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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项目及综合楼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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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项目及综合楼工程招标文件.doc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Z21309931)招 标 文 件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二一三年六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2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5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9(一)总 则10(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五)开标与评标20(六)授予合同28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33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8表5-1 投标函39表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0表5-3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适用)42表5-4 开标一览表43表5-5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44表5-6 资格证明文件45表5-7 售后服务计划表46表5-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7表5-9 投标人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50表5-10 拟为本项目指定的主管人员和服务人员概况表51表5-11 2010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52表5-12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53表5-13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54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投 标 邀 请 函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一、 招标编号:ZZ21309931;采购表编号:计:2013082;二、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项目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1. 项目内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协议供货资格。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06月19日至2013年06月25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 须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3.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工商登记资料);4. 投标人须在2003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5.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名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广东省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工商登记资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五、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06月19日至2013年06月25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六、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07月10日14 时00分至15 时00分;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7月10日15 时00分。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07月10日15 时00分;十、 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十一、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十二、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十三、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 罗小姐 电 话:0760-88291517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联 系 人:林先生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电子邮箱:tender_zs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13年06月19日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一、 概述1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拟通过招标的方式确认2013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所需高职高专教材的协议供货资格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1家。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货物的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各中标人分别采购的数量。2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教材的内容合法及教材印刷质量合格;保证所供应教材的版本及进货来源合法,对所供应的教材的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现盗版教材,投标人应负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我校将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3 服务资格供应商的服务资格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春季。4 每学年实际订购教材数量,采购教材总金额约260万元二、 招标范围1 本次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协议供货服务资格招标包括以下内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高职高专教材协议供货资格2 教材采购量:所有教材必须是正价教材(以高等教育、机械、邮电、电子工业、轻工业、印刷工业、北京清华等出版社为主),包括政治教材、培训教材等无折扣的书。三、 基本要求1)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教材的内容合法及教材印刷质量合格;保证所供应教材的版本及进货来源合法,对所供应的教材的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负相应的法律责任。2) 保证所提供的教材都是正版教材,保证同种教材版本一致、印刷时间相同,每种教材的信息应与订购清单一致。保证不送出版社长期积压污损教材。3) 中标人须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所采购的教材进行查重,并对采购重复的教材无条件退货。4) 教材清点统计:必须在用户现场完成。加工好的教材清点统计种数、册数后放在指定位置。5) 送书:必须在用户现场完成。将新书送到采购人指定的位置。6) 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教材为符合国家标准正版教材。7)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教材必须是经国家新闻署批准发行的正式出版物,保证所供应教材的内容合法及教材印刷质量合格;保证所供应教材的版本及进货来源合法,对所供应的教材的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负相应的法律责任;8) 所有教材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涂污、无缺页。数量、质量不低于用户方提出的要求。9) 教材外观清洁,标记编号等字体清晰,明确。10) 中标人应在送货前知会采购人,提供免费送货与卸货服务。11) 如果教材到学校后,因各种原因不适合采购方要求的,应无条件退换,如果教材到学校时已是重复的,应全部无条件退回。验收后,教材品种、复本数量和随书光盘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12) 教材发放:1、学校提供学生、老师人数,购书商负责制表(教师、学生教材发放表)。2、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准时到学校发放学生和老师教材。(发放过程中、如有失误由购书商自己负责。)四、 报价方式1. 投标人必须报出教材的优惠率(优惠率是指供应商按照教材标价实际的收款率,例如供应商所报的优惠率为80,意思是供应商提供标价100元的教材,实际只收取80元的教材款)。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优惠率)明显不合理或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教材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评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委保留对其作废标处理的权利。五、 教材采购价(实洋)的确定教材采购价(实洋)=教材上标称的原价×优惠率。教材采购价(实洋)包含货物的(含相关附件、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配送费、加工费、上架费、检测费、保险费用、税费及其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等一切有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向中标人另外支付任何费用。六、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预订教材的交货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7天。2、临时增订的教材,最迟交付时间不能超过10天。3、交货地点: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一楼101室。七、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所订全部教材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入藏实洋结算,中标人必须按全部教材的实际付款额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八、 质量问题的处理:如出现如下情况,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a) 教材本身有质量问题,包括缺页、少页、受潮、霉变现象、倒装、模糊不清、折页、开线、开胶等情况(由采购方人为原因产生的除外);b) 教材种册数与对应清单不符;c) 在配送过程中产生的脏残、破损等情况;或教材的相关附属配件(如光盘等)不齐全。九、 退货条件:如果教材到学校后,因各种原因不适合的,应无条件退换,换货比例不超过货物总金额的8%;如果教材到学校时已是重复的,应全部无条件退回。 十、 其他:1.本用户需求中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偏离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10个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属于采购人原因推迟合同签订时间的合同签订时间可以顺延,属于中标人原因逾期未能签订合同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后果。3、中标人不得将其采购教材及加工业务转包给其它书商。4、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货物的售出。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 说明(1) 招标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2) 在招标文件中凡有“”的内容为必须响应满足的重要指标,如不响应或响应不足,有权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性能、配置参数等不能低于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3)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 定义及解释(1) 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教材和其它材料。(2)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3) 采购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4) 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5)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6)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7) 日期:指公历日。(8) 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9) 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0)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1)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 招标采购(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所述的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项目进行投标。4.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1) 按投标邀请函的规定。5. 纪律与保密事项(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4) 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7)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6. 保证(1)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 投标人知悉(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8. 投标费用(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9. 招标文件构成(1)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0.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 投标语言及计量(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2. 投标文件的构成(1) 商务文件部分:l 投标函(格式见表5-1)l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表5-2)l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适用)(格式见表5-3)l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表5-4)l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表5-5)l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表5-6)l 售后服务计划表(格式见表5-7)l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表5-8)l 投标人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格式见表5-9)l 拟为本项目指定的主管人员和服务人员概况表(格式见表5-10) l 2010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格式见表5-11)l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表5-12)l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表5-15)l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 技术文件部分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投标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l 技术方案、产品说明(可以提供主要产品中文说明书、彩页、照片,产品资料附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l 验收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采购人配合内容等;l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投标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缺页或重页的现象。13. 投标报价说明(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详细报价清单。(2)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4. 投标货币(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用人民币报价。15. 证明投标人合资格的文件(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包括货物的主要指标、性能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的详细说明。16.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 2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06月28日下午5:30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帐方式提交,应同时满足下列规定:a)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帐 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b) 注明招标编号。(5)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或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b)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支付了中标服务费。 c)如果中标人拒绝支付规定的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在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全部费用,同时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8)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17. 投标有效期(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2)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和与标书内容相同的电子标书一份(软盘/光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和招标编号),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3) 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4)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6) 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投标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7) 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 知识产权(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软件及服务或货物、软件及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法律和经济纠纷。(2)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 正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 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递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 封套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4) 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5)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起封装,封套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6) 投标保证金划款单(复印件)和退保证金说明(原件)一起封装,封套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7) 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带上投标保证金划款单(原件)作采购代理机构核实之用。21. 投标截止时间(1)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2)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3) 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2. 迟交的投标文件(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4. 开标(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2)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3) 开标前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5) 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25. 公开招标失败后的处理(1) 如果开标当天,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人不足法定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或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转换采购方式继续进行。若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2) 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的评审原则和程序。1) 谈判原则:谈判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及评审。2) 评审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3) 评审程序谈判小组对每个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阅。初步审阅结束后,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是对报价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进行二轮及以上轮次的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包括最终澄清方案、报价及有关承诺等。谈判小组对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中根据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写出谈判结果评审报告。4) 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1) 报价人不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2) 报价人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3)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4) 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用户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以及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5) 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的报价总价的。5) 谈判小组对入围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修正得出经过算术错误纠正、折扣、为遗漏和偏差进行的调整以及其它规定的评比因素修正后得出的评标价,在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在技术和商务部分都能满足谈判文件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将校核后的各报价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时,按2010年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万或以上的同类项目数量的多少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合同为准),项目数量多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和同类项目数量均相同,则按照公司注册资金的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高的则为成交供应商。最后由谈判小组写出本次谈判的评审报告。6) 谈判小组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若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报价; 如某报价人项目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成交价格。若该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谈判小组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按本部分29条“第二阶段:详细评审”第2款 “评分标准”c项“价格的核准和评分”中“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计算,但报价不能超出项目预算。7)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8) 最终报价超出项目预算将被拒绝成交。(3) 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原则和程序。1)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26. 评标委员会(1) 本次招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2)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提交评标报告推荐2名中标侯选人。27. 评标原则和步骤及评标方法(1)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2) 评标步骤及定标规定:第一阶段:先进行投标人符合性审查。第二阶段: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3)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符合性审查阶段采取评委一人一票,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的的评标方式,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计至小数点后两位。28. 第一阶段:符合性评审(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承诺。(2) 无效投标的认定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被认定为无效投标:a)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b)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c) 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d)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的;e) 投标资料虚报或者谎报的;f)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的;g) 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h) 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i) 投标报价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j) 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k)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3)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提供的符合性评审资料进行澄清和说明,或对符合性评审资料复印资料提供原件查验核对,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说明或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核查。投标人不予澄清说明或没有提供原件核查的,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 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附表2-1。29.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务、价格评审。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和商务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和商务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然后,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第二名 ,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优先;得分相同,价格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优先)。最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综合得分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 评分标准:a)商务评分标准:详见表2-2。b)技术评分标准:详见表2-3。c)价格的核准和评分Ø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若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对投标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 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 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Ø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Ø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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