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ppt
Welcome to HUAWEI Technologiespresentation,银行卡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主要内容,银行卡产业发展历程及意义,银行卡萌芽期(1950年前),商业需求推动支付变革签单账户分期支付账单签单金属牌,1915年前后,美国“Western union”百货向特定顾客发行类似金属徽章的信用筹码,1924年,美孚石油公司发行加油贷款卡,1928年,签单金属牌(charge-plates,表面凸印个人信息)百货商店发行,西尔斯百货发行的签单金属牌,19世纪80年代,英国“幸运衣着用品联合商店”发行“指定场所购物、按周支付货款”凭证,20世纪3040年代美国一些商户发行“信用卡”,(一)国际银行卡产业发展历史,银行卡初步发展期(20世纪50年代),由纸质签账卡到塑料卡片,1956年,美国运通发行纸质签账卡,1950年,大莱俱乐部成立首发纸质签账卡,1958年,美洲银行发行第一张来自商业银行的信用卡,1959年,美国运通发行塑料凸印卡,麦克纳马拉:尴尬的晚餐,1952年,美国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第一张现代意义上的银行信用卡,(一)国际银行卡产业发展历史,银行卡组织的萌芽与成长(20世纪6070年代),1966年万事达前身:银行间卡协会成立,1966年VISA前身:美国银行卡特许体系组建,1970年特许变公司,全国美国银行卡公司成立,1976年VISA替代BankAmerica,1979年万事达品牌正式确立,1979年140多个国家受理大莱卡,1961年JCB成立并发卡,(一)国际银行卡产业发展历史,银行卡全球化发展(20世纪8090年代),1980年大莱网络延伸中国,1980年美运全球发行金卡,1987年大莱全球推出ATM业务,1984年美运发行白金卡,1988年万事达购并CirrusATM网络,1996年万事达建成全球受理网络,1983年VISA组建全球ATM网络,1997年VISA全球交易处理达1万亿美元,1995年芯片卡EMV标准出现,1981年JCB开始国际扩张,1998年JCB在全球160多个国家实现受理,1985年中国内地第一张银行卡,1984年法国CB成立,(一)国际银行卡产业发展历史,发卡机构,银行卡组织,收单机构,持卡人,商户,呼叫服务中心,机具 制造商,卡片 生产商,账款催收机构,账单派发机构,机具 维护商,交易 处理商,通讯 运营商,软件供应商,增值服务提供商,表示金融业,表示制造业,表示服务业,表示信息业,从宏观层面看:银行卡产业是链条较为明晰、完整的产业,非现金支付工具,从中央银行和社会公众层面:银行卡是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从商业银行自身:银行卡已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载体。,支付结算业务存取款 POS消费转账 通存通兑,信贷业务 循环小额消费贷款 透支 分期付款,理财业务 基金买卖外汇买卖 银证转账,渠道服务 网上银行电话银行 手机银行,增值服务 紧急救援 商旅预订 机场贵宾厅 积分兑换,促进消费助推经济,1,2,3,(三)银行卡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价值,1,2,3,提高效率节约成本,银行卡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价值,支付成本占本金比例,现金支付成本远高于银行卡,借记卡最低,银行卡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价值,1,2,3,2,透明交易增加税收,银行卡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价值,信用,管理信用,就是管理一生的财富,银行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卡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价值,银行卡产业发展历程,1985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了第一代银行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1985,第三阶段,起步阶段:各行自行发卡,自行布放受理终端,银行卡只能在本行终端上使用。1985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国内第一张银行卡,1993,“金卡工程”阶段:在18个中心城市建立区域性交易清算中心,实现部分城市同城联网通用,但仍不能有效解决银行卡在全国跨银行、跨地区使用问题,2002,全面发展阶段:以中国银联的成立为标志,推进联网通用,中国银行卡产业开始超常规、跨越式的全面发展,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历程,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一)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成就,基本形成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银行卡产业体系,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的银行卡产业自主发展道路,中国成为全球重要的银行卡大国,银行卡普及应用迅速扩大,专业化服务机构数十 家,另有数十家卡片机制商、机具制造商(截至2009年9月),产业规模1500-2000亿元创造税收约300亿元,发卡机构境内209家境外40家(截至2009年9月),(2008年),基本形成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银行卡产业体系,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全面发展:发卡市场规模快速扩张,银行卡受理网络已经从中心城市扩展到二级地市及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全面发展:受理环境不断改善,二级地市发展快速,数据来源:中国银联,2010年一季度末,POS终端259万台,受理商户167万户。,数据来源:中国银联,2010年一季度末,全面发展:用卡范围跨出国门,全球化受理网络正在形成,90个国家72.7万台POS73.5万台ATM768万张境外发卡,数据来源:中国银联,全面发展:银行卡渗透率不断提高,2009年银行卡交易金额166万亿元。其中,转账金额在银行卡交易中的占比达到52.7%,较2008年提高7.5个百分点,银行卡可节约社会支付成本,数据来源:中国银联,支付成本占支付本金的比例:现金远高于银行卡,借记卡最低。,银行卡单位支付成本随支付规模的扩大而显著下降,现金则不明显。,银行卡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银行卡具有显著的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银行卡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投资,贸易,居民消费,居民消费带动的宏观经济增长是最真实、最有效的增长,为08年居民消费增长贡献了1.12个百分点,为08年GDP 增长贡献了0.41个百分点。,个人支票在中国没有普及,银行卡是唯一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这也是银行卡在中国能够如此普及的重要原因。,与银行卡市场发达国家的差距,银行卡支付占GDP比例(%):我国处于中等水平,注:中国的统计是2009年末,其他国家是2008年末(英国、美国是2007年末),发卡市场:人均发卡量全球第12,注:中国的统计是2009年末,其他国家是2008年末,-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和浙江排在前五名(2009年三季度末);-借记卡人均卡量1.41张,信用卡人均卡量0.14张。,与银行卡市场发达国家的差距,受理市场:POS终端总量全球排名第三,与银行卡市场发达国家的差距,注:中国的统计是2009年末,其他国家是2008年末(美国、日本是2007年末,澳大利亚是2009年6月末),受理市场:人均POS终端总量仍较低,注:中国的统计是2009年末,其他国家是2008年末(美国、日本是2007年末,澳大利亚是2009年6月末),与银行卡市场发达国家的差距,受理市场:ATM终端总量全球排名第二,与银行卡市场发达国家的差距,注:中国的统计是2009年末,其他国家是2008年末(美国、日本是2007年末,澳大利亚是2008年6月末),受理市场:人均ATM终端总量仍较低,注:中国的统计是2009年末,其他国家是2008年末(美国、日本是2007年末,澳大利亚是2008年6月末),与银行卡市场发达国家的差距,银行卡产业政策介绍,关于126号文件,POS跨行交易商户结算手续费:涉及发卡行,提供POS机具和完成对商户资金结算的收单机构(统称收单方),以及提供跨行信息转接的中国银联。POS跨行交易的商户结算手续费收益分配,采用固定发卡行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方式,即每笔商户结算手续费,发卡行获得的固定收益和银联收取的网络服务费执行如下标准:(一)对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类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1.4%,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为交易金额0.2%。(二)对一般类型的商户,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0.7%,银联网络服务费的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1%。,关于126号文件,在上述(二)的基础上,对以下几类特殊行业或商户,现阶段可通过降低发卡行收益比例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的方式予以适当优惠:1.对房地产、汽车销售类商户,发卡行固定收益及银联网络服务费比照一般类型商户的办法和标准收取,但发卡行收益每笔最高不超过40元,银联网络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元;对批发类的商户,发卡行固定收益及银联网络服务费比照一般类型商户的办法和标准收取,但发卡行收益每笔最高不超过16元,银联网络服务费最高不超过2元。2.对航空售票、加油、超市等类型的商户,发卡行固定收益及银联网络服务费比照一般类型商户减半收取,即发卡行的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0.35%,银联网络服务费标准为交易金额的0.05%。3.对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发卡行和银联暂不参与收益分配。,关于126号文件,人民银行网站 2004年1月15日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发布银复2003126号文件的解读,文中提到:“特别需要说明一点,分配办法所规定的发卡行收益和中国银联网络服务费用比例只构成收单机构应当收取的商户结算手续费率的一部分。分配办法作为中国银联入网机构在跨行业务运作过程中的收益分配办法,并不包含收单机构自身的经营成本和应取得的收益,不能代表收单机构应当与特约商户签订的结算手续费率。收单机构仍须遵循市场规律和原则,根据自身业务成本与商户协商自主确定交易扣率。”,关于126号文件,业内存在对“7:1:X”的含义认识不清的问题。比如对于一般类商户,126号文所规定的交换费为0.7%,银联网络服务费为0.1%,很多机构据此认为126号文的含义是一般类商户的结算费率必须为1%,但实际上126号文对商户结算费率均未作规定。,关于126号文件,126号文件明确了交换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收单收益标准应由市场参与主体协商确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收单机构可以随意定价,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以及142号文关于“严禁收单机构为了自身短期利益而出现争抢优质客户、一柜多机、不计成本降低商户结算手续费等非理性竞争行为”的规定,各收单机构应在合理核算自身成本的基础上与商户协商定价,不得低于成本定价。,本地相关规定,山西省银行卡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通知(晋银卡办发20095号),关于晋银卡办发20095号文件,晋银卡办发5号文件以制定山西省银行卡特约商户类别和MCC对照表的方式宣贯了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各收单机构开展收单业务应遵循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等相关规范,正确设置和使用MCC。,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