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P2012-0509项目名称: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 制2012年5月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3 -一、投标时间、地点- 3 -二、招标机构基本资料- 3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4 -一、投标费用- 4 -二、投标资质- 4 -三、投标文件- 4 -四、投标要求- 5 -五、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7 -六、废标条款- 8 -七、中标通知- 8 -八、签订合同- 8 -第三篇工程数量及技术要求和报价表- 9 -第四篇 商务要求- 12 -第五篇 合同样本- 14 -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根据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开发区的相关规定,对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承包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银川市忠良农业开发公司金山牧场挤奶厅建设项目二、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9日-2012年5月14日(上午9:00时)2、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苗先生 电话:135195943223、招标文件的售价及公示(1)谈判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200元/份(不中标者在退还图纸时不计息退还);4、工程项目地址: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开发区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规划区域。5、工程概况:新建一栋钢结构挤洗煤车间及其设备基础(含土建及钢结构部分),建筑面积约:324平方米/幢,钢筋混凝土沉淀池259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清水池481平方米;浮选设备基础;输煤廊73米(含土建及钢结构部分),门房45.36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联系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9时 联系人:苗先生 电话:135195943227、开标地点及联系人2012年5月14日上午9时在黄河路银川市党校对面公司营业房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 开标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5195051958、施工现场踏勘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15909506616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本招标项目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二、投标人资质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供货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其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2、本项目投标人必需具备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要求复印件盖鲜章,评标现场须准备出示原件)(1)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2)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3)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效)。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2、本招标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以书面形式向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要求澄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招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和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投标要求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1)投标人概况(2)工程量报价清单(附录1)(3)投标承诺函(附录2)(4)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5)商务条款承诺(6)其它优惠承诺(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录3)(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录4)(9)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10)相关的资质证明(包括授权文件、业绩证明、银行信誉和工商信誉证明、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评标现场出示。以上条款基本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投标开始时间起至保修期结束。4、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两天将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提交至银川市忠良农业开发公司指定的帐户上(见招标邀请书)。(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中标后,即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投标文件。B、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10天内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日无息予以退还。5、投标报价(1)本招标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2)报价范围: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范围,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漏项视为包含在其他项目内,实施过程中不再追加。(3)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招标单位自行测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6、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正本二份,副本二份。(2)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工程量清单均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7、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必须本式装订,并用文件袋或信封分别密封包装。包装表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2)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投标邀请书。8、投标人参与人员各个投标人可派1-3名代表参与投标,其中2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和中标后的项目经理。9、无效投标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并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投标; (5)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执照范围的报价; (6)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在中标后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应答内容与招标项目实质性技术要求有严重背离;五、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和投标文件,而不靠外部证据。本项目评标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具体步骤如下:1、 开标后,符合最高限价内的投标文件进入正式评标程序: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质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然后,对资质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都过关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2、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评标报告。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有效。六、废标条款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3)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七、中标通知1、招标结束,银川忠良农业开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招标机构有权对局部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中标方不得无理拒绝。八、签订合同1、中标承包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承包商的投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如中标承包商放弃中标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中标状态,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向招标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10%。5、招标单位必须严格按中标价与中标方签定合同,施工中确需增加的工程量在10%以内的事先须经银川忠良农业开发公司审核签章后有效;增加工程量超过10%,招标方有权就增加的工程量重新确定施工单位。九、现场查看及设计施工图的获取 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自行到招标单位项目实施地点查看现场。 十、所有材料进场前须经政府认可的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并提供检验报告,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前须经政府认可的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并提交检验报告。第三篇 工程数量、技术要求和报价表一、技术要求:1、技术要求:根据招标方现场查勘约定。2、装修要求:使用国家规定的环保节能产品,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3、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依据施工设计图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5、施工组织设计(1)内容完整性与编制水平: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应急处理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各单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审查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等是否先进、合理和可靠。(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主要审查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主要考察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关键点的工期是否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及节能环保: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其在确保质量、缩短工期、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和节能及环保方面的作用。环保材料需经质量技术部门检测合格。6、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栋钢结构挤洗煤车间及其设备基础,建筑面积约:324平方米/幢,钢筋混凝土沉淀池259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清水池481平方米;浮选设备基础;输煤廊73米,门房45.36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 (详见施工图纸) 。7、工程报价、计价、结算(1)工程报价报价范围(招标范围、报价范围、中标范围应当一致): 各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按企业定额及市场水平考虑风险后确定报价。(2)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原则:招标范围部分应按投标价结算,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或增减部分按以下办法结算:A、参照中标的投标文件:设计变更或增减部分在投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近的内容,参照中标的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计算;设计变更或增减部分在投标文件中没有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由招标方和中标方谈判定价。B、工程材料: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二、报价表(详见附表一)第四篇 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及要求:1、工程项目竣工时间: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2、工程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二、项目实施地点: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开发区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规划区域三、工程验收: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依据施工设计图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因未按本招标有关条款施工、购材料等验收不合格的,其重新整修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四、工程服务: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土建、钢结构、安装工程。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土建部分保修期为50年钢结构部分保修期为20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的防渗漏为3年;装修工程为 5年;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有责任随时进行免费维护和维修。装饰工程竣工验收5年后,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随时上门进行维护和维修,按规定收取费用。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3 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五、付款方式1、工程预付款: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施工人员、机械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已经开工,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2、工程进度款:1)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已完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款达到合同价款的40%时,发包方按照已完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款的70%扣减工程预付款的40%后,向承包方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2)第二次工程进度款:已完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款达到合同价款的70%时,发包方按照已完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款70%扣减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和工程预付款的30%后,向承包方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3)、第三次工程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发包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扣减工程预付款的30%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90%;3、工程结算款:合同包含的工程内容投入使用12个月后,发包方按照合同价款的7%向承包方支付结算款。4、保修金:合同包含的工程内容投入使用24个月后,发包方按照合同价款的3%向承包方支付保修金。六、合同的签订投标结束后,中标承包商应持中标通知书,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在3日内与银川市忠良农业开发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权利。七、特殊说明一旦业主支付40%的工程款后,中标人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第五篇 本工程合同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发包人(全称):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工程工程地点: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开发区宁夏众晟煤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区域工程内容:新建一栋钢结构挤洗煤车间及其设备基础,建筑面积约:324平方米/幢,钢筋混凝土沉淀池259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清水池481平方米;浮选设备基础;输煤廊73米,门房45.36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三、合同工期:工程工期为45天。 开工日期:2012年 5月 16 日(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0年7 月 30 日(工程结束后五日内为竣工日期)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实行包干价 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和最高限价通知。、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明细报价表除外) 、本合同专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2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银川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书;(2)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和最高限价通知;(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行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验收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提供施工技术要求。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后2日内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技术文件各2套(份)。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能向第三方提供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职权: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5、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2天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5天提供,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位置安装水表和电表,费用自理。电讯线路承包人自行负责。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无。(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要求施工方复测。(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图收齐后2天内。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由发包人承担有关费用,委托事项以书面委托为准。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星期一提交本星期的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和下星期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未交验前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由发包人负责。 (7)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协调处理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出现施工障碍、施工监理和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甲方承担有关费用。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待设计交底完、收到会审纪要文件2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2日内审核确认。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待承包人进场施工后会同监理、发包人具体约定。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按“通用条款”第13.1条第(5)款约定为: 施工组织设计中关键线路的关键工序因一周内停电累计24小时或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相应顺延。9.2承包人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四、质量与验收 10.1工程验收:经国家有权部门验收合格。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1、工程试车 11.1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五、安全施工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2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13、安全防护13.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4.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5、合同价款及调整 15.1本合同价款采用: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本合同约定价格实行固定总价全承包。15.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工程竣工图和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核定单、签证单;(2)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含发包人追加的项目)。(3)工程竣工图、承包范围内外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核定单、签证单、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增减工程量以双方签单为准;设备、材料价格如合同附件价格表清单或预算书中已有价格(单价)在发包人认可的情况下的按已有价格结算,否则,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商定签证的价格结算;(4)以上均按银川市2012定额及其相关的配套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类别取费、人工单价、下浮比例进行结算。16、工程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定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投标总价的10%足额交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承担资金利息。17、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星期一提交本星期已完工程量周报,周报表一式四份给发包单位、工程师,发包单位应于3日内进行确认,逾期则视同认可。18、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施工人员、机械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已经开工,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2、工程进度款:1)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已完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款达到合同价款的40%时,发包方按照已完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的70%扣减工程预付款的40%后,向承包方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2)第二次工程进度款:已完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款达到合同价款的70%时,发包方按照已完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款70%扣减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和工程预付款的30%后,向承包方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3)、第三次工程进度款: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发包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扣减工程预付款的30%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90%;3、工程结算款:合同包含的工程内容投入使用6个月后,发包方按照合同价款的7%向承包方支付结算款。4、保修金:合同包含的工程内容投入使用24个月后,发包方按照合同价款的3%向承包方支付保修金。 七、材料设备供应1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部分材料由承包人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部分材料由甲方核定质量和价格后再采购。如因其不可预见的原因无法采购到约定的产品,与发包人协商同意可采购相同规格和质量的合格产品替代。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钢材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钢材。八、工程变更 20.1、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减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0.2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及技术洽商核定单,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九、竣工验收与结算结算按本合同第15.1、15.2执行。21、竣工验收 21.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承包人按规范整理完整的竣工档案8套交发包人。21.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合同内容分部分项工程。21.3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 承包人在15日内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在30日内按本合同第15条进行核实,给予确认 。若施工方所报结算有虚假,则以改正后的时间为准,并报上级相关部门认可后进行结算(相关部门认可时间不在30日范围内)逾期则视同认可。十、质量保修期土建部分保修期为50年钢结构部分保修期为20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的防渗漏为3年;装修工程为5年;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有责任随时进行免费维护和维修。装饰工程竣工验收5年后,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随时上门进行维护和维修,按规定收取费用。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22、违约 22.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如逾期付款在三个月内,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资金利息,逾期付款超过三个月,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逾期付款,承包人不得以停工相抗辩,必须按期竣工。22.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必须返修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修损失自负,工期不顺延。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工期3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1% 赔偿发包方的损失,延误工期4-6日,承包方向发包方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2% 赔偿发包方的损失,延误工期延长,承包方向发包方每日赔偿的损失费用以此递增。23、争议 23.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24、不可抗力 24.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2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5、项目经理:25.1 发包方认为项目经理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时,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直至发包方认为合格为止。25.2 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的天数每月不得少于20天,超过20天时,每超过1天,发包方向承包方罚款人民币500元。26、合同份数2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除双方各执正本1份外,双方各执副本2份。正、副本均同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 投标人概况2、 明细报价表(附录1)3、 公开报价函(附录2)4、 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5、 商务条款承诺6、 其它优惠承诺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录3)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录4)9、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0、相关的资质证明(包括银行信誉和工商信誉证明、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注意事项:1、以上内容没有规定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设计格式编写。2、竞争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必需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代表(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附录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目录1、 投标总价2、 编制说明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6、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7、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8、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 主要材料价格表投 标 总 价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造价员或造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