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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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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网址:www.gzgp.org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GPC-2011615项目名称:广州市萝岗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二一一年十二月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二、 投标保证金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我中心账户(0304014400000045,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收款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预存保证金供应商请带上预存保证金卡。三、 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承诺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证明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六、 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七、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八、 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九、 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目录投标邀请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7一、一般要求7二、质疑与投诉8三、投标文件9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13一、项目概况13二、总体要求13三、青年路综合大楼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14四、怡丰楼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16五、其他要求19六、服务人员配置表20七、物业管理服务期限21八、履约保证金21九、管理服务费及支付方法22第三章 合同格式23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28一、开标28二、评标28三、评标程序29四、项目废标处理32五、定标32六、签约33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4一、商务文件34二、 服务文件35投标邀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GGPC-2011615,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7日。有关事项如下:一、 招标项目简介(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萝岗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 项目编号:GGPC-2011615(三) 项目类别:服务类(四) 数量:1项(五) 采购内容及用途: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广州市萝岗区政府2处办公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分为以下2个子项:子项子项内容服务期最高限价(总价)1萝岗区青年路综合大楼17-19号物业管理(所在层:第2层)24个月人民币34.56万元2萝岗区怡丰楼物业管理人民币268.8万元(六)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注: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2个子项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评委会统一评标。投标人应对子项分别报价,采购人按子项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二)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四、 招标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五、 采购中心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六、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2日(含公示时间在内)(二)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台(三)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50元/套(四)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采购中心供应商卡(无供应商卡的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投标报名登记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五)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1. 现场报名购买(POS机刷卡,售后不退)2.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方法如下:(1)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收 款 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账号:0304014400000088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2011-615工本费”(2) 登录采购中心网,在采购文件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点击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载)。划款后填写下载包中的投标报名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单传真至(020)22330269-260,再致电(020)22330260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事宜。七、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一)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9:30(二) 集中地点: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D栋323室(三) 联系人:王小姐 (020) 82118570八、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9:009:30(二)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9:30(三) 开标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九、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财政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D栋333室联 系 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8570(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东风西路与荔湾路交界处,西南角) 邮编:510175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020)22330260 传真:(020) 22330269-260采购项目联系人:(020) 22330220 蔡佩纯 传真:(020) 22330269-220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附采购中心位置图: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 一般要求(一) 投标的费用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 采购中心按广州市物价局(穗价函2011574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采购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备注中标金额100万元1.2%1.2%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0.88%0.64%0.56%(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 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开标前15天在广州财政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中心在征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已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向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2.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中心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广州财政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 知识产权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四) 纪律与保密事项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五) 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二、 质疑与投诉(一)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二)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四)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三、 投标文件(一) 投标文件的构成1.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服务文件等构成。商务文件、服务文件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分别单独装订成册。2.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3份。4. 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1. 投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3.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5. 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7.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8. 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三) 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1. 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 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 “副本”,并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 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收件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广州市萝岗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GPC-2011615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9:30之前不得启封(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开标地点。2. 采购中心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1) 未按要求密封的;(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3. 采购中心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4. 采购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五)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中心。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中心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六)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七)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与采购中心签订预存保证金协议、已领“预存保证金卡”的投标人不必再交投标保证金。2. 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开户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银行账号:0304014400000045并请注明“事由:2011-615保证金” 3. 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020) 22330216  廖小姐;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电话:(020) 22330242  杨小姐。4. 投标时凭已盖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原件验证完毕当场退回)及其复印件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收据或者预存保证金卡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没带预存保证金卡,采购中心核实出具证明需要时间,如果因此而耽误了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5.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中心根据投标人投标时填写的“投标单位银行账号情况登记表”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投标人银行账号。6.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八)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一、 项目概况(一) 物业概况1. 广州市萝岗区青年路综合大楼17-19号(所在层:第2层),总面积约1716。2. 广州市萝岗区怡丰楼,位于萝岗区友谊路101号,总建筑面积约14000,怡丰楼办公区域主要配套设备设施如下(详细设备以现场踏勘为准): (1) 南通蒙哥马利电梯(22KW,载客13人)2台(2) 低压配电屏(4个屏,12个开关)1套(3) 高压配电屏(主线用港前F12)1套(4) 400KVA油变压器1台(5) 7.5KW生活水泵2台(6) 37KW消防泵2台(7) XL21联动箱1个(8) 空调:260-270台(维修、加雪种及清洗包括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9) 水池:地下1个(大),天面1个(小),每年需进行2次清洗(10) 三级化粪池4座(11) 绿化:外围,面积约3000(12) 垃圾桶:2个(放置于1楼,大桶)。(二) 委托管理范围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对上述两处物业实施专业化管理服务。青年路综合楼管理范围包括安全保卫、水电维护及环境保洁。怡丰楼属于单位办公楼的管理,管理范围具体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的日常养护维修与管理、绿化养护管理、环境清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及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水电抄表登记和水电费的代收代缴及政策法规规定在物业管理中要履行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将按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定额管理费。二、 总体要求(一)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组建的物业服务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二) 中标供应商对所属聘用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中标供应商负责制订本项目服务管理方案,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定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中标供应商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采购人有审核权。(三) 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查阅中标供应商有关本项目的财务状况。(四)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五) 中标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并持有相关上岗资格证。中标供应商要依法纳税,要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及购买意外险。(六) 中标供应商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七) 中标供应商在做好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八) 中标供应商组建的管理机构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同时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服务工作。三、 青年路综合大楼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一) 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服务1. 服务内容:为驻地办公单位提供高素质的安全保卫及秩序管理服务人员,维持服务场地范围内办公、安全等的正常秩序,保护建筑物、设备设施、财产物品、员工人身安全等不受到非法侵犯。2. 服务要求:维护服务场地的治安秩序,避免意外事件或事故。具体要求如下:(1) 保安员要服从驻地办公单位负责人员的指挥。(2) 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提前15分钟进行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早班主要监控人员来访出入、晚班主要防火防盗、看护重要设备等。(3) 定期进行保安员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消防知识及技能训练。(4) 白班进行来访人员登记,谢绝推销人员及闲杂人员进入。(5) 晚班每20分钟对整个办公室及所辖区域治安、防火、防盗情况巡查一遍,填写岗位工作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二) 水电维保服务内容1. 服务内容:提供高素质、高效率的维保服务,维护服务办公场所内的照明电路与设备的正常运行。2. 维护服务办公场所内的进排水的设施设备良好运行。3. 服务办公场所内的水电维修更换零配件单价在50元以内,且每月累计不超过500元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超出以上价格(单价50元以上或累计超过500元的)由驻地办公单位负责支付。(三) 环境保洁服务1. 保洁服务范围:服务场地范围内办公室的办公家具、卫生间的清洁卫生。2. 管理服务内容:工作内容标准清洁办公室的家具光洁、无尘清洁办公室地面无水迹、杂物、无尘清洁玻璃门光洁、无尘清洁卫生间无水迹、脚印、异味、杂物清洁走廊、大厅无水迹、脚印、杂物拉闸门、门锁光洁、无尘清洁玻璃窗、窗台光洁、无尘清除蛛网消毒、除虫吸尘机械洗地清洁招牌、标志光洁、无尘清洁木门及门框无尘清洁空调无尘清洁线槽无尘清洁文件柜光洁、无尘清洁垃圾桶无污迹3. 绿化服务与垃圾清运标准:(1) 定期对驻地服务单位的绿化进行浇水、修剪、杀虫、施肥等,不负责对花草、盆栽的更新,如采购人要求更新,由采购人另支付更新花草、盆栽的成本费用。(2) 每日对服务办公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负责运送到垃圾压缩回收站进行处理。4. 驻地办公单位无偿提供物业工作人员的值班场所及饮水、用餐的条件,用餐费用由物业工作人员自己负责,物业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的水电费用由驻地办公单位负责。四、 怡丰楼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一)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的日常养护维修与管理1. 建筑物办公区域的养护、管理和单项每次支出1000元(含)以下的维修;2. 办公区域的附属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和单项每次支出1000元(含)以下的维修;3. 办公区域的供水、配电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和单项支出1000元(含)以下的维修;内容包括:(1) 照明灯具、光管、节能灯、镇流器、开关、插座、格栅日光灯盘、筒灯、吸顶灯、大吊灯等维修和零配件更换;(2) 低压配电设施设备、配电柜、电控箱、动力箱等维修和零配件更换;(3) 供水:水龙头、热水器、水泵、水龙头、水表、水管、水流开关等维修和零配件更换;(4) 排水排污:污水井、雨水井、排水排污管道、冲厕阀、洗手盘、大小便厕、感应冲厕阀、二次供水水池、化粪池等维修和零配件更换。4. 办公区域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和单项每次支出1000元以下的维修;内容包括:消防水泵、水管、喷淋、烟感、自动报警装置、疏散指示灯、应急灯、水枪、水带、灭火器等维修和零配件和整件更换。5. 空调系统的养护、管理和单项每次支出1000元以下的维修和零配件更换;内容包括:每日例行检查,保证系统能正常运作;空调的清洗和维修。6. 电梯的维护和保养,内容包括:每日例行检查,保证系统能正常运作;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7. 电房设备的维护,内容包括:每日例行检查,保证电房配电设备的正常运作;电房日常维护保养。8. 特大维修更换项目由采购人负责。(二) 绿化管理1. 公共花基的绿地、花草、树木的种植、养护以及管理:(1) 加强对公共花基的绿化养护,对花草、树木进行修剪、施肥、杀虫,晴天每隔三天进行一次全面喷水。(2) 根据花草树木的生长情况,保持每月一次杀虫。(3) 每年3、6、9月对花草树木进行一次定期的修剪和施肥。(4) 随时清理花草树木底下的落叶,保持绿化地清洁卫生。(5) 对枯死的花草树木及时更换、补种,保持无杂草、生长良好。(6) 劝喻行人采摘树叶花草,设置警示牌标语,保持绿化植物的完整。2. 室内盆景的养护和更换管理:更换的盆景费用由驻地办公单位支付。3. 重大节日的绿化装点:一年费用控制在800元(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摆放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三) 环境清洁1. 办公楼辖区内的附属物和道路的清洁。2. 楼外露天停车场的清洁。3. 楼内办公场所、会议室的清洁。4. 楼内办公区域走道及楼梯的清洁:(1) 清洁走廊和人行楼梯地面的垃圾、尘土。(每天一至二次)(2) 抹净走廊墙壁、墙壁饰物和指示牌。(视具体情况定)(3) 抹净走廊垃圾桶、花盆、消防栓等设施。(视具体情况定)(4) 抹净楼梯扶手及栏杆、挡板。(每天一至二次)5. 两台电梯的清洁。6. 天台的定期清扫。7. 办公区域洗手间的清洁:(1) 及时冲洗便池,不得留有脏物,每天至少循环清洁二次。(2) 及时清倒纸篓、垃圾桶,保持纸篓或垃圾桶内手纸不超过1/3。(3) 及时拖抹地面,做到洁净、干爽。(4) 定期擦洗云台、面盆、大小便池等卫生洁具。(5) 抹净门窗、天花、墙壁、窗台。(6) 定期消毒,除臭。(7) 及时补充洗手液、香球等。8. 一年一次外墙的清洗。9. 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10. 化粪池的清掏及粪渣的外运处理:(1) 确保排污沟、渠无积物,排污井壁无脱落,化粪池出口及分隔无堵塞。(2) 每半年清掏一次化粪池(全年不少于两次),清运时间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注意运输过程中的密封,不污染环境和影响行人,保证化粪池无沉积物、堵塞,出口畅顺,流水通畅。(3) 每年对化粪池系统全面维修养护一次,无缺损、不污积、无堵塞。保证完好率达100%。11. 排水排污井的清理。12. 天面水池的清洗:(1) 按照广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的要求,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保洁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2) 储水池的清洗委托专业的清洁公司持有健康证和上岗证的人员负责,外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3) 储水池每季度清洗一次(全年不得少于三次),每次清洗后对水样进行检测,并做好每次清洗、保洁、维护的工作记录和水质检测合格报告的归档。(4) 储水池的进入孔加盖、上锁,保证水质不受污染。(5) 维护二次供水设施(储水池)及其周围环境的卫生清洁。(6) 水泵机组、管道阀门、电器开关等做好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做到无跑、漏、滴、冒水现象发生,保证运作处于良好状态。(7) 当二次供水水质被污染时,应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卫生部门和供水部门检测。13. 各单位大堂的清洁:(1) 清扫地面及入口处(每天多次)(2) 抹净玻璃门(每天一至二次)、玻璃幕和玻璃间格(视具体情况定)(3) 抹净各种家具摆设以及装饰物。(每天一至二次)(4) 抹净墙壁和墙壁上的装饰。(视具体情况定)(5) 抹净标志牌、信报箱、服务台。(每天一至二次)(6) 垃圾桶、烟灰缸的清倒、抹净。(每天一至二次)(7) 抹净金属柱身、扶手、架子等金属饰物。(视具体情况定)(8) 每季度进行一次除“四害、灭蟑螂、灭蚊、灭苍蝇”等,并协助做好卫生防疫的应急措施。(四) 公共秩序的维护及管理1. 办公楼区域周边和内部的治安秩序管理。2. 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的巡视检查。3. 大堂值班管理。(五) 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存放指定车位,对进出本项目办公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六) 水电抄表登记、水电费的代收代缴及损耗分摊费用计算收取。五、 其他要求(一) 中标供应商承担独立法人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刑事、民事、工伤、社保、员工劳保福利等一切责任。如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服务期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二) 本项目按子项分别报价和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采购人需求已列明可以专业外包的除外),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三) 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派驻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有工作人员调离,需书面通知采购人。由于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不尽忠职守,必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人员。(四) 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派驻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的健康证明。(五) 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在怡丰楼无偿提供办公用房一间及保安宿舍一间,由此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向员工提供业务知识培训,特种工岗位需持证上岗。(六) 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供应商违规的工作人员在此工作,中标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完成违规工作人员的调离和接替工作人员的到岗;问题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七)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备案,并于终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八) 本项目大楼的水、电等能源消耗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九) 中标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十) 本项目大楼现场物业服务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和管理人员配备须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中标供应商保证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在正式接管项目时能全部到岗,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事先向采购人书面说明理由且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中标供应商每月25日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下月所有岗位工作人员排班计划表,采购人有权随时检查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到岗情况,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如因故当值不在岗或由其他工作人员顶岗,须事先报请采购人管理部门同意,如在合同期内连续三次发生缺员、减编、漏报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且中标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十一) 中标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经过有关部门检测的合格清洁产品进行使用,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记录,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上述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且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六、 服务人员配置表(一) 下列要求人员配置数量为最低要求,凡低于该要求人数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二) 项目经理:青年路综合楼及怡丰楼物业管理设项目经理1人,专门负责对本项目实施物业管理全面工作;项目经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3年或以上政府机关管理服务经验,形象好、气质佳,持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体健康,上岗前具备健康证,年体检不少于1次。(三) 青年路综合楼人员配置:本子项需配备物业管理人员的最低人数为6人,具体岗位设置如下:1. 保安员3人:须24小时值班,保安主管由怡丰楼保安主管兼任;2. 工程部水电技工1人:须24小时值班,工程水电主管由怡丰楼兼任(说明:工程部水电技工与怡丰楼水电技工协调使用,但两处的水电技工总人数要达到5人);3. 清洁工2人:清洁主管由怡丰楼兼任。(四) 怡丰楼人员配置:本子项需配备物业管理人员的最低人数为25人。具体岗位设置如下:1. 保安主管1人,保安员12人,共13人:须24小时值班;2. 工程水电主管1人,工程部水电技工3人,共4人:须24小时值班;3. 清洁主管1名,清洁工7人,共8人。(五) 工作人员要求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需提供相关体检证明)。2. 年龄、计划生育状况等符合国家规定用工条件。3. 身体健康,上岗前具备健康证,年体检不少于1次;进行相关预防接种,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4.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或培训证明方可上岗操作。(六) 人员工资要求1. 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 中标供应商应按广州市劳动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工作人员按工资比例交纳五险一金;同时须为工作人员购买员工意外保险。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七、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一) 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二) 重要提示: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24个月)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满一年后,如财政对本项目的预算无相应调整则服务费不作调整。 (三) 在服务期满但新一轮物业管理的政府采购工作未能按期完成的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四) 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八、 履约保证金(一)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付6万元履约保证金(其中青年路综合大楼物业管理合同为1万元,怡丰楼物业管理合同为5万元)。(二)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以转账支票、信汇、电汇、本票等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三)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四) 合同期满且中标供应商无违约的,采购人将在合同到期之日起1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九、 管理服务费及支付方法(一) 服务费按月结算,采购人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每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的10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二) 因本物业办公单位搬迁的特殊性,本物业目前尚未满员,部分服务人员可暂不配置并扣除相应的管理服务费,扣除数额空置面积×8元/平方米(说明:目前空置面积约为总面积的43%;服务期内空置面积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有所变化,实际结算按当月空置面积计算)。(三) 在本物业尚未满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人员配置方案须经采购人核定。十、 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各项费用:(一) 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物业工作人员支付的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加班费等)。(二) 物业管理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物业管理中的管理费、安全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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