、犯罪未得逞 未得逞,是指犯罪没有既遂,即行为人希望或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实害结果没有发生。3、因为意志意外的原因未得逞 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相同点,又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关键区分。,(二)犯罪未遂的种类 1、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如果在行为实行终了与结果发生之间存在时间间隔,便存在这种分类。前者发生在实行终了后、结果发生前,后者发生在实行终了前。实行行为是否终了的判断标准:主观上,行为人自己是否认为既遂所需要的条件已经实施完毕;客观上,行为是否已经彻底结束。,2、未遂犯与不能犯(1)能犯未遂: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犯罪人意志意外的原因未得逞。(2)不能犯:行为人虽然主观有犯意,但是客观行为不具有任何法益侵害危险,所以无罪。(三)未遂犯的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犯罪中止的概念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种类: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消极的犯罪中止);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后有效地防止结果的发生(积极的中止)。,第三讲 犯罪中止,1、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其中在实行阶段,中止既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尚未终了时,也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已经终了后,结果出现前。2、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3、已经成立其它犯罪停止形态的,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除非另外实施了一个新的犯罪行为。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1、时间性:发生在犯罪过程中。(1)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2)在实行阶段,中止既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尚未终了时,也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已经终了后,结果出现前。2、中止的自动性: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关键区分。,(1)自动性的判断:弗兰克公式:能达目的而不遇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是未遂。对“能”与不“能”的判断,应当以行为人的认识标准(主观说)为原则进行判断:但对于特别案件,采取一般人标准(客观说)进行判断。1)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2)虽然客观实际能够达到犯罪既遂,但行为人主观上认为不能达到既遂,因而停止下来的,成立犯罪未遂。(2)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犯罪中止的主要表现: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中止的动机是否高尚,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考试易考的几种类型:1)真诚悔悟,良心发现而停止。2)因被害人的哀求、对被害人怜悯、第三人的劝说而停止。,3)因为害怕受到法律制裁、神的处罚、鬼怪的纠缠而停止。4)基于目的物的障碍 a在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中,行为人仅想盗窃一般的财物嫌财物少而放弃的,属于犯罪中止。但如果嫌钱太少了的,成立犯罪未遂,如进入被害人家发现仅有五元钱,他觉得被害人比自己更需要这五元钱,没有拿的,也属于犯罪未遂。“行为人没有盗窃特定财物的意图,只是想窃取一般财物时,如果因为财物价值不高(达到了刑法上的数额较大)而不窃取的,成立中止犯;行为人意图窃取特定财物,但不存在特定财物的,即使没有窃取其他财物,也不成立中止犯;打算抢劫巨额现金,但对方只有少量现金的,不成立中止犯”。,b针对人身权利或者其它权利的犯罪中,对象没有出现而放弃的,属于犯罪未遂。此外,因缺乏期待利益而放弃犯行。c发现是熟人而放弃的,成立犯罪中止。(5)基于嫌恶之情放弃。3、中止的客观性:中止的核心是客观上有中止行为。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的意图之外,客观上必须有中止行为。包括:消极的中止、积极的中止。,(1)消极的中止行为:行为未实施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时,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此时行为人必须真实地放弃犯罪行为,而不是等待时机继续实施该犯罪。(2)积极的中止行为:行为实施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行为人自动地采取积极措施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此时行为人必须作出了真挚的努力。(3)不作为犯的中止,履行自己原本应履行的义务。,4、中止的有效性 中止的有效性是指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准的犯罪结果。两种情况:(1)结果完全不发生。(2)结果发生了,但此时比计划造成的结果小。注意:24条第一款自动有效地防止结果发生的,应该理解为犯罪中止不意味着不发生任何后果,但前提是中止后的结果要小于预期的结果。,(3)要达到有效的效果,即没有导致既遂状态的出现的效果:a既可能是行为人的中止行为独立防止了结果发生;b也可能是行为人的行为与他人的行为共同协力;c也可能是行为偶然没有导致结果发生或者他人防止结果发生。(4)中止行为与危害结果不发生之间不需要存在因果关系。(三)中止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2/8)A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 B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 C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 D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2/54)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2/57)A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成立犯罪中止 B甲入户抢劫时,看到客厅电视正在播放庭审纪实片,意识到犯罪要受刑罚处罚,于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后离开。甲成立犯罪中止 C甲潜入乙家原打算盗窃巨额现金,入室后发现大量珠宝,便放弃盗窃现金的意思,仅窃取了珠宝。对于盗窃现金,甲成立犯罪中止 D甲向乙的饮食投放毒药后,乙呕吐不止,甲顿生悔意急忙开车送乙去医院,但由于交通事故耽误一小时,乙被送往医院时死亡。医生证明,早半小时送到医院乙就不会死亡。甲的行为仍然成立犯罪中止,辅导QQ群:342466423咨询热线:020-83541001,

    注意事项

    本文(【精品】ppt资料4月24日刑法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ppt)为本站会员(仙人指路1688)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