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
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摘要: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在建设工程领域引入了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普遍采用的招投标机制,在这之后30年,我国经过不断探索,招投标制度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招投标市场出现了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正式实施,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有了一定的法律基础,而且使建设市场秩序有了较大的改观。但由于中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发展的比国外晚,而且各项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再者,建设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招投标领域相继暴露出各种各样问题,如果政府不及时加以控制和调节,建设工程人员不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些问题将会影响到市场的持续,健康的发展。二关键字:建设工程 招投标 问题 对策三正文引言 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迅速发展,招标投标作为参与建设工程竞争的一种常用手法被广泛使用,而且由于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许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如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设工程招投标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越来越多的得到应用。但是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影响及中国特有的国情,导致中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许多问题,给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等留下隐患,以下从招标人,投标人,建设主管和监督部门等来叙述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 招标单位存在的问题 招标单位作为招标方,在招标活动中处于优势地位,而且招标方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或者为他人提供条件,采取一些违法行为,对招投标活动的进行和市场发展有较大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招标人不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不能成为招标人的而 冒充招标人。 例如:自然人招标2.招标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例如:a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方式:部分招标,半招半定。部分项目该招标不招标、规避公开招标或者搞虚假招标。或没有依法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标b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不规范,各取所需、五花八门,一些招标文件存在“量身定做”现象。3. 与投标人串通共同破坏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例如:与投标单位串通,以达到“心目”中投标单位中标的目的;搞阴阳合同,又名“黑白合同”,在正式承发包合同之外再签一份合同;或者少批多建,使用阴阳图纸。4. 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单位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性。 5.评标不公正、不科学。6. 标底泄露或标底不准,使真正具有实力的投标者,远离标底而淘汰。 7.拖延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8.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9.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规范,有徇私舞弊现象。投标单位的问题 投标单位作为投标竞争者,处于被动地位,所做的一切都要响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会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设市场秩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投标人不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或不具有相应的资格,为了赢得招标,而又违法行为的例如: 投标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或投标单位有挂靠现象,有些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就借用别的施工企业资质。2. 有关于投标禁止性的行为出现例如: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投标人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3.不符合投标要求和行为的例如:为了参与竞争,多方找关系先入围,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再拉拢评委打高分;投标单位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4.投标企业高估冒算现象比较普遍 建设主管和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 1.建设主管部门作为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却大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排斥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有形市场,设置各种障碍,例如办理投标许可证、缩小公告发布范围、缩短投标时间、交纳注册费、管理费、巨额保证金2监督部门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主体,却有些地方的监督人员却参与评标,使评标处于无监督状态,给其他评委作手脚、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使招投标活动不能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管理的问题1.政府管理办法滞后;2. 对违法违规工程和单位、个人处罚不严、不当;3. “政策性工程”界定不清,对议标的“保密工程”、“应急工程”界定不清,对承担施工的企业的要求不明确;4.对评标专家管理不到位。 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在建设工程行业内乃至全国影响极坏,不利于我国建设市场投标竞争。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上主要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体制性障碍,包括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二是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法规及配套制度不完善;三是法律法规制订滞后,对新问题、新情况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四是执法不严,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为此,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同时结合市场经济及中国的特殊情况,提出以下对策和有关建议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招投标法律意识。同时招标额与投标人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2.全国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健全规章制度,把招投标工作更好地纳入法制化轨道。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监督,推进招标投标的真正公开、公正,并发挥社会各方的监督作用。4.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的关键环节 一是改革资格审查制度,减少围标串标机会。 二是进一步完善评标专家管理。调整充实专家库的结构,满足项目评标需要;建立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机制。三是加强有形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推行招投标全过程网上操作,减少招投标过程的人为因素干扰。四是加强中标后的监督检查,杜绝“低价中标,高价结算”。5.进一步深化改革,从体制上清除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土壤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二是积极推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尽快制订和颁布统一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规范评标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的影响。四是研究、制订限制业主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的具体规定。五是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探索有形建筑市场发展模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平台按同一标准交易运作。 只有通过各方努力才能真正实现招投标市场的持续发展。参考文献:1.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广东建材.2008,李秋珍2.建筑工程评估基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3.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便携手册地震出版社4.招投标.合同管理 索赔王平 李克坚编中国电力出版社5.席与鹏,权力.企业自行招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钼业,2008(5)6.刘玉霞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辽宁交通科技,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