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屋销售合同.doc
木屋销售合同ok3w_ads(“s004”);ok3w_ads(“s005”);篇一:木屋购销合同范本 木屋购销合同 甲方: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 乙方:南京奥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 花神湖会所屋顶露台木屋购销一事签订本合同,诚信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花神湖露台木屋 2、工程地点:南京花神湖会所 二、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露台木屋工程的实地测量、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 三、工程造价 合同造价: 6000元/,建筑面积13.95,总造价为 83700元整人民币。 经双方友好协商,此木屋为样品推广,特优价为: 40000 元整(大写:肆万元整)。 内部配套卫生间隔断,实木门及橱柜合计价格为:9000元整(大写:玖仟元整)。 最终结算价为: 49000元整(大写:肆万玖仟元整) 以上报价含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施工费及税金。 四、工期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期要求,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付款方式 安装完成交付,一次性付清全款,总计为: 49000元整(大写:肆万玖仟元整)。 六、质量保修期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为:三年 2、在工程验收竣工后三年的保修期内,若有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及保养,若非乙方问题而破损的,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及承诺 1、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图纸、材料选用及颜色为验收标准 2、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范要求,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八、合同的变更 合同一经签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所有对合同的变更均需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所带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南京奥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代表签字: 电话:025-52702753 传真:025-52704812 日期: 年 月 日篇二:木屋供货及安装合同范本 木屋供货及安装合同 合同号:WARD20111/001 由签署 木屋供货及安装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0年 月 日订立并签署。 甲方(买方): 公司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收款单位: 甲方拟从乙方购买 栋木结构房屋,乙方自愿且有能力为甲方提供设计、预制、装运、安装、内外装修工程。现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工程供货、安装及甲乙方责任义务等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陈述与保证 双方互相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1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1.2 其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且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1.3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中对其的限制;1.4 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第2条 合同标的及总金额 2.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木结构房屋数量为 套。面积总量详见“2.2和2.3”。 2.2 套木结构房屋的建筑面积如下: 第一:编号总计费面积 ,数量 套。 第二:编号总计费面积 ,数量 套。 2.3 合同总金额 元。 2.4 此金额包含设计、房屋构件预制、装运、安装及内外装修,不包含基础费用、困难运输及困难施工做业费用。 2.5 木屋详细配臵见附件一木结构别墅材料配臵表。 第3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3.1付款方式:付40%预付款,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3.2付款时间: 3.2.1 甲方应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三个日历日之内向乙方支付40%货款作为预付款。 3.2.2 乙方在美国工厂完成预制、配套后,装车发运。甲方支付50%货款到乙方账户。乙方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装船发货,运抵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3.2.3 甲方在房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10%货款到乙方账户。 第4条 装运及完工时间 4.1 装运:乙方将木屋构件、装臵自行安排运输到甲方的本项目工地。乙方承担装运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2 建造完工时间:本工程现场施工在 个晴天工作日内完成。 第5条 安装施工 5.1 施工: 5.1.1包括安装主体结构和给排水系统施工安装。 5.1.2进户电缆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与室内配电箱接驳。 第6条 本合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6.1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材料清单提供本合同的材料,如果现货市场缺货需要更换品牌时,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6.2 乙方在施工之前确认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条件,以保证工程如期进行; 6.3 乙方应对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安全负责。 6.4 乙方对其编制的报价数据准确性负责。凡不是起因于甲方的设计变更,而是因乙方计算失误或工程失误、浪费、失窃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自负费用迅速购集缺失材料,不能给工程造成影响; 6.5 乙方应对自己的职员活动负责,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6.6 乙方的施工材料和工具的管理自行负责; 第7条 本合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7.1 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时间及时付款;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在工程期间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和进度,协调及保证正常施工的事件; 7.3. 甲方的工地必须具备可施工的环境条件,并提供乙方必要的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材料堆放场地、搭建临建房的场地及施工用的水、电等: 7.3.1. 甲方的工地应满足乙方施工物料,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正常进出; 7.3.2. 甲方的工地不能与当地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纠纷及冲突及其他遗留问 题,为乙方提供施工时的良好治安环境; 7.3.3 甲方应按乙方给出的房屋及配臵设备保养建议进行维护。 第8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若不能在本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应向甲方交纳延期罚款。罚款自合同规定的完工之日起计算至实际完工日为止,不足一天的以一天算,罚款率为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赔偿。甲方对于上述损害赔偿金可以从将来该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 8.2 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如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诺的施工条件不能按时具备或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付款,而造成工期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8.3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甲方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第9条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9.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书面确定选择的房型图纸。如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想做设计修改,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如果乙方已经按照原有图纸下料生产,则有权拒绝甲方的设计更改要求。如果乙方认为甲方要求的修改在设计和价格上不会引起大的差异,可以同意甲方的修改要求,但仅限于非结构性的变更,主体构件预制一经完工不得做任何修改。如果修改,增加费用由甲方负责。 9.2 工程进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变更,此种变更所伴随而来的工程均视为工程变更。由此造成乙方工期延长、材料及成本增加,甲方支付乙方相应费用,并接受工期顺延。 第10条 不可抗力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台风、雨水、雪、爆炸等自然灾害而无法履行合同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甲乙双方各负其责,工期顺延。 第11条 合同终止 11.1 以下情况发生时,合同终止: 11.1.1 合同正常终止; 11.1.2 由于一方有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11.1.3 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进行,经双方协商确认只能终止; 11.1.4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应付款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11.1.5由于上述情况所引起的双方或单方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偿问题。 第12条 争议及仲裁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卖方所在地法院予以仲裁。法院的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篇三:木屋安装工程合同书 木屋安装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香坊实验农场(北大荒现代农业园植物工厂)项目:数栋木屋的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整体施工安装。经协商双方答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安装名称:钢木结构单层木屋; 二、 工程安装地点:哈市香坊区(北大荒现代农业园植物工厂院内); 三、 工程安装期限:自二0一三年三月十二日起至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前止; 四、 甲方按图纸提供木屋安装整体物料、配件,确保施工工地现场达到施工要求;如因物料、配件,不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出现误工一天后的时间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 甲方负责施工对外事务协调,确保乙方施工顺畅; 六、 甲方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监理、物料配件供给核实、记录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弥补疏漏事项与环节。 七、 乙方按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项目工程的安装施工,共计工程总量: . 栋平方米,(不含室内地板、门窗) 八、 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安装队伍与施工所需设施,严格按甲方图纸尺寸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九、 乙方认真核实验收甲方随时提供的物料、配件,并保存使用不丢失损坏; 十、 乙方保持经常性的施工与现场秩序景然、通道畅通、安全设施齐备,无任何不安全隐患及不良现象发生。 十一、 双方责任: 甲方:1、按时提供物料、配件,使乙方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2、按乙方工程施工进度及时结算工费。 乙方:1、保质、保量按合同要求工期完成整体交工。 2、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负全责。 十二、结算方式: 开工时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如下分批结算。 1、 2、 3、 4、 房盖上完(验收合格)付工费:30% 外墙板上完(验收合格)付工费:30% 室内完工(验收合格)付工费:30% 从交工之日起,一个月时间内付清余款。 十三、合同履行期间: 甲方有权临时修改图纸与工艺施工改动,但影响施工一天后的时间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对施工工艺不附或严重影响施工工期或质量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协商合理接受。 十四、合同履行期间内,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施工停止,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此合同一式二份,自二0一三年三月十二日签订之日起生效。截止余款算完为止。(如有一方违约,责任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