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港澳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在珠海市执业规定(试行).docx

    • 资源ID:2202196       资源大小:16.50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港澳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在珠海市执业规定(试行).docx

    港澳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在珠海市执业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澳门)的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在珠海市便捷有序提供服务,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和珠海市社会工作者登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港澳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港澳社工"),是指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工作注册局或澳门社会工作局注册,符合"注册社会工作者释义,现时名列执业注册记录册的人员。第三条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对在珠海市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港澳社工进行登记、备案和管理。第二章登记和备案第四条市社协对在珠海市开展服务的港澳社工,采取申请登记执业备案方式进行管理。申请登记和执业备案是市社协通过行业规范的形式对港澳社工在珠海市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认可。港澳社工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市社协申请登记并获得同意后,方可到珠海市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第五条申请登记的办理(一)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L港澳社工向中国司法部委托的港澳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申请对港澳社工资格及其有效期进行公证,公证证明须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2 .港澳社工来珠海市执业登记申请书(附件1)。3 .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回乡证,验原件交复印件。4 .港澳社工注册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二)申请登记程序港澳社工持前述资料向市社协提出登记申请,市社协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向港澳社工颁发港澳社工珠海执业登记确认书。审核不合格的,做出答复并说明不合格的理由。第六条执业备案的办理(一)执业备案需提交的资料港澳社工来珠海市执业备案表(附件2),该备案表需由聘用港澳社工的用人单位盖章证明。(二)执业备案办理程序经申请登记的港澳社工在受聘于珠海市相关用人单位或港澳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后,需在一个月内向市社协进行执业备案。港澳社工可凭市社协执业登记确认书接受聘用,在珠海市内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在珠海市工作单位如有变更,应当自发生变更30日内向市社协申请变更备案;如无变更,则申请人需每半年向市社协报备一次。逾期未报备的,原备案自动失效。第七条市社协建立港澳社工个人档案和执业情况资料库,并及时将情况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定期将情况报送相关部门。第八条港澳非政府组织在我市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我市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应当依法备案。已登记或备案的代表机构仅可委派已登记备案的港澳社工在珠海市内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第九条聘用港澳社工的珠海用人单位,须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港澳社工的港澳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可按照港澳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委派至珠海市执业。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十条港澳社工需自觉加强国情知识的学习启觉遵守内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我市执业时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要和港澳社工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第十一条港澳社工要应当遵守珠海社会工作者职业纪律和社会服务相关行为规范,将能使用普通话作为入职参考条件,能流利的用普通话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第十二条港澳社工注册证如因有效期满或被其注册单位取消注册资格等情形的,市社协颁发的备案证书自然失效。第十三条在我市执业的港澳社工违反社会工作行业规范情形时,市社协有权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市社协可作出撤销执业登记等处理决定,在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人员执业登记申请,并转呈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工作注册局及澳门社会工作者专业委员会。第十四条港澳社工享有对珠海社工行业发展的建议权、批评权等权利,不得随意发表和传播未经证实的言论。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珠海市社工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注意事项

    本文(港澳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在珠海市执业规定(试行).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