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8利兴发展 中期报告.ppt
,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8,二零一二年,中期報告,3,5,9,利興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會同寅謹向股東報告,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6個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未經審核之綜合中期業績如下:簡明綜合收益表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6個月,2012,2011,營業額收入及收益持作買賣用途之投資未變現溢利衍生金融工具之未變現溢利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未變現(虧損)溢利經營費用除財務費用前經營溢利,附註,港幣千元(未經審核)583,26940,65316,8861,191(22)(6,539)52,169,港幣千元(未經審核)1,154,14222,50128,3721366,054(7,065)49,998,財務費用除財務費用後經營溢利應佔聯營公司業績除稅前溢利稅項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67,(418)51,751(23)51,728(1,103)50,625,(30)49,968(23)49,945(482)49,463,每股盈利(港仙),基本及攤薄,33.36,32.60,中期股息的詳情列於附註10。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8,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6個月,2012,2011,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其他全面收益可出售投資:投資重估儲備之淨變動換算海外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之財務報表而產生之匯兌差額本公司股東應佔全面收益總額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附註,港幣千元(未經審核)50,625109,974(208)109,766160,391,港幣千元(未經審核)49,46383,49183,491132,954,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2012年6月30日結算,30.6.2012,31.12.2011,非流動資產物業、機器及設備聯營公司,附註,港幣千元(未經審核)80,89829,901,港幣千元(已審核)81,47129,944,可出售投資其他非流動資產,11,780,4451,949893,193,549,0171,949662,381,流動資產,持作買賣用途之投資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其他資產應收賬、按金及預付款項定期及銀行存款,1213,563,67717,56629537,301522,4751,141,314,347,457441,6402954,636421,8921,215,920,流動負債,銀行借款應付賬、按金及應計費用衍生金融工具其他應付賬流動資產淨值資產淨值,141516,57,9319638,90834868,1501,073,1641,966,357,50,84711,5162,02734864,7381,151,1821,813,563,權益,股本儲備擬派股息權益總值,17,151,7441,807,0267,5871,966,357,151,7461,654,2307,5871,813,563,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6個月,股本港幣千元,資本贖回儲備港幣千元,股本溢價港幣千元,資本儲備港幣千元,投資重估儲備港幣千元,匯兌儲備港幣千元,保留溢利港幣千元,擬派股息港幣千元,權益總值港幣千元,於2012年1月1日本期溢利本期其他全面收益本期全面收益總額回購股份之溢價及經紀費用2011年度末期股息2012年度中期股息股份回購及註銷(附註)回購股份轉撥資本贖回儲備於2012年6月30日於2011年1月1日本期溢利本期其他全面收益本期全面收益總額2010年度末期股息2011年度中期股息於2011年6月30日,151,746(2)(2)151,744151,746151,746,196,47122196,473196,471196,471,316,006316,006316,006316,006,53,58553,58553,58553,585,214,713109,974109,974324,687114,27283,49183,491197,763,(1,531)(208)(208)(1,739),874,98650,62550,625(8)(7,587)(2)(7,597)918,014878,06249,46349,463(7,587)(7,587)919,938,7,587(7,587)7,5877,5877,587(7,587)7,5877,587,1,813,56350,625109,766160,391(8)(7,587)(2)(7,597)1,966,3571,717,72949,46383,491132,954(7,587)(7,587)1,843,096,附註:本期內,本公司共購回17,000股之股份,於該等回購股份中,2,000股於2012年6月21日註銷,而合共15,000股於2012年7月11日註銷。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6個月,2012港幣千元(未經審核),2011港幣千元(未經審核),經營活動之現金流入淨額投資活動之現金使用淨額融資活動之現金流入淨額現金及現金等值物之(減少)增加淨額期初之現金及現金等值物匯率變動影響期末之現金及現金等值物現金及現金等值物分析定期及銀行存款抵押予銀行之存款,220,534(282,916)159(62,223)74,079(22)11,834319,104(307,270)11,834,144,401(151,546)22,53815,3938,732124,126498,808(474,682)24,126,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1.,2.,附註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16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34中期財務報告而編製。除附註2外,本集團編製中期財務報表所採納之會計政策,與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財務報表所採用者一致。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影響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以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此統稱包括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由2012年1月1日或以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香港會計準則12(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7(修訂),遞延稅項:收回相關資產嚴重惡性通賬與首次採納者剔除既定日期披露轉讓財務資產,採納以上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之業績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本集團並無提前採用下列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於下列日期或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香港會計準則1(修訂)香港會計準則19(2011年經修訂)香港會計準則27(2011年經修訂)香港會計準則28(2011年經修訂)香港會計準則32(修訂),呈列其他全面收益僱員福利獨立財務報表於聯營公司及合營公司之投資抵銷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2012年7月1日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修訂)政府貸款香港財務報告準則7(修訂)披露抵銷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7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9(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9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0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3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20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9及披露的強制性生效日期金融工具綜合財務報表聯合安排於其他實體之權益披露公平值計量露天礦場生產階段的剝採成本2009年至2011年週期年度改進,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9引入財務資產及財務負債之分類及計量新規定,將於201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並允許提前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9規定,屬香港會計準則39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範圍內之所有已確認財務資產其後均須按攤銷成本或公平值計量。特別是目的為收集合約現金流量之業務模式內所持有,及合約現金流量僅為償還本金及尚未償還本金所生利息之債項投資,一般於其後會計期間結算日按攤銷成本計量。所有其他債項投資及股本投資均於其後會計期間結算日按公平值計量。此外,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9,實體可能不可撇銷地選擇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權投資之公平值變動(持作買賣用途除外),並只在損益中確認股息收入。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就財務負債之分類及計量而言,香港財務報告準則9最重大影響乃有關財務負債信貸風險變動應佔該負債(指定為按公平值計入損益)公平值變動之會計處理方法。特別是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9,就指定為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負債而言,該負債信貸風險變動應佔之財務負債公平值變動金額於其他全面收益確認,除非在其他全面收益確認負債之信貸風險變動影響會導致或擴大損益上之會計錯配。財務負債信貸風險應佔之公平值變動其後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過往,根據香港會計準則39,指定為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負債公平值變動全部金額於損益確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9之應用可能對本集團之金融工具之分類及計量構成影響。,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0取代香港會計準則27綜合及獨立財務報表中處理綜合財務報表的部分。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0,僅有一項綜合基準,即控制。此外,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0包括控制的新定義,定義包括三項因素:(a)控制參股公司、(b)參與參股公司的浮動回報風險或權利、及(c)利用其於參股公司的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回報金額的能力。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0中加入大量指引以處理複雜情況。整體而言,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0需要作出大量判斷。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10可能導致不能再將若干參股公司計入本集團,而計入過往並無綜合在內的參股公司。,本集團已開始評估其他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其中若干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可能與本集團之業務有關,並可能引致會計政策的變動、披露的變動以及於財務報表內若干項目的重新計算。,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3.,營業額本集團之營業額分析如下:,2012港幣千元,2011港幣千元,4.,出售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出售持作買賣用途之上市投資出售衍生金融工具上市投資股息上市投資之收入非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之利息收入非上市投資之利息收入分部報告,430,81389,19332,19421,8223134,5864,348583,269,1,133,59112,0463,3872853,6011,2321,154,142,本集團按集團之主要營運決策者在對分部作資源分配及評估其表現的內部報告釐定其業務分部。本集團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總經理。本集團有一個須予呈報的分部:股份投資及買賣。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5.,:,0,除財務費用前經營溢利,除財務費用前經營溢利已扣除下列支出(收入),2012港幣千元,2011港幣千元,租賃土地之攤銷折舊董事酬金(附註)出售物業、機器及設備之溢利匯兌淨溢利衍生金融工具之淨溢利出售持作買賣用途之上市投資之淨溢利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之淨虧損(溢利),2283541,988(19,192)(6,728)(3,914)20,250,452072,700(90)(8,533)(2,264)(3,110),附註:本集團提供免費住宿予一位董事。該估計租值港幣679,000元(2011:無)沒有包括於董事酬金內。,6.,財務費用,非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負債之利息開支,2012港幣千元,2011港幣千元,7.,銀行借款利息稅項本期稅項公司及附屬公司海外稅項,4182012港幣千元1,103,302011港幣千元482,海外稅項指本集團收取海外上市投資股息被扣除之預留稅項。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8.,其他全面收益,2012港幣千元,2011港幣千元,9.,本期內確認之可出售投資公平價值之變動換算海外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之財務報表而產生之匯兌差額每股盈利,109,974(208)109,766,83,49183,491,每股基本盈利之計算是按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港幣50,625,000元(2011:港幣49,463,000元)以及按期內發行每股面值港幣1元之加權平均股數共151,746,098股(2011:151,746,285股)計算。由於本期內並無具攤薄潛力之發行在外股份,故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10.中期股息,擬派中期股息每股5港仙,2012港幣千元,2011港幣千元,(2011:每股5港仙),7,587,7,587,11.可出售投資本期內,本集團購入可出售投資約港幣121,000,000元(2011年6月30日止6個月:約港幣89,000,000元)。本期內,可出售投資公平價值之增加約港幣110,000,000元(2011年6月30日止6個月:約港幣83,000,000元)。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12.持作買賣用途之投資本期內,本集團以約港幣285,000,000元購入持作買賣用途之投資(2011年6月30日止6個月:約港幣12,000,000元)。本期內,本集團出售作價港幣89,000,000元之持作買賣用途之投資(2011年6月30日止6個月:無)而獲得港幣4,000,000元之溢利(2011年6月30日止6個月:無)。13.應收賬、按金及預付款項本集團對貿易應收賬維持著一個明確之信貸政策。,貿易應收賬,30.6.2012港幣千元,31.12.2011港幣千元,三十天內三十一天至六十天超過六十天其他應收賬及按金預付款項14.銀行借款有抵押銀行借款有即時清還條款之有抵押銀行借款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58937752135,51130337,30130.6.2012港幣千元38,11419,81757,931,3122343463,2954494,63631.12.2011港幣千元30,69320,15450,847,根據貸款合約之還款期而定之銀行還款期限如下:,30.6.2012港幣千元,31.12.2011港幣千元,不超過一年超過一年,但少於兩年超過兩年,但少於五年超過五年15.應付賬、按金及應計費用貿易應付賬應付賬、按金及應計費用16.衍生金融工具流動負債股票期權商品期權,38,7996962,15416,28257,93130.6.2012港幣千元96396330.6.2012港幣千元1,5147,3948,908,31,3847022,17216,58950,84731.12.2011港幣千元11,51611,51631.12.2011港幣千元2,0272,027,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17.股本,註冊股本,30.6.2012港幣千元,31.12.2011港幣千元,每股港幣一元之普通股發行及繳足股本每股港幣一元之普通股期初年初結餘回購股份(附註)期末年末結餘,410,000151,746(2)151,744,410,000151,746151,746,附註:本期內,本公司共購回17,000股之股份,於該等回購股份中,2,000股於2012年6月21日註銷,而合共15,000股於2012年7月11日註銷。18.資產抵押本集團之租賃土地及樓宇、部份可出售投資、持作買賣用途之投資、按公平值 計 入 損 益 之 財 務 資 產 及 銀 行 存 款,其 賬 面 淨 值 共 約 港 幣1,432,000,000元(31.12.2011:約港幣1,308,000,000元)已抵押予銀行,使集團取得信貸額。19.與關連人仕之交易重要交易詳情如下:(a)本 集 團 提 供 聯 營 公 司 之 借 款 共 達 港 幣2,525,000元(31.12.2011:港 幣2,525,000元)。(b)董事酬金已列於附註5。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20.財務風險管理及公平值本集團的日常業務過程會產生信貸、貨幣、價格、利率及流動資金風險。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不包括在全年財務報表所載規定之全部財務風險管理之資料及披露,及應連同2011年12月31日結算之財務報表一併參閱。本集團之風險管理政策與2011年12月31日所採用者一致。(a)流動資金風險本期財務負債之訂約未折現現金流量與2011年12月31日沒有重大改變。(b)公平值下表呈列於2012年6月30日及2011年12月31日,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7所釐定的公平值等級制度的三個等級中,以公平值計量之金融工具之賬面值。,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躍市場的報價(未經調整)。資產或負債有不屬於第一級別報價但可以觀察得到的輸入資料,不論是直接(即價格)或間接(即從價格中引伸)觀察得到。資產或負債的輸入資料並非建基於可以觀察得到的市場數據(即無法觀察得到的輸入資料)。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第一級港幣千元,第二級港幣千元,第三級港幣千元,總額港幣千元,2012年6月30日資產,可出售投資,766,573,766,573,持作買賣用途之投資,529,347,34,330,563,677,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1,295,920,17,56651,896,17,5661,347,816,負債,衍生金融工具,8,908,8,908,2011年12月31日資產,可出售投資,535,146,535,146,持作買賣用途之投資,311,907,35,550,347,457,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負債,847,053,441,640477,190,441,6401,324,243,衍生金融工具,2,027,2,027,於2012年,釐定金融工具公平值等級制度中等級沒有重大轉移及財務資產沒有重新分類。21.結算日後事項於2012年8月1日,本集團與於倫敦上市之公司PureCircle Limited簽訂認購協議作為認購PureCircle Limited股本中每股0.10美元之普通股共10,000,000股,認購價為20,000,000英鎊(約港幣243,000,000元)。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中期股息,董事會議決宣派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中期股息每股5港仙(2011:每股5港仙),給予2012年9月14日已登記在股東名冊內之本公司股東(股東)。股息單將於,2012年10月5日郵寄各股東。,暫停辦理股票過戶手續,由2012年9月12日起至9月14日止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本公司將暫停辦理股票過戶登記手續,為確保收取中期股息之權利,已購入本公司股票而未經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四時半前,將購入之股票連同完備之過戶文件,送達香港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卓佳標準有限公司辦理登記。,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本期業績,本集團於2012年6月30日止6個月錄得之營業額為港幣583,000,000元,較去年同期減少49%,主要由於出售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之減少。,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為港幣51,000,000元,較去年同期增加港幣1,000,000元。增加主要由於上市投資股息、非上市投資之利息收入、匯兌淨溢利、衍生金融工具之淨溢利及出售持作買賣用途之上市投資之淨溢利之增加。,業務回顧,本集團之主要業務為股份投資及買賣。,回顧本期內,本集團之營業額主要來自出售港幣393,000,000元之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即Bank Negara Malaysia發行之票據及出售港幣82,000,000元之持作買賣用途之上市投資,即合和實業有限公司及Wilmar International Limited之股份。於2012年之上半年,本集團分別購入港幣119,000,000元之PureCircle Limited及港幣,91,000,000元之Wilmar International Limited之股份。另外,本集團持有於2012年6,月30日市值港幣156,000,000元之紙黃金。本集團相信該等投資可為未來提供一定的收入貢獻。,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財政資源及流動資金,本集團之借款乃為有抵押之銀行借款。,本集團之負債與資本比率為3%。此比率乃按照本集團之借款總額除以2012年6月30日之權益總額計算。,本集團已作抵押之資產,本集團之租賃土地及樓宇、部份可出售投資、持作買賣用途之投資、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財務資產及銀行存款,其賬面淨值共約港幣1,432,000,000元已抵押予銀行,使集團取得信貸額。,或然負債,於2012年6月30日,本集團並無或然負債,但本公司就擔保其附屬公司之銀行融資有或然負債總值港幣743,000,000元。,重大投資,本集團於馬來西亞上市之公司Gold IS Berhad及IGB Corporation Berhad、於倫敦上市之公司PureCircle Limited、於Channel Islands上市之基金The Prime London,Capital Fund及於香港上市之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佔有權益。於2012,年6月30日,該等投資之市值分別為港幣361,000,000元、港幣266,000,000元、港幣,140,000,000元、港幣144,000,000元及港幣100,000,000元。,於2012年6月30日,本集團亦持有市值港幣156,000,000元之紙黃金。,重大收購及出售事項,本期內,本集團購入港幣119,000,000元於倫敦上市之公司PureCircle Limited之上市股份及港幣91,000,000元於新加坡上市之公司Wilmar International Limited之上市股份。本集團亦持有於2012年6月30日市值港幣156,000,000元之紙黃金。,本期內,本集團出售作價港幣393,000,000元之Bank Negara Malaysia發行之票據而獲得港幣400,000元之溢利。,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外匯風險本集團之主要投資、應收賬、銀行結餘、應付賬及銀行借款均以馬來西亞元、英鎊、人民幣、瑞士法郎、日元、泰銖及新加坡元計算,所以對外匯之波動有直接風險。回顧本期內,本集團並無使用任何外幣衍生工具產品對沖外幣風險。但管理層已管理及監察該等風險,以確保及時和有效地採取適當之措施。僱員於2012年6月30日,本集團之職員人數為8人。本集團之薪酬政策,包括薪金與花紅,與本地之慣例相符。董事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擁有的權益及淡倉於2012年6月30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352條規定而備存之登記冊所載,或須依據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向本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發出通知者,本公司各董事持有本公司及其相聯公司(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及相關股份權益如下:普通股之數目,董事,個人權益,家族權益,公司權益,總數,佔股權百份率,陳文生先生,900,000,2,991,000(iii)(iv),52,340,000(i)(ii)(v)56,231,000,37.06,陳 國先生何厚鏘先生馮家彬先生林黎明先生,附註:(i)Wah Seong Enterprises Sdn.Bhd.持有本公司股份2,100,000股。陳文生先生於該公司擁有實益權益。(ii)HK 1 Limited持有本公司股份14,386,000股。陳文生先生於該公司擁有實益權益。(iii)TYMS Limited持有本公司股份2,981,000股。陳文生先生以信託人身份代其子女於該公司擁有實益權益。(iv)陳文生先生之妻子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v)Zali Capital Limited持有本公司股份35,854,000股。陳文生先生於該公司擁有實益權益。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0,陳文生先生以信託形式代本公司持有利興置業有限公司及宏德有限公司(兩者均為本公司之附屬公司)各一股代理人股份。除上文所述外,董事概無於本公司附屬公司之股本中持有任何權益。本公司並無任何董事或配偶或未滿十八歲之子女,於2012年6月30日持有任何認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公司之股本或債務證券權益之權利,或於期內行使任何該等權利。主要股東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所備存的主要股東名冊於2012年6月30日顯示,本公司已獲通知以下之本公司股份權益:,普通股之數目,佔股權百份率,陳文生先生Petaling Garden(S)Pte.Limited,56,231,000(附註)29,006,000,37.0619.12,附註:56,231,000股 分 別 由 陳 文 生 先 生 持 有900,000股、陳 文 生 先 生 之 妻 子 持 有10,000股、WahSeong Enterprises Sdn.Bhd.持 有2,100,000股、HK 1 Limited持 有14,386,000股、TYMSLimited持有2,981,000股及Zali Capital Limited持有35,854,000股。Wah Seong EnterprisesSdn.Bhd.、HK 1 Limited及Zali Capital Limited均由陳文生先生實益擁有。TYMS Limited由陳文生先生之子女實益擁有而陳文生先生為其子女之信託人。購買、出售或贖回上市證券本期內,本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購回本公司共17,000股之股份。回購之詳情如下:支付每股價格,回購月份,股份數目,最高最低港幣,已付總價格港幣,2012,6月,17,000(附註),4.80,81,600,附註:於17,000股之回購股份中,2,000股於2012年6月21日註銷,而合共15,000股於2012年7月11日註銷。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以上股份已適當地註銷,於本公司之已發行股本中已減去該等股份之票面值。回購之溢價及經紀費用已計入保留溢利內,而一筆相等於已註銷股份票面值之金額已從保留溢利撥至資本贖回儲備。回購股份目的為提高本公司之每股資產淨值及根據本公司於2012年股東週年常會給予之一般性授權以回購本公司資本每股港幣1.00元之股份。,除以上披露外,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在本期內亦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中期報告之審閱,本集團之未經審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6個月之中期報告經已由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審閱。,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6個月內,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有效至2012年3月31日)及企業管治守則(2012年4月1日起生效),惟下列偏離守則條文A.2.1、A.4.1、A.6.7及E.1.2:,守則條文A.2.1,守則條文A.2.1規定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有區分,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於本報告期內,陳文生先生擔任為執行董事,主席兼董事總經理(相等於本個案之行政總裁)。此構成偏離守則條文A.2.1。偏離原因如下:,執行董事,主席及董事總經理之角色由同一人兼任之安排乃本公司現有之企業管治模式之伸延部份。它被認為在當前階段有利於幫助維護公司之政策之連續性和公司的操作的穩定,並且可提高公司之管理。,守則條文A.4.1,守則條文A.4.1規定非執行董事的委任應有指定任期,並須接受重新選舉。本公司現有之非執行董事之委任概無指定任期,此構成偏離守則條文A.4.1。偏離原因如下:,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之規定,三份一公司董事(執行及非執行)需在每年股東大會輪流退任,而彼等之委任會於重選時審批。以董事之意見,此符合守則之宗旨並與守則同樣嚴格。守則條文A.6.7守則條文A.6.7規定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他非執行董事應出席股東大會及對公司股東之意見有公正的了解。本公司之兩位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成員未能出席於2012年4月19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常會(2012股東週年常會)。守則條文E.1.2守則條文E.1.2規定董事會主席應邀請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之主席出席股東週年常會及回答提問。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主席未能出席2012股東週年常會。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之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就本公司所查詢,所有本公司董事已確認於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6個月內一直遵守標準守則中所載之標準要求。承董事會命利興發展有限公司陳啓國公司秘書香港,2012年8月16日,於本報告日,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兩位執行董事陳文生先生及陳非執行董事何厚鏘先生、馮家彬先生及林黎明先生。利 興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二零一二年 中期報告,國先生;及三位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