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手册.ppt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手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流程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场检查事项,一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注册,1.建设单位申领监督注册表格。建设单位在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之前,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领取以下表格:(1)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表;(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2建设单位提交监督注册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副本;(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合同;(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5)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表及表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检测技术负责人等的资格证书。,3质监站审核监督注册资料。4质监站签发质量监督书。5、监督准备 质监站确定监督人员,委派有相应资格的监督人员组成监督组,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和质量监督计划表,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二对质量行为的监督内容,(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1)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和重大设计修改重新报审情况;(3)工程监理委托情况;(4)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5)有无明示或暗示工程参建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6)土壤氡检测情况。,(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1)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出图印章是否齐全;(2)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3)参加地基验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出问题修改反馈情况;(5)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三)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配置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情况;(5)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执行见证取样送检情况;,(6)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7)质量控制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的真实情况;(8)分项(检验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9)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反馈情况;(10)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四)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1)监理单位的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出具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的项目数量;(3)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计划等的执行情况;(4)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核查情况;,(5)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核查见证情况;(6)对施工测量放线、施工工序、隐蔽工程验收鉴证情况;(7)对工程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监理记录的情况;(8)质量问题整改情况;(9)监理资料整理情况。,(五)对工程检测单位质量行为抽查、巡查的主要内容,(1)是否按核准的资质、类别、业务范围承担任务;(2)检测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情况;(3)检测报告的数据可靠、结论准确、程序审批等情况。,三对实体质量的监督内容,(一)对地基工程的抽查、巡查重点,(1)强夯地基强度及承载力检验记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2)开挖地基边坡支护情况及开挖深度是否到达设计要求的持力层及有无扰动现象;检查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3)桩基地基是否达到设计持力层深度及清基情况;检查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4)地基开挖过程中的降水、排水情况。检查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5)钢材、水泥、砖、外加剂、防水等原材料的规格、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见证取样送检情况;检查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GB/T328-2007,(6)砂浆、砼施工配合比及拌合挂牌计量情况;检查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过程JGJ/T233(7)预拌砼出厂合格证;检查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03(8)地下防水砼工程的抗渗等级,防水材料的搭接长度,涂层厚度、粘结及边角处理情况;检查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9)地下室有无渗漏。检查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0)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对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结论及防护建议;检查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二)主体工程的抽查、巡查重点,(1)涉及结构安全的钢材、水泥、砖(砌块)骨料、外加剂、构件等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情况;检查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烧结普通砖GB5101、烧结多孔砖GB1354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粉煤灰砖JC239、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建筑生石灰JC/T479、建筑生石灰粉JC/T480、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及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3-2006、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砼结构设计规程GB50010,(2)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配合比,挂牌计量,和易性、稠度等情况;检查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建筑生石灰粉JC/T48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过程JGJ/T233(3)砼强度等级,配合比,外加剂,挂牌计量,水灰比,坍落度等,预拌砼出厂合格证;检查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4)现场砂浆、砼试块取样方式、留置数量、养护方法,见证取样送检情况;检查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5)主体施工的梁柱节点核心区、悬臂构件、抗震设防措施(拉结筋、抗震构造柱等),受力钢筋的数量、连接方式,构件安装的搁置长度、连接质量;砌体组砌方法,留槎方式、位置;砼浇筑方法,施工缝设置。检查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JG/T3013、砼结构设计规程GB50010,(6)钢结构工程所使用的型钢、焊条、焊剂、连接紧固件等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见证取样送检情况;焊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构件的几何尺寸、连结方法、焊缝质量;焊接和连结点、涂装质量的检验检测报告;检查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普通螺纹基本尺寸GB196、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197、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钢融化焊接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233、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三)对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的抽查、巡查重点,(1)顶棚抹灰(批灰)的粘结质量,吊顶工程的予埋件、拉结筋的数量、位置、吊杆、龙骨的安装情况;检查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2)幕墙工程设计安装企业资质,铝合金型材、钢材、玻璃、硅酮结构胶及密封材料的性能检验;予埋件、锚拴的留置、立柱连接及硅酮胶、密封胶等的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3)外墙粘(挂)饰面工程予埋件、后置埋件,钢材、石材(瓷板)铝型板材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予埋件、后置埋件与立柱、龙骨的连接,面板粘(挂)点的连接(孔、槽)位置、数量,后置埋件的拉拔和饰面砖(板)粘结强度试验及密封胶或压条的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4)大型灯具予埋件设置、方式及过载试验;检查标准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5)绝缘电阻、防雷接地及工作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测试;检查标准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检查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7)屋面、外墙和厕所、浴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及卫生器具的淋水、蓄水防渗漏试验记录,并应进行现场抽查;检查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8)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9)民用建筑工程的砼拌合骨料、外加剂,涂料、石材、烧结材料、胶合饰面板材料等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报告;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检查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11)建筑节能分部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检查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12)工程的观感质量;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四)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1)监督组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应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设备,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中关键部位的受力构件、材料进行一定数量的监督抽测,监测情况应记入建设工程质量监测记录表。(2)经监测分析有质疑的构件、材料,应责成相关单位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专项检测,检测单位应将检测结论分别报送有关单位和质监站,若存在质量问题质监站应跟踪监督处理结果。,(3)当监督人员发现实体质量不符合规定时:,1、监督组长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报告质监站站长签发建设工程质量局部停工通知书,限期整改;2、责任单位整改完毕后,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结果报告表或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站收到质量整改报告3个工作日内应予以复查,经复查仍未整改完毕,应再次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符合要求的,监督组长报质监站站长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3、构成违法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4、监督人员根据处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填记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质量行为记录表,(五)工程质量事故的监督处理,(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质监站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表;(2)监督组长应及时报告站长签发建设工程质量局部停工通知书,监督事故的调查处理;(3)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以及方案的实施和验收进行监督,事故处理完成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4)构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建设部第3号令规定的程序和建设厅甘建建2001160号关于甘肃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四竣工验收监督,(一)审核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并经监理(建设)认可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确认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二)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向质监站提交以下竣工验收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3)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提交的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4)竣工验收方案。,(三)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过程,(1)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4)查验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要质量责任人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四)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的处理,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监督组长应该当场发出不具备验收条件通知单或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并将其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五)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1)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各项资料进行核查,填写竣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督抽查记录和竣工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监督抽查记录;(2)对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组人员到位、验收方案及执行过程、工程实体质量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情况进行监督,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六)完成监督报告,质监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五监督归档,质监站应在质量监督注册之日起,按单位工程开始建立监督档案,并在提交监督报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监督档案归档工作。,张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现场检查事项,一、办理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条件备案审查手续,(一)审查备案1、建设单位申领安全条件备案表格。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条件备案前,向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安监站)领取表格:张掖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条件备案表;,2、建设单位提交安全条件备案资料。(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文件。(2)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5)安全措施费专户储存及费用投入使用计划书及项目明细表。(6)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措施费用的凭证复印件(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原件)。(8)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查验原件)。(9)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10)施工合同复印件。(11)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2)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审批页原件)、安全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13)审批后的列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14)重大危险源治理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市安监站对建设单位呈送的安全条件备案资料,逐项审查,重要文件核实原件。并填写张掖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条件备案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提交的资料不全或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或要求建设单位补报有关资料。,3、安监站审核安全条件备案资料。,由市安监站委派安全监督员到施工现场进行首次安全条件核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开工建设。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四通一平、施工临时用电、施工围墙等),是否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路、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2)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配备情况。(3)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塔机布置、施工机具查验情况。(4)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4、安监站核查现场资料。,5、安监站签发安全条件备案表,安监站对提交文件资料及现场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由站长签发张掖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条件备案表,准予对该工程实施安全监督。,(二)监督准备,安监站确定监督人员。委派有相应资格的监督人员组成监督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安全监督计划表,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二、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1)检查建设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制定合理的工期、确定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措施费用行为。检查建设单位有无强行指定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机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时,是否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3)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并督促其执行;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是否发挥安全监控作用。(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施工单位有无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并能否执行。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检查租赁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三、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一)基础施工阶段当工程施工现场进度达到下列条件:建筑工程:多层、高层建筑施工至自然地坪高度,单层建筑和构筑物施工至自然地坪以上2米,地下室工程和地下构筑物施工至自然地坪以下2米。市政工程:按实际开工情况而定。,监督检查内容:,1、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监理单位资质证书。3、“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监理人员证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基坑,临电,脚手架,模板等)编制和审批情况。,5、施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监理大纲及安全生产监理计划。7、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保单。8、施工现场“四通一平”及平面图的布置是否符合要求。9、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10、现场施工围挡、封闭管理、基坑周边防护及安全警示标志悬挂、道路硬化及排水措施、环保措施、材料堆放、生活办公设施、现场防火及保健急救的文明施工情况。依据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标准。11、施工机械的检测、备案情况。依据检查标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1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是否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机械设备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选用是否合理;现场照明是否用专用回路保护和特殊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依据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二)主体施工阶段,当工程施工现场进度达到下列条件: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基本结束。市政工程:实际完成50%60%工作量。,监督检查内容:,(1)安全管理资料: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资料。(2)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际状况,重点监督检查:2.1落地式、悬挑式、门式、挂架式、吊篮式、附着升降式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情况。依据检查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2模板工程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审批、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验收手续、拆除的要求。依据检查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2.3三宝四口的防护用具材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使用是否合理,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人。依据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标准。,2.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是否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机械设备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选用是否合理;现场照明是否用专用回路保护和特殊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依据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5施工单位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手续;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查验和检测手续。依据检查标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6现场施工围挡、封闭管理、道路硬化及排水措施、环保措施、材料堆放、生活办公设施、现场防火及保健急救的文明施工情况。依据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标准。,(三)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当工程施工现场进度达到下列条件:装饰、安装等其他专业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总量的40%50%。,监督检查内容:,1、落地式、悬挑式、门式、挂架式、吊篮式、附着升降式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情况。依据检查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三宝四口的防护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人。依据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标准。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是否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机械设备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选用是否合理;现场照明是否用专用回路保护和特殊场所使用安全电压。依据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现场文明施工情况。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四、对存在问题处理,监督检查、巡查工作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监督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事故,应按四种类型及时作出处理意见:1、安监站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属一般项目,下发“张掖市建设工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各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消除隐患,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将整改情况在限定时间内书面回复安监站;2、安监站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属保证项目,下发“张掖市建设工程局部暂停通知单,限期整改。各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消除隐患,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将整改情况在限定时间内书面回复安监站。局部停工的工程在安监站签发“复工通知单”后,方可恢复施工;,3、安监站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逾期未整改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情况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下发处罚决定书,并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报送有关情况。4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如实地向市建设局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告,填写甘肃省工程建设事故快报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安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会同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五、施工安全结果评价,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市安监站报送竣工报告。并根据该工程历次监督检查与阶段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出具张掖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时应按评定的等级核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施工安全结果评价存入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列入企业年度考核,作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考核、企业资质年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等的依据。张掖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作为工程竣工备案资料之一。,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的归档,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由市安监站建立安全监督档案,监督档案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