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征求意见稿)(可编辑) .doc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BJCG-7>2013GKZB-047 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 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杭州高新区(滨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 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BJCG-2013GKZB-047 项目名称: 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采 购 人: 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盖章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杭州市滨江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2013年10月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 第二章 招标需求3 一、项目概况3 二、项目要求3 三、技术需求表3 四、商务要求表4 五、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4 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5 八、相关场地提供1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1 一、 前附表11 二、 总 则13 三、 采购文件14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15 五、 开标20 六、 评标21 七、 定标23 八、 合同授予2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 一、 总则24 二、 评标内容及标准2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7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37 二、资信/商务文件格式37 三、技术文件格式43 四、投标报价文件格式51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就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BJCG-2013GKZB-047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采购文件的发布 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4日至2013年10月17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江南办事大厅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七、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介绍信;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年检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一季度的缴纳税收凭证 6、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凭证; 7、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被接受。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5000元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投标保函应为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5县市)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本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滨江区政府江南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0月27日09时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政府江南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05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允许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查验。)在开标会上提交以证明其身份。十一、报名表下载地址 欲投标的企业可前往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填好后并递交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文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十二、业务咨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杭州高新区(滨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江南办事大厅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联 系 人:林先生(传真):0571-87702547招标需求项目编号:BJCG-2013GKZB-047采购单位(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一、项目概况 1、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建筑物高32.8米,地下一层,地上八层。 2、本次采购内容为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章附件消防维保内容及要求 3、本项目采购人为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招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为:杭州高新区(滨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一年服务期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需提供完整的消防设备零部件更换、维修价格表,漏报部件的更换、维修由维保单位负责。 零部件更换、维修价格表中单价在200元及以下(探测器除外)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单价超过200元的零部件或维修由业主方承担。 2、本项目的投标总价应包括实施该项目的所有人工费、日常消耗品费用(清洁材料、工程维修材料等)、税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 三、技术需求表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章附件消防维保内容及要求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消防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消防系统正常有效运行。 四、商务要求表服务期壹年,服务质量优秀,服务价格未提升,可由采购单位向区采购办申请续签一年。付款办法1、按季度支付,季度支付额按合同总额的月平均数乘以每季度的月数,次季度的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付款。2、乙方需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以便甲方确认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已经兑现),并经采购人确认为支付的前提条件。3、服务年度满后,经采购人确认服务质量情况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业绩要求资格及能力要求1、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第二章附件 消防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次招标所涉及的系统和设备有: 1本政府大楼消防设施系统图纸中相关的设备和系统具体见大楼消防系统图纸。 2对消防设备进行控制的控制箱(柜)及其电源部分。具体界面如下:以消防设备末端控制箱(柜)的第一个电源进线开关为分界点,开关以下部分(包括开关)的线路和控制系统部分由消防维保单位负责维护。 要求维保的设备清单具体如下: 区政府大楼消防设施情况表供参考系统项目规格型号位置数量备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对讲和广播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JB-3101-64消控室1台上海松江火灾显示盘JB-YX-96各楼层15只感烟探测器JTY-GD-3001A各楼层382只感温探测器JTW-ZD-3004A主楼地下室80只手动报警按钮J-SAP-M01各楼层81声光报警器各楼层14只应急广播系统HJ-1757A1F消控室1套消防电话系统HJ-1756A1F消控室2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头ZSTX15/681#楼地下室183个喷淋泵XBD3.7/25-ISG100/200BP-1F水泵房2台湿式报警阀ZSF2-150-1F水泵房1台喷淋接合器SQS150室外2只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消火栓SN65各楼层/室外71只消火栓按钮J-XAP-1各楼层71只消火栓SS100室外3只消火栓泵XBD6.1/25-ISG100/250BP-1F水泵房2台稳压泵屋顶稳压泵室消火栓接合器SQ100室外2只消防水池250m3室外1座 2、系统维保要求 1)维保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及室外消火栓系统(不包括消防水池,边界为水系统进/取水口);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区政府大楼消防设施情况表可供参考,但建议投标单位现场踏勘核实工作量。 2)维保方式:包括周期性维保和应急维修。周期性维保通常以月为周期,完成维护保养工作后应按要求出具月度维保情况书面报告,并按浙江省消防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要求备案。应急维修应当在收到业主书面或口头通知后, 4小时内立即派员对问题故障进行排除,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解决。当需超过2天无法修复的,应书面通知业主,除自身增加力量投入外,并提出相应的业主配合措施,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3)维保时间:维保工作必须安排在非工作时段,通常为一个月的第三个周六或/和周日,但遇业主单位的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须密切配合并调整维保时间。 4)维护保养方案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维保方案要求投标单位根据我单位消防设施的实际情况,相应详细编制设施维护保养频次、内容、保障措施、标准等内容,以期消防设施维保工作规范、到位,确保设施正常工作并达到规范要求。同时需提供完整的消防设备零部件更换、维修价格表,漏报部件的更换、维修由维保单位负责。 零部件更换、维修价格表中单价在200元及以下(探测器除外)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单价超过200元的零部件或维修由业主方承担。 5)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资料;消防资料归业主所有,不得扩散,并应在维保期满时全部移交。 6)承担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事故中因消防设施所产生的责任;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采购2采购数量及单位: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应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5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演示时间及地点:无7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3年10月 日前,以传真形式提交需答疑的文件至招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提交对采购文件任何部分有异议的文件,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任何部分无异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答疑,对投标人的疑问的回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传真号码:0571-877025478投标文件组成: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栏表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原件单独用小信封封装。9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 日09时30分;杭州市滨江区政府江南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05室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日09时30分;杭州市滨江区政府江南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05室11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0>.12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人应确保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并及时到滨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以此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证明)1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14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签订合同前,按合同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如无违约,采购人将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15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16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7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总 则(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采购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八)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正式员工。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和开标一栏表四部份组成。以下列出的为投标文件的详细组成部分,请投标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格式请严格依照本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要求。 1.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保函复印件(原件开标时提供采购人); (2)投标声明书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有经年检合格的标志),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带有经年检合格的标志);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有经年检合格的标志); (6)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从公司的综合实力、知名度、信誉等情况和已获得的资质、信用等级、企业财务状况,获得荣誉情况等方面的进行说明并附证明文件; (7)业绩证明:提供自2011年10月1日以来服务合同及服务税务发票,并提供合同有效期内的典型用户3-5家(用户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合同维保内容等),以便业主单位在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后,根据情况实地考察; (8)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9)商务响应表。 2.技术文件 (1)消防维保服务理念、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情况; (2)消防维保与服务方案; (3)消防维保区域内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的综合维修及巡查方案; (4)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情况; (5)办公设施和物资装备配置方案; (6)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 (7)技术响应表;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投标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包括200元以上配件清单的说明,如果未提供说明的,本项目默认投标人承诺免费更换); (4)开标一览表(复印件)注:原件单独用小信封封装。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由综合单价及对应数量的汇总、招标代理费组成。综合单价见采购文件招标需求中所述。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银行保函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投标保函应为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5县市)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本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3.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投标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 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一栏表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原件单独用小信封封装。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含仅订书钉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文件或者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失效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盖公章,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不满足本采购文件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中“业绩要求”的; (8)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3)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 (4)超过预算价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开标(一)开标准备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检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由开标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6.采购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7.开标会议结束。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定标 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金 1. 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签订合同前,按合同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如无违约,采购人将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 中标人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机构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下一顺序单位商谈合同,或报请批准后另行采购。 3.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交纳。 4、本项目不设质量保证金。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50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20分共三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内容及标准价格分(3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不另设上限价的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其价格分作零分处理。(二)技术分(50分) 1. 消防维保服务理念、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情况(10分): 1.1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消防维保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式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2.5分)计划及承诺情况非常好的2.5分,较好的1.5分,一般的0.5,缺失或较差不得分; 1.2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消防维保标准(2.5分)好的2.5分,较好的1.5分,一般的0.5,缺失或较差不得分; 1.3有完善的消防维保制度、作业流程及消防维保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消防档案管理制度等,体现标准化服务,管理服务水平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2.5分)好的2.5分,较好的1.5分,一般的0.5,缺失或较差不得分; 1.4投标方案是否充分考虑用户的日常用途和需求,对本次物管服务内容的目标是否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渗透(2.5分)好的2.5分,较好的1.5分,一般的0.5,缺失或较差不得分。 2、消防维保服务方案(30分): 2.1消防维保区域内消防施维保方案(5分)方案细致明确,有确保服务质量的制度、措施的5分,方案较细致明确,有确保服务质量的制度、措施的3-4分,方案较细致明确,确保服务质量的制度、措施一般的1-2,缺失或较差不得分; 2.2消防维保区域内巡查方案(10分)方案细致明确,有确保服务质量的制度、措施的9-10分,方案较细致明确,有确保服务质量的制度、措施的7-8分,方案较细致明确,确保服务质量的制度、措施一般的5-6,缺失或较差不得分; 2.3配件维修清单配置方案(15分),需提供完整的消防设备零部件更换、维修价格表,比对200元以上采购人自费支付配件的配置、价格的合理性,配置方案全面,价格合理,可操作性强,利于维修、维护的得13-15分,较好的得8-12分,一般的得3-7分,较差的不得分。 3、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情况(6分):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对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同上,统一改为“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配置情况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对设备维修人员等培训计划是否周密;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项目负责人是否具有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能力;安排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5-6分)好的5分,较好的3-4分,一般的1-2,缺失或较差不得分; 4、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4分):是否给出优惠和承诺,程度如何;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